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docx
- 文档编号:26282894
- 上传时间:2023-06-17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31.38KB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docx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
编号:
版本:
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部门及作业人员,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3.2术语
本制度不涉及相关术语。
4详细规定
4.1从事危险品生产的人员必备要求
(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操作证。
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必须熟知产品性质、设备性能和防火防爆知识,能熟练、正确地使用消防与安全设施,当发现事故苗头时,具有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能力。
(3操作中能做到严、细、稳、准,对危险品应轻拿轻放。
当发生异声异状时能立即停机,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然后报告班组长,事后做出完整的
记录。
(4能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现场交接班制度、工艺纪律,能严格执行工艺指令和安全操作法,不自由操作和未经试验批准轻易改变工艺规程。
工艺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准确、及时、真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弄虚作假。
(5关键岗位(起爆具生产熔药、混药,导爆索生产覆塑,雷管生产装压药、卡口等工序,必须配备思想、技术、身体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并不得随意调动。
4.2安全用火管理
(1在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1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沙子、捶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
4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
5机动(电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油罐区;
6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票”实行统一格式。
4.3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5用火作业要求
5.1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入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用火,必须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用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点,实行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用火。
(5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
固定用火点每半年由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消防等单位检查认定一次。
(6装置进行大、中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至装置外的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7进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9进入生产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车况良好,带有车辆防火措施。
(10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必须由车辆所在单位提出车辆进入区域作业申请书;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行车路线,对车辆状况和驾驶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审定后进入。
(11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运行的易燃易爆生产区域。
5.2用火作业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1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焊接工种作业证;
(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
(3用火作业人员对不符合“三不用火”原则的用火要求,有权拒绝用火。
(4用火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用火监护人资格。
用火监护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了解用火区域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用火监护人培训。
用火监护人应参加由安全管理部门培训组织的用火监护人培训。
3用火监护人的职责。
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4用火监护人的权限。
当发现用火部位与工业用火申请报告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5.3用火作业许可(用火作业许可证
(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得随意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报管。
(2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
(3生产装置、要害部位及罐区维修的临时用电,电管部门可根据批准合格的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要符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用火作业审批
(1特殊危险用火作业的审批。
特殊危险用火作业由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施工用火作业,由施工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票”,经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审查后上报。
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企业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董事长批准,或由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签发“用火作业票”。
(2一级用火作业的审批。
一级用火作业前,由施工用火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
制定用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票”,由施工单位、生产单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或由其授权的负责人审批、签发“用火作业票”。
(3二级用火作业的审批。
二级用火作业前,由施工单位填写“用火作业票”,制定用火措施;用火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审查后,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发“用火作业票”。
(4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7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工业用火申请报告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安全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
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工业用火申请报告”,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8附则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罐、槽车以及管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引用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有限空间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4有限空间作业要求
(1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负责人向设备所属单位的提出申请。
2技术人员根据作业现场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安排对有限空间内的氧气、
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安排作业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一起对安全措施逐条检查和落实;负责向作业人员交底。
在有限空间内气体检测分析合格后,将分析报告填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同时签字。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批准作业。
4进入危险性较大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将安全措施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安全管理部门派人到现场监督检查。
(4作业许可证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
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间断作业要重新分析。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与该设备、设施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等工作及活动。
(6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1年。
5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企业指定专人对监护和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对所进入有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设备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该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
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摘除保险等措施。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它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
(5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
入和抢救疏散。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所用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在金属设备内机特别潮湿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不超过12V且绝缘良好。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工具、材料要进行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
(9有限空间外的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0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
进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1为保证有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不允许通氧气。
(12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13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有限空间,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4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职责要求
