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国能安全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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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国能安全精选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1防止高处坠落事故
×3.5mm(直径×管壁厚)搭设带中杆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除警示标示牌外不得拴挂任何物件,以防作业人员行走踏空坠落。
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采用定型卡带进行固定。
1.2防止触电事故
“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进入电网作业的,还必须取得“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带电作业人员还应取得“带电作业资格证”。
“劳动防护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单位的产品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作业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安全帽,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12.3使用绝缘安全用具一绝缘操作杆、验电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等必须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的产品,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贴有“检验合格证”标签及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产品合格证”,使用前必须检查工具上贴有“检验合格证”标识,检验周期为6个月。
使用时始须接在装有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一般型(无延时)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电源上,并不得提着电动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使用,严禁将电缆金属丝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在低压设备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低于0.1m。
当高压设备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应戴绝缘手套。
(1)停电:
断路器在“分闸”位置时,方准拉开隔离开关。
(2)验电:
先检验验电器是否完好,并设监护人,方准进行验电操作。
(3)装设地线:
先挂接地端,再挂导体端。
拆除时,则顺序相反。
严禁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
1.3防止物体打击事故
1.4防止机械伤害事故
运行或停运备用侧皮带上严禁站人、越过、爬过及传递各种用具。
皮带运行过程中严禁清理皮带中任何杂物。
1.5防止灼烫伤害事故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穿好焊工工作服、焊工防护鞋,戴好工作帽、焊工手套,其中电焊须戴好焊工面罩,气焊须戴好防护眼镜。
化学作业人员[配置化学溶液,装卸酸(碱)等]必须穿好耐酸(碱)服,戴好橡胶耐酸(碱)手套、防护眼镜(面罩)以及戴好防毒口罩。
“当心烫伤”警示牌。
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外置床事故排渣口周围必须设置固定围栏。
循环流化床排渣门须使用先进、可远方操作的电动锤型阀,取消简易的插板门。
观察炉膛燃烧情况时,必须站在看火孔的侧面;同时佩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盖眼睛。
除焦时,原则应停炉进行。
确需不停炉除焦(渣)时,应设置警戒区域,挂上安全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循环流化床除焦时,必须指定专门的现场指挥人员,开工前必须制订好除焦方案,并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确保除焦人员安全。
除焦人员严禁站在楼梯、管子或栏杆等上面。
1.6防止起重伤害事故
“特种作业操作证”。
安装维修人员也应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并经县级以上医疗要机构体检合格,合格的(含矫正视力)双目视力不低于0.7,无色盲、听觉障碍、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突发性昏厥等疾病及生理缺陷)方可上岗。
1.7防止烟气脱硫设备及其系统中人身伤亡事故
1.8防止液氨储罐泄漏、中毒、爆炸伤人事故
“氨云”,氨区控制室和配电间出入门口不得朝向装置间。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9防止中毒与窒息伤害事故
