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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临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说明
(2006-2020年)
临朐县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
第一章临朐县基本概况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自然条件
临朐县地处东经118°14′--118°49′,北纬36°04′--36°37′。
山东省中部地区,沂山北麓,弥河上游,东与昌乐县、安丘市毗连,南与沂水、沂源县接壤,西界淄博市,北邻青州市。
临朐县东红、泰薛、潍九、仲临等6条省级干线公路穿行境内,青临铁路与胶济铁路、胶新铁路相连接,2009年将动工兴建的长深高速公路贯穿全境。
县城距济青高速公路30公里,邻近青岛、烟台、日照等重要港口。
临朐县行政归辖潍坊市,位于潍坊市西南山区丘陵地带,临朐是全国文化模范县,素有“小戏之乡”、“书画之乡”、“观赏石之乡”的美誉。
土壤地质多为轻、中壤。
土地构型多为均壤质,通透性良好,适宜小麦、玉米、地瓜、土豆、花生、谷子等粮油作物和花卉、棉花、黄烟、瓜菜等经济作物及苹果、油桃、葡萄、草莓等果木生长。
临朐县地处境内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80%以上。
南部以山地、丘陵为主,利于黄烟、苹果、山楂、板栗、花椒等经济作物生长;北部为的冲积平原区,适宜小麦、玉米、地瓜、土豆、花生等作物精作高产。
临朐县气候属温带大陆型季风气候,年均温度12.4°C,年际变化不大。
平均降水量为700MM左右,临朐地形复杂,降水分布不均。
历
年最大冻土深度为490MM。
临朐县主导风向为南风,其次为北风。
临朐县多年平均地上水资源总量37200万立方米,平均地下水资源22765万立方米,全县水资源总量达55665万立方米。
可利用水资源量32159万立方米。
人均占有水资源量642立方米。
水库河流等地上水大部分属软水或微硬水,一般都符合农业灌溉水质要求。
全县可供水量为3.13亿立方米。
全县境内弥河、汶河两大河流贯穿,共有较大支流230条,大部分在临朐县降水充沛的东南和西南山区发源,由南向北渐次汇集,分别组成弥河、汶河两大水系。
从临朐县北部东北部奔泻出境。
骨干河道主要有五条,分别为弥河、汶河、丹河、南石河、北石河总长度163.1公里。
全县现有大型水库1座为冶源水库,中型水库4座分别为嵩山、大关、丹河、沂山水库,小
(一)型水库24座,小
(二)型水库116座,塘坝377座,兴利库容总量为2.5亿立方米。
复杂的地质构造,频繁的岩浆活动,使县内矿物蕴藏种类较多,据勘探发现矿产地180余亩,拥有各类矿产40多种,分布于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8个乡镇,其中35种具有开采价值。
金银铜的共生矿床面积50余平方公里,矿石储量约有3010万吨。
县内尚未发现大型铁矿,但已探明的铁矿床类型多、分布广,县境西南及东部多有蕴藏;五井镇等煤区为薄层优质焦煤,已累计探明储量1433.6万吨,年采优质煤20万吨。
硅藻土储量26.8万吨(折干数),矿层中含有丰富的古生物化石,磁铁砂储量30万吨,磁铁矿储量1000万吨。
临朐饰面花岗石资源丰富,储量达1亿立方米,白云岩储量5000万吨。
另外还有丰富的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宝石类矿种、工艺石材矿种、建筑石材矿种。
大约在六千年前,临朐地域就有人类繁衍生息,并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
迄今为止,发现古文化遗址210处,多为“龙山文化”遗址。
另发现古墓葬24处,收藏文物6100余件。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0处,国家级森林公园一处(沂山),国家级古生物自然保护区一处(山旺化石)。
省级风景名胜区2处。
老龙湾泉水、石门红叶、东镇碑林、冶源水库、嵩山水库、淌水崖水库和穿门涧的环山石渠等风景点各具特色,享有盛名。
石门坊景观有漫山红叶、崇圣寺遗址、北崖石龛、明代石塔、摩崖造像、南涯洞穴、晚照。
老龙湾的泉水、桥、亭、白龙行宫、陈荣碑竹、竹林以及沂山的玉皇顶、双崮、古寺、黑风口、百丈瀑布和冶源水库、朐山、悬泉寺、透明洞等均是风景胜地。
第二节社会经济状况
临朐县现辖城关街道、东城街道、冶源镇、辛寨镇、沂山镇、龙岗镇、寺头镇、五井镇、柳山镇、九山镇。
2005年全县区域生产总值完成73.06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5.8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36.1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21.09亿元。
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1.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将突破100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8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49元,各项指标均保持了较高增幅。
第二章规划修编背景
第一节上轮规划编制情况
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1996年为基期年,以2000年为近期目标年,以2010年为远期目标年。
它以保护耕地、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指导思想,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市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市级规划分配的控制指标,补充耕地面积不小于市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为原则,采用自上而下、指标控制与分区管制相结合的方法编制而成的。
县级规划主要是对市级规划下达的规划指标进行分解和落实,镇级规划的重点是进行土地用途分区,将各类用地布局落实到具体地块上。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土地空间布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方面有效地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大,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据规划实施用途管制的力度得到加强
在规划实施期间国家建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规划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了规则和依据,进一步加强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整体控制作用。
二、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对基本农田的保护
首先在空间布局上,通过用途分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树立起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其次,规定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都必须实行“占一补一”制度,这从根本上扭转了耕地减少的局面,也促进了全县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实现了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的保护。
