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测量的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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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测量的管理规定
项目部测量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中测量管理,严格现场施工测量控制,统一集团公司测量技术要求、精度和作业方法,保证施工过程中忙而有序、忙而无错,确保质量、确保效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更好、更快地为现场服务。
依据公司测量队管理办法、大瑞铁路测量工作管理细则,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本着实际可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特制定大瑞铁路四标二分部测量队管理办法。
第二条测量管理工作除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工程测量的基本要求
1、项目部成立测量队,重视测量机构的建设、重视测量人员选拔和测量仪器的配置工作。
2、测量队队员应录用具有测量专业(或工程类专业)的人员担任,并建立测量人员管理台帐。
3、测量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争取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4、项目部各部室应重视并积极配合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应看重自身责任,履行应尽义务,保证测量工作正常进行。
5、工程测量人员必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
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出具测量成果,以满足施工和竣工验交的需要。
6、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
7、测量人员必须每日记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计划,一天一总结。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制度
第四条人员和仪器配备情况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大瑞铁路工程项目经理二分部位于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境内。
本项目部要承建营盘山隧道(8353m)、老白河大桥(188.95m)、磨东山隧道(2937m)以及马溢河双线中桥(108.20m)的施工任务。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的正常进度,以确保准时、高效、安全的完成任务,就要求测量队以严格的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安排。
结合现场施工需要、项目部工程特点,项目部测量队配备全站仪三台(套)(徕卡1201+、徕卡TS06及徕卡TS09p),电子水准仪一台(套)(天宝DINI03),思拓力RTK二套、光学水准仪三套。
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预计配备8人,分三个工区,负责本项目部的测量工作。
第五条工作职责
(一)、项目部测量队职责
1、负责本项目部测量仪器的管理和日常测量放样。
2、建立健全测量仪器和测量人员的台帐、档案等。
3、参加公司测量大队组织的各种工程测量工作(如交接桩、复测、控制网布设等)。
4、掌握项目部测量仪器的使用情况,按时送检及仪器的日常维护,确保仪器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将仪器年检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交到公司测量大队。
5、遇有精度超限而不能正常使用或仪器损坏、测量事故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测量大队。
6、对设计院与公司测量大队提供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成果进行复核,并进行必要的导线和水准基点加密。
