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规划至建筑初阶段合同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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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至建筑初阶段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项目规划至建筑初阶段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规模:
平方米,住宅及地下建筑面积 平方米,配套及商业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产品类型:
容积率为约 的 建筑类型 产品住宅区,容积率为 的商业区。
第二条 设计内容
1、 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
2、 的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3、 的建筑扩初设计
4、 的施工图设计配合
5、 的设计后服务配合
6、以上各阶段设计内容所规定的范围及及成果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项目建筑设计任务书》
7、设计依据:
(1)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2)甲方所提供的地块测量图以及相关政府批准文件。
8、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 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设计规范和规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9、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际度量衡进行设计绘图。
平面以毫米为单位,立面以米为单位。
第三条 全程设计费用及付款程序
本工程设计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为:
高层住宅单价:
人民币 元/平方米;配套及商业单价人民币 元/平方米;幼儿园单价:
人民币 元/平方米;地下车库单价:
人民币 元/平米,含围墙、门卫、各类出入口;附属地下室等不再另行计费;按下表估算,总设计费定为人民币(大写) (¥ 元)。
凡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供之设计文件不另行计费。
(详见附表)
1、付款阶段:
(1)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总额的 %,为人民币 ,作为合同定金。
(2)规划设计工作完成,并获得政府批复或甲方认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 %,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3)方案设计完成并经过政府审批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 %,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4)扩初设计完成并经过政府审批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 %,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乙方交付施工用详图及审核意见后,完成外立面材料部品封样且全套施工图并通过审图公司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阶段的设计费用总额的 %,支付依据按照分期完成实际工作量
(5)工程竣工,并通过政府验收前办理合同结算,结算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
2、费用变更说明:
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
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合同也应做相应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
3、支付的币种要求:
人民币。
4 、税务说明:
乙方应承担的税负由乙方自负。
其他费用说明:
设计费已包括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差旅及住宿费用,而且该设计费包含本合同附件一《 项目建筑设计任务书》所提及的所有文件及成果制作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编制《 项目建筑设计任务书》,并按照任务书规定主持、协调并出席各阶段的设计会议及项目事项的决定;
2、在连续 次由甲方产品决策委员会认定乙方不能满足产品效果、设计进度的要求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与乙方的设计合约的要求。
同时,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以公司名义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协商后执行;
3、甲方提供项目设计任务要求及基础资料,出席设计会议及确认有关事项的决定。
基础资料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目录》
4、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按照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支付乙方设计费及经甲方审批后因甲方变更返工而修改或因缓建而引致的增加工作所应支付的费用,具体费用以双方另立的协议为准;
6、甲方同意将设计费支付乙方在本合同中的银行账号,乙方在甲方应付款日前 日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7、若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未能通过政府有关机构审核,甲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付费时间向乙方付款,但乙方也有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未尽到专业的提醒义务等)除外;
8、甲方应及时讨论研究乙方提供的设计草案、方案,并书面通知乙方予以确认。
9、甲方有权审定支付乙方的设计费用及相关设计的变更;甲方负责审定乙方的所有设计成果.
10、甲、乙双方负责审定建筑装修标准以及水、电、消防、煤气等产品及材料的规格、型号厂家;
11、甲方有权督促检查设计进度、设计深度、参与各设计阶段的设计管理;
12、甲方组织图纸内部会审及向第三方设计单位的图纸设计交底,并应积极支持乙方对第三方的设计协调工作;
13、甲方有权进行项目经济成本控制,提供成本优化建议;
14、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而造成设计工期延误的责任。
15、甲方有权参与或聘请技术专家参与乙方的技术方案优化评选,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技术方案;
16、当设计优化意见可以通过政府图纸审核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且在较短时间内将优化意见落实到设计图纸中,否则,甲方保留更改设计院的权利或拒付/扣除设计费等其他强制措施;
17、甲方负责提供本工程项目设计的部分通用做法及装修标准,以设计指导书的形式提供给乙方;
1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设计成果,不得私自转让给第三方或本设计范围外使用;
19、甲方在对外宣传的文件和资料中凡涉及设计单位的栏目和内容均应列出乙方或关联公司完整名称“公司名”;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设计的所有图纸均必须符合国家、 市颁布的有关法律、规范、规定,保证设计质量,达到甲方之报批、报建等政府要求。
2、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公司内受甲方认可的设计人员团队,设项目经理一名,负责与甲方的日常业务和技术交流;约定须由乙方之设计总监或首席建筑师来把控、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理念和总体设计效果,参与全部设计过程,并负责重要的阶段性设计成果与甲方的汇报交流。
具体的设计主创人员也应明确提供工作背景和项目经历,中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设计开始时,向甲方提交设计计划书(包括设计进度、设计总负责人、主要设计人员名单和组织构架等),报甲方备案,经双方确认后,原则上不再作调整,如需调整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听取意见并需得到甲方的确认。
否则,甲方有权每次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并保留更改设计院的权利或拒付/扣除设计费等其他强制措施;
4、按照甲方委托的项目产品研究要求及总体规划设计要求,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及模型等相关资料,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能完成甲方之报批、报建等政府要求;采用适合我国国情的外国先进技术和材料设备的,若我国尚无该项规范或技术规则时,可参照国外的相关规范或规则,但须经有关上级单位的批准。
在设计过程中,关注各阶段性成果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必要时通过图纸的方式加以补充说明;
