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标准修正总说明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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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水标准修正总说明精
放流水標準修正總說明
放流水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自民國七十六年訂定發布,歷經九次檢討修正,其中現行生活污水相關之放流水標準於八十七施行,嗣後放流水標準經歷五次修正,均未同時配合現況進行調整,考量現行污水處理設施數目眾多,設計處理效率差異頗大,且現行標準限值過於寬鬆,為引導設計及管理,確有需要進行檢討。
另現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等相關法令,規範部分事業在特別情況下,放流水標準得適用特別標準之規定,配合修正回歸整合於本標準中。
本次為簡化管理、有效促使建築物污水妥善處理,並參酌現行「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之處理功能,爰修正生活污水相關之放流水標準,並將涉及放流水標準之相關規回歸本標準,以利執法之一致化,擬具「放流水標準」修正草案,修正要旨如下:
一、配合九十四年十二月六日公告「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其中行業別「照相沖洗業及製版業」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與目前放流水標準中之行業別「製版業、照相沖洗業」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業」,名稱略有差異,修正與「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公告之事業名稱一致。
(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明文規定「自來水廠」因應暴雨及天然災害期間,得緊急放流,免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及「餐飲及觀光旅館(飯店)」之單純泡湯廢水僅須符合水溫管制限值。
(修正條文第二條)
三、修正生活污水相關放流水標準項目及限值如下:
(一)公共污水下水道、社區下水道、新設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原三類之水量分類,修正為二類,即以二百五十立方公尺/日作為區分。
(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原屬五十至二百五十立方公尺/日,與五十立方公尺/日以下之分類合併後,放流水標準不變,其管制限值生化需氧量仍為五○mg/L,化學需氧量一五○mg/L,懸浮固體五○mg/L,大腸桿菌群三○○、○○○CFU/100mL。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流量小於五○立方公尺/日者,不適用大腸桿菌群標準。
(修正條文第二條)
(三)九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新申請建造執照者適用修正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標準。
(修正條文第二條)
四、現行條文第三條第一項前段內容實務上運作本即應有如此,方得為修法之依據;後段另訂施行日期一節,似有子法另予授權之嫌疑,亦不符法制,故刪除。
(修正條文第三條)
五、現行條文第四條因與水污染防治法六十八條內容重複故刪除。
六、現行條文第七條內容因不符行政程序法關於法規命令之規定故刪除。
七、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自水體取水作為冷卻或循環用途之未接觸冷卻水,如排放於原取水區位之地面水體,僅水溫及氫離子濃度指數須符合放流水管制限值。
(修正條文第六條)
八、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二種以上不同業別或同一業別有不同製程,其廢水混合處理及排放者,應符合各該業別之放流水標準。
(修正條文第七條)
放流水標準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本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 本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未修正。
第二條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其水質項目及限值如下表:
適用範圍
項目
最大限值
備註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共同適用
水溫
一、放流水排放至非海洋之地面水體者:
1.攝氏三十八度以下(適用於五月至九月)。
2.攝氏三十五度以下(適用於十月至翌年四月)。
二、放流水直接排放於海洋者,其放流口水溫不得超過攝氏四十二度,且距排放口五百公尺處之表面水溫差不得超過攝氏四度。
氫離子濃度指數
六.○九.○
氟化物(不包括複合離子)
一五.○
硝酸鹽氮
五○
不適用於排放廢(污)水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
(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係指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本標準修正生效日前已完成規劃,但尚未進行工程招標者,或尚未完成規劃者)。
氨氮
一○.○
一、氨氮及正磷酸鹽之管制僅適用於排放廢(污)水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
但畜牧業之氨氮與正磷酸鹽管制由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其管制期日及放流水標準。
正磷酸鹽(以三價磷酸根計算)
四.○
二、正磷酸鹽之管制不適用於排放廢(污)水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
(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係指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本標準修正生效日前已完成規劃,但尚未進行工程招標者,或尚未完成規劃者)。
酚類
一.○
陰離子介面活性劑
一○.○
氰化物
一.○
油脂(正己烷抽出物)
一○.○
溶解性鐵
一○.○
溶解性錳
一○.○
鎘
○.○三
鉛
一.○
總鉻
二.○
六價鉻
○.五
有機汞
不得檢出
總汞
○.○○五
銅
三.○
鋅
五.○
銀
○.五
鎳
一.○
硒
○.五
砷
○.五
硼
一.○
硫化物
一.○
甲醛
三.○
多氯聯苯
不得檢出
總有機磷劑(如巴拉松、大利松、達馬松、亞素靈、一品松等)
○.五
總氨基甲酸鹽(如滅必蝨、加保扶、納乃得、安丹、丁基滅必蝨等)
○.五
除草劑(如丁基拉草、巴拉刈、二、四地、拉草、滅草、嘉磷塞等)
一.○
安殺番
○.○三
安特靈
○.○○○二
靈丹
○.○○四
飛佈達及其衍生物
○.○○一
滴滴涕及其衍生物
○.○○一
阿特靈、地特靈
○.○○三
五氯酚及其鹽類
○.○○五
毒殺芬
○.○○五
五氯硝苯
不得檢出
福爾培
不得檢出
四氯丹
不得檢出
蓋普丹
不得檢出
印
染
整
理
業
印花、梭織布染整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六○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筒紗、絞紗染色、針織布及不織布染整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四○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整理、紙印花、刷毛、剪毛、磨毛及非屬前二類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製
革
業
生皮製成成品
皮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六○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二○○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非屬「生皮製成成品皮」、「濕藍皮製成成品皮」二類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紙漿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真色色度
五五○
醱酵業(醱酵製造業、味精製造業、酒、酒精及醋製造業、醬油製造業、抗生素、有機溶劑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真色色度
五五○
