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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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书
【篇一: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投资意向书中的保密条款和保密协议规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内容。
该条款下主要规定,在没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协议所述的交易内容以及任何当事人的意见。
对于那些其他当事人事先并不掌握,并且不为公众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诺,仅将这些信息用于交易目的,并且尽力防止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获取。
各方也要保证,仅向相关的员工和专业顾问提供保密信息,并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时告知他们保密义务。
先期工作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
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
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
通常,时间表主要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
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
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
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
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
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2、购买价。
.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3、价值调整条款。
这一条款将规定: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4、交割条件
这一条款规定双方交割的条件。
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5、交割日期。
.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
投资者权利条款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
这是一个权利,所以,a有权执行也有权不执行。
2、股息分配权.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3、清算权
.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a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
.
4、赎回权.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
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
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
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
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
.
5、反稀释条款
.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
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
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
.
6、新股优先认购权
.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
.
7、最优惠条款.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
.
8、首先拒绝权和共同出售权.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
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
.
9、上市注册权.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
10、锁定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投资者无权提出异议。
12、信息权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13、董事会席位与保护性条款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
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14、权利的放弃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
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2、员工与董事会期权
这一条旨在规定企业b如何使用期权的奖励。
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为未来对员工和董事的奖励。
投资者a在这一条款中对b的限制主要是投资者要避免b通过期权奖励的方式低价转移企业的资产,或者分散a在b董事会中董事的影响力。
所以,根据最优惠条款和反稀释条款,b发放的股权的执行价格不得低于给a的价格,同时,当这些期权被发放时,a在b中的董事也要获得相当的比例,以在执行后保持其在董事会中的地位。
3、管理费条款
管理费条款是规定在交易中发生的费用由谁来支付的问题。
按照惯例,企业将支付尽职调查的费用、为完成所有文件而产生的聘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翻译等专业人士而产生的费用。
而投资者通常负担投资决策中发生的费用,比如支付给顾问和专家的费用、咨询费、代理费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员承诺与非竞争承诺
这一条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员b离开企业,甚至在离开企业后建立类似企业与企业b形成激烈的竞争。
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时候做出过这样的承诺,那就可能没有后来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现在好过得多。
5、员工知识产权协议
这一条旨在解决投资者a投资前企业b中知识产权的归属的问题。
通常将会规定,b应该在a注入资金前就和每个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签订为a所接受的保密和发明转让协议。
6、关键雇员保险
在很多企业中,关键雇员对企业的发展有重要的影响。
所以,可以利用人寿保险来减轻关键雇员因为意外无法继续为企业提供服务而造成的影响。
通常会给那些关键雇员购买一定
数量的保险。
在这个条款中就要规定有哪些人是关键雇员,而且每个人应该投保多少数量的保险。
7、寻找管理人
由于投资人a可能在未来为企业b引进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这一条款中赋予a为企业寻找管理人的权利。
虽然不会在条款中写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为投资金额中的一项开支。
8、股权结构
在这一条款中,将明确企业b的股权结构。
9、存留利润
这一条款将规定投资者a有权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润。
其他条款
除了上述条款以外,还有一些小的条款也需要写在框架协议中。
这些条款有适用法律、争端解决机制等等。
注:
签订了投资意向书之后就要展开尽职调查,形成尽职调查报告。
当投资人的审批完成以后,就会签署正式的投资合同书。
正式的投资合同书通常是在投资意向书的基础上通过讨价还价形成的,具体的形式与投资意向书差不多,但所有条款都将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篇二:
私募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框架协议
时间:
本框架协议旨在规定a对b投资事宜的主要合同条款,仅供谈判之用。
本框架协议不构成投资人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告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排他性条款
排他性条款规定目标企业b于投资者a进行交易的一个独家锁定期。
在这个期限内,b不能跟其他投资者进行类似的交易谈判。
在创业投资业务中,这个锁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个并购业务中,锁定期则可以很长。
保密条款
在这部分内容中,应该记载双方交易的前提。
最重要的就是卖出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目标企业的股权。
如果有权利,应该说明这种权利是如何获取的。
