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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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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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征求意见稿)
1.总那么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危险目标的确信
事故分级
工作原那么
预案体系
2.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织体系
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3.预测与预警
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
预警级别及发布
4.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响应程序
平安防护
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信息发布
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社会救助
保险理赔
总结与评估
事故调查
6.保障方法
通信与信息保障
队伍保障
装备保障
物资保障
经费保障
医疗卫生保障
交通运输保障
治安保障
7.监督治理
宣传
培训
演练
奖惩
8.附那么
预案治理
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预案发布
1.总那么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付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通过成立统一指挥、灵活适用、科学高效的事故应急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的紧急救援处置能力,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的充分预防和有效操纵,最大限度降低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保护公众平安利益,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平安法》、《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条例》、《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利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爱惜条例》、《山东省平安生产条例》、《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治理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整体应急预案》、《青岛市平安生产条例》、《青岛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胶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利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进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的应急救援,适用本预案。
危险目标的确信
依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缘故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危险化学品事故要紧分为三类:
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和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
初步伐查,我市拥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98 家(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4 家),其中生产企业14家,经营企业159家,涉氨企业25家。
危险化学品要紧有叠氮化钠、油漆、农药、丙烯、汽油、氨、氯等。
其中,涉氯单位1家散布在洋河镇,涉丙烯单位1家散布在九龙街道办事处,涉氨单位要紧散布在九龙、胶莱、胶东、胶北、三里河、洋河镇,各镇办均有加油站进行汽油贮存经营。
事故分级
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依照其性质、严峻程度、可控性和阻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
Ⅰ级(专门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样)。
(1)专门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样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虽无人员伤亡、但可能造成较大社会阻碍的事故。
注: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工作原那么
(1)以人为本,平安第一。
在救援工作中,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平安和躯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付工作,负责指导、和谐各镇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镇办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依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具体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灾难的应急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责任制,全面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领导和指挥,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效劳与支持。
依照分级响应的原那么,市、镇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托科学,依法标准。
尊重科学,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依托科技进步,不断改良和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腕。
依法标准和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与平常预防相结合。
依照长期预备、重点建设的原那么,重点做好常态下平安隐患排查与整改、风险评估、物资和经费储蓄、队伍建设、预案演练及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预案体系
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组成如下:
2.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设办公室和9个工作组。
机构组成及其职责
2.2.1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公安局局长、市平安监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平安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人组成。
依照应急救援的实际需求,由总指挥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具体职责如下:
(1)统一领导和指挥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指定现场抢险救灾组的负责人;
(4)和谐解决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
(5)研究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等重大决策;
(6)必要时,向市政府要紧领导请示建议启动上级预案;
(7)和谐驻胶军队的应急救援行动。
2.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平安监管局,主任由市平安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平安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市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镇办职能机构负责人组成。
具体职责如下:
(1)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
(2)请示总指挥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迅速下达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决策,督查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情形;
(4)依照总指挥要求,和谐各成员单位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形,统一事故的宣传报导;
(6)依照总指挥的决定请求上级援助;
(7)成立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联络人办公室、电话号码、值班档案及专家联系方式;
(8)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及预案演练工作。
2.2.3指挥手下设9个工作组。
(1)警戒捍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故发生地镇办及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持。
(2)抢险救灾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平安监管局、市环保局、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人和事故单位要紧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
负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挥、和谐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依照事故现场情形,参照事故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平安的情形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包括抢救伤亡人员、灭火、堵漏、排险等);迅速确信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及危害性,事故涉及范围,依照现场情形向指挥部提出疏散周边人员等相应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防化学损害、用电管制等平安监护工作,避免次生灾害;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形,落实应急救援指挥手下达的有关指示和决策;采取必要方法爱惜事故现场,并妥帖保留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在事故抢救终止、综合分析确认危险已经排除、本预案能够终止时,向指挥部提出终止本预案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进行事故现场清理、泄漏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及恢复活产工作。
