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集团园林工程质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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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集团园林工程质量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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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集团园林工程质量标准
金科集团园林工程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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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集团园林工程质量标准
1硬景质量标准
1.1道路、广场、水池结构基层要求标准
1.1.1挖方区、回填区的地基基础应区别对待,按设计图施工,基层结构找坡不得小于1%;
1.1.2基层处理:
所有回填区人工夯实程度必须分层夯实达到90%;若遇弹性土、流砂土等,必须作换土处理;
1.1.3所有砼垫层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要求,砼垫层强度必须满足有筋C25、无筋C20的要求。
砼垫层厚度允许误差为10mm。
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
1.1.4结构基层纵横向按规范要求预留伸缩缝;
1.1.5水池应为钢筋砼整浇池体(池底坡度必须满足自流排泄),若池体长方向长度大于35M时,必须按建筑规范设置伸缩缝;若水池为长水溪流,可在跌级处将结构彻底分段断开,构造连接满足观感要求;
1.1.6水池结构基层及管道、防水施工完毕,必须关水48小时,质量合格方进行下道工序;
1.1.7所有小区道路必须按设计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图的线行走向;要求砼强度、道路宽度、表面平整、坡度与设计相符合;
1.1.8道路路沿要求表面及接头平整,线行流畅,安砌在砼垫层上,所有接缝一律采用干缝;接头直线段缝不大于2mm、弧形段缝不大于3mm;端头统一按外露路沿高度的1倍倒圆弧或2倍倒斜边并将路沿连通处理。
1.2面层材料要求标准
1.2.1面层所用铺装材料颜色、规格、材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由监理单位负责样品管理,并根据样品进行材料质量;
1.2.2所用铺装材料的颜色不能有色彩差异,同一部位进货批次必须统一;
1.2.3规格尺寸严格按设计要求,其中贴面石材按规范允许偏差及市场允许偏差标准执行;
1.2.4水体面层铺装石材及部份易返碱石材必须进行返碱处理;
1.2.5卵石粒径大小均匀,颜色符合设计要求。
1.3面层施工工艺质量标准
1.3.1铺装、异形铺装需线条流畅、缝隙大小均匀、密贴灰缝宽度控制在3mm内;靠边、角处面层石材必须大于1/2,将边、角处合并为整块石材;
1.3.2贴面要求粘结牢固,空鼓率不超过5%,密贴灰缝宽度控制在2mm内,大面积贴面要求放缝稀贴,灰缝宽度统一控制在6mm—10mm之间.深度统一控制在5mm--8mm之间,勾缝要求首先低标号水泥灰填缝2/3后,再用1:
1水泥沙浆勾凹缝,面层表面平整度控制在3mm内,不得出现积水现象;要求卵石粒径形状统一,密度均匀.边缘卵石应按设计要求直线或弧线.
1.3.3压顶石材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内边必须超过砌体墙身宽度,接缝一律采用干缝;1500mm以下的独立树池压顶尽量采用整块石材并穿尖,1500mm以上的压顶石材尽量将石材长度调整到最大值;
1.3.4卵石粘贴要求,卵石表面外露不小于本身粒径的40%,但粘结必须牢固,无跳粒现象,表面平整度控制在5mm内,不得出现积水现象;
1.3.5嵌草地面符合设计要求,块料大小均匀,无裂纹缝,缺角;铺放平整度控制在5mm内,不得有积水现象;
1.3.6碎拼石材符合设计要求,色泽及块料大小均匀,灰缝宽度.深度统一控制在5mm--8mm之间,必须采用机切缝;密缝碎拼要求干缝,缝宽小于2mm.
