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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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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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要求,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全县**年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确保**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我镇**年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和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
(二)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抓好抗旱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村建所、国土分局、民政所、农经站、扶贫办
(三)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牵头部门:
镇统战办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纪委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
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派出所、组织办、综治办、司法所、国土分局、矿管对、交通所、村建所
(五)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人大办、派出所、财政所、国土分局、村建所、交通所、卫生院、农经站、信用社
(六)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
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派出所、综治办、劳保所、农经站
(七)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行为。
牵头部门:
镇组织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村建所
(八)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派出所、劳保所
(九)全镇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
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十)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财政所(十一)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人大办、纪委办、财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十二)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财政所、村建所、国土分局、农经站(十三)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
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
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宣传办、派出所、财政所、安监站、国土分局、村建所、交通所、水务所、林业站、农经站(十四)加大对全镇各级各部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
镇财政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农经站、民政所、信用社(十五)加强金融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
信用社协办部门:
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十六)加强司法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部门:
镇综治办协办部:
镇纪委办、派出所、司法所(十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
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
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
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宣传办、为民服务中心(十八)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
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
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宣传办、综治办、为民服务中心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十九)加大对全镇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
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宣传办(二十)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
牵头部门:
镇综治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组织办、党政办、为民服务中心(二十一)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人大办、纪委办、财政所、农经站,全镇各级各部门(二十二)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牵头部门:
镇组织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人大办、党政办公室(二十三)加大治懒治庸力度,着力解决干部管理不严问题。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党政办公室、劳保所(二十四)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财政所、劳保所、农经站、安监站、村建所、卫生院、统计站、中心学校、一中、二中(二十五)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
牵头部门:
镇组织办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各总支(支部)(二十六)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
牵头部门:
国土资源分局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村建所、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农经站、劳保所(二十七)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纠正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等行为。
牵头部门:
镇财政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扶贫办、农经站、农科站、林业站、水务所、民政所、计生办、信用社(二十八)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
牵头部门:
食药监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安监站、农经站、农科站(二十九)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
镇村建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林业站(三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牵头部门:
镇安监站协办部门:
镇联合工会委员会、纪委办、派出所、司法所、矿管队、综治办(三十一)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
牵头部门:
镇劳保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扶贫办、村建所、财政所、民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信用社(三十二)继续治理教育收费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部门:
镇中心学校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财政所、农经站(三十三)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卫生院、食药监所、财政所、劳保所(三十四)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体制,推动企业减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牵头部门:
镇企业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村建所、交通所、民政所、食药监所、农经站、司法所(三十五)加强对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的资金管理。
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民政所、财政所、村建所、企业办、供销社、信用社(三十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人大办公室、纪委办、组织办、宣传办、综治办、财政所、劳保所(三十七)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综治办、财政所、农科站、林业站、水务所、中心学校、民政所、村建所、国土资源分局、卫生院、农经站、企业办、矿管队(三十八)加强对全镇范围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部门:
镇中心学校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财政所、劳保所、农科站、卫生院、农经站(三十九)加强对全镇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四十)加强对全镇村(居)委会党风廉政建设。
牵头部门:
镇民政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组织办、村建所(四十一)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牵头部门:
镇组织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统战办、司法所、企业办、中心学校、民政所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文化站、中心学校、劳保所(四十三)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组织办、宣传办、劳保所(四十四)加强对全镇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村(居)委会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牵头部门:
镇农经站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组织办、财政所、政府财务(四十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
牵头单位:
镇纪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党政办(四十六)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宣传办、工会、综治办、财政所、村建所、民政所、农科站、为民服务中心(四十七)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国土资源分局、村建所、水务所、司法所、农经站、劳保所(四十八)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政府财务、全镇各级各部门(四十九)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全镇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村建所、国土分局(五十)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
牵头部门:
镇组织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财政所、劳保所、民政所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五十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新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交通所、村建所、水务所、林业站、国土分局、劳保所(五十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201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
牵头部门:
镇组织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劳保所(五十三)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
牵头部门:
镇综治办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组织办、派出所、司法所、劳保所(五十四)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牵头部门:
镇财政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农经站、劳保所、政府财务、信用社(五十五)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部署要求,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财政所、国土资源分局、村建所、水务所、交通所、农经站、综治办(五十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
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
牵头部门:
镇财政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党政办公室、农经站(五十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和运行机制。
牵头部门:
镇财政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综治办、农经站、政府财务(五十八)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牵头部门:
镇财政所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组织办、劳保所、农经站、信用社(五十九)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
牵头单位:
镇纪委协办部门:
镇组织办、人大办、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综治办(六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
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
抓好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人大办、纪委办、组织办、综治办(六十一)继续深入实施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牵头部门:
镇党政办公室协办部门:
镇纪委办、综治办、财政所、劳保所、国土资源分局、农经站、为民服务中心全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分管部门和联系村(居)委会,认真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附送:
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发言稿
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xxxx年工作主要成效xxxx年,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制度建设和创新为突破口,积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监督。
向62个重大项目派驻了“三问”工作组,对40个重点项目和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问题65个。
(二)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
不断巩固省、市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较好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深化我县推行的强农惠农项目“一公开二备案三监督”制度,公开、备案涉农项目26个,专项检查涉农资金xxxx余万元,纠正违规问题2个。
(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立场”主题教育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举办了“扬正气、促发展”演讲比赛,召开了“廉内助”座谈会,崇廉尚廉社会氛围日趋浓厚。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74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7人,实施警示训诫124人。
(四)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工程建设项目141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7起;纠正账务不规范问题3个,收缴违规资金4.2万元。
加强对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和农村合疗的专项检查,清退违规教育收费5.2万元,处理涉路执法人员1人。
(五)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了一批失职渎职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4件,初核64件,立案查处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7人,组织处理1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挽回经济损失22万余元。
(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型、文明型”机关活动,派送14名干部参加中省市培训学习,对换届后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
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过去的一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干部群众普遍认可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有的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xxxx年重点工作任务xx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富县提供坚强保障。
(一)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监督。
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问题。
二是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紧扣县十六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镇建设、全国良好农业示范县创建,以及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创建的监督检查,派驻“三问”工作组,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认真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清理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行为,集中力量解决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文明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深入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省纪委把今年确定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各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有序推进。
一要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运行的综合效果。
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使领导干部形成“带头学习制度、模范遵守制度、自觉执行制度”的良好习惯。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省市推行的反腐倡廉制度,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向服务、管理对象述责述廉述效,重点解决好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乡镇办案协作区经费保障、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农村财务管理“五项制度”人员配备等问题,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果。
二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
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探索促进改革发展的监督制度;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防治损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工作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力争推出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简便易行、管用有效的创新制度。
(三)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是切实改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作风。
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玩游戏、干私活等行为。
不断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切实纠正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现象。
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着力解决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查究力度,坚决纠正工作不实、落实不力、干劲不足等行为。
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围绕解决群众“上学难、看病贵”的问题,严肃查纠学校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和违规办班、补课及套取国家“两免一补”资金的问题,坚决查处医药、医疗服务中乱加价、乱收费和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行为。
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在建设、分配、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认真纠正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等行为,坚决杜绝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站所、满意窗口、满意单位活动,不断深化民主评议工作,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四)深入贯彻《工作规划》,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坚持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相结合,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县委《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退耕还林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以及司法领域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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