5、在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作中,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应甲方要求或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进行设计修改或变更,直至甲方或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满意为止。
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修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修改工作量给予经济补偿。
6、本项目景观及建筑公共部位室内及户型精装修设计如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乙方有权参与设计过程的审议,并从项目整体效果出发,对该部分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或对设计成果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或者对建筑单体公共部位室内设计、室外景观设计风格的总体把控和指导,确保整个项目的设计理念得以完整的和统一和贯彻。
7、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乙方设计建筑的平面、立面、总图等重要系统均应送甲方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
对设计过程中所需的设计资料或其它需甲方配合的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同意若由于乙方原因设计进度有所拖延或设计错误,而使甲方蒙受金钱、时间上或质量上的损失时,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如实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出前述违约金的,乙方仍应负责赔偿由双方另行商定,最高赔偿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总额。
赔偿总额不高于本合同总额。
但因为甲方使用不当或第三人故意造成上述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过 天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
9、乙方对自身设计及乙方确认后的设计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负责。
若由于乙方设计原因而使设计进度有拖延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无条件及时修改;如使甲方蒙受经济、时间上或质量上的损失,甲方可免付该部分设计的设计费用,且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
合同总价的 %,此损失赔偿可在甲方向乙方的任何支付中扣留。
若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高于赔偿金,赔偿总额不高于本合同总额。
但因为甲方使用不当或第三人故意造成上述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不须负施工单位之责任,如:
运作方法、技术、施工进度、或工业安全,甚而施工单位失职或工程延误等。
10、乙方对第三方设计单位有协调管理的权限,如第三方单位由甲方指定,则双方在各设计阶段中的分工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相关规定执行。
乙方对其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及违反国家相关规范条例之处,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会同甲方责成其进行修改,直至乙方最终确认其交付成果。
11、对于甲方超出本合同服务范围的服务要求,经过双方协商后,乙方可以代为办理,但甲方须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给予乙方此部分额外工作相应的经济补偿。
12、设计图纸:
如甲方需增加图纸,乙方应当代办,但由甲方支付所增加图纸的工本费。
1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赋予乙方的权利让给任何第三者,或由第三者继承。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任何工作转交给第三者完成。
但因法律规定或不可抗力导致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转让,则要经甲方和乙方商定后才能办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4、乙方负责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应甲方要求或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进行设计修改或变更,直至甲方或有关政府部门最后满意为止。
乙方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施工图设计交底,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修改;
15、对于本合同所涉及的设计/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成果等,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
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其它经营信息及乙方因本次合作得到或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对外公开之任何资料与信息,乙方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乙方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
第六条 停建、缓建及合同终止
1、停建
当甲方终止或中断建筑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则作停建论。
对于乙方已完成并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的各阶段局部或全部设计,甲方须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中止。
2 、缓建
已停建工程于三年内恢复进行,无重大修改,此工程则作缓建论,本合同自动恢复。
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件提供一切设计服务。
3、合同终止工程停建后三年内不恢复进行的,则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也可向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名称起诉。
第八条 其它说明
1、有以下情况,双方可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或双方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必须提供由当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文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
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同时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以及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严重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一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达10天。
2、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 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 个月以公司名义并经法人代表签字书面通知对方;
(2)双方正式意见均采取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并以书面意见为最终确认文件,明确双方责任。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应按顺序编号,凡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合同中条款内容不符之处,均以补充协议及附件为准。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各自备案。
3、赔偿责任:
(1)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甲方蒙受金钱、时间或工程质量上的损失,甲方除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外,可免付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 。
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本合同目的。
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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