在沟道(池)内作业时(如电缆沟、烟道、中水前池、污水池、化粪池、阀门井、排污管道、地沟(坑)、地下室等),为防止作业人员吸入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沼气等中毒、窒息,必须做好以下措施:
(1)打开沟道(池、井)的盖板或人孔门,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关闭人孔门或盖板。
(2)进入沟道(池、井)内施工前,应用鼓风机向内进行吹风,保持空气循环,并检查沟道(池、井)内的有害气体含量不超标,氧气浓度保持在19.5%~21%范围内。
(3)地下维护室至少打开2个人孔,每个人孔上放置通风筒或导风板,一个正对来风方向,另一个正对去风方向,确保通风畅通。
(4)井下或池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安全绳的一端必须握在监护人手中,当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必须立即撤离现场。
在关闭人孔门或盖板前,必须清点人数,并喊话确认无人。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购买,不得购买无厂家标志、无生产日期、无安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三无”危险化学品。
“当心中毒”警示牌。
1.10防止电力生产交通事故
2防止火灾事故
2.1加强防火组织与消防设施管理
Ⅱ类负荷供电。
消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维护。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2.2防止电缆着火事故
2.3防止汽机油系统着火事故
“禁止操作”标识牌。
2.4防止燃油罐区及锅炉油系统着火事故
2.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事故
2.6防止氢气系统爆炸事故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运行与维护”的有关规定。
2.7防止输煤皮带着火事故
2.8防止脱硫系统着火事故
2以上时,防腐现场应接引消防水带,并保证消防水随时可用。
2.9防止氨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2.10防止天然气系统着火爆炸事故
“严禁烟火”等醒目的防火标志。
Ω
2.11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
3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1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3.2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当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并禁止单人滞留在操作现场,待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
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3.3应制定和完善防误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3.4建立完善的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和管理制度。
防误闭锁装置不能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闭锁装置时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闭锁装置应经变电站站长、操作或运维队长、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实行双重监护后实施,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
3.5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
3.6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电气闭锁回路不应设重动继电器类元器件,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触点;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时,应确保待操作断路器或隔离开关位置正确,并以现场实际状态为准。
3.7对已投产尚未装设防误闭锁装置的发、变电设备,要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必须尽快装设防误闭锁装置。
3.8新、扩建的发、变电工程或主设备经技术改造后,防误闭锁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投运。
3.9同一集控站范围内应选用同一类型的微机防误系统,以保证集控主站和受控子站之间的“五防”信息能够互联互通、“五防”功能相互配合。
3.10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电源应与继电保护及控制回路电源独立。
微机防误装置主机应由不间断电源供电。
3.11成套高压开关柜、成套六氟化硫(SF6)组合电器(GIS/PASS/HGIS)五防功能应齐全、性能良好,并与线路侧接地开关实行连锁。
3.12应配备充足的经国家认证认可的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作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
