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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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汇总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了本检测站主要仪器设备保持正常状态,确保提供给检测结果的质量,本公司对所有主要仪器设备实行运行中检查(期间核查),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合侧滑检验台、车速表检验台、轴(轮)重仪、制动检验台、滤纸式烟度计、HO/CO气体测试仪、前照灯检测仪和声级计等主要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
规定了每一台仪器核查的技术依据、项目及要求、标准仪器设备、方法、周期。
当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修理、调整后,必须依照本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核查。
3操作规定
3.1侧滑检验台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8-1996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百分表0~10mm,2级
(4)核查方法:
安装好百分表和挡板,用微动工具缓缓推动滑板,当侧滑台示值为3m/km、5m/km、7m/km时,分别读取百分表示值。
向左、向右各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示值误差:
△i=xi-Si/L
式中:
△i——第i测量点的示值误差(m/km);
xi——第i测量点的侧滑台示值(m/km);
Si——第i测量点百分表3次示值的平均值(mm);
L——滑板沿机动车辆行进方向的纵向长度(m)。
1以上各测量点示值误差不超过±0.2m/km。
(5)核查周期
侧滑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2车速表检验台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9-1996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车速台示值误差不超过±3%。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测(转)速仪60km/h以上±0.6%(2000r/min以上)。
(电子计数)
(4)核查方法:
将汽车驱动轮安置在车速台滚筒上,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由汽车驱动车速台滚筒稳步加速旋转,在车速台示值分别约为40km/h时用测(转)速仪测量实际速度(转速)。
重复测量六次,按下面公式计算各点每次示值误差δ=(V/Vo-1)100%
式中:
δ——车速台示值误差;
V——车速台示值(km/h);
Vo——测速仪测量得速度值(km/h)。
δ=(V·105/6πDn-1)100%
式中:
n——转速仪测量得转速值(r/min);
D——车速台主滚筒标称外径(mm)。
将各点六次测量计算出的示值误差取以平均值作为该点核查值,应符合不超过±3%的要求。
(5)核查周期
车速表检验台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3轴(轮)重仪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7-1996轴(轮)重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测量值不大于4%(F.S):
±5%;测量值大于4%(F.S):
±2%。
(3)核查用仪器设备:
用砝码核查的。
一组轴(轮)重仪50%(F.S)的磁码,准确度61级(M22)。
或用传感器核查的。
压力传感器测量范围不小于轴(轮)重仪50%(F.S),准确度为C3级。
三次仪表不低于3000分度。
反力架或载货汽车、千斤顶等核查用工具。
(4)核查方法:
a.用砝码核查
按选定测试点加载砝码,示值误差按下式计算
△i=
×100%
△i=(xi-mig)100%/mig
式中:
△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
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N);
mi——第i测量点加载砝码质量值(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b.用传感器核查。
当现场核查条件有限时,允许采用传感器核查。
安置反力架、压力传感器及千斤顶等。
通过千斤顶施加载荷,在压力传感器示值达到测试点时,读取轮重仪示值。
按下式计算轮重仪示值误差:
△i=
×100%
式中:
△i——第i测量点示值误差;
xi——第i测量点轴(轮)重仪三次示值的平均值(应去除压力传感器、千斤顶、衬板等载荷值)(N);
Ai——第i测量点时压力传感器仪表示值(N)。
在轴(轮)重仪台面上依次叠放千斤顶及压力传感器,再使汽车压在传感器上,并保持压力通过传感器轴线垂直作用在承载台板上。
通过汽车上加载不同重物及改变千斤顶作用力,读取压力传感器及轴(轮)重仪示值,按上式计算轴(轮)重仪示值误差。
(5)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4制动检验台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06-1996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示值误差制动力不大于4%(F.S)的:
不超过±0.4%(F.S);制动力大于4%(F.S)的:
不超过±5%。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核查用仪器设备
主要技术要求
制动台测力仪
±0.1%
专用测力杠杆
力臂误差不大于±0.3%
或
(2)砝码
±0.1%
专用砝码杠杆
力臂误差不大于±0.3%
(4)核查方法:
将专用杠杆固紧在制动台适当部位上,调整好杠杆的静平衡(即不加负荷时,制动台示值为零)和水平。
对专用杠杆固紧在主滚筒上的制动台,核查前必须断开滚筒电机的电源以保安全。
按制动台满量程的4%,20%,100%(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另选择几个测量点,以保证总测量点数不少于6点)逐级加载至满量程;然后逐级减载至零。
重复3次,分别读取各点相应的制动台示值。
各测量点示值误差的计算:
采用测力仪核查时
△i=fi-
式中:
△i——第i测量点绝对示值误差;
fi——第i测量点时制动台3次示值(增载减载分别计算)的平均值(N)Fi——第i测量点时,测力仪示值(N)
L——测力杠杆等效力臂长(mm);
R——制动台主滚筒半径(mm)。
a.对不大于4%(F.S)的测量点计算示值引用误差
δ=△/(F.S)×100%
式中:
δ——示值误差。
b.对大于4%(F.S)的测量点计算示值相对误差
δi=
×100%
采用砝码核查时
△i=fi-Mr·g·L/r
式中:
Mi——第i测量点时,加载砝码质量(kg);
g——核查地区重力加速度(m/s2)。
对不大于4%(F.S)的测量点按公式下面计算示值引用误差。
δi=
×100%
以上各核查点示值误差均应分别符合要求。
(5)核查周期
制动检验台的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5透射式烟度计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76-2002透射式烟度计。
(2)核查项目及要求:
a.烟度计的显示仪表应具有二种计量参数;光吸收比N和光吸收系数k。
二种计量参数的量程,均以光通过充满干净空气的测量区时为0;以光通过测量区被全遮挡时为满量程。
b.烟度计应有清晰的铭牌,表明名称、型号、生产单位、出厂编号、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标志和制造日期。
并应表明光通道有效长度。
c.仪器外表面涂层应色泽均匀、无明显的剥落、擦伤、凹陷、起泡、裂纹等缺陷。
d.仪器显示应清晰,无缺损现象。
e.各种调节旋钮、按钮应转动灵活、平稳、锁定可靠,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f.计算机显示值或其打印值应与烟度计示值一致;对于模拟信号输出的烟度计应满足计算机显示值或其打印值与仪表示值均应符合示值误差要求,而且它们的差值绝对值不得超过示值误差要求的绝对值。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标准中性滤光片
(4)核查方法:
a.通过目测和手感,对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b.按照规定开机预热。
c.仪器稳定后,记录零位值。
每过20min观察零位值,连续3次。
1h内,四次零位值之间的最大间差即为检定值。
光吸收比和光吸收系数的零位值分别记录、计算。
d.仪器稳定后,复零。
用标准中性滤光片插入仪器规定的校准滤光片插入位置,读取仪器相应光吸收比N的示值。
重复3次,分别取3次示值平均值作为检定值。
(5)核查周期
滤纸式烟度计核查周期一般为1个星期。
3.6汽车排放测试仪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688-2007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a.
