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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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0年5月
目
录
1
项目概况
3
1.1
项目背景
3
1.2
项目基本情况
4
1.3
项目建设必要性
12
2
试点区域情况
13
2.1
区域范围
13
2.2
区域内发用电情况
15
2.3
区域内电网概况
16
2.4
区域内电力需求预测
18
3
试点区域电网规划情况
21
3.1
相关上级输电网络建设规划
21
3.2
试点区域内110千伏电网
21
3.3
区域内35千伏电网
23
3.4
区域内10千伏及以下电网
23
3.5
区域内用户专用变电站
25
3.6
试点区域供电能力分析
26
4
混合所有制公司组建基本情况
27
4.1
意向投资主体
27
4.2
业务经营范围
28
4.3
组织构架
29
4.4
人力资源
31
4.5
运营模式
32
4.6
其他信息
32
5
建设方案
33
5.1
主要技术原则
33
5.2
建设计划
35
6
投资效益和财务分析
39
6.1
投资效益测算
39
6.2
财务分析与评价
42
7
结论与建议
42
(1)结论
43
(2)建议
44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
近两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2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20〕2752号)等一系列电改政策,旨在深入推进配售电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电价新机制,促进区域电力工业清洁、高效、安全发展,降低区域能源成本,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配售电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0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发改经体【2020】2120号),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
2020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20〕2480号),确定了湘潭经开区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之一,而此轮政策驱动下的配电网革命将改变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由收取购销差价变为收取核定的输配电价,并且该收益将由原来运营配电网的电网企业转移至配电网投资主体。
1.2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范围
本次增量配电业务放开试点区域范围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即京广铁路货运外移线以东,沿江北路以西,白石路-九昭东路以北,长株潭中横线(高铁北路)-本田路以南区域,总面积约40平方千米。
该区域内入园企业较少,规划土地较大,且配电网建设规模未形成。
根据湘潭经开区规划今后将形成综合保税及总仓基地、综合服务中心、科技新区、工业基地,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为三大主导产业。
图1-1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市场放开范围示意图
(2)试点区域周边、所在省市经济发展及产业政策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20年11月,总面积138平方千米。
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区,2020年获批为省级台商投资区,2020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将经开区划分为六个功能分区,分别为综合保税及总仓基地、城乡统筹区、工业基地、滨江新城、综合服务中心、科技新区。
经开区的开发以白石路以南的工业基地起步,并拓展至白石路以南的东部区域滨江新城,目前已累计开发面积约40平方千米,人口约10万人,入园企业389家,已投产企业244家。
2020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400亿元,工业总产值860亿元。
到2020年,技工贸收入达到3000亿元,工业总产值力争突破2000亿元。
图1-2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3)可研设计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20】9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20〕2480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20】2120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湖南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20】2504号)
5)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2020年4月发布的关于印发《湖南省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方案》
6)《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DL/T5729-2020)》
7)《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2020)》
8)《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
(4)项目投资单位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意向投资方有: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联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五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配售电公司,该配售电公司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以从事湖南电网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经营为核心业务的国有特大型能源供应企业,承担着为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电力供应与服务的重要使命。
公司经营区域覆盖全省,湖南公司有效供电面积为10.12万千米2,供电客户2365.2万户,供电人口6783万人,2020年公司售电量1121.2亿千瓦时。
