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边检业务培训模式初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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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边检业务培训模式初探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边检业务培训模式初探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
边检业务培训模式初探
摘要:
2008年出入境边防检查职业化改革以来,边检机关对各级领导和民警的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按照各个岗位、各个层级进行了不间断的培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进入新时期,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出入境管理法律和制度的发展,对边检机关民警的业务素质和能力都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
建设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边检业务培训模式是在研究我总站以往业务培训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力求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培训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实现战训合一的目标。
关键词:
警务实战边检业务模式
一、当前模式下参训民警和培训组织的特点
综合分析以往业务培训的计划安排、培训形式、考核机制以及梳理参训民警在培训中和培训结束后的反馈信息,笔者认为当前模式下参训民警和培训组织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参训民警的特点
1、具有实用性预期目标。
在培训中,民警追求的不是以传授系统的、一般的知识为主,而常常是把培训的内容与自己所从事的岗位紧密相连,追求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和应急性。
由于民警
警年龄基本上在二十几岁到五十多岁之间。
二是文化程度差异。
受训民警中既有高中、中专学历的,又有大学专科和本科学历的,甚至还有研究生学历的。
三是专业工作年限差异。
受训民警中,从刚刚上岗到十几年、二十几年专业工作经历的都有。
2、培训安排计划性强。
稍具规模的培训都是有上级部门统一组织。
一般是五年规划,每年计划,安排好的项目逐一实施。
这样的计划保障了系统性但缺乏了灵活性,机动性的培训难于组织。
3、培训形式固化。
我们当前的培训方式,不少仍沿袭着以课堂为中心、以课堂传授为主要形式的传统教学方法,往往是一名教员,同时给几十名民警甚至上百位民警进行讲解,一些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尚未得到充分运用。
这类授课方式,一者,教学方法单一,学员对培训内容的吸收速度慢、转化率低;二者,互动性相对较弱,难以提升民警的学习积极性;三者,实践教学环节比较薄弱,与实际工作的联系也不够紧密。
4、培训管理体制僵化。
当前,边检机关的业务培训工作一般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实施。
仅凭挂靠在业务部门下的若干人员组成的培训小组来组织实施,在人力、资源等保障方面捉襟见肘。
对民警的考核评价,主要是看他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而业务培训,只是由培训班进行短期管理,这与民警个人的考核往往不相联系,培训组织者对其培训效果的制约手段有限。
二、当前模式下业务培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边检基层业务培训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边检机关培养储备了一大批专业人才。
但是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在新的挑战面前,培训组织和参训民警各自的特点之间的矛盾已经凸显。
(一)培训理念亟待更新
培训理念,是指贯穿于培训机制构建以及施训工作始终,全面指导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制定、方式选择等各个方面,从而对培训效果产生直接影响的价值观念。
在现行培训模式下,培训理念往往会呈现如下几个特征:
1、思想认识偏差。
部分民警思想观念跟不上新形势,认为执勤工作才是边检工作的主线,“执好勤才是硬道理”,把与执勤工作息息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作为“软指标”,对培训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2、利益衡量失准。
部分民警在对待业务培训时功利性较强,仅注重培训的短期效应,有的民警只求得过且过,为培训而培训、为考核而考核;有的民警视培训为“一次性”工作,认为自己教育底子好、文化底子厚,只参加了一两次培训就认为自己什么业务都懂了,而忽略了长期、系统培训给边检民警个人和边检整体工作带来的长远效应。
(二)培训体系亟待健全
1、培训延续性不够。
通常,短期性,一次性的训练成为我们主要的训练形式。
这类培训,由于时间较短(多则一月、少则一周),培训效果较难得到保证。
此外,阶段性的短期培训,易造成培训信息相对滞后,并不能使民警很好地理解和吸收。
2、施训对象选择失当。
一是有些培训“门槛”设定不当,没有考虑民警基础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对不同层次民警的培训标准和目标要求没有区别,培训标准要求过于笼统模糊,造成培训目标不明确,影响了培训效果。
