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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范畴
ChinaVentureChinaVentureCapitalMarketAnnualReport2007
研究范畴
本报告将围绕以下方面对2007中国创投市场进行研究分析。
本报告研究中国创投市场,其投资地区仅限于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行为
本报告对中国创投市场规模,投资行业、投资地域、融资企业发展阶段以及中外资投资的不同特点进行分析,挖掘创投市场热点,揭示创投市场变化趋势。
行业分类参见“行业分类表”。
投资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只包括创业投资,含部分投资金额较大的天使投资案例,不包括私募股权基金。
本报告统计投资金额包括已披露和未披露的投资金额,未披露金额将根据创投机构特征及被投资企业特征进行估测,给出相应的投资金额。
在计算比例时,由于四舍五入,各项比例累加之和未必是百分之百,如出现各项累加之和为99.9%、100.1%的情况。
研究方法
本报告以创投数据研究为主,采用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对中国创投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行研究。
本报告中所用数据主要来源于CVSource数据库,其次是VC和融资企业访谈所得信息,包括已公开披露信息和应VC机构要求未公开披露数据。
本报告中数据研究成果均来自于以上数据的综合研究,对信息进行了反复交叉验证,以保证数据的精准。
CVSource数据库:
ChinaVenture对创投机构、海内外媒体和咨询服务机构等进行大范围动态监测,监测数据每天及时更新完善;定期与创投机构深度交流获得未公开披露数据。
行业资深人士访谈:
ChinaVenture采用深度访谈方式对创投机构、融资企业等业界资深人士进行深入交流,对行业动态进行全面了解。
行业分类
互联网
网络广告
传媒娱乐
传统媒体
网络游戏
户外媒体
电子商务
广告代理
搜索引擎
影视音乐
网络交友
动漫
网络社区
医疗健康
医药行业
网络服务
医疗设备
网络视频
医疗服务
综合门户
健康管理
行业网站
能源
环保节能
网络招聘
新兴能源
网络音乐
传统能源
电子支付
金融
金融服务
IT
软件产业
银行
硬件产业
证券
半导体芯片
保险
IT服务
教育
教育培训
导航电子地图
人力资源
数字电视
连锁经营
餐饮
光电科技
百货
电信及增值
电信运营
酒店
电信技术
零售
终端设施
房地产
无线增值
物流业
制造业
汽车行业
食品饮料
家居建材
农林牧渔
旅游业
化学工业
采矿业
相关汇率
本报告统计数据的货币单位为美元,其涉及其他国家货币单位兑换美元的汇率为2007年全年兑换汇率的平均值,参见下表。
兑换美元汇率表
USD-RMB
1美元=7.605人民币
USD-HKD
1美元=7.802港币
USD-SGD
1美元=1.506新加坡元
USD-JPY
1美元=117.650日元
USD-EURO
1美元=0.729欧元
USD-BP
1美元=0.500英镑
退出回报率说明
IPO首日投资回报率=(上市前持有股票数量*IPO发行价-总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
M&A投资回报率=(退出时回收资金-总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
相关定义
●案例数量
本报告中投资案例数是指创投机构投资事件的数量,不是获得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
多个创投机构在同一时间、同一轮次投资和同一个企业作为一个事件,同一创投机构在不同时间、不同轮次对同一企业投资则作为多个事件。
●企业发展阶段
创业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不同的发展状态,每一阶段在企业规模、资金需求、投资风险、市场开拓以及公司成长等方面都有明显差别。
本报告中企业发展阶段分为四个阶段:
早期(包括种子期和创建期)、发展期、扩张期和获利期。
早期(EarlyStage)
种子期(Seed):
企业主要处于产品、服务研发的起步阶段。
企业刚刚组建或正在筹建,基本上没有管理团队,处于没有市场收入状态。
创建期(Start-up):
企业拥有没有投入生产和应用的初级产品和服务,实施粗略的经营计划,其管理团队尚不完整,处于几乎没有用户和市场收入的状态。
发展期(Developmentstage)
企业的技术研发基本完成,产品或服务基本定型,未大规模投产,盈利模式不稳定。
用户数量逐步增加,收入远小于支出。
至该阶段末期,企业完成产品和服务定型,着手实施市场拓展计划。
扩张期(Expansionstage)
企业的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已较完善,大规模生产、销售,稳定的盈利模式,大量和稳定的收入,企业开始考虑上市计划。
获利期(Profitable)
企业能够通过自身力量实现增长,有多种定型产品,大规模生产、销售,拥有稳定市场占有率和较大市场收入,实现支出稳定,通常情况下实现盈利。
●VC和PE
创业投资(VentureCapitalInvestment)
VC融资指为种子期、创建期、发展期、扩张期之企业提供融资之事件。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Investment)
PE融资指为成熟期企业提供融资之事件,尤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之企业、企业收购、重组提供融资之事件。
KeyFacts
84.31亿美元58支新募集基金规模,比2006年增长89.8%
35.89亿美元415个投资案例的总投资金额,比2006年增长64.5%
134.1%相比2006年VC/PE背景企业IPO数量增长率,2007年IPO数量96个
7.74倍境内IPO平均首日投资回报率,高于境外IPO
8.05倍IPO平均首日投资回报率最高的资本市场,深圳中小企业板
9.25倍行业最高IPO平均首日投资回报率,互联网
5300%最高单笔投资回报率,中比基金投资金风科技
赛富三期基金募资规模最大的基金,11亿美元
IDGVC投资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最多的创投机构
徐新投资金额最多的投资人
阎焱,陈浩,邱子磊IPO退出事件最多,3个IPO退出
联想投资退出案例数量最多,4个IPO和1个M&A
电子商务投资规模增长幅度最大的投资领域
北京投资规模最大的地区
江苏VC/PE背景企业IPO数量增长最快的地区
表目录
图目录
1.中国创投市场回顾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快速发展,中国创投市场本土化进程开启,人民币基金兴起。
基于对中国创投市场投资数据的分析,回顾2007年的中国创投市场的发展与变化,ChinaVenture发现:
中国在全球创投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新募集基金数量和规模大幅增长
2007年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不确定性增加,成熟市场产生波动的风险增大。
与此同时,新兴市场经济持续增长,国际资本积极布局在新兴市场的战略投资,从而有效分散成熟市场的投资风险。
作为全球新兴市场的领跑者,中国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增长潜力对国际投资者的吸引力与日俱增。
作为国际投资者重点关注的投资目标国,中国在全球创投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