7、保护GPS、重要控制点、导线点、水准基点等,防止丢失或破坏。
8、根据项目施工情况,进行施工测量控制、施工放样,并按规范每半年对全项目部控制桩进行复测。
9、贯通测量、竣工测量以及永久性桩橛的埋设。
10、及时收集、整理测量资料和绘制有关竣工图以及编写测量技术总结。
11、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开发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掌握测量工具的基本性能、用途及保养知识,能熟练操作各种测量仪器。
(二)、测量队长职责
1、在项目部工程技术部下对测量工作负责。
2、负责项部合同管段内测量控制网的组织设计、技术审核。
3、领导项目部测量队认真按照铁路测量规范操作,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控制网的复测、加密,按照施工图纸放样,搞好铁路的各项测量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分部测量队各种管理职责,规章制度,使项目部的测量工作制度化、有序化。
5、负责项目部隧道围岩监控量测方案及施测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带领项目部测量队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支持员工的创造及合理化建议,解决铁路遇到的测量技术难题。
7、负责对项目分部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测量人员的技术水平。
8、负责对测量成果的审批。
9、负责项目部测量队人员、仪器设备的管理。
10、负责协助施工技术部门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及编写竣工技术总结。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测量工作
(三)、测量员工作职责
1、在测量队长的领导下,参加各种测量活动,并对测量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执行测量新技术、新规章、按章办事。
3、根据项目施工的进度,实施施工控制测量、施工放样、贯通测量、竣工测量以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4、测量记录和计算资料不得弄虚作假、马虎从事、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整改,未经复核的数据不得使用。
5、及时提供准确的测量资料,报测量队长和主管技术人员审核。
6、爱护测量仪器设备,全面了解所有仪器性能,熟练其操作方法,加强自身学习,强化业务能力。
7、测量前应该对所使用的仪器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8、完成测量资料上报及测量资料归档工作。
9、完成测量队长临时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测量审图和资料审核制度
第六条审图和审核测量资料是测量人员在工程开工前测量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技术工作,测量队接到施工图和测量资料后,应熟悉图纸和测量资料的内容、要点及特点,弄清设计意图,若在审图和审核测量资料时发现疑问,应及时上报工程部长和项目总工,以便使用准确的图纸和测量资料。
第七条审图要点
1、测量用施工图纸资料是否齐全,能否满足测量需要。
2、收到测量资料后仔细阅读施工图总说明和测量资料说明。
3、复核曲线表中各曲线要素(转向角、半径、缓和曲线长、切线长、曲线总长、夹直线长、交点号、交点之间的方位角、里程等)。
4、检查计算测量资料中所标注各里程之间的距离、角度、桥墩(台)坐标、水准基点标高是否一致。
5、计算线路逐桩表中的坐标是否正确。
6、检查计算曲线表、水准基点表、坡度表、断链表、施工平面图、纵断面图、剖面图、桥隧涵施工图等图纸中所标注的里程、高程、桥墩台中心坐标、各轴线关系等相互之间有无矛盾和差错。
7、预留、预埋位置与安装实际需要是否相符,尺寸及深度是否达到要求。
8、审核后有无问题,必须按要求记录并上报;如存在问题和疑点应记录汇总表(要注明图别、图号,原因,必要时附图说明)。
第八条审图注意事项
1、修改图纸应在错误修改处加盖变更专用印章,变更图纸要书面通知测量人员,防止新旧施工图纸用错。
2、计算出各控制点之间的角度、距离、绝对高差,以便下一步复测时对比使用。
3、复测前必须先检查水准仪i角误差和塔尺接头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全站仪2C值、竖盘指标差、大气压、温度、棱镜常数、补偿器、光学或激光对中器、水准管、加常数、乘常数等是否达到规范要求,强制对中杆是否垂直。