(3)技术保障组。
由市平安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和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分析事故信息和灾害情形;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咨询效劳;提出救援技术方法,为指挥部决策提出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操纵和避免事故扩大的方法。
(4)环境监测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气象局和事故发生地镇办、事故发生单位参加。
负责迅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监测,提出检测数据、事故阻碍范围、阻碍程度及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相应平安数据,及时报告指挥部及现场抢险救灾组;在事故抢险进程中,坚守职位,随时监测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发觉超标当即报告现场抢险救灾组;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测评判,确认危险物质浓度降到平安值以下,将检测评判结果及时报指挥部;发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效劳;在救援终止、实施事故现场处置进程中,派人进行现场监测。
(5)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计局牵头,市“120”急救中心、青岛胶州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其他医院急救网络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6)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平安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新闻中心等单位参加。
负责依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各新闻媒体统一对外宣传报导,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增强舆论引导;踊跃做好媒体记者的记录接待和效劳引导工作;增强对境内外媒体报导情形和网上舆情的搜集整理、分析研判,和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置。
(7)后勤保障组。
由事故发生地镇办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及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给、道路修护、组织输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提供给急救援人员食宿保障。
(8)善后工作组。
由事故发生地镇办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眷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置工作。
(9)供电保障组。
由市供电公司负责,依照需要与有关部门配合。
负责保障事故应急抢救处置期间的供电;依照抢险救灾组的决定,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域的电力管制;提供在特定条件下所需供电设备及人员明细,提出保证电力供给的技术方案。
3 预测与预警
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 各镇办安监办负责搜集本辖区或可能对本辖区造成重大阻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并及时报告市平安监管局和本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平安监管局统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接下班作,并负责向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要求增强对事故信息监测、报告工作,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3.1.2 市、镇办安监部门应把握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散布等大体状况,成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大体情形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成立常规数据检测、风险分析等制度,及时分析重点监控信息并通报其他成员单位。
预警
3.2.1 市、镇办安监部门对搜集到的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对本行政区域造成重大阻碍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预测信息进行靠得住性分析,依照预警级别及时向本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级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3.2.2 接警部门依照权限进行处警,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
3.2.3 公安消防军队为第一响应队伍。
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 预警级别
依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阻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专门严峻(Ⅰ级)、严峻(Ⅱ级)、较重(Ⅲ级)和一样(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和解除
(1)红色预警和橙色预警:
由指挥部提出预警建议,报上级政府部门批准后,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2)黄色和蓝色预警:
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建议,报指挥部,经总指挥批准后,由指挥部或授权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4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4.1.1事故报告
(1)事故现场人员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情形紧急时,可直接向市平安监管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报告程序: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报告市安监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
(3)市平安监管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程序:
别离向青岛市平安监管部门、青岛市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市政府报告。
通知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
平安监管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形,每级上报的时刻不得超过2小时。
发生较大以上品级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部门还应当于1小时内以快报形式报省政府平安监管部门和负有平安生产监督治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4)事故报告后显现新情形的,应当及时补报。
(5)事故报告的要紧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刻、地址及事故现场情形;事故的简要通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初步估量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方法;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形等。
(6)应急救援报警:
119、110;
市平安监管局值班室:
;
市公安局值班室:
;
市环保局值班室:
;
市市场监管局值班室:
。
4.1.2 分级响应
(1)Ⅰ级、Ⅱ级事故应急响应:
指挥部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的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增援请求。
(2)Ⅲ级、Ⅳ级事故应急响应:
由指挥部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响应程序
4.2.1 大体应急
(1)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当即通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公安消防军队、相关专家及有关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有关情形,为指挥部制定救援实施方案提供基础信息及相关资料。
(3)指挥部制定救援实施方案,下达救援指令,依照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形,及时修订救援方案。
各有关成员单位、公安消防军队、有关专家、有关救援队伍依照救援实施方案,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4)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平安的前提下踊跃开展自救和互救。
(5)事故单位负责人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就近的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在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平安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6)依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疏散、撤离可能受到事故涉及的人员。
(7)公安、交通治理等部门要开通应急专门通道,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尽快抵达事故现场。
4.2.2 扩大应急
当局势难以操纵或有扩大、进展趋势时,本地救援力量不足或局势严峻时,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增援请求。
平安防护
4.3.1 救援人员的平安防护
依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分工,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切实保证救援人员的人身平安。
4.3.2 群众的平安防护
依照不同危险化学品特性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当场取材,采纳简易有效的自我防护方法;依如实际情形,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选择平安的撤离线路,抵达平安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避免继发性损害;确信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实施医疗救治、疾病预防和操纵。