从2005年开始,中国创投市场新募集基金的数量和规模呈现出持续强劲增长的态势。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新募集基金58支,比2006年增长41.5%;新募集基金规模为84.31亿美元,比去年增长89.8%。
2007年新募集基金数量和规模大幅增长表明中国创投市场日趋成熟,投资中国高成长企业的机会增多,创投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者正在积极布局中国市场的投资战略。
中国创投市场本土化进程开启,人民币基金兴起
2007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正式确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为人民币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快多层级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人民币基金的投资和退出创造了合理的渠道;经济快速发展和民间资本充足为人民币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市场需求和融资基础。
正是基于上述政策法规和市场环境变化的推动作用,中国创投市场本土化进程开启。
海外红筹受阻,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国内资本市场退出高回报是外资创投机构选择设立人民币基金的主要驱动因素。
发展人民币基金的政策努力与合理退出渠道的建立,引导和鼓励了中资创投机构更多更好地利用人民币市场,推动人民币基金的兴起。
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规模持续增长,投资由TMT行业转向传统行业
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本市场逐步完善,国内创投基金迅速发展。
中国企业的高成长性对风险资本的吸引力持续增强。
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规模连续3年增长。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投资案例数量为415个,比2006年增长了14.6%;投资金额为35.89亿美元,比去年增长64.5%。
近年来,TMT行业一直是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规模强劲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
2007年TMT行业投资进入阶段性调整,创投机构投资由TMT行业转向传统行业。
随着传统行业不断引入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进行产业改造和升级,实现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创新,释放出巨大发展潜能的传统行业对创投机构产生持续的吸引力。
中国创投市场投资领域多元化,投资地域集中度下降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投资领域多元化趋势明显。
医疗健康,能源、连锁经营和传媒娱乐等传统行业投资案例数量和投资金额均大幅度增长。
同时,互联网投资规模大幅下降,IT和电信及增值投资规模增速放缓。
另外,中国创投市场投资地域集中度呈现下降趋势。
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深圳等一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投资活跃程度高。
此外,新疆、内蒙古等中西部地区得到了创投机构的重点关注。
由此可见,创投机构的投资地域范围正在由东南沿海地区向内陆中西部地区延伸。
VC投资PE化特征显现,投资阶段由早期转向发展期和扩张期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供需不平衡,表现在创投基金供应量大幅增长,新的优质投资项目挖掘难度增加。
随着创投机构竞争加剧,企业估值和交易成本提高。
受基金规模增大和较高回报预期的压力影响,创投机构将投资阶段由企业早期转向发展期和扩张期,VC投资呈现出PE化的特征。
2007年创投机构投资早期企业的案例数量为91个,比2006年下降59.3%。
与此同时,投资发展其和扩张期企业的案例数量为163个和142个,比2006年分别增长了18.1%和132.8%。
政策引导境内退出和创业板市场建设加速,VC/PE背景企业IPO数量强劲增长
2007年政府积极鼓励利用人民币基金实现项目在A股上市退出,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
吸引和支持优质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为创业投资退出创建合理的退出渠道成为建设多层级资本市场的重要任务。
2007年VC/PE背景企业IPO数量呈现出强劲增长的态势。
VC/PE背景企业IPO数量为96个,比2006年增长134.1%。
其中,VC/PE背景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退出数量为61个,比2006年增加了84.8%;VC/PE背景的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退出数量为35个,比2006年增加了250.0%。
2.中国创投市场政策法规
2.1.政策法规评述
为了适应中国创投市场发展的需要,2007年政策法规进行了演进和调整。
政府延续了2006年的监管思路和政策导向,加强对海外“红筹模式”的监管和规制。
与此同时,随着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的生效,期待已久的有限合伙制度终于在国内得以确立,中国创投市场的政策法规环境进一步改善。
在上述两大因素推动下,中国创投市场开始走上本土化道路。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106号文颁布,红筹上市阻力增大
2007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内部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106号文),进一步明确了2005年颁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75号文)执行和适用中的相关问题。
根据106号文规定,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的SPV均须按75号文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106号文区分了境内居民设立、控制特殊目的公司的各类情况,增加了一些实质条件上的要求;对“境内居民自然人”的概念作了清晰、严格的界定,限制用境内外籍人身份规避相关监管操作;同时,细化了特殊目的公司因重大资本变更办理外汇登记变更以及备案流程。
通过以上规定,106号文进一步强化了对境内居民返程投资的控制,增加了创投机构操作海外模式操作的难度。
例如,其规定了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境外权益设立、控制相关境外企业,则该境外企业应合法持续经营至少应满两年(境外科技研发型企业可缩短为一年),才能具备返程投资的主体资格。
106号文延续了2006年对中国创投市场海外操作模式加强监管的思路。
由于细则出台和实践推动,外汇管理登记在实际操作上仍然可行。