第四章开工复测
第九条开工复测前,项目测量队应结合工程特点编制项目测量总体方案,上报公司测量队审核,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开工前测量复测的内容
1、铁路:
转点角度测量、里程桩测设、曲线五大桩测设、水准基点高程测量、纵横断面测量、隧道进出口(斜井、竖井、平行导坑)位置测量、桥墩台位置测量、线路中心桩测量、管段分界桩测量、断链桩测量、征地界桩测量、便道测量等。
2、公路:
导线点角度测量、导线边长测量、导线点高程测量、线路中心桩测量、纵横断面测量、管段分界桩测量、断链桩测量、征地界桩测量、便道测量等。
3、桥梁墩台位置、涵洞轴线位置、隧道洞门位置、互通式立体交叉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4、复测设计院所提交的各控制桩位置是否稳固。
5、测量隧道线路通过地区地面上的特殊地形:
水库、偏压、滑坡、断层、冲沟等地段、地面覆盖厚度较浅处。
6、对桥梁跨越公路、桥梁跨越铁路、铁路跨越公路和铁路跨越桥梁时,应现场实地测量梁下净空是否达到要求。
7、测量便道将要通过的既有铁路和既有公路的涵洞、桥梁及限高架的净空。
8、高速铁路CPⅠ、CPⅡ、CPⅢ以及二等水准点的复测。
第十一条全站仪和水准仪复测要求
1、复测要伸入管界外1~2个导线控制点和水准基点至终点管界外1~2个导线控制点和水准基点结束。
2、水准基点和导线点复测要按照测量规范及监理要求进行复测。
3、当桥隧位于曲线上时应对整个曲线进行复测。
4、角度、距离复测按照相关测量规范执行。
5、实际操作时应结合误差理论,按照测量规范的基本要求执行。
6、对500m以上的桥梁、1000m以上的隧道、复杂的匝道立交桥以及大型车站等重难点工程密集区的工程必须布设独立控制网,控制网的精度不低于一级导线。
7、记录者应复诵读数,防止听错、记错。
第十二条用GPS全球定位仪复测或作控制网时观测作业的要求
1、观测组必须执行调度计划,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观测同一组卫星。
2、天线安置在脚架上直接对中整平时,对中精度为1mm。
3、每时段观测应在测前、测后分别量取天线高,两次天线高之差不应大于2mm,并取均值作为天线高。
4、分离式GPS开机前应检查接收机的电源电缆、天线电缆、存储卡等相连接是否正确。
5、观测时应防止人员或其它物体触动天线或遮挡信号。
6、若在观测期间下雨可用白色塑料袋轻轻的套在GPS接收机上罩着,防止雨水进入GPS接受机和电池盒内。
7、作业过程中禁止在天线附近使用对讲机、手机。
8、GPS开机接收信号后,应及时将测站名、导线点号、仪器编号、接收机名称、观测日期、开机时间、关机时间、天线高、接受卫星数、观测人名、工程项目名等在记录表中填写完全。
9、每日观测结束后,应将外业数据文件及时下载到电脑里,不得作任何剔除或修改,文件应以工程项目名作目录,里面分成若干个子目录,子目录以观测日期为名。
10、GPS采用边连式测量时,应注意连接边点的GPS接收机防止拿错仪器架错连接点。
第五章测量技术交底制度
第十三条测量队是衔接项目部与施工队的重要枢纽,为更好的服务于项目部和施工单位,测量技术交底就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结合项目部的管理制度,测量技术交底应按如下要求进行:
1、所有的测量工作都应在接收到测量交底的情况下开展,交底的内容限于当天完成的测量工作。
2、测量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
放样部位的里程、偏距、几何尺寸、示意图、完成的时间和有关要求等;技术交底一式三份,测量队长一份,技术科一份,主管技术员一份,以便日后查询。
3、测量队长收到技术交底后,认真计算复核技术交底数据,合理安排放样时间,并将放样采用的测量方法和检查方法连同技术交底返回技术主管一份(放样的置镜点、后视点、坐标、高程)。
4、工程部收到测量队返回的放样数据后,必须仔细计算放样数据是否正确。
5、测量技术交底要内容详细,各项签名要齐全。
6、测量技术交底一定要做到提前交底、现场接收,过期不再接收;如果现场由于特殊情况未能交底,一定要及时补发。
7、测量放样技术交底表格样式见附表一。
第六章施工测量复核、过程检测制度
第十四条由于测量工作的疏忽而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例子举不胜举,为了预防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施工放样前一定要进行测量复核。
1、在进行测量内业计算时,要有专人进行复核计算资料,首先确保资料计算的正确。
所有测量放样资料要在接收到测量交底后由测量队长计算,各工区测量负责人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现场放样。