三、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上轮规划通过从上至下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图上划定建设规模控制红线,使建设用地被控制在圈定的规模范围内。
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促进了土地资产保值增值
通过规划,规范了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劳动力和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增加了土地资产价值。
五、增强了依据规划用地的观念
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
各级政府在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矛盾中体会到了统筹安排土地利用的重要性,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管理的整体控制作用的必要性,国土资源部门在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中的龙头地位。
第三节上轮规划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其适应性不足。
规划实施期间,随着全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用地需求大幅度增加,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明显不足。
“九五”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1997年地区生产总值48.06亿元,到2005年增至73.06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05年为69.8亿元,与1997年7.67亿元相比增加了62.13亿元。
1997年全县工业生产总值为48.06亿元,2005年猛增到85.03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额)见图1-1。
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势头是1997年规划编制时期未曾预料到的,使得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与实际需求的矛盾逐渐加剧。
上一轮规划确定全县1997-2010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600公顷,而1997年至2004年实际占用耕地面积1777.35公顷,突破规划控制指标1073.20公顷。
仅仅通过市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全县经济发展的需要。
图2-11997-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变化情况
二、规划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耕地保护,对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考虑不足。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共中央[1997]11号文),实施两个“冻结”政策背景下编制的,是以耕地总量不减少为战略目标,整个规划的部署、规划用地指标控制、土地开发与保护等都是围绕着耕地数量这个中心。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平衡也相应地简化为耕地的占补平衡。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等,上一轮规划对这些方面要求虽然有所体现,但针对性不强,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引导效用不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未得到充分体现。
三、上下级规划衔接不够。
上级规划主要是对下级规划的指标控制,没有很好地吸纳下级规划的发展设想;而下级规划仅局限于对上级规划的指标落实,从而导致了上下级规划间只是用地指标的衔接,而不是全方位的协调和衔接。
规划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深,规划的法律地位不高,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较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四、相关规划之间衔接不足,协调困难。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协调性差,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难度较大。
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
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相符合。
然而,在实践中城市规划的编制与批准往往早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规划范围一般偏大,规划间协调困难。
五、规划方案刚性过强,弹性不足
上一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过于刚性,弹性不足,主要体现在对经济发展和对土地利用的需求缺乏适应性,导致实施时因缺乏必要的弹性而出现一些困难:
一方面不调整规划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而另一方面频繁的调整规划,又使规划失去了严肃性。
第四节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特别是2000年以来,临朐县突出抓好服务业,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二、三产业两个轮子一起带动经济发展的产业格局,大力实施工业立县、环境立县和城镇化战略,全县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城镇化步伐明显加快,对土地利用的结构、规模、布局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有规划明显滞后,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要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需要重新考虑土地利用的战略思路;用地审批与规划控制、土地用途管制紧密挂钩,原有的规划思路和方案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管理要求。
因此,为有效利用土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拓展用地空间,节约集约用地,统筹城乡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对临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第三章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节规划修编的目的