6.1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
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3作业监护人应清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6.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位号、时间与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得作业。
(3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监护不得作业。
(4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不符合规定不得作业。
(5对违反本制度强令作业或安全措施没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控制进入作业人员数量和连续作业时间。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术语
(1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要求
(1进行二级、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负责人负责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二级、三级、特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
保存期为一年。
(3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
(5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
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
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6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在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7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
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和安全带等,跳板必须符合要求,两端必须捆绑牢固。
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8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在同一坠落平面上,一般不得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有隔离措施。
(9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
人字梯底角要拉牢。
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0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
楼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围栏。
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30米以上的特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置。
(11非载人罐笼严禁乘人。
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
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12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现场主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主管领导审批。
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施工负责人或其他领导在保护救护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附则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3临时用电作业要求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2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3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
(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
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
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3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4采用暗管理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
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7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6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7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8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9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10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4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2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电工作业操作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4附则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起重吊装过程中的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北京首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1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位置发生变化的作业过程。
(2起重施工可按工作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大型:
100吨以上;
2中型:
40至100吨;
3小型:
40吨以下。
(3用定型起重机械(如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门桥式起重机等进行吊装时,除应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须遵守该定型起重机的操作规程。
3职责要求
3.1生产管理部门
负责布置各项吊装作业,并对安全负责,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3.2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监督检查。
4起重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起重机、卷扬机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责任心强,对机械性能了解,并通过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操作。
(2起重工对吊装作业必须熟练,持证上岗。
(3参加起重作业人员,要明确分工,听从指挥,严禁多头指挥,通常由起重工中一人指挥。
(4指挥人员,司索工,所用手势、旗哨时必须按国家标准统一制度进行,发出信号要准确、清晰,禁止喊话代替指挥(用步话机指挥除外。
(5指挥信号不明或有错误时,起重机和卷扬机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并及时通知指挥者。
(6在五级或五级以上风力时不得进行大型设备吊装,否则应考虑风力影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六级以上风力时严禁吊装作业。
(7夜间照明不足,雾、雪、雨等恶劣天气,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8吊车严禁超负荷进行吊装。
(9起重机每二年经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吊装现场进行作业。
(10严格禁止使用吊车吊装埋在地下的物件。
(11起吊重物上有人或悬浮物,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不能起吊。
(12起吊作业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吊车各部件是否灵活好用,绑扎绳索有无异常。
(13在基础上吊装设备时,起吊前,有关人员必须对基础进行检查,发现尺寸不匹配,基础承重不够或其他缺陷时严禁吊装。
(14双机抬吊或大型吊装,吊装前必须由施工单位专业人员编制出吊装方案,经相关机动、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吊装作业。
(15起吊的物件有特殊要求(保护光洁度、不能倒位,保护保温层、不能损坏平台等,必须明确指出,写出书面要求,双方签署后生效。
(16大件进行吊装时,机动、安全管理部门要同起重单位负责人、指挥人员、技术员一起对绳扣、索具、滑轮、拉绳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准起吊。
(17起吊作业用的绳索不得拴绑架在生产设备及管线上,也不得穿越交通要道(公路、铁路和中高压电线的上方,并不得与电线交叉相混。
(18在厂内通道或消防通道上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事先向消防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19夜间在通道上进行起重作业,必须在道路两端设红灯及标志牌。
(20在地面上的钢丝绳与电焊机导线交叉时,必须有绝缘保护措施,防止漏电烧坏钢丝绳和触电事故发生。
(21起吊作业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22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的检查,施工人员应掌握应急事故预案,严格执行和落实安全措施。
(23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篮、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
(24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吊物棱角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25起重机械任何部位作业时靠近运行的高、低输电线路时,没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进行操作。
(26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检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重机构的制动器。
(27吊物下放时,严禁使用快速落钩,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8高空吊装体积较大的物体时,应捆绑溜绳。
(29吊物捆绑必须牢靠,且吊装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30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31高空吊装时,任何人不得攀沿拖拉绳或其它绳索上下。
施工人员所带工具应拴上保险绳,防止脱手坠落。
高空作业区内严禁抛物件,只能用绳索拴系传递。
(32在已投产的厂区施工时,应告知生产单位在工作时不得排放有毒、刺激性的气液体。
(33吊装时,应在吊装范围以外,设好警示标志,施工人员不得在工件下面、受力索具附近及其它有危险的地方停留。
(34多机抬吊时,必须动作平稳,启、停动作协调一致,避免振动或摆动。
(35起重机必须在坚实平整的地面,用垫木或路基箱调整平稳进行作业。
5吊篮作业相关制度
(1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必须使用固定的吊篮进行。
(2使用吊篮作业必须填写吊篮作业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作业。
(3使用吊篮作业时,吊篮必须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高空使用吊篮吊人时必须由专业起重工指挥。
(5吊篮上作业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危险性 作业 安全管理 制度 汇编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