时间表
在框架协议中,应该规定整个交易的时间表。
通常,时间表主要包括三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a向b注入资金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a与b共同合作,推进b价值提升;第三个阶段是在a退出后,a与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b的进一步发展。
其中第三个阶段的内容主要是为日后进一步合作铺路,比较虚幻。
但前两个阶段对于a、b双方很重要。
投资条款
这一类条款主要规定投资总额、价格等内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条款。
1、投资金额。
该条款规定投资者投资的总金额,购买股数,以及这部分股份占稀释后总股数的比例。
此外,这一条款中应该指明获得股份的形式。
因为投资者并不一定能够总是以购买普通股的方式注资,投资者可以选择的工具也可以是优先股、可转债或者仅仅是贷款。
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条件的普通股,这些情况都应该作出说明。
由于普通股拥有的权利最广泛,所以,在这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主要以普通股投资为例,来设立这个框架协议。
2、购买价。
在这条款中,应指出投资者每股股票的购买价格,并且分别指出投资前后b的股票价格。
3、价值调整条款。
这一条款将规定: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b能能够达到一定的经营业绩,那么a将奖励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权;如果b不能达到,那么b将以一个象征性的价格或者无偿地向a转移一定比例的股权。
4、交割条件
这一条款规定双方交割的条件。
投资者应该根据a和b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除了由b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以外,还可能包括其他的内容。
5、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是a通过必要的工商登记,正式成了b股东的日期。
投资者权利条款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投资者通常会在协议里为自已获取一定的权利。
1、增资权
这一条款主要赋予了投资者a这样一个权利;在未来规定的时间内,投资者a有权利向企业b以一个约定的价格再购买一定数量的股份。
这是一个权利,所以,a有权执行也有权不执行。
2、股息分配权
这一条款是为了避免b过度分配利润而对a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常规定,如果可分配利润没有达到投资者投资总额一定的比例,b在未经过a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利润分配。
3、清算权
这一条款旨在当b发生破产清算时,保护a的投资利益。
通常,在破产清算时,a将获得一个优先于其他股权持有人的优先分配额。
这一金额可以设定为a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当投资者a获得优先分配额以后,剩余的部分将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给包括a在内的全部持股人。
4、赎回权
该权利旨在解决投资者在投资若干年后无法退出的问题。
这一条规定,当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后,投资者a随时有权将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价格卖给b。
通常,这个价格是下列两种情况下价值较高的那个:
第一种情况,最近b的财务报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拥有的净资产;第二种情况,a对b投资总额加上a对b增资额加上上述投资到赎回日期间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为15%~20%)计算的利息总额。
如果b无力支付赎回股份的金额,那么b有义务尽快支付这一金额。
如果b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那么,a持有的股权将自动转化为一年到期的商业票据(利息可以规定)。
而且在b完成赎回前,a仍有权利保持其在b董事会中的董事。
5、反稀释条款
这一条款将保护投资者a不会因为b增发股票时估值低于a对b投资时的估值而造成损失。
通常会在这一条款中规定:
当b增发时,对公司的估值低于a对应的公司估值,a有权从企业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获得一定比例的额外股权。
6、新股优先认购权
这一条款将保证投资者不会因为企业发行新股而导致投资者控股比例的下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投资者有权在新股发行时优先认购,且价格、条件与其他投资者相同。
7、最优惠条款
这一条款用于保证投资者a在于b的合作中居于有利的地位。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规定,如果b在未来融资或者在既有融资中有比与a的交易更为优惠的条款,则a有权利享受同等的优惠条件。
8、首先拒绝权和共同出售权
在这一条款中赋予投资者a这样的权利;如果其他的股权投资者计划向第三方转让股权,那么,投资者a有如下权利;投资者a有权禁止这种交易的发生;投资者a有权以同样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权。
但是,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的股权转移并不在此限制之内。
而且投资者a不必负担在股权转让中把股权优先转让给其他普通投资者的义务。
9、上市注册权
这一条款将避免投资者a在企业b上市后因为法律规定不能转让股票而导致的损失。
在这一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如果投资者a在一定期限内(比如ipo4年后或交割日8年后)不能转让股票,则企业b的其他股东应该在投资者a的要求下尽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如果b需要重组而需要a放弃某些权利,那么,当b重组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公司仍然没有实现ipo,投资者a就有权利恢复所失去的权利和利益。
10、锁定
这一条款规定,企业b的原始投资者或持股管理人员在未经投资者a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即使持股管理人员已经不被公司所雇用,
他仍需要履行这一条款义务。
11、出售权
这一条款将赋予投资者a在企业b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市的情况下将企业b出售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其他投资者无权提出异议。
12、信息权
只要投资者a持有企业b的股份,企业b应该向a提供a所认可的形式的信息。
这包括每月的财务报告、预算报告、所有提供给股东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员、公众或者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
13、董事会席位与保护性条款
在这一条款中,应该规定投资者a可以向企业b的董事会安插一定数量的董事。
而保护性条款则规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当比例的股权的支持,否则就无权进行交易。
14、权利的放弃
在这一条款中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通常会规定,如果企业b能够上市,且股价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资者a将放弃上述权利。
但通常,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所拥有的信息权和上市注册权也不会丧失。
事务性条款
事务性条款规定了一些对企业b行为的许可与限制事项。
1、所得款项用途
这一条款将规定企业b可以在什么范围内动用资金。
通常投资资只能用于经过投资者a许可的业务扩张、研发投入或者作为流动资金。
2、员工与董事会期权
这一条旨在规定企业b如何使用期权的奖励。
通常投资者a允许企业b预留一
【篇三:
私募股权投资协议核心条款解读】
私募股权融资核心条款深入解读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的资料,2009年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超过4200万户,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8%。
中小企业在国内生产总值、税收和进出口方面的比重分别占到全国的60%、53%和68%左右。
同时,中小企业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
我国66%的发明专利、82%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也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
然而,融资难却长期困扰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受此轮金融危机冲击,国家紧缩货币供应,中小企业普遍遭遇寒冬,温州困境更是引起全国的关注。
“亲们,你们准备好过一个寒冬了吗?
