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意见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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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意见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指导意见书
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零一四年九月
目录
1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制定本作业指导书的目的1
4名词解释1
5有限空间的确认2
5.1地下有限空间2
5.2地上有限空间2
5.3密闭设备2
6有限空间作业的主要危险2
6.1中毒危害2
6.2缺氧危害2
6.3燃爆危害3
6.4其他危害3
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3
7.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3
7.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3
7.3作业签发人的职责3
7.4作业负责人的职责4
7.5检测人员的职责4
7.6监护人员的职责5
7.7作业人员的职责5
8企业应当建立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6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准6
10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配备的相关设备和防护用品6
11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7
11.1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7
11.2防止淹溺、坍塌7
11.3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7
11.4防止触电8
11.5防火防爆8
12安全培训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台帐8
12.1安全培训8
12.2有限空间管理台帐8
13应急预案和演练8
13.1应急预案8
13.2应急演练9
13.3应急救援应坚持的原则9
13.4救援方式9
14有限空间作业的发包管理9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10
附件2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11
附件3有限空间事故案例1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意见书
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09〕129号);
2.3《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2〕93号);
2.4《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59号);
2.5《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4〕37号)。
3制定本作业指导书的目的
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4名词解释
4.1有限空间
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4.2有限空间作业
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作业包括施工、维修、保养、清理、检测等。
4.3最高容许浓度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4.4工作场所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
4.5工作地点
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而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岗位作业地点。
4.6职业接触限值
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4.7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
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4.8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
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4.9最高容许浓度MAC
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5有限空间的确认
5.1地下有限空间
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隧道、涵洞、地沟、地坑、地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污水池(井)、污水处理设施地下隐蔽工程、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场所等。
5.2地上有限空间
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阀门间等。
5.3密闭设备
炉、塔、釜、罐、仓、槽车、船舱、管道、烟道、冷藏箱、密闭容器、管道、锅炉等。
6有限空间作业的主要危险
6.1中毒危害
有限空间容易积聚高浓度有害物质。
有害物质可以是原来就存在于有限空间的也可以是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
6.2缺氧危害
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
6.3燃爆危害
空气中存在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燃烧爆炸。
6.4其他危害
其他任何威胁生命或健康的环境条件。
如高处坠落、淹溺、物体打击、触电等。
7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
各工贸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7.1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有限空间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保证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备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有限空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
7.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有限空间作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7.3作业签发人的职责
1了解有限空间环境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生产过程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
2“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审查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审查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包括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数据、通风措施、照明措施、应急器材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护等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经审查,判定有限空间作业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签发《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5存在交叉作业时,制定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7.4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1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2作业方案应包括:
氧气浓度和有害气体的检测、采取的通风措施和照明措施、应急器材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护等措施必须做到符合安全要求,并报送有限空间作业签发人审批。
3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发后,对有限空间进行通风并监测合格,对其他危险因素予以排除,然后安排作业。
4作业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对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5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在有限空间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6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7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与监护人员一起,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8作业中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指挥作业人员立即撤出。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立即按照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救援,并立即报告或报警,禁止盲目施救。
