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催告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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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催告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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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催告函》
《审计催告函》
催告函
xx有限公司: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施工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xx装饰工程,工程施工已于202x年9月前竣工。
根据当初贵司组织的编制决算会议决议的要求,我司在会议约定报送决算文件的时间即202x年12月15日将全部决算文件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送达贵司,并办理了交接签收手续。
在报送了本工程的决算文件后,我司的决算文件历经上海xx建设本值估算有限公司初审,yy公司代贵司复审,zzzz开发有限公司第三审,现在又由公司总部审核部进行第四审,至今已超过两年时间,贵司一直未能出具正式的决算审计报告给我司。
为配合审计,我司花费了极多的时间和人力,在两年多的时间内,我司人员往来张江不下百次,不堪其苦。
本工程整体审核造价变化如下。
我司上报3201.89万元,xx初审约2912万元,yy和zz复审约2750万元,上述过程我司均派有专人全程随时配合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曾将少数决算资料遗失几次,我们也一一及时补送。
关于决算中双方存在疑义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和确认。
我们施工单位和审计单位与贵司的合作关系至今都是非常良好的,我们在本工程上所做的全部工作贵司也是认同的,施工期间贵司也给予过我们一定的帮助。
由于本工程一直未有正式结算审计报告,给我司核算和经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两年多的时间中,我司克服种种困难,抱着极大诚意来配合贵司工作。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202x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审计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在此期限前必须审计完毕,贵司的审计时间,已经远远超出了国家的规定,给我司的正常经营生产活动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我司郑重要求:
第一,贵司应在收到此函后20天内向我司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第二,由于该工程保修期已满,贵司应根据审计报告结果,在30天内支付我司所有工程余款。
否则,我公司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0x年x月xx日
第二篇:
律师催告函律师催告函
深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未依约按期支付货款一事,郑重致函如下:
一、关于贵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贵公司与****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镍钴锰酸锂购销合同,****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如约交付合同标的物,现贵公司仍欠委托人****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货款:
陆拾柒万壹仟陆佰柒拾陆元(¥671,676.00元)。
经****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贵公司迟迟未支付以上款项,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意见
1.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规定,贵单位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拖欠的货款陆拾柒万壹仟陆佰柒拾陆元(¥671,676.00元)及利息、违约金(按合同约定)。
本律师诚望贵单位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支付义务。
2.本律师也希望贵单位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本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解决此事。
如果贵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授权本律师事务所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
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贵单位主张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贵公司需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以及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还应当赔偿****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和其他损失;并且需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用。
现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维护贵单位的良好形象,希望贵单位于202x年4月8日前履行完毕。
委托人:
****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山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
第三篇:
律师催告函律师催告函
晋科律函[202x]1230号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律师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就贵公司与委托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履行情况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贵公司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委托人有权请求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x]7号)第二条规定: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而贵公司至今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因此贵公司与委托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显然属无效合同。
根据上述解释第九条规定: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委托人可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贵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即使委托人不主张合同无效,贵公司也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第七条“交付期限”约定:
“出卖人(即贵公司)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第十条有关“交接”约定: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但时至今日,距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已有一年之久,委托人尚未收到任何贵公司通知其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的书面材料。
贵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合同第八条有关“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
“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4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根据上述约定,委托人在贵公司逾期交房超过60日后,可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贵公司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据委托人口头陈述,贵公司并不否认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但本律师认为,贵公司计算违约金的方法不符合合同约定。