2、在进行外业测量时,司镜人要对计算的结果先复核一遍,再对计算结果进行放样,计算者要对司镜人的放样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进行换手复核,确保外业工作中测站处的正确;前视要注意听从司镜人的指挥,发现放样几何尺寸有问题的时候立刻向计算者提出并及时改正;所要外业测量工作都应该进行多余观测,以检核测量作业的准确性及精度。
3、外业测量完毕之后,必须要对测量结果换手复核,发现问题立刻改正。
4、测量复核之后要签字,维护测量资料的权威性。
没有签字的资料重新复核。
5、测量施工放样中要严格填写测量日志,认真记录每天的施工测量任务,以便日后资料查询。
测量日志表格样式见附表二。
第十五条放样方法的选择
1、平面位置应根据放样点的精度要求,现场作业条件和拥有的仪器设备,选择合适的放样方法,如:
极坐标法、坐标法、对边测量法、正倒镜分中法、交会法、偏角法等。
2、高程放样方法的选择主要是根据放样点的高程精度要求和现场作业条件,可分别采用水准测量、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悬高测量法等;对高程精度要求比较高的采用水准测量法,引测基点时尽可能采用附合路线,高程放样点距离不宜超过500m,对高程精度要求较低的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
3、施工放样应尽可能用多种方法重复测,如:
闭合测量、换仪器测量、换人复核测量、换后视点或置镜点测量等,做到处处有检核。
第十六条放样前测量仪器的常规检校
1、棱镜类型、棱镜常数、补偿方式、温度、气压、电量、测距模式等检查。
2、2C值、竖盘指标差检查。
3、水准仪i角误差检查。
4、塔尺接头处是否有落尺现象。
5、粗平圆气泡、精平长气泡是否居中的检查。
6、对中杆垂直度检查。
第十七条放样前施工控制网检查
1、施工测量过程中,应对控制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测。
当发现控制点稳定性有问题时,应立即进行局部或全面复测。
2、当控制网中仅个别控制点位移或沉陷,而周围其它控制点仍然可靠时,可进行局部复测,并将已产生位移的控制点与周围的稳定点联成插点网,经精密测量及平差计算后,对不稳定点赋予新值。
3、当控制网中少量控制点发生明显位移,而其它控制点稳定性难以判断时,应进行全面复测。
复测宜在原定测网的基础上进行,复测精度与原网定测精度相同。
4、复测后,控制点坐标或高程的变化值小于2√(m限2+m复2)时,可认为其位移或沉降不显著,原放样仍然有效。
否则应对原放样的成果重新测算,并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各类型结构工程的放样。
项目部测量队可结合工程类别依据测量规范参照测量基本理论的要求进行放样,具体结构物请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路基、涵洞放样
1、根据路基横断面图进行中边桩放样。
2、路基应及时放样,以免造成超、欠挖。
应按照技术人员的书面交底通知预留碾压宽度或人工刷坡宽度。
3、曲线段挡墙、挡护和水沟放样,应适当加密点位,应按照技术人员的书面交底通知放加宽值。
4、路基沉降和位移观测应按规定的频率实施。
5、涵洞放样,测量班原则上以四点轮廓线或纵横轴线控制,技术人员应提前交底,交底中必须注明涵洞的里程、涵长、涵宽、相交角度、出入口高程等内容。
(二)、桥梁放样
1、控制点位置无法满足桥梁墩台放样需求时,可采用支导线方式布设临时控制点,但延伸控制点不能超过1个,且严禁使用交会法布设控制点。
2、桥梁放样结束后,应和技术人员使用不同方法共同检查各点位绝对位置和相对尺寸。
3、桩基放样时,测量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桩基点位和护桩。
4、承台放样时,应以四点轮廓或纵横轴线控制。
应按照技术人员书面交底预留工作宽度和放坡宽度。
5、墩身模板放样前,施工队必须先对模板自行校验和调整,具备放样条件后方可通知测量班校模检测。
6、垫石和锚栓孔放样,技术人员交底应给出垫石点位、各锚栓孔位与桥梁工作线的关系。
7、在垫石完成后应检查垫石标高、垫石平面位置、锚栓孔位置,并定出架梁线,给技术人员交付检查的资料,以便施工人员调孔、弹线。
8、桥梁放样前,测量人员应再次复核有无纵横向预偏心、竖曲线等,竖曲线测量原则上只提供内轨顶面标高,竖曲线检查垫石标高由技术人员完成。
9、桥梁沉降观测应按规定的要求和频率实施。
沉降标的埋设与保护由主管技术员与施工队共同完成。
10、桥梁基础完工后进行墩身施工前、桥梁墩帽施工前、架梁前均必须进行控制点、墩位点复测。
(三)、隧道放样
1、每个隧道洞口外应至少埋设3个平面控制点和2个水准基点,并结合洞内施工特点布设导线,300m以上洞内导线不允许采用支导线控制,2秒全站仪测角不低于6个测回。
