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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建筑物分类
建筑与建筑物分类
1建筑的构成要素
建筑是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建筑物:
供人们在其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
⏹构筑物:
只为满足某一特定的功能建造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活动的场所。
⏹建筑的构成要素:
建筑功能、建筑技术、建筑形象。
1.1建筑功能
⏹建筑功能:
建筑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具体使用要求,也是人们建造房屋的目的。
不同的功能要求产生了不同的建筑类型,如:
工厂为了生产,住宅为了居住、生活和休息,学校为了学习,影剧院为了文化娱乐,商店为了买卖交易等等。
所以,建筑功能是决定各种建筑物性质、类型和特点的主要因素。
建筑功能要求是随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发展而发展的,从构木为巢到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从手工业作坊到高度自动化的大工厂,建筑功能越来越复杂多样,人们对建筑功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1.2建筑的物质技术条件
建筑的物质技术条件:
实现建筑功能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
物质基础包括:
建筑材料与制品、建筑设备和施工机具等。
材料和结构式构成建筑空间环境的骨架;设备是保证建筑物达到某种要求的技术条件;而建筑生产技术则是实现建筑生产的过程和方法。
例如:
钢材、水泥和钢筋混凝土的出现,从材料上解决了现代化建筑中大跨、高层的结构问题;电脑和各种自动控制设备的应用,解决了现代建筑中各种复杂的使用要求;
技术条件包括:
建筑设计理论、工程计算理论、建筑施工技术和管理理论等。
而先进的施工技术,又使这些复杂的建筑得以实现。
所以,他们都是达到建筑功能要求和艺术要求的物质技术条件。
建筑的物质技术条件受社会生产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制约。
建筑在满足社会的物质要求和精神要求的同时,也会反过来向物质技术条件提出新的要求,推动物质技术条件进一步发展。
物质技术条件是建筑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在物质技术条件具有一定水平的情况下,建筑的功能要求和艺术审美要求才有可能充分实现。
1.3建筑形象
建筑形象:
建筑体型、立面式样、建筑色彩、材料质感、细部装饰等的综合反映。
根据建筑的功能是艺术审美要求,并考虑民族传统和自然环境条件,通过物质技术条件的创造,构成一定的建筑形象。
构成建筑形象的因素,包括建筑群体和单体的体形、立面构图、细部处理、材料的色彩和质感以及光影和装饰的处理等等。
如果对这些因素处理得当,就能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给人以一定的感染力,例如庄严雄伟、朴素大方、轻松愉快、简洁明朗、生动活泼等等。
建筑形象并不单穿是一个没关问题,它还常常反应社会和时代的特征,表现出特定时代的生产水平、文化传统、民族风格和社会精神面貌;表现出建筑物一定的性格和内容。
例如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神庙、中世纪的教堂、中国古代的宫殿、近代出现的摩天大楼等,它们都有不同的建筑形象,反映着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时代背景。
三个基本要素的关系:
⏹建筑功能是主导因素,它对物质技术条件和建筑形象起决定作用;
⏹物质技术条件是实现建筑功能的手段,它对建筑功能起制约或促进的作用;
⏹建筑形象则是建筑功能、技术和艺术内容的综合表现。
在优秀的建筑作品中,这三者是辩证统一的。
2建筑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v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v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
v结构的承重方式
v建筑的层数或总高度
v建筑的规模和数量
v建筑物抗震设防
v按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构件的燃烧性能:
不燃烧体、燃烧体和难燃烧体
不燃烧体: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天然石材、人工石材、金属材料构件等。
燃烧体:
用燃烧体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材构件等。
难燃烧体:
用难燃烧体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不用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例如沥青混凝土构件、木板条抹灰的构件均属于难燃烧体。
v按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民用建筑的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是指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一类建筑:
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类建筑:
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适用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次要建筑。
三类建筑: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适用于普通建筑和构筑物。
