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运行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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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运行管理
水利部水库工程管理通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对水库工程进展科学管理,正确运用,确保工程平安、完整,充分发挥工程和水资源的综合效益,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更好地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开展,特制定本通那么。
第二条本通那么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可参考本通那么进展管理。
第三条水库工程竣工验收前,管理筹备机构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本通那么和水库设计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本水库工程管理方法及有关规定。
现有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均应根据本通那么,制订或修订水库工程管理方法及有关规定。
水库工程管理方法,按管理体制,由主管部门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运用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管理方法进展检查修订,审批程序同上。
第四条水库工程管理方法,除按照本通那么规定的容,结合工程的情况制定外,尚应包括工程概要、设计指标、管理体制、人员编制、分工职责和管理围等容。
本通那么中未作规定或只有简单要求的有关管理业务,如水库的水电站、船闸、筏道的管理,水库机电设备的运行和维修,水库水文和水源保护工作等,应参照各有关规定执行或另订具体方法。
第五条水库工程管理方法,经批准后,管理单位即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违反。
第六条水库工程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是保障和开展社会主义建立和繁荣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物质根底。
水库工程的平安,关系重大,各级领导要特别注重,除经常性的检查、养护和修理外,必须每隔一定时期,对工程进展一次全面检查和平安鉴定。
第七条本通那么由水利部批准颁发,修改时同。
第二章管理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第八条水库管理单位的任务是:
确保工程平安,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开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主要工作容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二、掌握并熟悉本工程的划规、设计、施工和管理运用等资料,以及上、下游和灌区生产与水库运用有关的情况。
三、进展检查观测、养护修理,随时掌握工程动态,消除工程缺陷。
四、做好水文〔特别是洪水〕预报、掌握雨情、水情,了解气象情报,做好工程的调度运用和工程防汛工作。
五、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六、做好水质监测。
七、收水费、电费等。
八、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
九、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库区的绿化、水土保持和开展生产的规划。
十、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
关心职工生活。
十一、经常向群众进展保护工程、保护水源和防汛保平安宣传教育,结合群众利益发动群众共同管好水库工程。
十二、做好工程保卫工作。
十三、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编写大事记。
十四、通过管理运用,积累资料,分析整编,总结经历,不断改进工作。
十五、制订、修订本工程的管理方法及有关规定并贯彻执行。
十六、其他应进展的工作。
第九条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类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以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方案管理制度。