2、开挖轮廓放样宜配置自动化测量软件系统,现场实时直观显示轮廓超欠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3、二衬放样,如衬砌台车定位,原则上以台车中心线(隧道中心线)平面及高程放样结果进行控制;二衬轮廓通过台车模板固定尺寸进行控制,由工程部根据已完工二衬断面检查结果随时掌握台车模板变形情况。
4、每循环结构物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采集隧道初支、二衬内轮廓断面,检查超欠情况,分析原因,上报工程部。
5、测量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的频率与周期进行隧道围岩量测,施工队负责埋设围岩量测点。
当围岩变形超过警戒线时,测量人员必须及时书面反馈到工程科、安质部、总工、项目经理。
6、掘进长度大于2000m的隧道工作面,开挖施工队需配置固定的测量班组,负责开挖工作面的细部放样。
项目测量队负责二衬、水沟的放样和开挖面放样的定期检查。
7、隧道每掘进500~700米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洞内外导线点复测、联测。
8、按双导线交叉网形进行布设和观测,点间距控制宜大于300m,200m以下短边相关控制点应布设强制对中装置。
9、洞内导线点的布设应确保控制点间视线远离障碍物20cm以上,遇流水面等强反射面时,视线距离应超过1m;预埋“十”字钢筋头,低于地面5cm左右,点号标示清楚,避免碾压和破坏。
10、每延伸一个导线点,现场测量组长测量后必须报请测量队长进行复测,一般要测量三遍以上,结果相吻合时,取其平均值作为导线平差值使用。
11、洞内控制网测量尽量一次完成,洞外起算点应后视2个控制点,角度和距离复核无误后方可用作起算;洞口测站尽量选择在阴天、夜晚等成像稳定、大气折光影响小的时间段进行。
12、洞内导线布设比较困难的条件下,不可避免有短边,如边长小于200米或单口掘进3Km和5Km左右时,宜加测方位精度不低于5″的陀螺定向边,提高方位角精度,减少因为测角引起的误差。
13、用于向洞内传递方向的洞外联系边不宜短于500m。
GPS控制网进洞联系边最大俯仰角不宜大于5°,导线网、三角形网的最大俯仰角不宜大于15°。
14、地铁竖井控制测量优先采用GPS、光学投点仪、陀螺仪、全站仪联合井下控制测量按规范要求实施。
15、洞内导线引伸测量的起算坐标和方位角应采用经检测合格的前一期洞内导线测量成果。
第七章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为保证测量仪器正常使用,保证各施工队的工作正常进行,因此各个测量班组必须要注意对测量仪器的维护、保养、管理。
第二十条测量仪器的正确使用
1、仪器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仪器的构造、性能及各螺旋的部位和作用。
2、使用及保管应事项按照测量有关规定和规程办理。
第二十一条测量仪器的日常管理
1、测量仪器应在鉴定的有效日期内使用,必须按规定送到国家法定的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严禁超期使用;发生异常情况均应及时送检,以保持良好状态,并将送检合格证书原件及时上报公司测量队。
2、如实登记测量仪器台帐,了解仪器的状态。
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解决,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送去维修,不要等发现了问题再去解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测量仪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晒、防潮、防尘,要有专人看护仪器,避免仪器被人为碰坏,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4、仪器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震,不要因为仪器受到震动而影响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
5、仪器在开箱前,应平放在地上;开箱后应看清仪器在仪器箱中安放的位置,以便用后原样入箱;仪器自箱中取出前,应松开各制动螺旋,严禁用手提望远镜和横轴出箱;仪器出箱后应及时关闭箱盖,以免灰尘进入箱内。
6、仪器在使用时,观测者不能骑跨在仪器脚架腿上,不能用手扶、压脚架,仪器的各螺旋要适中,不能过松或过紧,以免损坏仪器;不许用手触摸物镜、目镜,有灰尘时用毛刷掸去,不可用手指或用手帕擦拭。
仪器在使用时应当撑伞,避免日晒、雨淋,影响仪器的使用精度,每台仪器由专人负责。
7、仪器在入箱前,各个螺旋应恢复到中间位置,并擦去灰尘和水珠,按原样入箱就位,关闭箱盖。