二是培训对象设定缺乏针对性,不分岗位、不分职级,“一锅端、一锅煮”开展培训。
(三)师资水平亟待提高
近年来,边检民警队伍在人员数量上呈急速增长态势,但与之相配套的业务培训师资力量尚未跟上这一节奏。
在基层业务培训教员方面,专业性不强、梯队不健全等问题普遍存在。
1、专业化程度不高。
当前边检机关基层业务培训师资队伍的主要来源有两个:
一类是执勤能手、业务骨干等,这类人员一般工作业绩佳,在单位内有较高的知名度。
但好标兵不等于好老师,业务骨干不一定擅长教学,以至于好的业务经验无法得到有效的传授。
另一类是外请的各类教员,但由于边检工作的专业性,外请的教员对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并不能准确了解边检民警的培训需求,难以有效解决理论、实战及两者的有机结合问题,以至于正确的教学方法未能传递准确的信息。
真正培养既精业务,又擅教学的人员少之又少。
2、梯队化建设不全。
从当前情况看,大部分教员都是由基层民警队伍中选拔出来的。
在教员选拨上这一思路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由于边检基层队伍都非常年轻,所以科队教员大都以工作2、3年的民警为主,被选民警教员一般属于临时拼凑而成,由于人事调动、岗位变换等因素的影响,只有少数民警能有机会长时间从事教学工作。
此外,由于教员资格仅限于培训这段日期,工作与业绩考核脱离,很难说在培训上有一定的压力和动力,也使得培训工作缺乏长效性和稳定性。
(四)激励机制亟待完善。
培训工作,归根结底就是为了提升边检民警能力,提高边检战斗力。
目前基层业务培训主要还是按照“学习—考核”的模式,但与培训相配套的检查、考核、奖惩体系尚未形成,以至于培训难以进一步发挥激励、帮促作用。
1、考核的实战性不强。
近年来,虽然已经逐渐引入证件实物鉴定、PPT课件等辅助考核方式增强考核的实战性,但大部分考试仍旧以电脑答题的形式开展,与边检工作重操作、重实践的特点不符。
2、约束帮促作用不明显。
由于缺乏一套有效的约束机制,民警培训与实战尚未直接挂钩,实际培训工作中,往往出现虎头蛇尾,形式大于内容,结果重于过程的情况。
“练与不练一个样,考好考坏一个样”,民警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培训,往往出现“厌练”情绪大或干脆当成“休息”的问题。
培训的真实效果无法体现在考核结果中,也难以在培训后期对民警的业务能力起到长期的帮促作用。
三、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的指导思想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边检业务培训模式是指从边检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执勤执法活动设立训练专题,以该执勤执法活动专题为中心安排训练内容,主要以模拟演练为组织形式,辅以理论讲解展开教学训练的培训模式。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需要我们将提高民警实战能力作为培训的主要目的和指导思想。
围绕这一核心,对现有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手段乃至培训考核等各个方面进行变革,保留传统培训模式中合理的科学的成分,改革其中不合理的、落后于公安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的方面,提升民警的警务实战水平。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岗位实际操作能力要求为依据
不同岗位由于其在执勤执法活动中所面对的工作对象、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对该岗位民警的能力素质有不同的要求。
传统培训模式确定训练内容,往往以教员掌握的知识点和具备的能力为依据。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应以岗位实际操作能力要求为依据,一方面,对边检工作各个岗位的职责、工作任务有清晰的了解和研究,使业务培训内容围绕各岗位的职责展开。
另一方面,以岗位实际操作能力能力要求作为我们划分培训点的依据,并以此作为今后培训工作的重点。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警察培训模式必须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同时按照民警成长规律,针对形势和任务调整培训内容,提高边检民警培训效益。
(二)以模拟演练为主要形式
任何培训形式的选择都要考虑培训目的的具体要求,如果培训的核心目的是掌握知识,那么,培训应该更多采用以教师活动为主,突出系统讲授和系统学习的形式如果培训的核心目的是实际能力或方法的培养,那就要在训练中更多采用以受训学员活动为主,突出学员的自主学习和练习的形式。
近年来,我们虽然也在提高实战能力训练方面做了不少努力。
但是,就整体而言,业务培训并没有摆脱传统的以教师活动为主,突出系统讲授和系统学习的形式,参训民警练的比例比较低。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首先要求我们转变培训观念,调整培训策略,将演练作为今后业务培训的主要形式。
教员不仅是知识的传递者,更应成为训练活动的策划者、组织者、指导者。
其次,要在培训中尽可能逼真地设置近似实战的环境。
在训练情况上,设置危急多变、复杂困难的执勤执法背景条件。
在训练场地上,尽可能设置与实战近似的情形,使民警在真情实景中进行训练,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仅注重训,而且必须突出练。
受训民警通过勤学苦练加巧练,深刻领会和熟练掌握处置不同情形时的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把握其关键环节和内在联系,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
(三)以现代科技手段为依托