7.5检测人员的职责
1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的要求,必须对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粉尘)浓度、燃爆气体(粉尘)浓度等三项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报告作业负责人。
2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3作业过程中,还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4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
5检测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7.6监护人员的职责
1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作业方案,及时判断异常情况。
2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到位时,项作业负责人提出中止作业的建议。
3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随时保持联系。
4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
5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与置业负责人一起,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科学施救,禁止盲目施救。
7.7作业人员的职责
1严格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工作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
2作业前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当发现不符合安全条件时,有权提出改进的建议。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认真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人员与外部保持可靠的通讯联络。
6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作业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立即撤出现场。
8企业应当建立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有限空间作业空气安全标准
9.1有限空间空气含氧浓度:
19.5-23.5%;
9.2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0%,
9.3进行有限空间的动火作业时,空气中可燃气体的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
9.4有害因素限值必须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
9.5其他危险有害因素执行相关标准。
10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配备的相关设备和防护用品
10.1气体检测设备
1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实时地显示被测气体的浓度,达到设定报警值时可实时报警,主要用于检测有限空间中氧、可燃气、硫化氢等气体浓度。
2气体检测管——快速显示、检测气体种类多,用于防爆场所。
10.2安全作业设备
1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
2照明设备——改善作业环境的光线。
3通讯设备——便于现场作业人员之间的沟通。
10.3呼吸防护用品
1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防毒面具。
在氧含量合格且有毒气体浓度低于立即威胁生命健康浓度(IDLH)的情况下,根据有毒气体浓度范围进行选配。
2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长管呼吸器,包括连续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和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
10.4其他个体防护用品
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
有限空间作业时应根据具体的作业环境进行选择和佩戴。
10.5应急救援装备
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能够保证人员在充满浓烟、毒气、蒸气或缺氧的恶劣环境下安全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三脚架、绞盘、救生索、安全带等——在事故状态下迅速把作业人员从危险环境中救出。
3安全梯——作为作业人员的上下工具外,也是事故状态下抢救人员上下用的器材。
4逃生呼吸器——用于特定情况下作业人员的自救。
10.6警示设施
1警示标志。
2安全告知牌。
11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
11.1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
主要采取通风、防爆、护品等措施。
如果存在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危害时,作业前对物料进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换。
经检测,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作业中,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11.2防止淹溺、坍塌
采取隔离、支护等措施。
11.3防止机械伤害的措施
对机械设备、设施、工具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用品。
11.4防止触电
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特低电压限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在干燥的有限空间作业,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场所和密闭容器、金属管道作业,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手持电动工具超过安全电压的,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11.5防火防爆
对作业场所存在可燃固体、液体的,要进行清除或采取隔离方法;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应当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
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12安全培训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台账
12.1安全培训
1安全管理人员:
参加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
2其他人员:
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参加企业组织的专项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和救援的基本安全知识,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的技能,专项安全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a.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缺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附近水体或液体突然涌入、建构筑物坍塌,高温、触电、高坠、淹溺、锋利尖锐物等)和安全防护措施(通风、检测、配戴个体防护装备等相关要求);
b.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c.熟悉针对不同危险有害因素的相应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d.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安全培训应当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12.2.有限作业空间管理台账
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13应急预案和演练
13.1应急预案
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13.2应急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3.3应急救援应坚持的原则
1“快速反应、立即报警、科学处置、措施具体、做好自身防护、严禁盲目施救”的原则;
2确保事故救援有效,避免二次事故的原则。
13.4救援方式
1自救:
自救是最佳选择,当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有任何的暴露变化或者报警提示,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
2非进入式救援:
借助相关设备和器材,如连接进入人员的安全绳和提升装置,安全快速将人员提升到有限空间外面。
3进入式救援:
救援人员必须进入到有限空间才能完成的任务,风险较大,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具有救援技巧,禁止盲目施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脱离有限空间的救护:
被困人员被救出有限空间后,第一时间实施救护,以减轻伤害。
14有限空间作业的发包管理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附件2: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
附件3:
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案例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样表)
工作内容:
作业地点: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作业人员:
作业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序号
安全措施
主要内容
确认人签字
1
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2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
3
通风措施
4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5
照明措施
6
应急器材配备
7
现场监护
8
其他补充措施
作业安全条件及措施确认:
作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授权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二份,第一联审批部门保留,第二联作业单位保留)
注:
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审批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附件2: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
序号
(国标号)
中文名
OELs(mg/m3)
MAC
PC-TWA
PC-STEL
2
氨
20
30
8
百草枯
0.5
12
笨
0.2
0.3
13
苯胺
3
21
丙酮
300
450
30
草酸
1
2
32
臭氧
0.3
33
滴滴涕(DDT)
0.2
34
敌百虫
0.5
1
44
丁醛
5
10
47
毒死蜱
0.2
63
二甲苯
50
100
71
二硫化碳
5
10
83
二硝基甲苯
0.2
86
二氧化氮
5
10
87
二氧化硫
5
10
88
二氧化氯
0.3
0.8
98
五氧化二钒烟尘
0.05
101
氟化氢
2
104
镉及其化合物
(按Cd计)
0.01
0.02
105
汞-金属汞(蒸气)
0.02
0.04
106
汞-有机汞化合物
(按Hg计)
0.01
0.03
119
黄磷
0.05
0.1
125
甲苯
50
100
127
甲醇
25
50
146
糖醛
5
148
苦味酸
0.1
159
磷化氢
0.3
160
磷酸
1
3
162
硫化氢
10
165
硫酸及三氧化硫
1
2
171
六六六
0.3
0.5
176
氯
1
183
氯化氢及盐酸
7.5
184
氯化氰
0.75
199
煤焦油沥青挥发物
(按苯溶物计)
0.2
200
锰机及其化合物
0.15
206
尿素
5
10
210
铅尘
0.05
210
铅烟
0.03
213
氢氧化钾
2
214
氢氧化钠
2
217
氢化氰
1
222
溶剂汽油
300
242
砷化氢
0.03
246
石油沥青烟
5
251
四氯化碳
15
25
264
铜尘
1
264
铜烟
0.2
270
五氧化二磷
1
276
硝酸甘油
1
284
溴
0.6
2
285
溴化氢
10
292
液化石油气
1000
1500
267
乙醚
300
500
295
一氧化碳
20
30
其他见《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
附件3:
事故案例
案例1北京住总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4〃11”中毒和窒息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7年4月11日15时40分,北京住总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的北京明天第一城住宅小区室外雨污水市政建设工程明天第一城B06地块21号楼南侧,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死亡2人。
北京住总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揽的北京明天第一城住宅小区室外雨污水市政建设工程分包给承德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2007年4月11日,承德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某某安排工人王某某、李某某到B06地块21号南侧化粪池内进行抹灰搭架子作业。
13时10分,于某某安排工人打开化粪池检查井井盖进行自然通风。
15时40分,2人在通过检查井进入化粪池时因缺氧窒息晕倒。
在地面进行测量作业的李某某发现后,下井施救也因缺氧晕倒。
在场工人急忙将3人抢救出井。
事故造成王某某和李某某死亡。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承德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王某某、李某某安全意识淡漠,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根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要求,在进入化粪池等缺氧危险作业环境施工作业前没有测定氧气或者有害气体浓度和强制通风,也没有配备必要的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就盲目冒险下井施工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
承德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排工人到化粪池进行抹灰作业之前,只是进行了短时间的自然通风,没有采取足够的强制通风措施。
对缺氧环境作业的危险性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安排专门的监护人员在井上监视作业情况,没有及时发现工人未配备防护用具的违章作业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北京住总正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住宅小区室外雨污水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未检查出承德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市政建设工程施工资质就将工程发包给该公司。
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冒险违章作业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不够,交底缺乏针对性。
承德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没有针对化粪池缺氧环境作业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没有深入人心,致使王某某、李某某安全生产意识淡漠,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操作,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案例2北京筑基恒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8〃18”中毒和窒息事故
一、事故简介
2009年8月18日,在海淀区苏家坨镇中心区A地块红线外部市政工程北二街1#污水井疏通作业现场,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该工程由北京市威凯房地产经营公司开发建设,2008年9月30日,该公司与北京筑基恒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该工程的承包合同,工程内容包括雨水、污水、中水、给水、电力、燃气、道路等。
2008年10月20日工程开工建设,计划2010年底竣工。
北二街1#污水井位于镇中路与北二街的接口处,为不影响其下游北二街道路的正常施工,北京筑基恒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1#污水井建成之初将上游进口用砖砌方式临时封堵。
小区部分入住后,因下游的翠湖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产生的污水均存入化粪池和北二街1#井上游的管道中。
1#井下游管道建成后,为减轻化粪池压力,北京市威凯房地产经营公司找北京筑基恒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经理董某某商量解决办法,董某某未向公司请示,与项目部生产经理王某某研究后,决定对1#井下游管道进行疏通,存放污水,并由王某某负责具体安排。
2009年8月18日,作业人员宋某某、王某某携带抽水泵、发电机及铁锹等工具,开始疏通北二街1#井封堵,下井前作业人员未对1#污水井上、下游井进行气体检测及彻底通风,下井时也未采取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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