二、技术管理制度。
三、经营管理制度。
四、水质监测制度。
五、财产器材管理制度。
六、平安保卫制度。
七、请示报告和工作总结制度。
八、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九、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
第十条水库工程应明确划定管理围。
在工程施工时,由管理筹备机构根据工程平安需要,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通过地方政府批准,明确划定工程管理围,设立标志。
凡尚未划定管理围的,管理单位应予补办手续。
第十一条水库管理单位应认真组织全体职工了解工程构造、特性,熟悉管理业务和本工程的管理方法。
所有管理人员都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
对管理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要轻易变动。
第十二条水库管理单位应经常与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和科研部门保持联系,必要时可建立协作关系。
根据管理运用情况,及时总结本工程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经历教训,积极补救缺陷,改进管理工作,同时为水利事业提供资料积累经历。
第十三条水库管理单位应建立水质监测制度,掌握水质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情况和防治要求的报告。
第三章检查观测
第一节根本要求
第十四条水库工程检查观测的任务是:
一、监视工程的状态变化和工作情况,掌握工程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运用提供科学依据。
二、及时发现不正常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工程平安运用。
三、通过原体观测,对建筑物原设计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指标进展验证。
四、根据水质变化动态,做出水质恶化预报。
第十五条水库工程检查工作,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平安鉴定。
一、经常检查:
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建筑物各部位、闸门及启闭机械、动力设备、通讯设施、水流形态和库区岸坡等进展经常的检查观测,由专职人员负责进展。
二、定期检查:
每年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冰冻较严重地区的冰冻期,应对水库工程及各项设施进展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管理单位负责人组织领导,对水库工程进展全面专项检查。
定期检查应结合观测工作及有关分析资料进展。
三、特别检查:
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暴风、强烈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情况时。
管理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力量进展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会同检查。
四、平安鉴定:
水库建成后,在运用头三至五年,必须对工程进展一次全面鉴定;以后每隔六至十年进展一次。
平安鉴定按管理体制,由主管部门组组,管理、施工、设计、科研等单位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
第十六条水库建成后,首次蓄水是对工程的一次重要考验,必须持续和全面地对建筑物进展监测。
首次蓄水的监测,由主管部门组织,管理、施工、设计、科研等单位共同参加。
对首次蓄水过程中建筑物的工作状态作出详细分析,并将实测与理论数据进展比照,对工程作出全面分析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水库工程观测的根本要:
一、水库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测次和时间进展全面、系统和连续的观测,各种相互联系的观测工程,应配合进展。
二、掌握特征测值和有代表性的测值,研究工程运用情况是否正常,了解工程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变化情况。