其余股东情况见表1-1、表1-2。
表1-1
新设配售电公司其它合作方企业基本情况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联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共同新设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46%、28%、18%、4%、4%。
(5)新设配售电公司电网投资规模及分年度计划
2020-2020年试点区域内项目投资建设预计总投资16730万元。
2020年: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新建110千伏变1座(石潭变),新增容量1×50MVA,新建110千伏线路1条,总长5.9千米;新建10千伏线路19.1千米;新建10千伏配变63台,新增户表5400户,预计投资9921万元。
2020年: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新建10千伏线路0千米;新建10千伏配变32台新增户表2800户,预计投资1304万元。
2020年: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新建110千伏变1座(利伟变),新增容量1×50MVA,新建110千伏线路1条3.5千米;新建10千伏线路7.3千米;新建10千伏配变45台;新增户表3200户,预计投资5505万元。
(详见表1-3)
2021-2030年: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规划新建110千伏仁伦变电站,扩建110千伏石潭变电站,建设规模为新增主变2台,新增容量100MVA;新建110千伏线路4条计34.1千米;新建10千伏线路110千米、配变580台、低压线路500千米。
新设配售电公司2021-2030年总投资约49425万元(详见表1-4)。
1.3
项目建设必要性
1)适应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参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竞争,遵循“避免重复建设、坚持公平竞争、保障电网安全”的原则,在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试点区域内,进行配电网规划项目的建设,满足“引入市场竞争,打破市场壁垒,无歧视开放电网”的改革要求。
2)配电网规划项目的建设实施,一是积极参与增量配电投资业务、争取电力市场份额需要;二是满足经开区负荷增长,提升配网供电能力及可靠性,提高增强电力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三是面向政府全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为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提供支撑,确保外部电源的稳定可靠供应。
3)在湘潭经开区范围内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
4)通过试点项目实施,为经开区拓宽招商引资新途径,聚集新产业,吸引各类资本参与到经开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中来,既可加快园区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又可拓宽引资渠道。
2
试点区域情况
2.1
区域范围
湘潭经开区园区总规划面积138平方千米,其中:
(1)湘潭经开区白石路以北区域(不含白石东路和九昭东路包络的区域)范围,该区域内入园企业较少,规划土地较大,且配电网建设规模未形成。
按照增量配电网的售电侧改革试点相关文件精神,该区域属于工业园配电网增量区,边界清晰且相对独立的新增配电网络,符合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试点条件。
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面积约40平方千米(如图2-1所示)。
(2)经开区白石路以南区域,加上长潭西线东侧至湘江,白石东路和九昭东路包络的区域,有九华220千伏变电站(2×180MVA)和谢家湾110千伏变电站(2×31.5MVA)、红砂110千伏变电站(1×50MVA)。
经开区以这三座110千伏以上变电站及区外的马家岭、聚砂110千伏变电站以32条10千伏公用线路形成链式网络向经开区用户供电,平均供电半径约4.36千米,可以满足经开区白石路以南区域(含白石东路和九昭东路包络的区域)供电及可靠性要求。
该区域220-10千伏电压等级变电站及10千伏网络全覆盖,属于存量配电网市场,不符合增量配电投资业务放开试点条件。
图2-1
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市场放开范围示意图
2.2
区域内发用电情况
(1)电源情况
区内无电厂直供电、无自备电厂,主要由九华220千伏变、红砂110千伏变供电。
(2)负荷、电量情况
试点区域2020年全口径电量1.044亿千瓦时,负荷4.2万千瓦;2020年~2020年供电量年均增长74.2%,负荷年均增长45.3%。
其中工业用电量年均增长是关键,其增长主要来自沪昆高铁细湾牵引站和桑顿新能源用户专变,均是由国网湖南电网供电的存量大用户,即试点区域内10千伏供电负荷约1万千瓦,电量0.3682亿千瓦时。
(3)
区域内大用户情况
试点区域主要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发区域,目前用户较少,主要的大用户包括:
220千伏大用户沪昆高铁细湾牵引站、110千伏大用户桑顿新能源,是已由国网湖南电网供电的存量大用户。
2.3
区域内电网概况
(1)区域内电网规模及资产情况
①110千伏及以上电网现状
公用110千伏及以上电网情况:
截至2020年底,试点区域内无110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
有两条220千伏公用过境输电线路(九细线、鹤细线,区内线路长度12.4千米,资产估值约3283万元);一条110千伏过境公用线路(九新线,区内线路长度6千米,资产估值约360万元)。
110千伏及以上用户专变电网情况:
试点区域内有一座220千伏用户变细湾变(沪昆高铁牵引变,容量2×40MVA),为铁路供电特种变压器,资产估值约2600万元;有一座110千伏专用变电站(桑顿变,主变容量31.5MVA),一条110千伏专用线路(响新顿线,长度约0.3千米),资产估算价值约1600万元。
②10千伏电网现状
试点区域10千伏线路9条,均为电缆线路,其中:
公用线路4条,专线5条。
按资产分,公司资产线路3条,非公司资产线路6条(其中九威线是公用线路但非公司资产线路)。
公用10千伏配电网情况:
公司资产线路3条,长度13.51千米,均为YJV22-300电缆,资产估值约1242.9万元。
九永线线路长度4.2千米,资产估算约386.4万元;
九奔线线路长度4.78千米,资产估算约439.8万元;
九税线线路长度4.53千米,资产估算约416.7万元。
专用10千伏配电网情况
非公司资产线路6条,长度15.395千米,均为YJV22-300电缆,资产估值约1474万元。
九威线线路长度2.27千米,资产估算约275万元;
九桑Ⅰ线线路长度3.9千米,资产估算约359万元;
红速线线路长度2.575千米,资产估算约270万元;