1.3.7标高控制必须与设计相符,若须调整,要求园林工程师和设计师共同参与调整;
1.3.8铺贴表面清洁,无尘渣、杂物污染饰面表面。
1.4雕塑、钢、木小品工程技术标准
1.4.1雕塑,钢、木、小品所用材质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木材的含水率、防腐、防虫、防火处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1.4.2小品和雕塑:
小品和雕塑在泥稿阶段必须经过照片形式通过OA流程传给园林设计管理部门景观负责人认可或现场确定后(需要有现场签字认可记录)才能翻模做大样;
1.4.3滑槽嵌合严密,连接必须牢固、木结构的支座节点及有接头部位必须设置双龙骨;木平台要求采用双锣钉固定,固定端头不小于100mm;固定锣钉应在一条直线上;
1.4.4钢木组合所采用的钢材及附件材质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1.4.5木制小品的表面平整光滑,无明显刨痕、锤印、缺棱;木制小品的裁口、起线、割角、拼接应符合规定(木制小品尽量选择专业厂家制作、安装);
1.4.6木制小品的油漆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4.7清水漆的修补刮灰色泽必须与原木纹一致,无明显的差异;
1.4.8混水漆的修补刮灰必须与原木平整无凹凸现象;
1.4.9漆面表面平整手感良好,色彩观感要求一致;
1.4.10景观钢结构,预埋件及隐蔽部分必须做防绣处理。
1.5竹制品工程标准
1.5.1竹制品材质必须选择节短肉厚质坚表面光滑;
1.5.2竹制品工程制作中严禁采用铁钉直钉等方法;
1.5.3竹结构制作凿槽、凿眼、连接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1.5.4竹制品工程制作中烘烤竹材时不应有烧焦、开裂,要求竹材弯曲和顺;
1.5.5竹制品工程制作中,竹柱外侧平直,粗细一致,柱脚应大于柱顶并固定1--2节;
1.6中、筒瓦屋面工程技术标准
1.6.1瓦件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6.2严禁使用带疤痕,火裂及缺角瓦件;
1.6.3沟瓦,盖瓦楞垄线行必须顺直,盖瓦盖透底瓦,上下瓦片搭接长度为40mm或设计规定长度;
1.6.4屋脊平直,平直度不大于5mm,整体连接牢固,浆砂饱满密实,浆砂空鼓程度不大于5%,整体表面平整顺直光滑清洁;
1.6.5屋面整体清洁,色泽、沟盖瓦宽笮必须一致,无刷痕,线条清晰。
1.7假山叠石工程要求标准
1.7.1假山叠石的基础工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通过设计认可;
1.7.2堆码安砌时原始表面必须正对观赏面;
1.7.3安砌大于1.2m以上假山石要求用砼筑浆牢固;
1.7.4假山叠石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必须通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质量方能进入下道工序;
1.7.5假山叠石工程质量检查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关规定;
1.7.6假山叠石工程叠石用量单块大于200kg的必须大于70%,大于50kg的必须大于20%;
1.7.7假山叠石在堆码安砌时纹理基本一致,不得将有裂缝、损坏、削落现象的假山叠石正对观赏面;
1.7.8搭接嵌缝必须采用高标号水泥砂浆(或专用材料)勾缝,勾缝表面颜色与假山原石基本相近;
1.7.9叠石町步必须安置牢固,表面平整,相邻空隙不大于15cm,高差不大于5cm;
1.7.10假山叠石瀑布应符合设计要求,出水口平直,水池不应渗漏。
1.8环境综合管网、电器工程技术要求
1.8.1环境综合管网
a管材材质(必须保证达到耐久、防腐的特殊要求)、走向、安装等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b在高回填区的管网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回填土沉降引起管道断裂,可在规范范围内适当多增加柔性接头等方法;
c所有区内道路雨水接口处必须设置沉砂井;
d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的雨水井必须设置沉砂井。
1.8.2室外电器特殊要求
a示范区庭院灯,草坪灯等必须甲供,灯具样式须经设计部认可,以保证品质;
b电缆、电线的铺设和绝缘测试等必须符合规范及设计规定;
c所有灯饰及配件必须满足耐酸、碱要求;
d同一小区内环境设施、设备、照明等的控制系统尽可能在小区集中统一控制。
e循环水,喷水,照明应分时段分片区控制。
1.8.3室外体育设施场地技术要求
a凡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均应考虑设置在不影响业主休息的场区;
b结构基层严禁变形,基层表面坡向正确,基层表面严禁积水,待基层施工完成质量合格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c光源、光点配置合理,满足夜间使用需求。
2软景质量标准
2.1.1土壤及土壤造型
根据设计标高,翻整土地,加填客土,并清除土中的建筑垃圾、杂草、树根等残留物,如土中酸碱度过高或油污,必须换土。
草坪覆土厚度不得小于30cm,灌木覆土厚度不得小于60cm,浅根乔木覆土厚度不得小于90cm,深根乔木覆土厚度不得小于120cm。
2.1.2回填平整场地工序要求必须采用粗平→微平→精平三大步骤,以达到苗木种植要求;
2.1.3种植土回填完成面与道路、路沿接口处,按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统一低于边沿30-50mm,待草坪及地被苗木种植完成后统一按低于20mm的要求平整顺直。
2.1.4清理、消毒、杀菌:
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
