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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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
昭苏县中医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施办法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卫办发〔2007〕296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基本原则:
医德医风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及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
二、考评范围与时限
考评范围:
本院医生、护士、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窗口服务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时限:
自本年起对全院医务人员实行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每年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存入个人医德档案。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三统一”目录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四、考评标准与方法
(一)考评标准
采取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基本标准分80分作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
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
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考评标准见附件3)。
(二)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院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考评机构组织实施。
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实行医德考评档案计算机管理。
(三)考评步骤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
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科室评价。
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做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五、考评结果与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80-94分无一项扣10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
8.医疗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单位形象,且造成恶劣影响者或经教育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9.利用工作之便亵渎患者,情节严重的;
10.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连续3年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应当予以奖励。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
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执业医师的医德医风考评结果,要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六、组织实施
(一)建立相应机构。
要充分认识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医德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工作,组织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负责对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
医德医风考评专门机构成员应当包括医院领导、医务、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工会等职能科室负责人。
(二)制订工作方案。
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各单位可针对存在的医德医风问题,进一步细化考评内容和标准,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职能、作风,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落实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要注重建立切实可行的考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主管部门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评价监督机制,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附件2: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表
单位:
年度:
姓名
职称
职务
科室(部门)
上上年度考评结果
上年度考评结果
自我评价
科室评价
科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
考评情况
考评得分:
考评组长(签字):
单位评价
考评等次:
单位盖章年月日
说明:
此表存入个人医德档案。
附件3:
医德医风考评结果统计表
(年度)
填报科室:
填报人:
年月日
科室
人数
优秀(人)
良好(人)
一般(人)
较差(人)
备注
合计
说明:
各科室在医德考评结束后,将此表报院纠风办备案。
附件4: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
基本标准(基础分80分)
加分标准
扣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5分)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5分)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3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3分)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32、推、拖”现象。
(3分)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分)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3分)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分)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3分)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3分)
5.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
(3分)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5分)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5分)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5分)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5分)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5分)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分)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5分)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医疗卫生救治防疫、救灾以及舍己救人受到区级表彰的加15分;表现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表彰的加10分;受到县(区)级表彰的加8分。
2.各类单项奖(主要指“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称号,医德医风、综合治理、精神文明等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三八”红旗手、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受到全国表彰的加20分;受到区级表彰的加15分;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表彰的加10分;受到县(区)级表彰的加8分。
3.单位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医德医风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的加8分;荣获“三八”红旗手、青年岗位能手、“星级”护士等称号的加5分。
科室获“文明科室”、“三八”红旗集体、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科内人员各加2分。
4.收到单位、病人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牌匾属个人的加2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5.受到当地新闻媒体(报纸、电台、电视台)点名表扬个人的加10分;表扬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2分。
6.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以及有拾金不昧的医务人员,以职能科室登记为依据每人次加5分。
7.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出具假医学证明、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以及乱收费、私自收费等不正之风行为的,且检举情况经查属实的加5分。
8.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受到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政法机关表彰的加15分。
9.医德医风、普法教育和业务知识考试(包括三基训练考试)90分以上者加1分。
10.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者加2分。
11.工作中责任心强,挽回或避免他人出现的医疗差错加5分;挽回或避免他人出现的医疗责任事故加10分。
12.凡获科技成果奖且为课题完成者:
获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奖励的加3分;区级奖励的加5分;国家级奖励的加10分。
13.本单位科研、新技术、新业务开展项目获奖者加2分。
14.论文或译文在杂志刊登或会议上交流者:
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县级)加3分;区(市)级加4分;国家级加8分。
1.无故不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接受职业道德、法制、防控商业贿赂教育,不主动参加精神文明、行业作风建设、文体、各类创建活动等,每次扣2分。
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上班时擅自离岗、穿岗每次扣2分。
3.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
4.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查属实的扣2分;与服务对象发生吵架或属首次且经教育认识态度好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属技术欠缺被投诉,经核查属实者扣5分。
5.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
6.未能按时上交医德医风考评表者扣2分。
7.泄露患者的医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8分。
8.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解释,以敷衍或者回避的方式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
9.工作不负责任,发生纠纷不及时解决,造成群众上访控告,经查证属实的扣10分。
10.未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被医保机构处罚的扣10分;有恶劣违纪行为的扣10分;属集体行为的,科内人员各扣2分。
11.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
12.为谋取小团体和个人利益违反物价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乱收费,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当事人5分。
13.违反规定超范围或私自外出体检、手术的扣5分。
14.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1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15.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严重损害单位形象及他人名誉的扣10分。
1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17.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负责人5分,当事人10分。
18.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因工作拖延,虽未构成差错,但影响诊断治疗的扣5分。
19.学术上不尊重他人,故意诋毁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
说明:
1.医德医风考评每年进行一次。
2.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
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3.同一事项只能加一次分,不累积加分。
4.等级划分:
(1)总分达95分且无扣分者为“优秀”。
(2)总分在94至80分为“良好”。
(3)总分在79至65分为“一般”。
(4)总分不满60分为“较差”。
5.限制条件:
(1)总分虽达95分,但有扣分者不能评为“优秀”。
(2)凡有一项扣1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
(3)凡扣分达2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4)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一票否决”,评为“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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