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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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692—1999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
ELECTRICPOWERTRADEURGENTLYSAVING
WORKRULES
2000—02—24发布200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DL/T692—1999
前言
紧急救护是电力工业实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保障电力职工在电力生产的自然或特定工作环境中,因各种原因而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必要和有效救助,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7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综科教[1998]28号)的安排,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紧急救护的组织、设备、培训以及资料档案管理(行业)作出了规定,对触电、创伤、溺水、中暑和职业中毒伤员的现场紧急救护方法进行了规范,并在附录A中对部分操作方法采用了图形示意的方式。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企业部、四川电力医院、上海电力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吴晓明、李建成、马在山、赵崇华。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企业部负责解释。
目次
前言
1范围
2紧急救护组织
3紧急救护设备
4培训
5资料档案管理
附录A(标准的附录)现场紧急救护操作方法
附录B(标准的附录)简易急救箱配置的物品
附录C(标准的附录)紧急救护个案调查表
附录D(标准的附录)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
DL/T692—1999
Electricpowertradeurgentlysavingworkspecifications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中的操作规范,适用于电力企业的紧急救护操作。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各企业单位。
2紧急救护组织
2.1对紧急救护工作,实行职责任务分级负责制。
2.2各电力企业主管部门应负责制定本企业紧急救护工作计划,落实培训及紧急救护工作,并对本企业和下级单位紧急救护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监督,将其列入安全检查工作之中,同步进行检查。
2.3各级电力企业卫生医疗部门应建立以专业医务人员为主的院前紧急救护小组。
2.4各电力企业中心医院的院前紧急救护小组,负责对下级单位的院前紧急救护小组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并汇总报表,做出分析,为进一步加强紧急救护工作提供依据。
2.5各企业所属的基层单位的院前紧急救护小组,要明确分工及任务,熟练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并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紧急救护技术培训和按时完成报表。
急救小组应经常处于应急状态,接到急救通知后,应在5min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开展紧急救护工作。
在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立即与当地急救中心或就近医院取得联系,以得到下一步的急救指导。
2.6各企业单位应组建相应的院前急救网络,形成一个现场急救——院前急救——医院急救的急救链,以提高伤员抢救成功率。
2.7各级院前急救小组,要准备随时接受重大急救指令并对现场紧急救护进行咨询,同时负责和指导伤员转送。
2.8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争分夺秒地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3紧急救护设备
3.1生产现场与流动作业车应配备简易急救箱或存放相应的急救物品,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补充及更换。
3.2各企业医院院前急救小组应配备呼吸机、自动体外除颤器、专用急救箱、急救用车辆及必要的通信设备。
3.3各企业医院应根据所承担的医疗任务配备心电监护、除颤器及呼吸机等相应的急救设备。
4培训
4.1各电力企业要普及现场紧急救护知识,努力提高职工自救、互救的能力。
4.2紧急救护培训是电力行业安全教育必修内容之一,是加强事故防范意识,提高伤员现场抢救成功率的有效手段。
4.3培训目的如下:
4.3.1使电力行业全体人员能掌握附录A中的基本紧急救护方法,能进行现场徒手抢救;
4.3.2使生产第一线人员掌握紧急救护原则,能根据附录A示出的现场紧急救护操作方法熟练、正确地进行现场徒手抢救,井正确使用简易急救设备;
4.3.3使行业医务人员能较熟练地掌握紧急救护的基本理论,不仅能熟练地进行现场徒手抢救并使用现场急救设备,而且具有进行紧急救护培训和现场指导等技术工作的能力。
4.4培训对象为:
电力行业职工,重点为电力及水电工程生产第一线的人员、基层医务人员,以及电力学院、中专、技校的在校学生等。
4.5对应培训的新增和调入人员,应在上岗前进行紧急救护培训,不合格者不许上岗。
4.6培训时间为师资40~80学时,工人24~40学时。
4.7师资由电力行业各医院负责或邀请系统外医院专业医务人员任教,企业单位卫生机构专业医务人员培训合格后也可任教。
4.8培训操作应采用模拟人和必备的仪器、设备。
4.9凡参加培训的人员,一律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
4.10每隔两年必须对上述人员进行一次重复培训。
5资料档案管理
5.1《紧急救护个案调查表》(见附录C)。
按受伤伤员一人一张发放,由伤员所属基层单位填写,并由伤员所属基层单位汇总保存。
5.2《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表》(见附录D)。
按受伤伤员一人一张发放,由现场实施紧急救护的人员填写,并由伤员所属基层单位汇总保存。
5.3资料档案化要求。
资料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现场紧急救护操作方法
A1基本要求
A1.1紧急救护要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动作迅速、果断,方法正确、有效。
A1.2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以支持呼吸和循环。
A1.3在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立即与急救中心或附近医院取得联系,请求给予进一步救治的指导与帮助。
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不能仅根据伤员没有呼吸与脉搏就擅自判定伤员死亡,放弃抢救,更不能放弃现场急救而直送医院。