为防止误登室外带电设备,宜采用全封闭(包括网状等)的检修临时围栏。
3.13强化岗位培训,使运维检修人员、调控监控人员等熟练掌握防误装置及操作技能。
4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1电源
“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等新能源相关研究。
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应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并满足相关规程、规定的要求。
4.2网架结构
“黑启动”方案及调度实施方案,并落实到电网、发电各单位。
4.3稳定分析及管理
4.4二次系统
4.5无功电压
4.5.8l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用户,在用电高峰时段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其他电力用户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
5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5.1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5.2防止风电机组大面积脱网事故
5.2.2风电场并网点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三相电压不平衡等电能质量指标满足国家标准要求,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
6防止锅炉事故
6.1防止锅炉尾部再次燃烧事故
6.2防止锅炉炉膛爆炸事故
6.3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
为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事故,应严格执行《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选型导则》(DL/T466-2004)、《火力发电厂制粉系统设计计算技术规定》(DL/T5145-2012)、《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程》(DL/T5121-2000)、《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435-2004),《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第4部分:
制粉系统检修》(DL/T748.4-2001)以及《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等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三块分离”和入炉煤杂物清除工作,保证制粉系统运行正常。
6.4防止锅炉满水和缺水事故
⊿h,仅供参考。
6.5防止锅炉承压部件失效事故
“三级处理”原则。
7防止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
7.1防止承压设备超压
7.2防止氢罐爆炸事故
7.3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制度
“改造和重大维修”进行。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制造厂所在地锅炉压力容器监检机构签发的“监检证书”。
要加强对所购容器的质量验收,特别应参加容器水压试验等重要项目的验收见证。
7.4加强压力容器注册登记管理
8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
8.1防止汽轮机超速事故
±1%。
8.2防止汽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8.3防止汽轮机大轴弯曲事故
(1)转子安装原始弯曲的最大晃动值(双振幅),最大弯曲点的轴向位置及在圆周方向的位置。
(2)大轴弯曲表测点安装位置转子的原始晃动值(双振幅),最高点在圆周方向的位置。
(3)机组正常启动过程中的波德图和实测轴系临界转速。
(4)正常情况下盘车电流和电流摆动值,以及相应的油温和顶轴油压。
(5)正常停机过程的惰走曲线,以及相应的真空值和顶轴油泵的开启时间和紧急破坏真空停机过程的惰走曲线。
(6)停机后,机组正常状态下的汽缸主要金属温度的下降曲线。
(7)通流部分的轴向间隙和径向间隙。
(8)应具有机组在各种状态下的典型启动曲线和停机曲线,并应全部纳入运行规程。
(9)记录机组启停全过程中的主要参数和状态。
停机后定时记录汽缸金属温度、大轴弯曲、盘车电流、汽缸膨胀、胀差等重要参数,直到机组下次热态启动或汽缸金属温度低于150℃为止。
(10)系统进行改造、运行规程中尚未作具体规定的重要运行操作或试验,必须预先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再执行。
(1)大轴晃动(偏心)、串轴(轴向位移)、胀差、低油压和振动保护等表计显示正确,并正常投入。
(2)大轴晃动值不超过制造商的规定值或原始值的±0.02mm。
(3)高压外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50℃,高压内缸上、下缸温差不超过35℃。
(4)蒸汽温度必须高于汽缸最高金属温度50℃,但不超过额定蒸汽温度,且蒸汽过热度不低于50℃。
(1)机组启动过程中,在中速暖机之前,轴承振动超过0.03mm。
(2)机组启动过程中,通过临界转速时,轴承振动超过0.1mm或相对轴振动值超过0.26mm,应立即打闸停机,严禁强行通过临界转速或降速暖机。