本轮规划修编的目的是按照国办发[2005]32号文件要求,编制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解决目前土地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妥善处理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城乡、区域发展用地;统筹安排土地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通过实施规划,不断提高土地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能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本轮规划修编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体现对土地利用实行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的要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体现保护耕地和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修编的原则
(一)依法修编原则
贯彻《土地管理法》等基本法规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政策要求,做到依法修编。
(二)上下衔接原则
严格按照市级规划确定的各类用地指标落实用地,充分考虑区域内土地资源条件,积极反馈土地利用问题与矛盾,保证上下级规划之间有效衔接。
(三)统筹兼顾原则
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之间、效率与公平之间、近期与远期用地之间的关系,突出重点、上下结合、协调发展,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和各区域土地利用,实现区域全面、可持续发展。
(四)节约集约原则
基于临朐县用地矛盾突出的县情,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在用地安排上着重考查用地效益。
通过供给制约与引导需求,注重内涵挖掘,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五)协调发展原则
根据全县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条件及其发展潜力,确定各区域的发展用地类型和结构,保证区域间协调发展。
将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与合理高效利用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协调发展。
(六)科学决策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专家衔接、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运用各类科技手段,保证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节规划修编的依据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04年);
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发[1999]122号;
四、《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六、《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八、《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潍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临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十一、《临朐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十二、临朐县各镇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第四章规划修编的工作过程
一、准备阶段(2009年3月-2009年4月)
(一)组织准备阶段
为确保规划的顺利进行,临朐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国土、发展、规划、建设、财政、经济、交通、农业、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在县国土资源局设立了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负责组织国土资源及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规划工作组,负责规划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具体的规划修编工作。
(二)物质和技术准备
主要包括工作任务书的编写、技术培训、资料收集、经费落实、办公用品购置、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等。
二、调查研究阶段(2009年4月-2009年6月)
2005年,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出台了新一轮规划修编的一系列文件和政策要求,规划修编工作按照新的要求开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文件)要求,应开展如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如何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如何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如何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如何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如何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的问题研究,考虑到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是规划修编的前提,对规划期用地供求状况进行预测是基本要求,根据临朐县规划修编的实际需要,进行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城乡用地供需预测、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管理保障措施五个方面专题研究的调研编制。
三、规划编制阶段(2009年6月-2009年11月)
在前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出了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原则和土地利用方针。
在潍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下,分别确定了临朐县2010年、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对全县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重点工程用地进行布局;根据全县土地利用的基本类型划分了土地用途区,制定了各区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编制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送审稿)、规划说明和成果图件。
四、规划评审和报批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4月)
规划文本(送审稿)编制完成后,报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并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规划修编主要内容说明