三、保证观测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对观测成果应及时进展整理分析,绘制图表,并做好观测资料的整编工作,如发现观测对象的变化不符合一般变化规律或有关突变现象时,应进展复测,并根据复测结果,分析原因,进展检查,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所有检查都要认真进展,详细记载。
发现问题,应暂时保持现场,迅速研究处理。
如情况严重,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平安鉴定,均应作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大型水库平安鉴定书面报告应同时报水利部。
第二节检查
第十九条当水库工程在不同运用情况或遭受外界因素严重影响时,如初次蓄水、高水位、大风浪、暴雨、排泄较大流量、水位骤涨骤落、冰凌、温度骤变、地震及近处大爆破等情况发生时,对工程薄弱部位、重要部位、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要特别注意进展检查和观察,如发现严重问题,威胁工程平安,应昼夜督视。
第二十条对土工建筑物的检查和观察中,应注意坝身有无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害虫及害兽活动;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坝趾有无流土管涌迹象;减压工程和排水导渗设施有无堵塞、破坏、失效以及铺盖的防渗性是否良好等。
第二十一条对混凝土建筑物和圬工建筑物的检查和观察中,应针对不同的工程部位和容易发生的问题,注意有无裂缝、渗漏、剥蚀、冲刷、磨损、气蚀及脱碱等现象;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填充物有无流失;坝墩及基座岩体是否稳固;廊道是否漏水;灌浆帷幕有无损坏迹象,反滤排水设备的渗水有无骤增骤减及浑浊现象;塔架有无倾斜;坝头岸坡及坝趾有无集中渗漏等。
对圬工坝,还应检查块石有无松劲、塌坍及局部变形等;粘土防渗构造有无裂缝及穿孔的可疑迹象;沥青混凝土护坡有无裂缝、隆起、水泡及蠕变等现象。
第二十二条对金属构造的检查和观察,应结合构件部位受外界因素影响条件,注意构造有无变形、裂纹、锈蚀、气蚀、油漆剥落、磨损、振动以及焊缝开裂、铆钉或螺栓松动等现象。
第二十三条对闸门和启闭机的检查和观察,除按金属构造的检查和观察容外,主要应注意闸门框架及面板有无变形,闸门有无歪扭,门槽是否堵塞,止水是否完整,有无老化及漏水现象,导轮是否锈蚀;启闭机运转是否灵活,有无不正常音响和振动,丝杠是否弯曲、磨损、锈蚀;钢丝绳有无锈蚀断丝,吊点结合是否结实,受力是否均衡;机械转动局部润滑油是否充足以及机电平安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第二十四条水流形态的观察,主要应注意进口段水流是否平顺,闸后堰后水流形态是否正常,跃后水流是否平稳,有无不正常流态和冲刷淤积现象。
拦污棚、拦鱼设施、漂浮物有否壅水或堵塞现象等。
第二十五条检查水库附属工程、动力、照明、交通、通讯、平安防护,避雷设施和观测设备等是否完好。
第三节观测
第二十六条大型水库和位置重要的中型水库必须观测的工程有:
一、土坝和土石混合坝
沉陷、位移、浸流线渗流量。
坝基有承压水的还应观测坝基及坝
趾附近的渗水压力,有绕测渗流的,应观测绕渗。
二、混凝土坝和圬工坝
沉陷、位移、伸缩缝、扬压力〔轻型坝免测〕、渗流量和混凝土温度。
三、泄水和输水建筑物
沉陷、位移、扬压力、水流形态,上、下游河床变形。
第二十七条大型水库和位置重要的中型水库结合具体情况,必要时增测以下有关工程:
一、土坝和土石混合坝
固结、裂缝、绕渗、导渗减压、渗水透明度、渗水化学分析、孔隙水压力〔水中填土及水坠坝为必须观测工程〕、地震、水温、波浪、冰凌。
二、混凝土坝和圬工坝
裂缝、绕渗、混凝土应力、钢筋应力、渗水化学分析、振动、地震、水温。
三、滥洪道泄水建筑物
裂缝、伸缩缝、绕渗、土应力、振动、脉动压力、气蚀、堰面压力、冰凌。
四、输水建筑物
裂缝、伸缩缝、外水压力、钢筋应力、水流形态、振动、负压、进气量、气蚀、上下游河床变形。
五、库区淤积、异重流、水质污染及库岸滑坍等
第二十八条水库工程地质、构造、施工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不同,观测工程可结合具体情况的酌予调整,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九条建筑物的观测时间应根据水库运用情况而定,要求观测到运用过程各测点形态变化和工作情况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在施工阶段和运用初期,库水位较高,泄流量较大和尚未掌握建筑物变化规律的情况下,观测间隔时间应较短;管理运用时期较久,处于长期运用的库水位及泄流量的情况下,建筑物变化情况已经根本稳定并掌握建筑物的变化规律后,观测间隔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特殊情况下,如地震或发现不正常现象等,应增加测次测点,必要时并增加观测工程。