(3)机组运行中要求轴承振动不超过0.03mm或相对轴振动不超过0.08mm,超过时应设法消除,当相对轴振动大于0.26mm应立即打闸停机;当轴承振动或相对轴振动变化量超过报警值的25%,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当轴承振动或相对轴振动突然增加报警值的100%,应立即打闸停机;或严格按照制造商的标准执行。
(4)高压外缸上、下缸温差超过50℃,高压内缸上、下缸温差超过350℃。
(5)机组正常运行时,主、再热蒸汽温度在lOmin内突然下降50℃。
调峰型单层汽缸机组可根据制造商相关规定执行。
℃,最大不超过50℃。
°。
疏水联箱或扩容器应保证在各疏水阀全开的情况下,其内部压力仍低于各疏水管内的最低压力。
冷段再热蒸汽管的最低点应设有疏水点。
防腐蚀汽管直径应不小于76mm。
8.4防止汽轮机、燃气轮机轴瓦损坏事故
“禁止操作”警示牌。
主油箱事故放油阀应串联设置两个钢制截止阀,操作手轮设在距油箱5m以外的地方,且有两个以上通道,手轮应挂有“事故放油阀,禁止操作”标志牌,手轮不应加锁。
润滑油管道中原则上不装设滤网,若装设滤网,必须采用激光打孔滤网,并有防止滤网堵塞和破损的措施。
℃等),应在确认轴瓦未损坏之后,方可重新启动。
8.5防止燃气轮机超速事故
8.6防止燃气轮机轴系断裂及损坏事故
(1)轮盘拉杆螺栓紧固情况、轮盘之间错位、通流间隙、转子及各级叶片的冷却风道。
(2)平衡块固定螺栓、风扇叶固定螺栓、定子铁芯支架螺栓,并应有完善的防松措施。
绘制平衡块分布图。
(3)各联轴器轴孔、轴销及间隙配合满足标准要求,对轮螺栓外观及金属探伤检验,紧固防松措施完好。
(4)燃气轮机热通道内部紧固件与锁定片的装复工艺,防止因气流冲刷引起部件脱落进入喷嘴而损坏通道内的动静部件。
(l)在盘车状态听到有明显的刮缸声。
(2)压气机进口滤网破损或压气机进气道可能存在残留物。
(3)机组转动部分有明显的摩擦声。
(4)任一火焰探测器或点火装置故障。
(5)燃气辅助关断阀、燃气关断阀、燃气控制阀任一阀门或其执行机构故障。
(6)具有压气机进口导流叶片和压气机防喘阀活动试验功能的机组,压气机进口导流叶片和压气机防喘阀活动试验不合格。
(7)燃气轮机排气温度故障测点数大于等于1个。
(8)燃气轮机主保护故障。
(l)运行参数超过保护值而保护拒动。
(2)机组内部有金属摩擦声或轴承端部有摩擦产生火花。
(3)压气机失速,发生喘振。
(4)机组冒出大量黑烟。
(5)机组运行中,要求轴承振动不超过0.03mm或相对轴振动不超过0.08mm,超过时应设法消除,当相对轴振动大于0.25mm应立即打闸停机;当轴承振动或相对轴振动变化量超过报警值的25%,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当轴承振动或相对轴振动突然增加报警值的100%,应立即打闸停机;或严格按照制造商的标准执行。
(6)运行中发现燃气泄漏检测报警或检测到燃气浓度有突升,应立即停机检查。
8.7防止燃气轮机燃气系统泄漏爆炸事故
≤4.OMPa)应每3年一次。
10年以上的管道每2年一次。
9防止分散控制系统控制、保护失灵事故
9.1分散控制系统(DCS)配置的基本要求
9.2防止水电厂(站)计算机监控系统事故
9.2.2防止监控系统误操作措施
9.3分散控制系统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黑屏”或“死机”),若主要后备硬手操及监视仪表可用且暂时能够维持机组正常运行,则转用后备操作方式运行,同时排除故障并恢复操作员站运行方式,否则应立即执行停机、停炉预案。
若无可靠的后备操作监视手段,应执行停机、停炉预案。
9.4防止热工保护失灵
“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保护信号应遵循从取样点到输入模件全程相对独立的原则,确因系统原因测点数量不够,应有防保护误动措施。
±5%,且不应含有高次谐波。
汽轮机监视仪表的中央处理器及重要跳机保护信号和通道必须冗余配置,输出继电器必须可靠。
9.5防止水机保护失灵
10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
10.1防止定子绕组端部松动引起相间短路
200MW及以上容量汽轮发电机安装、新投运1年后及每次大修时都应检查定子绕组端部的紧固、磨损情况,并按照《大型汽轮发电机绕组端部动态特性的测量及评定》(DL/T735-2000)和《透平型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动态特性和振动试验方法及评定》(GB/T20140-2006)进行模态试验,试验不合格或存在松动、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多次出现松动、磨损情况应重新对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进行整体绑扎;多次出现大范围松动、磨损情况应对发电机定子绕组端部结构进行改造,如设法改变定子绕组端部结构固有频率,或加装定子绕组端部振动在线监测系统监视运行,运行限值按照GB/T20140-2006设定。
10.2防止定子绕组绝缘损坏和相间短路
10.2.1加强大型发电机环形引线、过渡引线、鼻部手包绝缘、引水管水接头等部位的绝缘检查,并对定子绕组端部手包绝缘施加直流电压测量试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
10.3防止定、转子水路堵塞、漏水
℃或定子线棒引水管同层出水温差达8℃报警时,应检查定子三相电流是否平衡,定子绕组水路流量与压力是否异常,如果发电机的过热是由于内冷水中断或内冷水量减少引起,则应立即恢复供水。
当定子线棒温差达14℃或定子引水管出水温差达12℃,或任一定子槽内层间测温元件温度超过90℃或出水温度超过85℃时,应立即降低负荷,在确认测温元件无误后,为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停机,进行反冲洗及有关检查处理。
10.4防止转子匝间短路
