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三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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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三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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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第三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附件1:
深圳市2015年第三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
目录
一、要求3
二、深圳市2015年第三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4
1、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股权资助)6
2、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14
3、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22
4、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34
三、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招标事项计划表38
四、项目建设管理承诺函39
五、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设备购置表42
一、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需通过系统打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表(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等),并将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应附件和附表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需连续编写页码,一式三份)以及上述材料电子文本(光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收文窗口(市民中心B区一楼行政服务大厅3-4号)。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扶持计划类别、项目名称、项目所属领域、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等。
(三)项目名称要贴切规范,涉及行业领域的跨度宜切合实际,要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内容或能突出项目在技术方向与路线等方面的特色。
(四)项目资本金与贷款意向书或承诺书、银行授信、贷款合同金额之和应等于或大于项目总投资。
二、深圳市2015年第三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申请指南
目录
1、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股权资助)
2、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
3、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
4、国家、省发展改革部门配套扶持计划
1、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股权资助)
一、支持领域
支持《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
二、扶持方式及金额
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扶持。
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对拟投资企业开展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确定入股价格等工作。
财政资金按照“同股同价、共同进退”的方式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对拟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项目退出时机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进行判断。
退出时机成熟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与项目单位协商,提出退出方案,财政资金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同时退出。
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
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
单个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
其中,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金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财政直接补贴资金依据《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直接补贴资金只可用于所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三、申报流程
股权资助扶持方式的申报流程包括:
项目征集和材料合规性初审、项目路演和股权估值、市政府审定三个环节。
项目来源包括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两种渠道。
针对不同来源的项目,审核流程略有不同。
方式一:
项目单位自主申报。
①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初审;②财政资金股权代持机构(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开展项目路演,由申报单位讲解项目内容,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听取汇报,做出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初步评价;③股权投资机构对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股权估值、入股谈判等工作,形成投资方案并上报产业主管部门。
图1股权资助流程图
方式二:
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推荐项目。
①由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根据申报通知,将本年度内已完成估值、已投资或拟投资的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给产业主管部门,由项目单位联合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投资意见报告;②市产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初审。
图2股权资助流程图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格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在线填报后打印盖章)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编辑目录,标注页码)
报告应按如下格式编写:
1.项目摘要(3000字以内)
包括项目名称、法人概况、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间、技术基础、工艺路线,项目运营模式,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2.项目提出的背景与意义
包括国内外产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技术难点,项目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3.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发展规划及战略、在行业内的地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经营业绩(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利税情况、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股东概况、已经拥有的专业资质情况及近年来主要成果等,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单位成立以来的相关概况。
项目合作方式(如项目实施单位为多家),包括项目合作的责权分工、合作协议等。
4.项目的技术基础
包括研发团队情况,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5.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工程和主要设备选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招标内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及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配置等。
6.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安全生产、卫生防疫、消防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专篇章节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要求进行编写。
7.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资金使用方案等。
项目总投资需列出建设投资(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等)、研发费用(自主研发费用: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不包括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及间接费用;委托开发费用:
项目单位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燃料费、原料费、房租租赁费等)等明细,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不高于30%、铺底流动资金不高于30%;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参考单价、是否已购、是否采用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等)以及土建、流动资金等。