示值误差
通道
量程
示值误差
HC
(0-2000)×10-6
±4×10-6或±3%(相对误差)
注:
仪器各通道满足该通道的任何一种误差,均判为该通道误差合格。
(2001-5000)×10-6
±3%(相对误差)
(5001-9999)×10-6
±5%(相对误差)
CO
(0-10)%
±0.02%或±3%(相对误差)
(10.1-14.00)%
±5%(相对误差)
CO2
(0-16)%
±0.03%或±3%(相对误差)
(16.1-18)%
±5%(相对误差)
NO
(0-4000)×10-6
25×10-6或±4%(相对误差)
(4001-5000)×10-6
±4%(相对误差)
O2
(0-25)%
±0.1%±5%(相对误差)
表中:
a-绝对误差,b-相对误差;核查时满足a和b中任何一条即为合格。
(3)核查用仪器设备:
标准气体
组份
浓度(V/V)
浓度(V/V)
C3H8
200ppm
3200ppm
CO
0.541%
0.541%
CO2
3.73%
13.0%
NO
320ppm
3020ppm
N2
平衡
平衡
(4)核查方法:
仪器调零后,用标准气体校正仪器,然后用标准气体对仪器进行最大允许误差核查。
重复三次,取算术平均值,按下式计算最大允许误差:
△a=Ca-Cs
△b=(Ca-Cs)100%/Cs
式中:
Ca——实际读数算术平均值;
Cs——标准气体浓度值;
△a——绝对误差;
△b——相对误差。
该值应符合第
(2)条规定。
(5)核查周期
气体测试仪核查周期一般为1个星期。
3.7前照灯检测仪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745-2002汽车前照灯检测仪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发光强度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发光强度的示值误差不大于±12%。
光轴偏移值(角)±4.4cm/dam(±15)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前照灯仪校准器;钢卷尺,测量范围5m,分度值1mm。
(4)核查方法:
安置前照灯仪校准器。
a.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将校准器光轴偏移值(角)置于零。
校准器的发光强度按8,10,15,20,30kcd逐次改变,并读取前照灯仪相应发光强度5个示值。
重复3次,按公式
(1)计算前照灯仪光轴偏移值(角)为零时的各测量点发光强度示值误差,应符合的要求。
δi=
×100%
式中:
δi——第i个测量点发光强度的相对示值误差,i=1,…,5;
Ii——第i个测量点前照灯仪发光强度3次读数的平均值,kcd;
I0i——第i个测量点校准器的标准发光强度,kcd。
光轴偏移值(角)不为零时发光强度示值误差的核查
b.光轴偏移值(角)示值误差
将校准器发光强度置于15kcd,分别设定校准器不同的光轴偏移值(角),让前照灯仪自动跟踪测量,示值稳定后读取前照灯仪光轴偏移值(角)的示值。
分别计算示值误差。
(5)核查周期
前照灯检测仪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3.8声级计
(1)技术依据: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88-2002声级计检定规程
(2)核查项目及要求:
整机准确度不超过±2dB(A)。
(3)核查用仪器设备:
声校准器,标称输出值94dB(A),2级
(4)核查方法:
开启声校准器,置于94dB(A)档,连接被核查,读取声级计示值。
重复3次,按下式计算声级计整机准确度:
△=x-S
式中:
△——声级计整机准确度,dB;
x——声级计示值,dB;
S——校准器输出值,dB
整机准确度测量结果不超过±2dB(A)。
(5)核查周期
核查周期一般为3个月。
4实施
仪器设备的运行中检查由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每年年初编写运行中检查周期计划,检测组负责执行运行中运行中检查工作。
质量负责人监督执行情况。
仪器设备运行检查(期间核查)记录表
仪器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编号
当前状态
上次检定/
校准时间
下次检定/
校准时间
检查人
时间
设备维护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技术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受控印章:
编号:
密级:
秘密
CXQJ
长治市诚迅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CXQJ/HJZY-2015
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
(第二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年4月2日发布2015年4月15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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