社会力量动员与救援物资征用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重大火灾、重大爆炸、易燃易爆或剧毒物品泄漏等事故灾难时,若是现场救援队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由事故发生地镇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社会力量动员和救援物资征用。
事故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4.5.1 指挥部成立由危险化学品、环境爱惜、气象等专家组成的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检测、分析和评估事故进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
4.5.2 环境、气象监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实行当场分析处置,及时检测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数据,以确信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阻碍进行评估。
信息发布
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汇总工作,依照事件类型和阻碍程度,依照程序弄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社会发布。
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终止
在事故现场得以操纵,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已完成,环保等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已符合国家环境爱惜标准,致使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排除后,经总指挥批准,由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并向有关新闻单位发布信息。
宣布应急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5.1.1 善后处置工作由事故发生地镇办负责,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衡宇、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做出其他处置。
5.1.2 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妥帖处置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眷的安置、救济、补偿和保险理赔。
5.1.3 参加救援的部门、单位应认真查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保留救援记录、图纸等资料,各自写出救援报告,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5.1.4 做好污染物的搜集、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5.1.5 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排除事故后果和阻碍,安抚受灾和受阻碍人员,确保社会稳固。
社会救助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镇办和民政等部门负责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和社会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派和利用等。
保险理赔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总结与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搜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全进程进行评估,分析总结应急救援体会教训,提出改良意见和建议。
事故调查
依照事故调查的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阻碍、责任、体会教训等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向同级人民政府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6 保障方法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和互联网等手腕,切实保障通信畅通。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置事故报告信息。
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军队是事故应急救援的要紧力量,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
没有条件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要成立兼职救援队伍。
装备保障
公安消防军队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必需按标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防护装备。
物资保障
指挥部成员单位、公安消防军队、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依照职责分工,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救援器材并维持完好。
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储蓄,应急救援资金第一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临时无力承担的,由事故发生地镇办和谐解决。
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要依照各自职责,制定本系统的运输保障预案,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专门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治安保障
由事故发生地镇办组织事故现场平安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治理,增强对重点地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物资设备的防范爱惜,及时疏散群众,保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7 监督治理
宣传
各镇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增强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普遍宣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常识,增强应急救援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意识,提高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培训
各镇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救援队伍应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岗前和常规性技术培训和战备训练,确保救援队伍的战斗力。
演练
7.3.1 各镇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按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3.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单位特点,依照国家规定按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7.3.3 演练终止后,演练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客观评判演练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并把演练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平安监管局。
奖惩
7.4.1 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7.4.2 对单位和个人未依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处分。
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那么
预案治理
各镇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依照本预案和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1.2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职能发生重大改变的,或在执行中发觉不足,由市平安监管局组织有关单位修订,并报市政府备案。
8.1.3预案的编制与说明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说明。
本预案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是《胶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预案》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专项预案。
当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时,本预案与胶州市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当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利用、贮存单位的,以本预案为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时,以相应预案为主,本预案为辅助预案,依照现场情形部份实施;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并确保与本预案相衔接。
预案发布
本预案由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经市政府审核后发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胶政办发〔2014〕63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2.胶州市危化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织结构示用意
3.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报告表
4.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流
程图
附件1
胶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序号
镇办
企业名称
办公电话
联系人
手机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
中云街道办事处
青岛朝光涂料有限公司
张成勇
孙东俊
亳州路东、徐州路南
2
九龙街道办事处
青岛信宇化学有限公司
丁昌梅
赵学纯
兰州东路389号
3
青岛宣威涂层有限公司
刘来运
李光俊
云溪四路南
4
青岛金尔农化研发有限公司
赵显明
王从爱
云溪金尔路1号
5
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王岳
郝壮
九龙建设路北
6
青岛宽合化工有限公司
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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