对分析观测资料有相互关联的观测工程,必须同时进展观测。
凡调整测次、测点、观测工程均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不同建筑物和不同观测工程,必须遵守有关的精度要求,所有观测误差都不允许大于观测时该测点的绝对变量或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当水库工程扩建加固或改建时,应利用原有观测设备继续进展观测。
增添新的观测设备后,新、旧观测设备应同时现测一个时期,求得新、旧观测设备观测成果的相互关系,以保证观测资料的连续性。
第四章养护修理
第一节根本要求
第三十二条水库管理单位对土、石、混凝土建筑物,金属、木构造、闸门启闭设备、机电动力设备、通讯、照明、集控装置及其它附属设备等,必须进展经常性的养护工作、并定期检修,以保持工程完整,设备完好。
第三十三条养护修理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那么进展,一般可分为经常性的养护维修、岁修、大修和抢修。
一、经常性的养护维修是根据经常检查发现的问题而进展日常的保养维护和局部修补,保持工程完整。
二、根据汛后全面检查所发现的工程问题,编制岁修方案,报批后进展岁修。
三、当工程发生较大损坏、修复工作量大,技术性较复杂时,水库管理单位亦可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邀请设计、科研及施工等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专门的修复方案,报批后进展大修。
四、当工程发事故,危及工程平安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组织力量进展抢修〔或抢险〕,并同时上报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第三十四条无论是经常性的养护维修,还是岁修、大修或抢修,均以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构造为原那么;如需扩建、改建时,应列入根本建立方案,按基建程序报批后进展。
第二节养护修理
第三十五条土坝〔包括堆石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主要有:
一、在坝面上不得种植树木、农作物、放牧、铲草皮以及搬动护坡和导渗设施的沙石材料等。
二、在坝顶、坝坡、戗台上不得大量堆放物料,坝面上不得作为航运过坝转运码头,不得利用坝顶、坝坡、坝脚作输水渠道。
三、在坝上或坝的上、下游影响工程平安的围,不得任意挖坑、建鱼池、打井或进展其它对工程有害的活动。
四、维护坝顶、坝坡、防浪墙的完整;保护各种观测设施的完好;排水沟要经常清淤,保持畅通;防止雨水对坝面的浸蚀的冲刷;维护坝体滤水设施和坝后减压设施的正常运用。
五、处理坝坡渗漏、坝端接触渗漏、绕坝渗流以及透水坝基的不正常渗漏,常用的处理方法是上游堵截渗漏、灌浆堵漏以及下游用滤料导渗等方法。
对岩石坝基漏水的还可采用帷幕灌浆方法处理。
六、处理坝体裂缝,应根据不同情况,分析裂缝原因,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对外表干缩裂缝和冰冻裂缝,一般可做封闭处理;其他裂缝多用开挖回填夯实和灌浆等措施处理,但对滑坡裂缝不宜采用灌浆方法。
七、对坝体的滑坡处理,应根据其产生的原因、部位、大小、坝型、严重程度及水库水位上下等情况,进展具体分析,采取适当措施。
对均质土坝或粘土心墙坝的滑坡,一般可采用透水性较大的砂石料压住坝脚或采取其他措施,使滑坡体稳定,将裂缝处理好后,再填筑夯实,并适当放缓边坡或在坡脚加筑戗台。
对已蓄水的粘土斜墙坝的滑坡,可向水量抛土,增加坝坡稳定和防渗能力;待库水位降低后,再将松散的滑坡体去除,重新回填夯实。
在坝的下游坡脚,要做好排水反滤、导渗设施,以排除坝体多余水分。
八、堆石坝的堆石体发生局部下陷时,应及时填补。
第三十六条混凝土坝和圬工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主要有:
一、保持坝面完整,局部如果有缺陷、松动及磨损,须及时修补。
圬工坝体有填充料〔沙、石〕的,如有下陷,应及时填充密实。
二、坝体出现裂缝、渗漏或异常位移时,应查明原因,分析研究其性质及危害程度,采取外部填补加固、灌浆、锚固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处理。
三、坝基透水性增大或扬压力增高,影响平安时,要及时采取截渗、延长渗径或加强排水等措施。
第三十七条输水洞〔包括涵管〕及溢洪道〔包括泄洪闸〕的养护修理工作主要有:
一、输水洞出现分缝渗漏、外力所引起的各种裂缝时,常用洞修补、补强、衬砌、套管及灌浆等措施进展处理。
二、溢洪道进口、陡坡、消力池以及挑流设施应保持整洁,如有石块和竹木等杂物,必须去除;溢流期间必须注意打捞上游的漂浮物,严禁木排及船只等靠边溢洪道口。
三、溢洪道或其他泄水建筑物,如果有陡坡开裂、侧墙砌石和消能设施损坏时,有条件的应立即停顿过水进展抢修,且应使用速凝、快硬粘结材料。