石油化學業(石油煉製業、石油化學基本原料製造業、石油化學中、下游產品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造紙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未使用廢紙為原料者。
一八○
使用廢紙為原料達百分之六十以上者。
一六○
使用廢紙為原料未達百分之六十者。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毛滌業、化工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藥品製造業、農藥、環境衛生用藥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食品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屠宰業
生化需氧量
八○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八○
真色色度
五五○
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船舶建造修配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發電廠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總餘氯
○.五
橡膠製品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水泥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製粉業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八○
紡織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製糖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採礦業、陶窯業、土石加工業、土石採取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修車廠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玻璃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印刷電路板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二○
懸浮固體
五○
其他工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廢水代處理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大腸桿菌群
二○○、○○○
畜牧業
(一)
生化需氧量
八○
適用非草食性動物,如豬、雞、鴨、鵝等。
化學需氧量
六○○
懸浮固體
一五○
畜牧業
(二)
生化需氧量
八○
適用草食性動物,如牛、馬、羊、鹿、兔等。
化學需氧量
四五○
懸浮固體
一五○
肉品市場
生化需氧量
八○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八○
真色色度
五五○
魚市場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水肥處理廠(場)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廢棄物掩埋場
化學需氧量
二○○
懸浮固體
五○
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物處理廠(場)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照相沖洗業及製版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洗衣業、船舶解體業、清艙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水產養殖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實驗、檢(化)驗、研究室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二○○
懸浮固體
五○
醫院、醫事機構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大腸桿菌群
二○○、○○○
動物園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自來水廠
化學需氧量
一○○
自來水廠因應豪雨特報或天然災害發生,如已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得直接排放,不適用本標準。
懸浮固體
五○
總餘氯
○.五
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遊樂園(區)
生化需氧量
五○
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之單純泡湯廢水,符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者,放流至該溫泉泉源所屬之地面水體,僅水溫須符合本標準之管制限值。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洗車場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貯煤場、營建工
地、土石方堆(棄)置場
生化需氧量
三○
營建工地及土石方堆(棄)置場之管制僅適用於未依規定採行必要措施者。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污水
下水道
系統
專
用
下
水
道
石油化學專業區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社
區
下
水
道
流量大於二五○立方公尺/日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大腸桿菌群
二○○、○○○
流量小於二五○立方公尺/日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公共下水道
流量大於二五○立方公尺/日
總氮
一五.○
總氮、總磷僅適用於排放廢(污)水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之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
(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係指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已完成規劃,但尚未進行工程招標者,或尚未完成規劃者)。
總磷
二.○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大腸桿菌群
二○○、○○○
流量小於二五○立方公尺/日
總氮
一五.○
總磷
二.○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新
設
建
築
物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流量大於二五○立方公尺/日
生化需氧量
三○
1、新設建築物指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申請建造執照者。
2、流量小於五○立方公尺/日者,不適用大腸桿菌群項目。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大腸桿菌群
二○○、○○○
流量小於二五○立方公尺/日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既
設
建
築
物
流量大於二五○立方公尺/日
生化需氧量
三○
既設建築物指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申請建造執照者。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大腸桿菌群
二○○、○○○
污
水
處
理
設
施
流量介於五○二五○立方公尺/日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流量小於五○立方公尺/日
生化需氧量
八○
化學需氧量
二五○
懸浮固體
八○
第二條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標準,其水質項目及限值如下表:
適用範圍
項目
最大限值
備註
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廢污水共同適用
水溫
一、放流水排放至非海洋之地面水體者:
1.攝氏三十八度以下(適用於五月至九月)。
2.攝氏三十五度以下(適用於十月至翌年四月)。
二、放流水直接排放於海洋者,其放流口水溫不得超過攝氏四十二度,且距排放口五百公尺處之表面水溫差不得超過攝氏四度。
氫離子濃度指數
六.○九.○
氟化物(不包括複合離子)
一五.○
硝酸鹽氮
五○
不適用於排放廢(污)水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