红铁线线路长度3.2千米,资产估算约294万元;
红泰Ⅰ线线路长度1.5千米,资产估算约138万元;
红信线线路长度1.5千米,资产估算约138万元。
综上所述,不计公网过境线路及由国网湖南电力供电的110千伏及以上存量专变用户资产,试点区域内,公司电网现有10千伏电网资产总计约1242.9万元;非公司电网10千伏专变专线资产总计约1474万元。
图2-2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理接线现状图
(2)区域内公司在建或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情况
2020年暂无在建项目,亦无已开展前期的配电网项目。
2.4
区域内电力需求预测
(1)电力需求增长情况分析
将历史数据电量分解成大用户工业用电量和一般用户用电量。
再根据已报装但未投产大用户情况以及目前已基本确定投资意向的较大的工业项目情况,预测新增大用户电量。
在参考历史电量数据的基础上,对用电量进行详细预测,从而得到试点区域用电量预测结果。
3
试点区域电网规划情况
3.1
相关上级输电网络建设规划
“十三五”期间,为满足经开区试点区域增量市场用户供电需求,输电网方面,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在区域范围内规划建设九华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变电站,本期建设规模为主变1台,容量240MVA,220千伏线路32千米,投资估算为12800万元,以满足试点区域110千伏公变及用户专变用户供电需求。
3.2
试点区域内110千伏电网
“十三五”期间,新设配售电公司2020年在区域范围内规划新建石潭110千伏变电站,建设规模为1台主变,容量50MVA,110千伏线路5.9千米,2020年新建石潭110千伏变电站,容量50MVA,110千伏线路3.5千米,总投资估算8360万元。
2021-2030年,新设配售电公司在区域范围内规划新建110千伏仁伦变电站,扩建110千伏石潭变电站,建设规模为2台主变,容量100MVA;新建110千伏线路4条,34.1千米,总投资估算14325万元。
3.3
区域内35千伏电网
十三五”期间及2021-2030年,区域内无拟投资建设35千伏变电站和线路。
3.4
区域内10千伏及以下电网
“十三五”期间,新设配售电公司在区域范围内拟投资建设10千伏主干线路26.4千米,配变140台,低压线路112千米,总投资约8370万元。
2021-2030年,新设配售电公司在区域范围内拟投资建设10千伏线路110千米,配变580台,低压线路500千米,总投资约35100万元。
3.5
区域内用户专用变电站
“十三五”期间,区域内拟投资建设用户专用变电站分别为蓝思科技、威胜电气、舍弗勒,其接入系统方案、建设规模情况、投资估算详见下表所示。
3.6
试点区域供电能力分析
试点区域“十三五”期间将迅速发展,新增110千伏用户变三座,而现阶段九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紧张,且无法满足用户接入要求。
试点区域东部、东北部区域无电源点,若从区域外公用变电站新建10千伏配电网线路,则供电半径过长,存在一定的供电质量问题,无法满足供电质量及可靠性要求,因此区域急需新增110千伏布点,以提高供电能力,满足试点区域快速发展带来的用电需求。
试点区域运营初期,因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尚未投产,初期不排除从湖南公司电网架设10千伏线路解决近期新增一般用户供电。
预计到2020年,用户供电可靠率不低于99.897%,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70%,满足C类供电区要求;到2025年,用户供电可靠率大于99.965%,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95%,达到B类供电区要求;2030年,用户供电可靠率大于99.980%,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97%,满足B类供电区要求。
4
混合所有制公司组建基本情况
4.1
意向投资主体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联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南省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配售电公司,该公司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
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出资人民币9200万元,占比46%,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600万元,占比28%,湘潭九华经济建设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600万元,占比18%,湖南联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比4%,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占比4%。
股东各方应在公司正式经湖南省能源局确认成为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业主后30日内,按照各自认缴注册资本出资额的20%,首期出资到位,余下注册资本金在公司获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后90天内一次性出资到位。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按约定时间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即未能按期足额认缴注册资金的股东,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缴纳应缴但未缴纳部分注册资金的利息。
各方均应以自身资金进行投资,新公司成立后全部投资人均不承认隐名股东的存在。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抽逃注册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以无偿占有公司资金的方式抽逃注册资金)。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其他股东全部同意。
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若有违反,其转让无效。
4.2
业务经营范围
(1)购售电业务。
公司在履行售电公司准入程序后,可开展售电业务,并履行保底供电义务。
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为各类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收费、结算等服务。
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及省内多个配电区域内从事电力购销业务及相关服务,通过交易平台竞价购电,向放开选择权的电力客户售电,自主定价,根据用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化用电服务。