四、输水洞在纵断面突变处、高流速区以及压力管道闸〔阀〕门因振动出现气蚀破坏时,必须及时用抗气蚀性能较好的材料进展填补加固,如环氧树脂沙浆、钢渣混凝土或金属板等。
并尽可能改善和消除产生气蚀原因。
五、溢洪道挑流消能如引起两岸崩塌或冲刷坑恶化危及挑流鼻坎平安时,要及时予以保护。
条件允许时可高速泄量减轻冲刷。
六、溢洪道、输水洞的闸〔阀〕门,必须及时作防锈、防老化的养护,遇有因撞击、振动、构造变形造成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加固;闸门支铰、门轮和启闭设备,必须定期清洗、加油、换油,进展养护;部件及闸门止水损坏要及时更换,启闭机的电器局部尤须注意做好防潮和防雷等平安措施。
第三十八条严寒地区,要防止冰冻压力对水工建筑物的破坏。
对大坝护坡、输水洞、进水塔、溢洪道闸门及其附属的水工构造
均应采取破冰措施,常用的有吹气防冻、机械破冰和人工打冰等方法,有条件的也可用变动水位破坏冰盖的方法。
选用的方法,要因地制宜,简易可行。
第三十九条水库蓄水后,要注意库岸有无危及水库平安的大体积滑坡体,如发现这种迹象时,应进展监测和处理,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展研究处理。
溢洪道两侧、输水洞进口有松动土石方或陡坡有坍塌或滑动危险时,应进展消除、削坡、设挡墙或锚固阻滑等措施。
第五章调度运用
第一节根本要求
第四十条水库调度运用的目的是:
确保工程平安,选用最优调度运用方案,合理安排除害兴利关系,综合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第四十一条水库调废运用的原那么是:
在保证水库工程平安的前提下,根据规划设计的开发目标和兴利主次关系,结合库区迁安和下游河道平安泄量的实际情况,本着局部服从整体、兴利服从防洪的原那么调度。
在具体运用中,整体要照顾局部、防洪要兼顾兴利,统一领导,全面安排,把灾害降低到最小围,将效益扩大到最大限度。
第四十二条水库调度运用的依据是:
根据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和运用指标,结合水库工程现状和管理运用的经历,参照近期水文气象预报情况,进展具体的最优调度运用。
第四十三条提高水库调度运用的方案性和预见性,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情报网,搞好可靠的通讯设施,做好气象情报和水文预报工作,根据水库泄洪设施的预泄能力,可适时重迭使用一局部防洪和兴利库容。
但对预报成果的使用要留有余地。
没有预报条件、洪水传播时间短和泄洪能力小的水库,不允许这样运行。
第四十四条根据上述原那么,编制水库和年度运用方案或防洪调度运用方案和兴利调度运用方案。
如发现调度运用实践积累的资料与原设计所采用的数据有矛盾并影响调度运用指标和原设计标准时,应会各有关单位分析论证后予以改正,推荐新的最优调度运用方案,报上级批准后替代原设计有关资料和指标。
第四十五条大型水库均应按通那么要求编制调度运用方案,绘制调度图表;中型水库也要编制年度运用方案或运用指标。
第四十六条为了做好水库的调度运用,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通过各项有效途径,向有关部门调查、收集、整理以下根本资料:
一、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方面:
水库控制面积的地形、地质、植被覆盖、土壤分布、水系情况、污染源分布;水库下游防洪、兴利和垮坝后影响的有关城镇、耕地、人口、工矿企业和交通干线等情况。
二、水文气象方面:
水库控制面积的降水、蒸发、气温、风向、风力和冰冻情况等,坝址上下游水文站网布设,各站雨量、水位、流量、流速、水质、含沙量和径流等特征资料,洪水传播时间及流量过程线,人类活动对径影响等。
各种频率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历年水文预报方案和编制说明以及经历总结和通讯设施。
三、工程方面:
水库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施工、验收鉴定文件,水库库容、面积、溢流、泄流特性曲线,库区迁移、土地征用、淤积变化、淹没、浸没、库岸坍塌和回水影响资料,历年检查观测、养护修理、调度运用的经历总结,水库上、下游有关工程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工程质量等。
四、经济效益方面:
水库上下游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库区土地利用和生产建立现状,下游河道堤防培修、河道整治和阻水情况以及防洪标准、平安泄量、保护围和对水库供水、错峰要求,历年水源污染危害以及上级批准的有关文件,协议等。
第二节防洪运用
第四十七条水库防洪调度的主要任务是:
确保工程平安,腾出防洪库容,拦蓄洪水,削减洪峰,减免洪水灾害,并为非汛期工农业和城市生活储藏水源。
在汛期,所有水库都必须从最害处着想,对各类洪水有所安排,并尽可能为下游防洪和排涝提供有利条件。