(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係指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本標準修正生效日前已完成規劃,但尚未進行工程招標者,或尚未完成規劃者)。
氨氮
一○.○
一、氨氮及正磷酸鹽之管制僅適用於排放廢(污)水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
但畜牧業之氨氮與正磷酸鹽管制由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另行公告其管制期日及放流水標準。
正磷酸鹽(以三價磷酸根計算)
四.○
二、正磷酸鹽之管制不適用於排放廢(污)水於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內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
(新設立之公共下水道係指於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本標準修正生效日前已完成規劃,但尚未進行工程招標者,或尚未完成規劃者)。
酚類
一.○
陰離子介面活性劑
一○.○
氰化物
一.○
油脂(正己烷抽出物)
一○.○
溶解性鐵
一○.○
溶解性錳
一○.○
鎘
○.○三
鉛
一.○
總鉻
二.○
六價鉻
○.五
有機汞
不得檢出
總汞
○.○○五
銅
三.○
鋅
五.○
銀
○.五
鎳
一.○
硒
○.五
砷
○.五
硼
一.○
硫化物
一.○
甲醛
三.○
多氯聯苯
不得檢出
總有機磷劑(如巴拉松、大利松、達馬松、亞素靈、一品松等)
○.五
總氨基甲酸鹽(如滅必蝨、加保扶、納乃得、安丹、丁基滅必蝨等)
○.五
除草劑(如丁基拉草、巴拉刈、二、四地、拉草、滅草、嘉磷塞等)
一.○
安殺番
○.○三
安特靈
○.○○○二
靈丹
○.○○四
飛佈達及其衍生物
○.○○一
滴滴涕及其衍生物
○.○○一
阿特靈、地特靈
○.○○三
五氯酚及其鹽類
○.○○五
毒殺芬
○.○○五
五氯硝苯
不得檢出
福爾培
不得檢出
四氯丹
不得檢出
蓋普丹
不得檢出
印
染
整
理
業
印花、梭織布染整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六○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筒紗、絞紗染色、針織布及不織布染整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四○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整理、紙印花、刷毛、剪毛、磨毛及非屬前二類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製
革
業
生皮製成成品
皮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六○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濕藍皮製成成品皮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二○○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非屬「生皮製成成品皮」、「濕藍皮製成成品皮」二類者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紙漿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真色色度
五五○
醱酵業(醱酵製造業、味精製造業、酒、酒精及醋製造業、醬油製造業、抗生素、有機溶劑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真色色度
五五○
石油化學業(石油煉製業、石油化學基本原料製造業、石油化學中、下游產品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造紙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未使用廢紙為原料者。
一八○
使用廢紙為原料達百分之六十以上者。
一六○
使用廢紙為原料未達百分之六十者。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毛滌業、化工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藥品製造業、農藥、環境衛生用藥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食品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屠宰業
生化需氧量
八○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八○
真色色度
五五○
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表面處理業、電鍍業、船舶建造修配業、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發電廠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總餘氯
○.五
橡膠製品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水泥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製粉業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八○
紡織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製糖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採礦業、陶窯業、土石加工業、土石採取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修車廠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玻璃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印刷電路板製造業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二○
懸浮固體
五○
其他工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廢水代處理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真色色度
五五○
大腸桿菌群
二○○、○○○
畜牧業
(一)
生化需氧量
八○
適用非草食性動物,如豬、雞、鴨、鵝等。
化學需氧量
六○○
懸浮固體
一五○
畜牧業
(二)
生化需氧量
八○
適用草食性動物,如牛、馬、羊、鹿、兔等。
化學需氧量
四五○
懸浮固體
一五○
肉品市場
生化需氧量
八○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八○
真色色度
五五○
魚市場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水肥處理廠(場)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廢棄物掩埋場
化學需氧量
二○○
懸浮固體
五○
廢棄物焚化廠或其他廢物處理廠(場)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製版業、照相沖洗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洗衣業、船舶解體業、清艙業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水產養殖業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實驗、檢(化)驗、研究室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二○○
懸浮固體
五○
醫院、醫事機構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大腸桿菌群
二○○、○○○
動物園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環境檢驗測定機構
生化需氧量
三○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三○
自來水廠
化學需氧量
一○○
懸浮固體
五○
總餘氯
○.五
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遊樂園(區)
生化需氧量
五○
化學需氧量
一五○
懸浮固體
五○
大腸桿菌群
三○○、○○○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
化學需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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