(2)增值服务。
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及省内多个配电区域内为用户提供优化用电策略、合同能源管理及其他定制服务,节能指导和代理分布式电源并网等增值服务。
(3)投资运营增量配电业务。
投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公司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配电网(供电营业区以国家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所列范围为准)。
安装、调试、修理、检测及试验电力设备、电力物资器材;开展区域内增量配电网络及分布式能源等新兴能源的投资,建设、运营业务;从事与电网经营和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监督、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电力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事综合能源供应、用户节能及光纤通信等业务。
4.3
组织构架
公司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公司法》的要求设立。
(1)股东会设置。
投资主体协商同意,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方由国网湘潭供电公司派出人员担任。
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负责决定公司最重大的事宜,负责融资、转股、委派董事以及制订、修改公司章程等,按照股权比例履行决策程序。
(2)董事会设置。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负责决定公司日常重大事宜,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及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经理人选和薪酬,重大技术问题等,按照董事人头数表决。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建议七人,设立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人代表。
(3)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察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的监督。
依法对董事会、经理层成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检查财务,监督重大决策和关键工作环节,不参与、不干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监事会由公司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由董事会推荐,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成员建议三或者五人。
(4)公司董事会下建议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财务总监一人。
依法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接受董事会管理和监事会监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决议授权,行使职权,并对公司业务及日常运营负责,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5)公司内设管理部门4个,分别为综合管理部、发展建设部、配电业务部、售电业务部;设置班组5个,业务委托运作,分别是配电网数据中心、配电网建设班、配电运维班、客户经理班、营业班。
新设公司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结算。
经营投资收益,按五方实际出资比例依法分配。
新设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新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新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达到合同目的时,经五方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公司组织架构最终按股东大会决议设置。
4.4
人力资源
按照《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关于混合所有制公司机构人员组建规定“除一般售电公司需具备的拥有10名及以上专业人员外,还需增加与从事配电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等,不少于20人。
负责人及内设机构设置和定员分别为:
公司经营层(含财务总监)3人,设置部门4个,分别为综合管理部5人、发展建设部4人、配电业务部5人、售电业务部5人,管理人员合计22人。
公司专业劳动定员根据实际业务量进行测算,管理部门人员配置逐步到位,实际用工可以采用股权单位借工、业务委托、劳务派遣等形式。
公司成立初期,按“管理型公司+业务委托模式”,仅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电力交易、财务核算以及生产、营销技术等工作。
由投资各方协商委派人员,人员借用方式,并办理人员借用协议。
初期预计配置5-7人。
4.5
运营模式
鉴于经开区电网规模现状和发展,采取业务组织模式分期设置。
公司运作初期将混合所有制公司组建成纯管理型公司,按“管理型公司+业务委托模式”运作。
设置管理部门,暂不设班组,具体业务实施采用全业务委托方式,电网建设、运维检修和营销服务均优先委托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承担。
待园区电网建设规模扩大且具备实体运作模式后,经各方投资主体共同商议,是否转入实体运作模式。
4.6
其他信息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按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对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按出资比例进行投资,并按股份比例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
2、负责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前期各项手续的办理,牵头负责新设公司的组建;
3、与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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