触电伤员死亡诊断只能由医生作出。
A1.4现场紧急救护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做好紧急救护现场记录(见附录D),现场急救结束后,应将记录与小结移交企业主管部门存档。
A2触电急救
A2.1伤员脱离电源的处理
A2.1.1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因为电流作用时间越长,对人体伤害就越重。
A2.1.2脱离电源就是要把触电者接触的那一部分带电设备的开关或其他断路设备断开,或设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
在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以免救护者同时触电。
如触电者处于高处,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该伤员脱离电源后自高处坠落形成复合伤。
A2.1.3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躯),还可戴绝缘手套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
另外,救护人员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为使触电者与导电体解脱,在操作时最好用一只手进行操作。
如果电流通过触电者入地,并且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到其身下,与地隔离,也可用于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弄断。
用钳子剪断电线最好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操作。
A2.1.4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并用绝缘棒)解脱触电者。
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A2.1.5如果触电发生在架空线杆塔上,对低压带电线路,若能立即切断线路电源,应迅速切断电源,或者由救护人员迅速登杆,束好自己的安全皮带后,用带绝缘胶柄的钢丝钳、干燥的不导电物体或绝缘物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对高压带电线路且不可能迅速切断电源开关的,可采用抛挂足够截面积的适当长度的金属短路线的方法,使电源开关跳闸。
抛挂前,将短路线一端固定在铁塔或接地引下线上,另一端系重物,在抛掷短路线时,应注意防止电弧伤人或断线危及人员安全。
不论是在何级电压线路上触电,救护人员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注意防止发生从高处坠落的可能和再次触及其他有电线路的可能。
A2.1.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要先确证线路是否无电。
救护人员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如穿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紧跳跃以接近触电者)前,不得接近以断线点为中心的8~10m的范围内,防止跨步电压伤人。
救护人员将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m以外再开始心肺复苏急救。
只有在确认线路已经无电时,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立即就地进行急救。
A2.1.7救护触电伤员切除电源时,有时会同时使照明失电,因此应考虑事故照明、应急灯等临时照明。
新的照明要符合使用场所的防火、防爆要求,但不能因此延误切除电源和进行急救。
A2.2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A2.2.1对神志清醒的触电伤员,应将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呼吸、脉搏等生命指标,暂时不要让其站立或走动。
A2.2.2对神志不清的触电伤员,应将其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丧失意识。
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A2.2.3对需要进行心肺复苏的伤员,在将其脱离电源后,应立即就地迅速进行有效心肺复苏抢救。
A2.2.4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l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见图A1。
a)看。
看伤员的胸部、上腹部有无呼吸起伏动作。
b)听。
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c)试。
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
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若采用看、听、试方法发现伤员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伤员呼吸心跳停止。
图A1判定呼吸、心跳情况的看、听、试方法
A2.3心肺复苏技术(CardioPulmonaryResuscitation,CPR)
A2.3.1触电伤员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技术支持生命的地抢救,包括:
a)通畅气道;
b)人工呼吸;
c)胸外心脏按压
A2.3.2通畅气道。
a)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
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
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b)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见图A2。
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对颈部有损伤的患者不适用),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
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这样会使头部抬高前倾,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A2.3.3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A3)、隔式人工呼吸及“S”形口咽吹气管人工呼吸。
a)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探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s,在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即可判断心跳已停止,此时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如有脉搏而无呼吸,则以每分钟12次的速度进行人工呼吸。
b)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