四类建筑: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适用于纪念性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v
v
按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分
民用建筑:
指供人们居住、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房屋和场所。
工业建筑:
指供人们从事各类生产活动的用房,包括厂房和构筑物。
农业建筑:
供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种子库等。
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
⏹木结构建筑:
用木材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
⏹混合结构建筑:
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作为主要承重构件的建筑。
⏹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
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建筑。
⏹钢结构建筑:
主要承重构件全部采用钢材制作的建筑。
按结构的承重方式分
⏹砌体结构建筑:
用叠砌墙体承受楼板及屋顶传来的全部荷载的建筑。
⏹框架结构建筑:
由钢筋混凝土或钢材制作的梁、板、柱形成的骨架来承担荷载的建筑。
⏹剪力墙结构建筑:
由纵、横向钢筋混凝土墙组成的结构来承受荷载的建筑。
⏹空间结构建筑:
横向跨越30m以上空间的各类结构形式的建筑。
如壳体结构、网架结构、悬索结构、充气结构、穹顶结构等。
按建筑的层数或总高度分
⏹住宅建筑1~3层为低层建筑;4~6层为多层建筑;7~9层为中高层建筑;10层以上为高层建筑。
⏹公共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建筑),建筑物高度不超过24m者为非高层建筑。
⏹建筑物总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其实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按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
⏹大量性建筑:
指建筑规模不大,但建造数量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等。
⏹大型性建筑:
指建造于大中城市的体量大而数量少的公共建筑,如大型体育馆、火车站等。
按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震级是指地震的大小,是表征地震强弱的量度,是以地震仪测定的每次地震活动释放的能量多少来确定的。
震级通常用字母M表示。
我国目前使用的震级标准,是国际上通用的里氏分级表,共分9个等级。
地震的划分通常是用里氏震级来表示。
地震释放出来的能量越大,震级越高。
震级每增加一级,能量约增加30倍。
通常划分标准如下:
v 微震3级以下的地震,人无感觉。
v 有感地震3-5级称有感地震。
v 破坏性地震5级以上称破坏性地震。
地震烈度:
同样大小的地震,造成的破坏不一定相同;同一次地震,在不同的地方造成的破坏也不一样。
为了衡量地震的破坏程度,科学家又“制作”了另一把“尺子”——地震烈度。
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但它所造成的破坏,在不同的地区是不同的。
也就是说,一次地震,可以划分出好几个烈度不同的地区。
地震烈度是指地面及各种建筑物遭受一次地震破坏的强弱程度。
相应这次地震,不同地区则有不同的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烈度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分为1~12度。
5度:
惊醒-室外大多数人有感,家畜不宁,门窗作响,墙壁表面出现裂纹
6度:
惊慌-人站立不稳,家畜外逃,器皿翻落,简陋棚舍损坏,陡坎滑坡;
7度:
房屋损坏-房屋轻微损坏,牌坊,烟囱损坏,地表出现裂缝及喷沙冒水;
8度:
建筑物破坏-房屋多有损坏,少数破坏路基塌方,地下管道破裂;
9度:
建筑物普遍破坏-房屋大多数破坏,少数倾倒,牌坊,烟囱等崩塌,铁轨弯曲;
10度:
建筑物普遍摧毁-房屋倾倒,道路毁坏,山石大量崩塌,水面大浪扑岸;
抗震设计
地震烈度在建筑结构设计时分为基本烈度和设计烈度两种。
基本烈度是指一地区在今后一定时朗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可能遭遇的最大地震烈度。
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进行抗震设防,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分为甲类、乙类、丙类和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甲类建筑应属于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筑。
⏹乙类建筑应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建筑。
⏹丙类建筑应属于除甲、乙、丁类以外的一般建筑。
⏹丁类建筑应属于抗震次要建筑。
设计烈度又称设防烈度,指建筑物抗震设计时实际采用的抗震烈度。
甲类建筑:
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台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度时,应符合比9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较小的乙类建筑,当其结构改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类型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抗震设防目标: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解释:
小震、基本烈度、大震之间的大致关系为:
小震比基本烈度低1.55度;
大震比基本烈度高1度左右。
2.2建筑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耐久等级的指标是使用年限。
一类:
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适用于临时建筑。
二类:
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
三类: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适用于普通建筑和构筑物。
四类:
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适用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建筑物的耐久性一般包括抗冻性、抗热、抗蛀、抗腐等方面。
耐久年限在100年以上,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国家性和国际性的高级建筑为一等。
耐久年限在50-100年,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较高级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为二等。
耐久年限在25-50年,耐火等级不低于三-四级的一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为三等。
耐久年限在5-20年的称为简易房屋。
耐久年限在15年以下的叫临时建筑。
耐火等级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标准,是根据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我国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两级(表0.1);其他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表0.2)。
耐火极限:
指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以小时表示。
燃烧性能:
指组成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在明火或高温作用下燃烧与否及燃烧的难易程度。
分为非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
表0.1高层民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表0.2多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3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为了实现建筑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机械化,由《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GBJ2-1996)作为统一与协调建筑尺度的基本标准。
3.1建筑模数的概念
建筑模数:
建筑设计中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
它是建筑物、建筑构配件、建筑制品以及有关设备尺寸相互间协调的基础。
⏹基本模数:
数值规定为100mm,表示符号为M,即1M等于100mm,整个建筑物或其中一部分以及建筑组合件的模数化尺寸均应是基本模数的倍数。
⏹扩大模数:
指基本模数的整倍数。
扩大模数的基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扩大模数为3M、6M、12M、15M、30M、60M等6个,其相应的尺寸分别为300mm、600mm、1200mm、1500mm、3000mm、6000mm。
2)竖向扩大模数的基数为3M、6M两个,其相应的尺寸为300mm、600mm。
⏹分模数:
指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
分模数的基数为M/10、M/5、M/2等3个,其相应的尺寸为10mm、20mm、50mm。
⏹模数数列及其应用:
v模数数列是以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为基础扩展的数值系统,其扩展幅度和数值见表1.3。
v模数数列根据建筑空间的具体情况拥有各自的适用范围,建筑物中的所有尺寸,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都应符合模数数列的规定。
3.2几种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标志尺寸:
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跨度、柱距、层高等)以及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组合件、有关设备位置界限之间的尺寸。
⏹构造尺寸:
是生产、制造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建筑制品等的设计尺寸,一般情况下,构造尺寸为标志尺寸减去缝隙或加上支承尺寸。
⏹实际尺寸:
是建筑构配件、建筑组合件、建筑制品等生产制作后的实有尺寸,实际尺寸与构造尺寸之间的差数应符合建筑公差的规定。
⏹几种尺寸间的相互关系见图1.2。
3.3定位轴线
定位轴线:
用来确定建筑物主要结构构件位置及其标志尺寸的基准线,同时也是施工放线的基线。
用于平面时称平面定位轴线;用于竖向时称为竖向定位轴线。
平面定位轴线
⏹平面定位轴线及编号
v平面定位轴线应设横向定位轴线和纵向定位轴线。
v横向定位轴线的编号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顺序编写;纵向定位轴线的编号用大写的拉丁字母从下至上顺序编写(图1.3)。
v定位轴线也可分区编号,注写形式为“分区号-该区轴线号”(图1.4)。
v当平面为圆形或折线形时,轴线的编写分别按图示方法进行(图1.5、图1.6)。
⏹平面定位轴线的标定
v混合结构建筑