然而,2006年六部委联合签发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10号文)由于没有实施细则,而且实践中亦无成功案例,在很大程度上已经阻断了红筹模式上市的道路。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国家正在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企业实现境内上市,为国内资本市场提供更多的优质上市资源,同时对通过红筹模式迂回海外上市的企业加强监管。
10号文、75号文及其细则106号文充分体现了国家加强红筹模式监管的导向。
二、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生效,为创立有限合伙制的创投企业确立了法律依据
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该法修订案于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正式明确了有限合伙的法律实体地位,为创投企业采取有限合伙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多层面解决束缚中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法律问题。
1.有限合伙的法律组织形式,适应风险投资基金对治理结构的要求。
由于有限合伙形式在原有《合伙企业法》缺位,此前国内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是通过在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百慕大等离岸中心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作为普通合伙人(GP)的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负责基金投资和管理,需要承担小部分出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的投资者承诺和认缴绝大部分基金出资,但是不参与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目前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指出: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此项规定明确了有限合伙的法律组织形式,从而适应国内风险投资基金对治理结构的要求。
2.合伙企业法规定对合伙企业不独立课征法人所得税,避免重复征税。
原有的《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合伙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这一规定明确合伙企业不作为独立的所得税纳税主体,应由合伙人完成收益分配后分别缴纳相关所得税。
税收政策对风险投资基金产生重要影响。
双重征税会直接降低投资者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的意愿,增加了风险投资赋税的负担,影响投资人的收益。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解决了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是激励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体现。
3.收益分配的灵活性,激励风险投资管理人
有限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灵活性决定了可以根据风险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收益,在合伙人之间的协议中约定收益分配方式,如基金超额收益提成、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等,从而对基金管理人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
4.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和退出可操作性增强。
相对于资金募集而言,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退出操作难度很大。
在新合伙企业法框架下,一方面合伙人可以通过承诺和分期认缴基金出资完成风险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另一方面合伙人可以直接将风险投资基金权益账户中资金退出。
这种操作性良好的资金募集和退出的运作方式能够有效提高风险投资基金的运营效率。
(二)《合伙企业法》尚待进一步改进。
尽管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为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相关配套政策还未明确,导致落实到具体操作层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的实施细则有待明确
针对新修订《合伙企业法》正式实施,尽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但是部分地方工商部门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登记管理的条件附加地方规定。
目前全国范围没有形成统一的工商注册程序方法,一些实际操作问题有待明确。
2.税收政策的具体落实不明确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此规定避免对按照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风险投资基金进行重复征税,但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有关有限合伙企业个人纳税申报等具体操作流程的规定。
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再次修订引导外资创投机构产业投资的导向
2007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目录》适应中国转变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加强对包括外资创投机构在内的外商投资的引导。
新的《目录》修订扩大了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提高了外资政策的透明度,促进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目录》再次修订引导了外资创投机构产业投资的导向。
其中,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友好政策环境吸引了外资创投机构积极进入环保节能的投资领域。
四、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扩大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2007年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
该通知对创业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作了具体的规定:
对投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2007年3月16日年颁布并将于2008年开始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原则规定了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产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007年11月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这就对年初作为通知形式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法规层面的确认。
这些税收法律和政策带来的税收优惠充分体现了国家努力促进发展中国创投市场的意愿和决心。
2.2.政策法规总结
2007年的政策法规的调整促进了中国创投市场的本土化进程。
由于红筹模式受阻,越来越多的资金开始关注本土化的创投机构。
然而,中国创投市场政策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创造了本土创投机构发展的良好条件,提高了发展人民币基金的社会关注度,促进了设立人民币基金的探索和实践。
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正式确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为有限合伙制的人民币股权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快多层级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人民币基金的投资和退出创造了合理的渠道;经济持续发展和民间资本充足为人民币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市场需求和融资基础。
与此同时,政府正在积极鼓励利用人民币基金实现项目在A股上市退出,加快创业板市场建设。
基于优先满足境内投资需求和增强境内资本市场竞争力的考虑,政策调整的导向在于增加优质企业资源的市场供给,引导创投机构在境内资本市场退出,实现优化境内资本市场的企业结构和投资者结构,加快多层级资本市场的建设。
可以预见是,2008年中国创投市场的各项政策法规将更加完善,针对《合伙企业法》的实施细则有望出台,中国创投市场的本土化进程逐步加速,人民币基金的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大。
2.中国创投市场募资行为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创投机构数量为298个,比2006年增加7.2%。
自2005年开始,中国创投市场创投机构数量平均每年新增21个。
(见图2-1)
图2-12002-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创投机构数量
2007年可投资于中国创投市场的投资资本总量为280.23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9.8%。
(见图2-2)
图2-22002-2007年可投资于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资本总量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新募集基金58支,比2006年增长41.5%;新募集基金规模为84.31亿美元,比去年增长89.8%(见表2-1)。
其中,中资基金数量为25个,比2006年增长136.4%;基金规模为11.06亿美元,增长15.1%。
外资基金数量为29个,比2006年增长7.4%;基金规模为68.87亿美元,增长103.3%。
。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新募集基金规模
中资
25
1106.21
44.25
外资
29
6886.72
237.47
中外合资
4
437.71
109.43
总计
58
8430.64
145.36
Source:
ChinaVentureCVSource
表2-1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新募集基金规模
新募集中资基金数量增长速度快
2007年新募集基金中,中资基金数量比例从2006年的27%上升到2007年的43%。
新募集中资基金数量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修订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很大程度改善了发展人民币基金的政策法规环境。
第二,包括创业板市场在内的多层级资本市场加速建设,为人民币基金的投资和退出创造了便捷和高效的渠道。
第三,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民间资本充足,为人民币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市场需求和融资基础。
第四,政府积极推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参股人民币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大力发展人民币基金。
尽管2007年新募集中资基金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但是基金规模相对有限。
中资基金平均规模仅有443万美元,约为外资基金平均规模的1/5。
由此可见,中资基金规模的增长空间很大。
图2-3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新募集基金数量比例
新募集外资基金规模大幅增长
2007年外资基金平均规模为2.37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89.6%。
外资基金规模占新募集基金规模的比例从2006年的76%上升到2007年的82%。
新募集外资基金规模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中国企业的高成长性加速外资创投机构布局中国创投市场。
第二,外资创投机构投资策略调整,偏向投资中后期企业,单支新募集基金规模增大。
第三,进入中国市场较早的外资创投机构的投资团队和资产管理规模逐步扩大,对基金的管理能力日渐增强。
图2-4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新募集基金规模比例
赛富三期基金募资规模最大
2007年3月赛富亚洲投资三期基金募集完成,基金规模为11亿美元,比赛富二期基金规模增长71.1%,距离赛富二期基金募集完成时间不到两年。
赛富三期基金获得了哈佛、普林斯顿、康乃尔和达特茅斯等四所常青藤大学基金的投资。
除此以外,加州公务员退休基金、纽约州公务员养老金等社会保障基金也成为赛富三期基金的投资方。
IDGVC设立人民币基金获批
2007年底商务部批准了IDGVC设立人民币基金的申请。
这是外资创投机构设立人民币基金首次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IDGVC人民币基金规模预计5亿人民币,主要投资于连锁经营、能源、高技术等领域的高成长和高回报企业。
3.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行为
3.1.投资规模分析
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的投资规模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共披露投资案例415起,投资总金额达35.89亿美元,平均单笔投资金额达到865万美元。
(见表3.1-1)
2002-2007年中国创投市场投资规模
2002
178
534.32
3.00
2003
164
746.20
4.5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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