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
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c)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
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d)如有条件的话,可用简易呼吸面罩、呼吸隔膜或“S”形口咽吹气管进行隔式人工呼吸,以避免直接接触引起交叉感染。
e)“S”形口咽吹气管人工呼吸方法见图A4。
将“S”形口咽吹气管一端插入伤员口腔内,并将其舌头压在管下使托盘正好压紧伤员的唇,密闭住伤员口部,然后捏住伤员鼻孔,向吹气管内吹气。
A2.3.4胸外心脏按压。
a)未进行按压前,先用拳的小鱼际处适度捶击伤员的心前区,捶击1~2次后,如体表较大动脉的搏动仍未恢复,则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b)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
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如下:
1)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2)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3)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见图A5。
c)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
正确的按压姿势见图A6。
1)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
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将下面的手掌根部置于伤员胸骨中、下1/3交界处;
2)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5cm(儿童肌瘦弱者酌减);
3)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按压必须确保有效,按压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d)按压操作频率要求如下。
1)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10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2)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
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
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
1),反复进行。
e)在按压时,不能用力过大,因用力过大易发生肋骨、胸骨骨折,甚至引起气胸、血胸等并发症,这是复苏失败的原因之一。
f)在抢救过程中如操作者更换操作位置或由其他人员接替时,其抢救操作中断时间不应超过5s。
A2.3.5头部降温。
在现场抢救呼吸心跳恢复后,应立即采用头部降温措施,如用冰帽、冰袋等,紧急情况下亦可用冰棍放于伤员头部或用冷毛巾置于额部。
A2.3.6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a)按压吹气l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
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b)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次(即每分钟12次)。
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用心肺复苏技术抢救。
c)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
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轻易放弃现场抢救。
A2.3.7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utomatedExternalDefibrillator,AED)。
在抢救过程中,应迅速、准确地使用简易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以提高抢救的成功率
A2.4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A2.4.1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时间不应超过30s。
A2.4.2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外,还应继续抢救。
心跳呼吸停止者应继续用心肺复苏技术抢救,并做好保暖工作。
A2.4.3在转送伤员去医院前,应充分利用通信手段,与有关医院取得联系,请求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同时对触电伤员的其他合并伤,如骨折、体表出血等应作相应处理。
A2.5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则可暂停心肺复苏操作。
但心跳呼吸恢复后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A2.6药物应用注意事项
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应持慎重态度,若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条件和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
A2.7杆上触电急救
A2.7.1发现杆上有人触电,应争取时间及早在杆上开始进行抢救。
救护人员登高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绝缘工具以及牢固的绳索等,并紧急呼救。
A2.7.2救护人员应在确认触电者已脱离电源,且救护人员本身所涉环境安全距离内无危险电源时,方能接触伤员进行抢救,并应注意防止发生高空坠落的可能性。
A2.7.3触电伤员脱离电源后,应将伤员扶卧在自己的安全带上(或在适当地方躺平)并注意保持伤员气道通畅。
A2.7.4如伤员呼吸停止,应立即口对口(鼻)吹气2次,再测试颈动脉,如有搏动,则每5s吹气一次,如颈动脉无搏动时,可用空心拳头叩击心前区2次,促使心脏复跳。
A2.7.5为使抢救更为有效,应及早设法将伤员营救至地面抢救。
a)单人营救法。
首先在杆上安装绳索,将5分粗的绳子的一端固定在杆上,固定时绳子要绕2—3圈,绳子的另一端在伤员的腋下,绑的方法是先用柔软的物品垫在腋下,然后用绳子环绕一圈,打三个靠结,绳头塞进伤员腋旁的圈内,并压紧(见图A8),绳子的长度应为杆的1.2~1.5倍,最后将伤员的脚扣和安全带松开,再解开固定在电杆上的绳子,缓缓将伤员放下,见图A9。
b)双人营救法。
该方法基本与单人营救方法相同,只是绳子的另一端由杆下人员握住缓缓下放,此时绳子要长一些,应为杆高的2.2~2.5倍,营救人员要协调一致,防止杆上人员突然松手,杆下人员没有准备而发生意外,见图A10。
c)在将伤员由高处送至地面前,应再口对口(鼻)吹气4次。