因为:
1、计算违约金应依据的期限错误
合同明确约定计算违约金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而截止202x年12月31日,委托人也未收到贵公司任何通知办理交付手续的书面材料,更未实际
交付,显然贵公司将违约金计算至202x年6月30日没有任何依据,至少应计算至202x年12月31日。
2、计算违约金应依据的价款错误
合同明确约定“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显然,计算违约金所依据的价款为“已交房价款”。
根据贵公司为委托人出具的房款收据,委托人分别于20××年××月××日、20××年××月××日、20××年××月××日向贵公司交房款××元、××元、××元,因此,计算贵公司应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时应按委托已交房款的不同时间段分段计算,不能仅以第一次房款××元作为计算的依据。
二、委托人不存在违约情况,不应向贵公司支付所谓的滞纳金根据委托人陈述,贵公司要求其支付迟延付款的滞纳金,分别为××元、××元和××元,共计××元。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要求委托人支付滞纳金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
1、根据银行规定提高首付比例后补交的房款不应要求委托人支付滞纳金。
合同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付款”与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约定:
“合同项下的商品房总价为人民币××元,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首付30%,剩余70%作银行按揭。
”合同第六条约定: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
”委托人根据合同约定如期交付了合同首付款,不存在到
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也就是说,不存在逾期应付款。
××年,情势变更,委托人根据银行为保障自住、抑制投机而采取的多套房房贷提高首付比例政策又补交了两期房款,委托人均在贵公司通知后、在知道和应当知道需补交房款后及时交清房款,也并不存在逾期付款的情形。
因此,贵公司请求委托人承担补交房款的180××元和××元的滞纳金没有任何依据。
2、贵公司不能要求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银行可能会承担的违约责任
银行按揭也就是购房抵押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房屋之产权作为抵押,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开发商,以后购房者按月向银行分期支付贷款本息。
因此,委托人向贵公司支付首付款后,将不再对贵公司承担支付房款的义务,取而代之的是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委托人不能如其支付贷款本息,将依据贷款合同约定对银行承担违约责任。
现贵公司要求委托人支付委托人向银行贷款部分的滞纳金(××元),显然主体不适格。
根据以上分析,本所律师认为,委托人现在有几下选择:
(1)主张合同无效,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请求贵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要求解除合同,同样可以请求贵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
(3)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放弃主张合同无效的权利,在贵公司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本律师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
真履行房屋交付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放弃不合理的要求。
我们也希望贵公司能通过协商方式与委托人解决此事。
如果贵公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交付房屋,不承担违约责任,还向委托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委托人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律师事务所
律师:
××
××年××月××日
第四篇:
律师催告函律师催告函
文星(202x)函字第1号
王xx女士:
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城区支行(以下简称“城区支行”)之委托,就您向城区支行贷款后逾期归还贷款本息一事,郑重致函于您:
一、您应当履行的义务
1、您逾期支付贷款本息连续违约已达4期以上,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城区支行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正式向您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请立即归还全部贷款本金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罚息。
2、暂计算至202x年1月9日止,您已累积欠城区支行贷款本息合计:
人民币大写贰万零仟贰佰玖拾肆元玖角叁分(小写:
¥20294.93元)。
(利息及罚息随着时间推移还在不断增加)
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之意见
1、为依法维护城区支行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您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扩大,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诚望您收到本函后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立即履行付款义务。
2、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及您已严重违约的事实,望您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付款义务,若在此期限内仍不履行,城区支行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您的法律责任。
特告此函
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
白小强
202*年一月九日本律师事务所地址:
榆林市新建南路万佛楼下巷一号院一单元
承办律师联系电话:
134********
第五篇:
律师催告函1律师催告函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主要写明致送单位和委托事项。
2.正文。
(1)写明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2)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尾部。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催告日期。
二、格式。
制作时参照法律建议格式。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律师催告函
××××律师事务所受××委托,就xx与××
xx事宜,郑重致xx:
一、关于xx的责任,
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
(1)为了保护我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避免你责任的进一步扩大,本律师诚望你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向我方委托人承担如下责任:
xx……………….
(2)我们也希望你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我方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你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我方委托人将授权我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
现在我已把相关证据收集齐全,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让你承担法律责任。
本律师函将以特快专递的形式正式向你发出,希望你在受到本函之日起xx日内给予回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的答复。
本律师事务所地址:
××市××区××大街××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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