第一节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及数据来源
规划修编采用的基础数据包括3类临朐县土地利用面积数据、临朐县自然环境条件数据、临朐县社会经济条件数据。
所有基期数据均以2005年末为基准时点,历史变化分析一般采用1997年至2005年度的时间序列数据,同时对部分用地变化情况考虑规划基期与规划编制期间的实际变化。
一、基数转换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要求进行转换。
1、转换原则
(1)用途管制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应遵循并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2)依法核定的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应依法合规、严格核定,通
过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3)衔接可行原则。
规划基数转换,要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等成果,与土地现状分类有限衔接,满足规划实施和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
(4)综合平衡的原则。
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面积保持不变的原则,转换前后保持一致。
2、转换数据
(1)2006-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
(2)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
3、转换方法
以土地利用二次调查数据为基础,按照《指导意见》中规划基数分类与二调的土地现状分类的对应关系,进行各类用地转换,在转换中充分利用遥感等科技手段,结合实地调查,校核二次调查数据中需要细分的地类,将变更调查的数据的土地类型按照《指导意见》与二次调查数据类型之间的转换关系,转换成规划基数的数据类型;然后根据变更资料,确定2006-2008年的变更数据。
将二调数据推算至规划基期年。
(1)农用地转换中,耕地、园地、林地、和其他农用地,进行归并后,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2)建设用地转换,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根据遥感影响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对其进行归并或细分,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其中应对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区分,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分别纳入城市、建制镇;其他独立工矿用地从空间上解译判读,按照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的含义进行区分;对特殊用地参照地类释义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3)其他地类转换,水域、滩涂、裸地等其他地类对照转换关系分别纳入规划基数分类中的相应地类。
表4-1-1规划基数与二次调查数据转换与比较
单位:
公顷
二次调查数据
二次调查类别转化成规划基数
06-08年变更流量
规划基数
地类
面积
地类
面积
面积
地类
面积
水浇地
7103.17
水浇地
7103.17
53.03
水浇地
7156.20
旱地
10990.15
旱地
10990.15
20.65
旱地
51010.80
果园
14770.30
园地
15413.77
-51.23
园地
15465.00
茶园
5.04
其他园地
638.43
有林地
36391.19
有林地
36391.19
1.60
有林地
36389.59
灌木林地
1539.59
灌木林地
1539.59
0
灌木林地
1539.59
其他林地
4706.22
其他林地
4706.22
-1.60
其他林地
4707.82
设施农用地
2925.45
设施农用地
2925.45
0
设施农用地
2925.45
农村道路
2692.76
农村道路
2692.76
0
农村道路
2692.76
坑塘水面
953.57
坑塘水面
953.57
0
坑塘水面
953.57
沟渠
572.96
农田水利用地
572.96
3.72
农田水利用地
569.24
田坎
14627.31
田坎
14627.31
-105.81
田坎
14733.12
建制镇
2961.97
建制镇
2961.97
14.49
建制镇
2947.48
村庄
13137.88
农村居民点
13137.88
13.23
农村居民点
13124.65
独立建设用地
0
0
独立建设用地
0
采矿用地
584.91
采矿用地
584.91
175.56
采矿用地
409.35
铁路用地
38.25
铁路用地
38.25
0
铁路用地
38.25
公路水面
1078.64
公路用地
1078.64
0.75
公路用地
1077.89
水库水面
1474.67
水库水面
1474.67
0
水库水面
1474.67
水工建筑
170.25
水工建筑
170.25
0
水工建筑
170.25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7.14
风景名胜
27.14
0
风景名胜
27.14
332.41
特殊用地
332.41
0
特殊用地
332.41
河流水面
2201.39
河流水面
2201.39
0
河流水面
2201.39
内陆滩涂
339.57
滩涂
339.57
0
滩涂
339.57
其他草地
20586.98
荒草地
20586.98
-125.98
荒草地
20712.96
裸地
2346.26
裸地
2346.26
0
裸地
2346.26
总面积
183123.29
总面积
183123.29
0
总面积
183123.29
二、自然条件数据
本规划所用自然条件数据主要包括气候、植被、环境状况等,数据主要来源于《临朐县志》、《临朐县土壤》、《临朐土地资源》、《临朐县统计年鉴》等文献及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及资料。
三、社会经济条件数据
本规划采用的社会经济数据主要包括人口、工农业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税收、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粮食单产、人均收入及各部门各行业的发展状况、发展规划和用地需求等数据和资料。
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临朐县历年统计年鉴及各部门、各行业提供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二节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2005年临朐县土地总面积183123.29公顷。
其中,农用地137920.02公顷,建设用地19602.09公顷,其他土地25601.18公顷,分别占临朐县土地总面积的75.32%、10.70%、13.98%。
土地利用规划现状数据见表5-2-1、图5-2-1。
表5-2-12005年临朐县土地利用结构
地类
规模(公顷)
占一级地类的
比例
占全县土地的
比例
总计
183123.29
100%
100%
农用地
小计
13790.02
100.00%
75.32%
耕地
58167.00
42.11%
31.76%
园地
15465.00
11.19%
8.45%
林地
42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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