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
标准:
自表层土壤30cm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20cm的石头,同时将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
2.1.5平整场地:
根据设计图准确测量地面标高并找坡,对土地进行灌水沉降,及时补足所沉降的土壤。
平整场地时中心土表应高于路沿石或挡土墙,边沿土表低于路沿石或挡土墙5cm。
在种植土壤周边设置必要的排水沟,保持排水通畅、不积水。
2.2乔木质量标准
2.2.1乔木枝叶生长茂盛,不得有较大枝条断裂或影响美观及效果;乔灌地被草层次丰富;
2.2.2乔木种植区有效种植土层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最低覆土厚度不得小于300cm。
在车库等建(构)筑物屋面上栽种乔木,其土球底部距建(构)筑物板面必须大于200mm;大型桥木必须栽植在柱头上面。
栽植树木时观赏面要求丰满完好,生长茂盛,树杆中心线必须垂直;
2.2.3群体栽植植物要求线型前、后、左、右顺直;
2.2.4乔木支撑设置高度,要求支撑点在1300mm—1500mm之间(部份低分枝乔木以分枝点为支撑设置高度),采用四枝支撑(高大植物应分二层以上四枝支撑;根据整片地形统一设置支撑点高度,并要求支撑形式统一、牢固;支撑点要求绑扎夹软垫,严禁采用圆钉直接固定树木;
2.2.5种植穴、槽的定点放线要求:
a.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b.种植穴、槽的大小,应根据苗木根系、土球直径和土壤情况而定。
穴、槽必须垂直下挖,上口下底相等,其规格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2.3灌木质量标准
2.3.1灌木及球形植物的冠幅必须达到采购单上确定的冠幅,枝叶茂密(可大不可小);
2.3.2地被植物无明显的干枯及脱水,无病虫害,长势良好。
2.3.3灌木与灌木,灌木与地被,地被与地被,地被与草坪衔接界限明显,自然,顺畅。
2.3.4绿篱、整形灌木:
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
2.4草坪质量标准
2.4.1草块无明显的干枯及脱水,无病虫害;
2.4.2种植土回填完成面与道路、路沿接口处,按设计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统一低于边沿30-50mm,待草坪及地被苗木种植完成后统一按低于20mm的要求平整顺直。
2.4.3密铺草坪留缝10-15mm;
2.4.4密铺草坪与地被间接口处留间隙缝不大于50mm,要求草坪边沿线型流畅顺直,靠灌木一侧的土壤向灌木靠拢,连接处下凹50mm左右,要求与道路、路沿上口低20mm,确保线型一致,无凸凹现象;
2.4.5修剪高度及标准:
暖季型草坪从基部量起10cm左右修剪,每次剪去草叶的1/3,忌一次低剪裸露地面。
修剪后同一区域的草坪枯黄率不超过30%。
2.5草花质量标准
2.5.1草花必须取腐质土盆苗,颜色亮丽,示范区草花面积应成片栽植,无明显露土,草花应提前3-4个月预定。
花卉种植地等应施足基肥,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附表:
年月园林工程质量检查评分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工程标段:
园林工程面积:
检查(竣工)日期:
年月日
项次
检查项目
标准分
实际得分
备注
绿化工程(60%)
1
栽植土工程
10
2
树木栽植工程
10
3
植物材料
10
4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
10
5
运动型草坪工程
10
6
大树移植工程
10
园林工程建筑及小品、
假山叠石工程(40%)
6
板块地面工程
10
7
木结构工程
2
8
竹结构工程
2
9
中、筒瓦屋面工程
3
10
假山叠石基础及土石方工程
3
11
假山叠石主体工程
10
13
水景、水电
10
15
综合得分率:
工程部工程师(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部工程师(监理单位):
评分部门(工程师):
附表1栽植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栽植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检查项目
控制标准
评分标准及质量情况
检查情况
保证项目
1、栽植土壤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07);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本分项工程评定为不合格。
2、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黏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
3、严禁在栽植土下有不透水层;
4、土球或根系下的有效土层厚度,乔木必须不小于40CM,灌木必须不小于20CM。
基本项目
(按面积抽查,300-500㎡为一点,不得少于3点,小于等于1500㎡应全数检查)
1、栽植土基本疏松不板结,土块基本易捣碎。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2、栽植土地形平整度、造型和排水坡度:
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状态,地形的造型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的低洼和无积水地。
3、栽植土中的石礫、瓦礫等杂物粒径不大于3㎝,且其含量小于10%,
4、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略低3~5㎝(或按设计和现场地貌),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顺畅