⏹承重外墙顶层墙身内缘与定位轴线的距离应为120mm(图1.7(a));承重内墙顶层墙身中心线应与定位轴线相重合(图1.7(b))。
⏹楼梯间墙的定位轴线与楼梯的梯段净宽、平台净宽有关,可有三种标定方法:
楼梯间墙内缘与定位轴线的距离为120mm(图1.7(c));楼梯间墙外缘与定位轴线的距离为120mm;楼梯间墙的中心线与定位轴线相重合。
v框架结构建筑
中柱定位轴线一般与顶层柱截面中心线相重合(图1.8(a))。
边柱定位轴线一般与顶层柱截面中心线相重合或距柱外缘250mm处(图1.8(b))。
v非承重墙
除了可按承重墙定位轴线的规定定位之外,还可以使墙身内缘与平面定位轴线相重合。
标高及构件的竖向定位
⏹标高的种类及关系
v绝对标高:
又称绝对高程或海拔高度
v相对标高:
根据工程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基准面
v建筑标高:
楼地层装修面层的标高
v结构标高:
楼地层结构表面的标高
⏹建筑构件的竖向定位
v楼地面的竖向定位楼地面的竖向定位应与楼地面的上表面重合,即用建筑标高标注(图1.9)
v屋面的竖向定位屋面的竖向定位应为屋面结构层的上表面与距墙内缘120mm处或与墙内缘重合处的外墙定位轴线的相交处,即用结构标高标注(图1.10)
v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门窗洞口的竖向定位与洞口结构层表面重合,为结构标高(图1.9)
4建筑构造
4.1民用建筑的基本组成
一幢民用建筑,一般是由基础、墙(或柱)、楼板层及地坪层(楼地层)、屋顶、楼梯和门窗等主要部分组成(图1.1)。
一栋建筑物除以上基本构件外,根据使用要求,还有一些其他构件,如阳台、雨篷、台阶、烟道与通风道以及垃圾道等。
⏹基础:
位于建筑物最下部的承重构件。
⏹墙(或柱):
建筑物的竖向承重构件,而墙既是承重构件又是围护构件。
⏹楼地层:
楼层是多层建筑中的水平承重构件和竖向分隔构件,它将整个建筑物在垂直方向上分成若干层。
⏹楼梯:
建筑中楼层间的垂直交通设施,供人们上下楼层和紧急疏散之用。
⏹屋顶:
建筑物顶部的覆盖构件,与外墙共同形成建筑物的外壳。
屋顶既是承重构件又是围护构件。
⏹门窗:
属于非承重构件,门主要用作室内外交通联系及分隔房间,窗主要用作采光和通风。
民用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
(1)外界环境的影响
①外界作用力的影响
主要指人、家具和设备以及建筑自身的重量、风力、地震力、雪荷载等。
这些外界作用力的大小是建筑设计的主要依据,它决定着构建的尺度和用料。
②低于气候条件的影响
建筑所处低于的气候条件,日照、温度、湿度、风霜雨雪、冰冻、地下水等对建筑构造影响很大。
对于这些影响,建筑在构造上应该考虑响应的防护措施。
如防水防潮、保温隔热、通风防尘、防温度变形、排水组织等。
③人为因素的影响
人所从事的生产和生活活动。
如火灾、机械振动、噪声等,往往也会对建筑构造造成影响。
(2)使用者的要求
在建筑构造设计中,满足使用者的生理和心理需求非常重要。
使用者的生理需求主要是人体活动对构造实体及空间环境与尺度的需求,如门窗、窗台及栏杆的高度、走道、楼梯、踏步的高度,家具设备尺寸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热、声、光物理环境和尺度等。
使用者的心理需求则主要是使用者对构造实体、细部和空间尺度的审美心理需求。
(3)建筑技术条件
建筑技术条件指建筑所处地区的建筑材料技术、结构技术和施工技术等条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构造技术也在进步。
建筑构造做法不能脱离一定的建筑技术条件。
根据地区的不同和差别,应注意在采取先进技术的同时采取适宜的建筑技术。
(4)建筑经济因素
建筑经济因素对建筑构造的影响,主要是指特定建筑的造价要求对建筑装修标准和建筑构造的影响。
标准高的建筑,其装修质量和档次要求高,构造做法考究。
反之,建筑构造只能采取一般的简单做法。
因此,建筑的构造方式、选材、选型和细部做法需根据装修标准的高低来确定。
一般来讲,大量性建筑多属于一般标准的建筑,构造方法往往也是常规的做法,而大型性的公共建筑,标准高,构造做法上也更考究。
建筑构造的设计原则
影响建筑构造的因素繁多,错综复杂的因素交织在一起,设计时需分清主次和轻重,权衡利弊而求得妥善处理。
应坚持“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建筑方针。
一般说来,应符合以下构造设计原则:
(1)坚固实用
在构造方案上首先考虑坚固实用,保证建筑的整体承载力和刚度,安全可靠,经久耐用。
构造细部则需在保证强度、刚度和安全可靠的同时,满足使用者的使用要求。
(2)技术适宜
建筑构造设计应该从地域技术条件(材料、结构、施工条件)出发,在引入先进技术同时,必须注意因地制宜,不能脱离实际。
(3)经济合理
建筑构造设计处处都应考虑经济合理,在选用材料时要注意就地取材,注意节约材料,降低能耗,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造价。
(4)美观大方
建筑构造设计要考虑美观大方,注意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注意细部的美学表达。
常用专业名词
横向:
指建筑物的宽度方向。
纵向:
指建筑物的长度方向。
横向轴线:
平行于建筑物宽度方向设置的轴线,用以确定横向墙体、柱、梁、基础的位置
纵向轴线:
平行于建筑物长度方向设置的轴线,用以确定纵向墙体、柱、梁、基础的位置
开间:
两相邻横向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进深:
两相邻纵向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层高:
指层间高度,即地面至楼面或楼面至楼面的高度。
净高:
指房间的净空高度,即地面至顶棚下皮的高度。
它等于层高减去楼地面厚度、楼板厚度和顶棚高度。
建筑高度:
指室外地坪至檐口顶部的总高度。
建筑朝向:
建筑的最长立面及主要开口部位的朝向
建筑面积:
指建筑物外包尺寸的乘积再乘以层数,由使用面积、交通面积和结构面积组成。
使用面积:
指主要使用房间和辅助使用房间的净面积。
交通面积:
指走道、楼梯间和门厅等交通设施的净面积。
结构面积:
指墙体、柱子等所占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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