0年的发电机,或者运行中出现转子绕组匝间短路迹象的发电机(如振动增加或与历史比较同等励磁电流时对应的有功和无功功率下降明显),或者在常规检修试验(如交流阻抗或分包压降测量试验)中认为可能有匝间短路的发电机,应在检修时通过探测线圈波形法或RSO脉冲测试法等试验方法进行动态及静态匝间短路检查试验,确认匝间短路的严重情况,以此制订安全运行条件及检修消缺计划,有条件的可加装转子绕组动态匝间短路在线监测装置。
×l0-4T,其他部件大于50×l0-4T)应进行退磁处理。
退磁后要求剩磁参考值为:
轴瓦、轴颈不大于2×10-4T,其他部件小于10×10-4T。
10.5防止漏氢
10.6防止发电机局部过热
℃或定子线棒间温差超过80℃时,应立即停机处理。
10.7防止发电机内遗留金属异物故障的措施
10.8防止护环开裂
10.9防止发电机非同期并网
10.10防止发电机定子铁芯损坏
检修时对定子铁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如局部松齿、铁芯片短缺、外表面附着黑色油污等,应结合实际异常情况进行发电机定子铁芯故障诊断试验,或温升及铁损试验,检查铁芯片间绝缘有无短路以及铁芯发热情况,分析缺陷原因,并及时进行处理。
10.11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接地故障
10.12防止次同步谐振造成发电机损坏
送出线路具有串联补偿的发电厂,应准确掌握汽轮发电机组轴系扭转振动频率,以配合电网管理单位或部门共同防止次同步谐振。
10.13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发电机损坏
10.14防止封闭母线凝露引起发电机跳闸故障
11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
11.1加强励磁系统的设计管理
11.2加强励磁系统的基建安装及设备改造的管理
11.3加强励磁系统的调整试验管理
11.4加强励磁系统运行安全管理
11.4.S修改励磁系统参数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审批并进行相关试验后,方可执行,严禁随意更改励磁系统参数设置。
12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
12.1防止变压器出口短路事故
12.2防止变压器绝缘事故
-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高、中压端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lOOpC。
llokV(66kV)电压等级变压器高压侧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lOOpC。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强迫油循环变压器应在油泵全部开启时(除备用油泵)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12.2.4500kV及以上并联电抗器的中性点电抗器出厂试验应进行短时感应耐压试验。
12.2.S新安装和大修后的变压器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或厂家规定进行抽真空、真空注油和热油循环,真空度、抽真空时间、注油速度及热油循环时间、温度均应达到要求。
对采用有载分接开关的变压器油箱应同时按要求抽真空,但应注意抽真空前应用连通管接通本体与开关油室。
为防止真空度计水银倒灌进设备中,禁止使用麦氏真空计。
12.3防止变压器保护事故
12.4防止分接开关事故
12.5防止变压器套管事故
12.6防止冷却系统事故
12.7防止变压器火灾事故
(1)排油注氮启动(触发)功率应大于220V×5A(DC)。
(2)注油阀动作线圈功率应大于220V×6A(DC)。
(3)注氮阀与排油阀间应设有机械连锁阀门。
(4)动作逻辑关系应满足本体重瓦斯保护、主变压器断路器跳闸、油箱超压开关(火灾探测器)同时动作时才能启动排油充氮保护。
12.8防止互感器事故
(中性点有效接地系统)或1.9Um/
(中性点非有效接地系统)。
℃),若超标时应进行处理。
13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3.1防止GIS(包括HGIS)、六氟化硫断路器事故
13.1.4GIS、六氟化硫断路器设备内部的绝缘操作杆、盆式绝缘子、支撑绝缘子等部件必须经过局部放电试验方可装配,要求在试验电压下单个绝缘件的局部放电量不大于3pC。
℃及以下)、重污秽e级或沿海d级地区的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GIS,宜采用户内安装方式。
“螺旋式”连接结构绝缘拉杆的断路器应进行改造。
13.2防止敞开式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事故
“自动脱落分闸”,在检修中应检查操作机构蜗轮、蜗杆的啮合情况,确认没有倒转现象;检查并确认刀闸主拐臂调整应过死点;检查平衡弹簧的张力应合适。
13.3防止开关柜事故
“五防”功能完备的产品,其外绝缘应满足以下条件:
空气绝缘净距离:
不小于125mm(对12kV),不小于300mm(对40.5kV)。
爬电比距:
不小于18mm/kV(对瓷质绝缘),不小于20mm/kV(对有机绝缘)。
如采用热缩套包裹导体结构,则该部位必须满足上述空气绝缘净距离要求;如开关柜采用复合绝缘或固体绝缘封装等可靠技术,可适当降低其绝缘距离要求。
14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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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 电力 生产 事故 十五 要求 安全 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