允许偏差
项目
项目
尺寸要求(㎝)
允许偏差(㎝)
有效土层
厚度
大、中乔
木胸径
≥15㎝
大于土球深度40
—10
﹤15㎝
大于土球20
—5
小乔木和中灌木(高度大于1.5米)
大于土球20
—5
小灌木、宿根花卉
按合同要求
—0
地被、草坪及一、二年生草花
按合同要求
—0
栽植土块径
大、中、乔木
4
0+
小乔木和大中灌木
4
0+
小灌木、宿根花卉
4
+0
草坪、花坛、地被
4
+0
说明: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查的处(件、点)应符合相应质量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查的点数中,有大于或等于70%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允许偏差项目抽查不少于10个点,按合格点比例分配得分。
附表2乔木栽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乔木栽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检查项目
控制标准
评分标准
检查情况
保证项目
乔木栽植的成活率乔木要符合设计要求
一株乔木死亡扣5分,,一种乔木未按设计扣5分.
基本项目
放样定位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树穴
穴径大于土球或裸根树根系直径40cm,深度同土球或裸根树根系的直径;翻松底土;树穴上下基本垂直
定向及排列
树木的主要观赏朝向应基本丰满完整、生长好、姿态美;孤植树木冠幅应基本完整;群植树木的林缘线、林冠线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栽植深度
栽植深度基本符合生长要求,根颈与土壤沉降后的地表面等高或略高
土球包装物、培土、浇水
基本清除土球包装物,打碎土块,分层均匀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基本恰当,及时浇足水且不积水
垂直度、支撑和裹杆
树干或树干重心与地面基本垂直;支撑设施应因树因地设桩或拉绳,树木绑扎处应夹衬软垫,不伤树木,稳定牢固;树木裹杆或扎缚紧密牢固
修剪(剥芽)
无损伤的断枝、枯枝、严重病虫枝等;规则式种植、绿篱、球类的修剪应基本整齐,线条分明;造形树的造形基本正确,修剪部位恰当,不留短桩,切口基本平整,留枝、留梢、留叶、基本正确,树形基本匀称
说明: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查的处(件、点)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附表3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植物材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检查项目
控制标准
评分标准及质量情况
检查情况
保证项目
植物材料的种类和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带有严重的病、虫、草害。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对照图纸、合同、预决算中的植物材料的种类及规格,检查“苗木质量单”。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本分项工程评定为不合格。
基本项目
树木
姿态和生长势
树干基本挺直,树形基本完整,生长基本健壮
病虫害
基本无病虫害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
土球和裸根树根系的规格应符合《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的规定;土球基本完整,包扎基本牢固;裸根树木主根无劈裂,根系基本完整,无损伤,切口平整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草块和草根茎
草块的尺寸基本一致,厚薄均匀,泥厚应不小于2cm,杂草不得超过5%;草根茎中的杂草不得超过2%;过长草应修剪;基本无病虫害;生长势基本良好
花苗、地被
生长基本茁壮,发育基本匀齐,根系基本良好,无损伤;基本无病虫害
允许偏差项目
胸径
见附表7-1
高度蓬径
高度
说明: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查的处(件、点)应符合相应质量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查的点数中,有大于或等于70%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允许偏差项目抽查不少于10个点,按合格点比例分配得分。
附表4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检查项目
控制标准
评分标准及质量情况
检查情况
基本项目
放样定位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一处不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15㎝)扣5分
草
籽播(撒播)
1.表层应均匀覆盖直径为0.1一1cm的细土(沙),浇足水,压实;
2.出苗基本均匀疏密基本恰当,空秃面积不应超过2%,一处空秃不应超过0.2㎡,生长势基本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一项不满足要求扣5分
草块移植
一密铺
1、密铺草坪留缝间隙应1.5~2.0cm;
2、间铺和点铺草坪,草块大小基本一致,间隙基本均匀,铺草面积应超过30%;
3、草块的间隙应用疏松土填平,草块与土壤滚压密结;