8、全站仪中的参数(如:
棱镜常数、气压、温度、2C值、指标差、补偿器等)他人不得随意更改。
项目部测量队应自行设置一条平坦(约100m)基线,进行常规性的自检,并有自检记录;水准仪尤其注意i角误差的检查,并保证第个月进行一次检查,以确保仪器原有精度。
9、项目部所有测量仪器都要按工区分配到测量员并把重要仪器贴上标签(保管人名姓名)进行保护、管理,避免随意破坏等现象发生。
10、项目部的测量仪器原则不外借技术员和施工队,一旦外借使用要保证不损坏仪器,若出现损坏要原价赔偿。
第二十二条钢尺、皮尺、水准尺、对中杆、计算器等低值易耗品使用与保养
1、钢尺:
使用中不可抛掷、脚踏或车碾,以免折断或劈裂;如有扭结或打环,应先解开而后拉紧,以防折断;遇有尺子着水、表面有污垢等应立即擦干并涂凡士林油或防锈油再收入卷盘中。
携尺前进时应将钢尺提起,严禁拖地而行。
2、皮尺:
用皮尺量距时拉力要均匀适当不得用力过大,以免拉断。
尽量避免着水、车碾或折叠。
如遇受潮或浸水应及时将尺由盘中放出,凉干后再收卷入盒。
3、水准尺与对中杆:
水准尺与对中杆注意防水、防潮、以免变形;尺面刻划及漆皮应精心保护,以保持其鲜明清晰;使用时注意电杆电线,防止导电;水准尺注意接口防止落尺;用完后应将抽出的第二节及时放回,以使接口处保持严密完好。
决不可将水准尺自行靠在就近的电杆、树木或墙壁上而撒手不管;扶尺时不得用尺底砸击地面,以保持塔尺的零点位置精确可靠。
4、计算器要专人专用,不宜混用防止程序丢失或程序遭到修改。
第八章资料的记录、整理和测量总结制度
第二十三条测量记录要求
1、所有测量记录应采用测量专用记录薄。
2、一切原始测量记录、计算必须在现场记注,做到记录真实、记录明确、计算清楚、字迹清洁、整齐美观,不得涂改、擦改、转抄、撕毁,更不得事后凭记忆补记。
3、记录薄必须编列页次(第几页、共几页)、注明观测者、记录者、观测日期、起迄时间、气象条件、成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并应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
4、水准测量中,若原始记录有错,应以单线划去,在其下方另起一格写出正确数字或文字,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但一测站内不得有两个相关数字连环更改,作废的测站划去亦应注明原因。
保留三位小数,不够时有零补充。
5、水平角观测,秒值读记错误应重新观测,度、分读记错误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盘左、盘右不得同时更改相关数字。
6、距离测量中,厘米及以下读数不得更改,米和分米的读记错误,在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量或两次测量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7、导线测量中,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误数字、文字整齐划出,在上方另记正确数字和文字。
凡划改的数字和超限划去的成果均应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所在页数。
8、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观测手薄,检查手薄中所有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全部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计算。
9、导线点、三角点、GPS点、水准点和中线点名称,必须记载正确。
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和现场必须一致。
10.所有测量资料必须由技术干部复核签字,杜绝无复核或代签字现象。
第二十四条全站仪平面控制测量完成后需提交的资料
1、控制测量说明:
包括重点隧道(桥梁、线路)名称,隧道进出口里程及长度、平面形状、布网情况、施测方法、仪器型号、平差方法、坐标系统、中线与定测关系、施测日期和特殊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2、控制网布网示意图。
3、角度、边长和高程观测精度及其计算方法,平差后的精度。
4、导线的边长、坐标和方位角成果。
5、曲线要素或精测转向角调整说明。
6、线路里程及其与定测里程关系。
7、控制点高程成果及其与定测高程关系。
8、隧道洞口(桥墩中心)投点的关系。
9、贯通误差(桥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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