第四十八条为了充分发挥水库的的调洪作用,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现状和调度运用经历,研究确定以下控制指标:
一、允许最高水位。
应根据水工建筑原设计的各项平安要求,近期的检查观测和平安鉴定成果,参照在运用中曾到达的最高水位和历时等确定。
除有充分论证外,不应高于原设计的洪水位。
当遇到超过防洪运用标准的洪水时,库最高水位不能高于校核洪水位。
对于校核水位,还应根据当时工程情况进展平安校核。
二、防洪运用标准。
应根据原设计的防洪标准。
结合工程运用经历和工程实际情况,以及上下游对防洪的要求,并参考水文气象预报确定。
三、泄流方式。
按照防洪运用标准,根据工程泄流设施的泄洪能力,结合气象和水文预报的预见期和精度,以及水库下游防洪、排涝要求确定;对下游有错峰任务的水库,必须留有因错峰关闸减少下泄量的相应库容。
在可能情况下,要照顾下游错峰、排涝要求。
四、防洪限制水位:
应符合防洪运用标准和允许最高水位的要求。
根据洪水季节变化规律,将汛期划分为几个时段,按各时段防御的同频率洪水,进展调洪演算,确定各时段的防洪限制水位。
时段的划分,可采用汛期前半段、后半段或采用汛初、汛中和汛末的分段方法。
在汛期各阶段到来之前,应严格按照方案,将库水位降至批准的防洪限制水位。
第四十九条编制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应在原设计的根底上,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认真研究制订。
调度运用方案应经比较分析后选定,并绘制不同频率洪水调度运用图表,作为防洪调度运用的依据。
对于超标准的洪水也应作出调度运用的措施和对策。
第五十条多泥沙河流的水库,要根据来水来沙特性和泥沙运移规律,研究利用异重流排沙,通过调度运用,减少库区淤积或调整库区淤积部位,延长水库寿命。
同时还应研究制订减少河道泥沙淤积和调整泥沙淤积部位的措施。
第五十一条梯级水库和水库群,应统一调度,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水库编制联合调度运用方案。
要分析各水库、水库区间的不同频率洪水的组合,水库群联合防洪调度的关系和相机错峰的可能性等,也要考虑防止连锁反响的措施。
第五十二条如遇特大暴雨洪水或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平安,同时通讯中断无法与上级取得联系时,水库管理单位要通过一切途径,迅速通知下游地方政府组织群众平安转移,同时采取已批准的非常措施,确保大坝平安,事后应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节兴利运用
第五十三条水库兴利调度的主要任务是:
利用水库调蓄能力按批准的方案抓紧时机进展蓄水。
根据水库实际蓄水量、预报来水量和各部门不同时期的用水量,通过综合平衡制订供水方案。
加强用水管理,充分发挥水源的综合效益。
第五十四条充分发挥水库兴利效益,研究确定兴利运用汛末蓄水位和兴利下限水位等指标。
一、汛末蓄水位:
应根据设计正常蓄水位,结合建筑物平安情况和兴利用水要求,以及库区淹没、土地利用和预报来水等情况,经过效益论证和经济比较后选定。
二、兴利下限水位:
根据泄水设备的高程、水电站最低工作水头、库渔业生产、卫生和其他兴利要求研究选定。
第五十五条根据径流调节计算成果,编制兴利供水方案,绘制兴利供水调配典线,作为兴利调度运用的依据。
枯水期兴利调度运用水位,一般应不低于兴利下限水位,汛期兴利调度运用水位,不得高于防洪限制水位。
第五十六条兴利供水按以下原那么:
一、丰水年和丰水期的兴利运用,主要是及时加大用水,减免弃水,扩大水资源的效益。
二、枯水年和枯水期的兴利运用,应以最大综合效益的原那么进展调度,主要是保证重点,兼顾全面。
第五十七条多年调节水库,为预防可能发生连续枯水情况,水库应留有一局部储藏水量。
当遇特枯年份,有可能被迫在水库兴利下限水位以下运用时,要考虑必须保证重点用水单位的最低需要,水电站引水建筑物及机械设备的平安,以及库区渔业生产和卫生的最低要求。
第四节闸门启闭
第五十八条闸门启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进展,不得承受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有关启闭闸门的指令。
第五十九条闸门启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度下达通知,由专职人员按操作规程进展启闭。
第六十条闸门启闭设备,要有两种启闭措施,必须做到电动和手摇两用;有自动装置的,必须做到巡检和手选。
为保证及时启闭,要有备用电源。
第六十一条闸门启闭前,要对启闭机械、闸门位置、仪表、电源、动力、上下游水位、流量及流态以及有无船只、漂浮物或其他影响行水的障碍物等情况详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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