8.项目财务评价、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包括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案、管理模式、达产产值及利润、新增就业人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9.项目风险分析
包括项目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评价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思路等。
10.资金申请报告附件(需列出附件目录,胶装成册时请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装订,标注页码,含有原件的请在封面标明“原件”字样)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还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备案)意见;
(3)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和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租赁厂房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
(7)上年度完税证明;
(8)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权威机构认证证书或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实质审查通知书、软件著作权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产品中试鉴定报告、小批量供货合同及使用情况报告、产品批量订单等);
(9)项目招标方案表(格式详见本计划第三项);
(10)项目建设管理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计划第四项);
(11)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设备购置表(格式详见本计划第五项);
(12)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3)税务机关开具的诚信纳税证明;
(14)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5)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
(16)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环保相关产品的检测认定证书;
(17)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中,
(1)-(12)条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企业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提交。
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验原件,需保密的材料请一并注明。
2、高技术产业化扶持计划(贷款贴息)
一、支持领域
支持《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确定的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节能环保领域的产业化项目,包括关键零部件、材料、控制系统等。
二、扶持数量、方式、金额和审批流程
(一)扶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扶持方式:
贷款贴息。
(三)扶持金额: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总额为产业主管部门核定贷款利息总额的70%,贷款利率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审批流程:
发布指南—自愿申报—合规性审查—银行审贷—部门审议—社会公示—市政府审定—下达计划。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项目符合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并在深圳实施。
(三)项目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时限未超过两年,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规划选址、建设场地、环境评估等,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
(四)项目依托的主要技术(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成果处于中试、产业化或初期应用阶段。
(五)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有自有资金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承诺≥项目总投资)。
(六)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贷款贴息扶持方式的申报与审核流程包括项目征集、材料合规性初审、银行审贷、市政府审定等环节。
项目来源包括项目单位自主申报和银行推荐两种渠道,两种来源的项目申报与审核流程分别如下:
(一)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
1.项目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初审;
2.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项目推介会,由申报单位进行公司情况简介和项目内容讲解,技术专家和银行代表听取汇报,对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项目单位是否具备贷款条件进行评价;
3.银行对项目单位进行贷款审核、签订贷款合同(合同内容应至少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放款计划、还款计划,在合同中注明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所申报的项目,贷款时间为2至3年);
4.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项目审核报告,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后续审批手续。
(二)银行推荐项目
1.银行根据申报要求向市发展改革委推荐6个月内已完成贷款审核、已发放贷款或拟发放贷款的项目,项目单位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贷款合同;
2.市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
3.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贷款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行进审核,出具项目审核报告,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后续审批手续。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格
《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在线填报后打印盖章)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需编辑目录,标注页码)
报告应按如下格式编写:
1.项目摘要(3000字以内)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时间、技术基础、工艺路线,项目运营模式,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2.项目提出的背景与意义
包括国内外产业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产业上、中、下游发展情况,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技术难点,项目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产业关联度分析,市场分析。
3.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发展规划及战略、在行业内的地位、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近三年经营业绩(总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利税情况、研发投入、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股东概况、已通过的有关企业质量体系认证、银行资信情况及近年来主要科研成果等。
项目合作方式(如项目实施单位为多家),包括项目合作的责权分工、合作协议等。
4.项目的技术基础
包括研发团队情况,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以及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项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5.项目建设方案
包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工艺路线与技术特点、工程和主要设备选型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招标内容、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建设期管理及项目组织结构与人力资源配置等。
6.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措施、原材料供应、安全生产、卫生防疫、消防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等;其中节能专篇章节需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0年第6号令)要求进行编写。
7.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案等。
项目总投资需列出建设投资(仪器设备及软硬件购置、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形成固定资产的其他建设投资等)、研发费用(自主研发费用: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费(不包括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及间接费用;委托开发费用:
项目单位委托外单位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燃料费、原料费、房租租赁费等)等明细,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研发费用不高于30%、铺底流动资金不高于30%;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且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8.项目财务评价、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包括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方案、管理模式、达产产值及利润、新增就业人员等。