”成为网络上流行的问候语。
资金就好比企业的血液,融资始终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一项极为重要的活动。
一般而言,企业融资途径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外部融资又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具体细分可以参看图1。
图1企业融资途径图
创业企业发展初期和成长过程中,由于其自身轻资产特点及快速扩张的需要,往往很难从银行获得足够的信贷资金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因而就成为企业这
一阶段的重要融资对象。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
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financing),pre-ipo资本(如bridge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investmentinpublic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estate)等等(以上所述的概念有重合的部分)。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在中国pe多指后者,以与vc区别。
2010年中国私募股权(包括vc和pe)基金蓬勃发展,资金募集规模达到388亿美元,投资案例1180个,ipo退出221个。
pe概念划分如图2所示。
图2私募股权概念说明图
创业资本或私募股权投资可以改善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结构,从而提高被投资企业的融资能力,而且同时可以实现对企业价值的定价功能。
私募股权投资还有利于改善被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为企业的良性发展提供制度性支持。
私募股权投资还可以帮企业对接政府关系、市场、金融资源,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所以好的私募股权投资给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资金支持,而且是全方
位的辅导和支持。
企业在引入私募股权投资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企业是否需要私募,企业应该在发展的哪个阶段引入私募,什么样的私募规模是合适的,签署私募股权投资协议应该注意什么等等。
尤其需要说明的是,私募股权投资者不是打算与企业家“白头偕老的妻子”,他们顶多是愿意扶企业家走一程的朋友,甚至有的pe私下里直截了当的说他们就是农场的农夫,企业就是农场里的猪,猪养大了就是要卖的,不存在道德判断。
私募股权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时,就已经设计好退出方案,这些方案分布于投资协议的核心条款中。
接下来,为方便企业家了解这些条款,我将对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中有代表性的8个核心条款进行解读。
1、拖带权(drag-alongright)。
也称“强制随售权”、“领售权”等,一般是指如果公司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未能实现上市,那么私募股权投资者有权强制性要求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和管理层股东与自己一起向第三方转让股份。
对于需要引入私募股权资本的企业而言,必须要慎重对待拖带权。
显而易见,该权利是为了保护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利益而设,但在一定情况下可能出现道德风险,最终损害企业家的利益。
例如,美国有一家名叫filmloop的提供网上照片连放的it公司就曾遭遇私募股权投资者comventures滥用拖带权的真实案例。
由于comventures在filmloop公司具有较高的股份比例,加上他们拥有拖带权(drag-alongright),使得comventures有能力单方面迫使其他投资人和公司创始人出售公司。
comventures提出让他们投资的另一家公司fabrik低价收购filmloop。
filmloop在被收购之时在银行里还有300多万美金存款,而fabrik的购买价格只比该银行存款多一点。
同时,由于优先清偿权(liquidationpreferenceright)的存在,filmloop在被出售之后,其创始人和所有员工几乎在一无所获的情况下被扫地出门,一夜之间,他们不再有股票,不再有工作,不再有公司,也不再有任何银行存款。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缺乏必要商业道德的comventures公司,以及filmloop当初轻易接受的拖带权条款。
所以,对于正欲引入私募股权资本的企业家而言,对于拖带权条款,一定要做好事先预防工作,而不要寄希望于事后救济。
对策:
其一,企业家必须谨慎对待该条款,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应该在原则上拒绝接受该条款。
因为只要你接受了该条款,公司创始股东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私募股权投资者。
其二,提高股权比例。
拖带权条款均存在一个触发条件,即只有达到一定股权比例的私募股权投资者要求行使拖带权时,拖带权才可能被触发。
为此,企业可以要求尽可能高的股权比例。
例如,必须全部(或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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