d)触电伤员送至地面后,应立即继续按心肺复苏技术坚持抢救。
A3创伤急救
A3.1创伤急救的基本要求
A3.1.1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
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在立即做好保护伤员的措施后再送医院救治。
A3.1.2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躺平,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序,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A3.1.3体表出血时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A3.1.4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
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A3.1.5搬运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
平地搬运伤员时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A3.2止血处理
A3.2.1指压止血法。
根据动脉沿肢体的体表投影,以手指、手掌或拳头用力压迫伤口的血管近心端,以达到临时止血的目的。
a)一侧头顶出血,可用食指或拇指压迫同侧耳前方搏动点进行止血,见图A11。
b)一侧颜面部出血,可用食指或拇指压迫同侧下颌骨下缘,下颌角前方3cm处进行止血,见图A12。
c)一侧头面部出血,可用拇指或其他四指压迫同侧气管与胸锁乳突之间进行止血,见图A13。
d)肩腋部出血,可用拇指压迫同侧锁骨中窝中部的搏动点进行止血,见图A14。
e)前臂出血,可用拇指或其他四指压迫上臂内侧二头肌的内侧沟处的搏动点进行止血,见图A15。
f)手部出血,互救时可用两手拇指分别压迫手腕横纹稍上处内外侧的各一搏动点进行止血,见图A16。
g)大腿以下出血,自救时可用双手拇指重叠用力压迫大腿上端腹股沟中点稍下方的一个强大的搏动点进行止血。
互救时,可用手掌压迫,另一手压在其上进行止血,见图A17。
h)足部出血,可用两手食指或拇指分别压迫足部中部近腕处和足跟内侧与内踝之间进行止血,见图A18。
A3.2.2伤口渗血处理,用比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
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A3.2.3伤口大出血处理。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涌出鲜红血液时,按出血部位不同按A3.2.1a)~h)中的方法,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A3.2.4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毛巾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以左手的拇指、食指、中指持止血带的头端,将长的尾端绕肢体一圈后压住头端,再绕肢体一圈,然后用左手食指,中指夹住尾端后,将尾端从止血带下拉过,由另一缘牵出,使之成为一个活结,如需
放松止血带,只需将尾部拉出即可,见图A19。
图A17大腿以下出血止血图A18足部出血止血图A19止血带止血法
A3.2.5对四肢动脉出血,用绷带或三角巾勒紧止血时,可在伤口上部用绷带或三角巾叠成带状或用就便器材勒紧止血。
方法是:
第一道绑扎做垫,第二道压在第一道上面勒紧,如有可能,尚可在出血伤口近心端的动脉上放一个敷料或纸卷作垫,而后勒紧止血。
A3.2.6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或用绷带和三角巾勒紧止血时,止血以刚使肢端动脉搏动消失为度。
上肢每60min,下肢每80ra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min。
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如图A19所示。
扎紧时间不宜超过4h。
不要在上臂中
处和月国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
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严禁用电线、铁丝、绳等作止血带使用。
A3.2.7高处坠落、撞击、挤压可能使胸腹内脏破裂出血,此时伤员虽然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厥冷、烦躁不安,甚至出现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将伤员躺平,抬高下肢(见图A20),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
若送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糖盐水。
A3.3骨折急救处理
A3.3.1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如图A21所示,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且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
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在发生肢(指)体离断时,应进行止血并妥善包扎伤口,同时将断肢(指)用干净布料包裹随送,最好在低温(4℃)干燥保存,切忌用任何液体浸泡。
A3.3.2若怀疑伤员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可用沙土袋(或其他代替物)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如图A22所示。
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颏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A3.3.3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两侧下肢图A23所示。
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乎稳,不能扭曲腰部。
A3.4颅脑外伤处理
A3.4.1发生颅脑外伤后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A3.4.2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也不可用力擤鼻,以防止液体再吸入鼻内,导致逆性感染。
A3.4.3有碎骨片时,切勿移动嵌压的碎骨片,可用无菌纱布覆盖,并进
行相应包扎。
A3.4.4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应禁止给予饮食,并注意瞳孔、意识和生命体征的变化,速送医院诊治。
A3.4.5对有严重休克或呼吸道有梗阻者,禁忌仓促搬动及远道转送。
昏迷患者应侧卧或仰卧头侧,以防呕吐后误吸。
A3.5烧伤急救
A3.5.1对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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