9.项目风险分析
包括项目的技术风险、市场风险、资金风险等评价情况,以及风险控制思路等。
10.资金申请报告附件(需列出附件目录,标注页码)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且未满两年,已开工项目还需提供投资完成、工程进度以及生产情况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备案)意见;
(3)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和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租赁厂房需提供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5)项目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项目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需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银行出具(三个月内)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文件(原件1份)。
如项目单位已与银行签订针对本项目的贷款合同,请一并提供合同文件,其内容应包括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
(7)上年度完税证明;
(8)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权威机构认证证书或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专利实质审查通知书、软件著作权等);前期科研成果的成熟度,应能够满足产业化试验或产业化示范的要求(产品中试鉴定报告、小批量供货合同及使用情况报告、产品批量订单等);
(9)项目建设管理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计划第四项);
(10)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申报项目设备购置表(格式详见本计划第五项);
(11)申报单位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12)税务机关开具的诚信纳税证明;
(13)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4)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
(15)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环保相关产品的检测认定证书;
(1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中,
(1)-(11)条为必须提交的材料,其他材料企业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补充提交。
上述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验原件,需保密的材料请一并注明。
3、市级工程实验室扶持计划
一、支持领域
根据《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深府[2014]32号)和《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2014]33号),组织开展节能环保领域市级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
(一)重点支持领域见表1、表2:
表1 节能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重点
领域
关键技术
锅炉窑炉领域
重点突破煤炭高效清洁燃烧、锅炉自动控制技术、节能高效循环流化床技术、主辅机匹配优化、锅炉智能燃烧控制技术、锅炉系统能效诊断与专家咨询系统、燃料品种适应、高效换热等关键技术。
电机系统领域
集中突破高效电机新材料、绝缘栅极型功率管(IGBT)、高效电机专用制造设备、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特种非晶电机和非晶电抗器、特大功率高压变频、无功补偿控制系统、高效风机水泵等机电装备整体化设计等核心技术瓶颈,推动电机及拖动系统与电力电子技术、现代信息控制技术相融合。
内燃机及汽车领域
重点攻克汽油直喷、涡轮增压柴油直喷、汽车轻量化、高效变速器、新型混合动力汽车机电耦合等核心关键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
余能回收利用领域
重点攻克余热余压直接转换为机械能回收利用、中低品位余能有机朗肯循环发电、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和低浓度瓦斯安全利用等重大技术。
家电照明领域
推动高效压缩机及节能控制器、高效换热与相变储能装置、家电节能自动控制、低待机能耗技术、温湿度独立调节系统、动态冰蓄冷、发光二极管(LED)用大尺寸开盒即用蓝宝石、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MO源)、生产型金属有机源化学气相沉积设备(MOCVD)等。
表2 环保领域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方向
防治领域
装备
与产品名称
关键技术
研发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湿式静电
除尘器
无火花电控技术、高效喷淋系统及喷淋控制技术
提高湿式静电除尘器安全性和使用寿命,减少用水量的同时保证收尘板的水膜均布及阴极线和集尘极的高效清灰。
高效长袋脉冲袋式除尘器
气流均布技术、滤袋检漏技术、微压静态清灰技术
避免滤袋局部磨损、延长滤袋寿命、满足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对破损滤袋及时进行修补,保证滤袋的安全运行;降低清灰压力,在不破坏残留粉尘的前提下,避免深度破坏灰滤层而影响粉尘排放控制的稳定性。
余热利用高效低低温电除尘器
余热利用装置与电除尘闭环控制技术、余热利用装置CFD模拟试验(气流均布计算机仿真试验)、喷枪结构型式设计技术
实现烟气余热利用和电除尘提效以及系统节能的自适应控制;研究余热利用装置对电除尘器气流均布性影响和结合技术;增强喷枪的耐磨度和抗变形能力,研发可变流量喷枪调节雾化空气喷入量,自吹扫防止喷嘴堵塞,延长喷枪使用寿命,减少维护工作量。
工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装备
沸石蜂窝转轮浓缩催化燃烧技术、等离子催化氧化技术、吸附浓缩+溶剂回收集成技术
解决沸石疏水性问题,开发出大直径沸石转轮;使氧化剂更为活跃,同时与高能粒子共同轰击氧化污染物质,从而使污染因子分解的更快、更彻底,提高去除效率;将低浓度有机废气浓缩至原体积的5%以下。
重型柴油车尾气净化装备
高精度SCR尿素喷射系统技术、臭氧氧化-海水吸收脱硫脱硝技术
在9bar压力下,最大尿素喷射量8L/h。
NOx脱除效率大于90%,脱硫效率大于98%。
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船舶柴油机脱硫脱硝装备
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尾部烟气脱硫脱硝脱汞一体化技术
产生大体积、分布均匀的等离子体;一体化脱除氧化吸收剂开发,进行一体化工艺开发和装备试制,提高烟气净化效率和达到较高环保要求。
水污染防治领域
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成套处理装备
垂直折流多功能生物反应器、微生物法碳捕获技术、活性炭吸附-电解连续再生(微电解)技术
氧利用率≥90%,无污泥或者少量污泥产生;进水COD范围:
1000~70000mg/L,出水满足一级A排放标准;实现高浓度废水回用,运行费0.5~1.5元/吨。
高效低耗智能化生活污水处理装备
智能控制分段进水技术、村镇生活污水模块技术
二级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改造,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投资和运行费,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提升处理分散式村镇生活污水的灵活性。
重金属废水处理装备
重金属超磁分离处理技术、吸附法处理技术
增加重金属耐受度,减少运行能耗和费用,提高去除分离速度和稳定性;解决动态吸附问题,以适应大型工业化应用。
节能型高效污泥安全处置装备
微生物絮凝剂制备技术(细胞破碎技术和絮凝剂提取技术)、微生物菌群技术、高压聚丙烯隔膜快速压滤技术
以市政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为原料生产微生物絮凝剂、释放束缚水,提高脱水率,溶出和回收重金属;鼓膜压力达到4.0MPa,运行全过程自动化,市政污泥含水率低于50%,造纸污泥含水率低于32%,自来水污泥、河道淤泥含水率低于43%,节能60%以上。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领域
垃圾分选装备
弹道分选技术、近红外线识别分选技术、x-射线识别系统技术、远程自动化智能管理系统技术
提高回收物料分选效率,实现物料的精细智能化分选,实现智能化管理和控制。
垃圾渗滤液处理装备
两级生物脱氮技术、节能控制技术、高盐浓缩液处理技术、远程监控及故障诊断技术
突破蒸发浓缩关键工艺、提高总氮脱除率,实现系统节能降耗与智能化管理。
生活垃圾焚烧尾气净化
旋转雾化器半干法脱酸+石灰粉干法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技术、飞灰螯合技术
实现各污染物的协同处置,深度研发“飞灰+水泥+螯合剂+水”技术,提高螯合剂效率,增强稳固度。
环境生态处理与修复领域
地下水修复技术装备
抽取+地面处理技术、反应墙技术
抽取地下受污染水至地面进行处理;采用微生物、化学、物理等方法实现原位修复。
土壤修复装备
微生物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化学法修复技术、加热搅拌热解析技术
利用土壤中的微生物对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进行吸收、沉淀、氧化和还原;利用化学药剂、植物实现污染物的去除和直接降解;解决污染场地的挥发性、半挥发性污染物原位修复问题。
环境应急处理领域
环境应急装备
智能化快速响应系统技术、功能模块单元组合集成技术
增强污染应急处理反应能力,及时反馈污染程度和因素,提高应对各种污染因素的能力。
环境专用仪器仪表
在线连续监测仪器
小型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技术、差分脉冲阳极溶出伏安法技术
为开发便携式和在线式原子吸收光谱仪提供基础,实现废水中重金属的高精度检测;提高在线监测仪器抗干扰能力和恶劣环境适应能力。
PM2.5监测仪器
标准小流量采样技术、高性能闪烁体检测技术
小流量采样,减少采集过程中气粒转化,水汽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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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 第三 节能 环保 产业 发展 专项资金 扶持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