4、草坪基本平整或顺畅;生长势基本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二散铺
表层应均匀覆盖直径为1一2cm的良质疏松土;草茎疏密基本恰当;草茎与土壤滚压密结;草坪基本平整;生长势基本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一项不满足要求扣5分
植草
植草疏密基本一致;草茎与土壤密结;草基本平整或顺畅;生长势基本良好,修剪基本恰当。
一处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切草边
草坪与树坛、花坛、地被的边缘应切草边,草坪处的边坡角呈45度,深度应为10一15cm,线条基本平顺自然。
一项不满足要求扣5分
花坛、地被
密度符合设计要求,株行距基本均匀,同种植物高低搭配基本恰当;种植深度适当,根部捣实;花苗和地被不得被站污
一项不满足要求扣5分
说明:
1、检查数量:
草坪、地被按面积抽查10%,300-500㎡为一点,不少于3点,小于等于l000㎡应全数检查;花坛按面积抽查10%,10~20㎡为一点,不少于3点,小于等于100㎡应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观察或尺量检查。
2、适用于绿化的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但不适用于足球、棒垒球等运动型草坪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附表5园林建筑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园林建筑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检查项目
控制标准
评分标准
检查情况
保证项目
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面层与基层的结合(粘结)必须牢固,无空鼓(脱胶)。
【注:
单块板块料边角有局部空鼓、在抽查点总数不超过5%者,可不计】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本分项工程评定为不合格。
基本项目
1、碎拼面材应符合(包括其他不规则面层)应色泽及块石大小搭配较协调,勾缝大小深浅均匀,表面较洁净;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2、卵石面层应符合颜色分配和顺,颗粒铺设较清晰,大小较均匀,石粒清洁;
3、嵌草地面面层应符合块料无裂纹、缺陷,铺设平稳,表面较清洁,块板之间均为种植土,嵌草到位平整;
4、水泥花砖、混凝土板块、定形大理石、定形石块等面层应符合色泽一致、面料无裂纹、掉角和缺棱等缺陷;
允许偏差项目
基层
碎拼花砖
水泥花砖
定形花砖石
混凝土板块
卵石
嵌草地坪
定形石块
表面平整度
土
砂、碎石、石子
砼
15
15
5
3
3
1
3
4
3
3
标高
+0-50
±20
±10
/
/
/
/
/
/
/
缝格平直
/
/
/
0.5
0.5
0.5
1.5
2
1.5
2
接缝高低差
/
/
/
0.5
0.5
0.5
1.5
2
1.5
2
板块间隙
/
/
/
/
2
1
6
≥3
3
≥3
说明: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每次随机选一种不同的贴面种类(面积大于30平米)进行检查,已经检查的不在重检
2、基本项目每项抽查的处(件、点)应符合相应质量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查的点数中,有大于或等于70%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允许偏差每项目抽查不少于10个点,按合格点比例分配得分。
附表6木结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木结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检查项目
控制标准
评分标准及质量情况
保证项目
1、木材的树种、材质等级、含水率和防腐、防虫、防火处理以及制作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本分项工程评定为不合格。
2、木结构支座、节点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桦槽必须嵌合严密,连接必须牢固无松动。
3、钢木组合所采用的钢材及附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构造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基本项目
1、木构件平整、无明显榫搓、刨痕、锤印缺棱,清水油漆制品修补用材的色泽、木纹与制品基本一致;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2、木制品裁口、起线、割角、拼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裁口、起线顺直,割角准确;接头采用龙凤榫拼接严密;
3、钢木组合的钢材,垫板,螺杆、螺帽应符合以下规定:
钢板、杆平直,螺帽数量及螺杆伸出螺帽长度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各钢件均作防腐处理;
4、木架、梁、柱的支座部位防腐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木构件与砖石砌体、混凝土的接触处,以及支座垫木有防腐处理要求。
允许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
构件截面尺寸
方木构件高度、宽度
士3
原木构件梢径
士5
结构长度
方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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