以现代科技手段为依托要求我们全面掌握各项高科技训练手段的具体功能,并运用到警察培训活动中。
我们可以利用虚拟现实技术模仿各类事件、案件、活动等特殊现场条件、环境使受训学员得到逼真的训练感受,锻炼受训民警动作、思维与心理的多重反应,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将有关信息生动形象地展示给学员,便于学员理解和掌握训练内容,可以利用多媒体远程教育系统能交互式多媒体远程直播、点播教学,可以实现网上训练,利用网络智能化监控设备对训练情况、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提高培训管理效率,等等。
我们不仅要使培训基地成为受训学员的现代化训练场所,也要使之成为提高师资队伍科技素质的一个很好的训练平台,并希望通过这些努力厂真正发挥现代高科技训练手段在提高民警实战能力方面的巨大作用。
(四)以严格训练为保证
没有对受训民警的严格要求,再科学合理的培训形式、培训手段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现有的培训模式也强调严,但主要是从培训管理方面提出的要求,培训内容考核标准等要求较低,有的甚至没有必要的考核,致使许多受训学员意识中始终存在着“培训相当于疗养”的观念。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警察培训模式,除了继续严格的培训管理外,应在培训中抓住三个“度”一为难度,即培训内容不能太简单,要有一定的复杂性,以提高综合能力为主。
二为强度,要增加训练量,进行反复练习,而且要进行一些在激烈的、残酷条件下的超心理负荷的极限训练,使受训民警在提高实战能力的同时,培养顽强的意志和良好的心理品质,锻炼强健的体魄。
三为高度,即考核标准要求要高,使受训学员只有通过认真学习、刻苦训练才能顺利通过考核。
实践证明,只有通过严格训练,才能获得最佳的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效益。
四、边检机关建设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的基本思路
本文就以建立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的基本思路即模式建立的重要要素谈一些自己的看法,以期对建设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警察培训模式提供一些的参考依据。
(一)树立正确的培训理念
培训理念是培训模式的理论基础,而不同的培训理念又是和不同社会、不同历史时期对人才的不同要求及标准相联系的。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警察人才的标准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求我们必须更新理念,与时俱进。
一是始终坚持以能力培训为本位的培训理念。
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是素质教育思想的核心。
边检业务培训的关键在于提高边检的实战能力,边检民警实战能力是政治能力、执法能力、口岸管控能力、业务办理能力、社会工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环境适应能力以及更新知识能力、探索创新能力等各种能力的有机组合。
只有始终坚持能力本位的培训理念,才能切实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
二是牢固树立以边检民警发展为核心的培训理念。
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一次性的办班培训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不断更新知识的需要,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终身教育的学习制度。
作为边检民警,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动或职级的晋升,随着科技信息的发展,需要不断地接受教育,补充和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二)建立明确的培训目标体系
培训目标在培训模式各要素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缺乏目标意识的培训方案是不可能成功的。
因此,清晰界定所欲达成的目标,是顺利开展培训活动并取得成效的前提。
边检民警业务培训的根本目标在于解决民警在执勤执法中所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提高实践能力,真正促进边检工作的发展。
但这个目标是无法一步达成的,还需依据现状、需要、条件和发展趋势确定具体的目标,并进行分解与细化,形成一个具有操作性、针对性与层次性的目标体系。
(三)规范培训管理职责
培训管理是培训活动实施与成功的基本保障。
在建立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中,培训部门有责任建立培训工作小组,真正承担起业务培训的设计者、组织者和控制者的职责。
具体而言,这些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确定培训的目标,设计培训的规划,建立培训的考核与激励制度;2、协调各个部门,充分利用队伍内外的各种资源;3、有效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满足每个民警发展的需求;4、建章立制,保证警察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对学员的管理过程中,大胆地引进激励淘汰机制,通过机制引导学员积极向上、刻苦学习和训练,以确保培训目标的实现。
(四)选拔和配备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建立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的教员来源于应当从多个方面寻求:
1、原有的培训教员,要辅以相应的保障,使他们能够深入稳定、安心专心地从事教学;2、各类公安或专职院校的教师;3、与部局和其他兄弟单位人才交流;4、下大力度培养在实际执勤执法工作中有见解有能力有担当的民警。
培训部门在课前要根据课程需要选择合适的教师。
如果要给民警上实际操作的课程,就要选择实战经验更丰富的教员,因为实际操作课程更需要教师的直觉和经验的积累。
对于给管理者上的观念型课程,目的是帮助管理者打开思路,明确概念。
另外,体验式培训中,参训民警是主角,教员扮演观察者和引导者的角色,这类课程在选择教员时要更注重捕捉学员在行动中反应的能力、询问能力以及运用相关知识进行引导的能力。
(五)提高培训主体主动参与的自觉性
在课堂教学中,谁获取知识谁就是主体。
现代教学培训不再是单纯地教学知识,而应是教给参训者主动学习的能力和主动进取的意识,只有这样,培养出的人才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学员学习的有效性首先体现在学员是否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以保证对知识的主动建构。
因此作为组织者来讲要取得好的教学效果,必须注意挖掘学员的潜力,激发学员的求知欲望,引导学员积极参与,要把教学过程变成一种教学相长、平等交流、共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双向互动过程。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模式,必须遵循培训对象主体化原则,把参训民警作为培训的主体,在培训方案制定、培训活动实施到培训效果评价的全过程中,都要尊重民警的意愿、满足民警的需要、发挥民警的积极性、挖掘民警的潜力、体现民警的价值,使参训民警成为自觉主动的参与者,真正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率。
(六)倡导培训形式活泼多样
以“警务实战”为中心的业务培训要采用多元化的培训方式。
根据课程内容不同,我们可以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凡涉及技能、技巧操作类型的课程,如重要旅客查验、复杂情况船舶手续办理、备降及公务航班查验、接送船办理等,可以运用模拟仿真教学法,现场教学法、情景教学法等教学方法,以提高课堂教学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现场真实情景仿真,实行体验式教学,让受训民警以切身的感受练习基本技能,使其达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凡涉及到具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的课程,如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闯关、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秩序的处置与防范等,可以采用问题探究法来实现课堂教学的目的。
根据学员的认知规律,在教学中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次序进行。
教员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引导受训民警有的放矢地学习、一思考、讨论,求得解决问题的良好方法,从而提高受训民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涉及到综合性课程,如民警执法不当、条件不符人员办理手续程序等综合性课程可以采用实例教学法。
(七)要求培训过程的评价客观全面
评价是培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但对民警培训的评价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而且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而需要对此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与研究。
笔者以为,对于以“警务活动”为中心的警察培训的评价,应着重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组建由培训部门与授课教员共同参与受训民警的评价,负责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价方案的具体实施、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反馈;二是要建立发展性学员评价制度,从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素质、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分析能力、研判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采取科学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全面、客观、有效地对学员进行评价,更好地促进学员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金莲著,关于警察教育培训改革的探讨,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4年第12期
2、胡晓红著,公安教育培训的现状和发展,辽宁警专学报,2015年5月刊
3、刘瑞格、黃雨青著,公巧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公安教育,2015年5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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