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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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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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
附件1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
学生个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民族
身份
证号
就读学校
年级
(专业)
学生家庭信息
户籍详细地址
市镇(街道)(门牌号)
居住详细地址
市镇(街道)(门牌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低保家庭□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
低保边缘家庭□
账号
开户银行(填写具体支行)
其他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
工作(学习)单位
联系电话
职业
文化程度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患病或残疾)
学生本人手写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手写签名
部门审核意见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是否属我市低保家庭子女□是□否低保证号:
是否属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是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否
经办人签名: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经确认是否符合学生身份□是□否是否属住宿生□是□否
经办人签名: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本表供学生根据需要申请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助学补助认定用,可复印,请如实填写。
附件2
申请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金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为申请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金,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致《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全部真实有效,所申报的家庭收入和财产全面真实,如有虚报或隐瞒,我愿意放弃申报、退缴已享受的相关社会救助待遇,并接受管理审批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二、本人及全家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社区(村)、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市民政部门对本人及家庭全体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到房产、工商、税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中心、银行、金融证券等部门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
同意按有关规定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
三、当家庭人口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社区(村)或镇(街)社会事务部门如实申报变动情况,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相关部门重新调查核实。
四、我们全家共同委托申请人代表(户主)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具体申报经办人,其申报行为代表全家意愿,并愿意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五、本承诺授权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人保管,一份放入申报资料中,一份作为市、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进行经济状况核对部门查询的依据。
六、本承诺授权书自申报救助之日起有效,如申报失败,该承诺授权书自动失效;如申报成功,该承诺授权书有效期12个月。
七、本人愿意对上述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申报家庭全体成员签字、按手印(签字处按手印):
姓名:
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
姓名:
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
姓名:
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
姓名:
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
姓名:
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
姓名:
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
日期:
年月日
注: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名
附件3
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受助名单信息汇总表
镇街(盖章):
序号
学校名称
学段
学生姓名
家庭类别
低保证
编号
是否住宿生
应补助金额(元)
备注
生活费
住宿费
学杂费
小计
1
XXX
XXX
2
xxx
Xxx
3
xxx
Xxx
4
5
6
备注:
1、“家庭类别”项填写“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
2、“学段”项填写“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大学”
附件4
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基本情况表
镇街(盖章):
序号
在校学生姓名
成员姓名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数
备注
1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2
3
4
备注:
1、此表由各镇(街道)文教办提供电子文档给社会事务局(办)。
2、“成员姓名”项信息数必须与附件2成员签名数量一致。
附件5
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
申请操作流程
一、东莞市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申请操作流程
1.从每年7月份新生注册开始,学校通过向学生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以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学生(监护人)告知我市助学补助的政策。
9月份开学后由学生(监护人)填写《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简称《申请表》),连同低保证复印件、学校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原件(大学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大一学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缴交单据)在9月30日前提交到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申请表》可登陆东莞教育网(网址:
)下载,或可到就读学校领取;
2.镇街教育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补助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并移交镇街社会事务局(办)复核;
3.镇街社会事务(局)办收到申请补助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低保家庭身份鉴定,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还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4.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已核准的申请补助名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受助名单送申请人所属村(居)委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公示期满后,有异议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的,剔除该名单,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无异议的,做好学生补助资料存档工作;
6.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在公示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对已通过公示的受助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同时整理汇总受助学生最终名单,并形成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
7.市教育局收到汇总后,及时将汇总名单移交市财政局;
8.市财政局收到汇总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市级补助资金下拨至镇街财政分局;
9.镇街财政分局协同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在10工作日内发放补助金给各受助学生。
二、东莞市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申请操作流程
1.从每年7月份新生注册开始,学校通过向学生发放给家长一封信以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学生(监护人)告知我市助学补助的政策,9月份开学后由学生(监护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及全体家庭成员签署《申请东莞市家庭困难在校学生补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件2)(简称《授权书》),连同学校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原件(大学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大一学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学费缴交单据)在9月30日前提交到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申请表》可登陆东莞教育网(网址:
)下载,或可到就读学校领取;
2.镇街教育主管部门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补助名单进行整理、审核,并把申请资料及整理后的电子数据材料(附件3)一并移交镇街社会事务局(办)复核。
3.镇街社会事务局(办)收到资料及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电子数据材料报给市民政局。
同时根据申请资料,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
4.市民政局收到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经公安、房管、银监、证监、国土等职能部门协助对受助学生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对,并把核对情况反馈给镇街社会事务局(办)。
相关职能部门逾期不复,则申请人被视为没有相关经济状况信息;
5.各镇街社会事务局(办)根据市民政局的反馈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结合本单位对申请学生情况进一步核查的结果,确定符合补助条件的受助学生名单,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还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6.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收到已核准的申请补助名单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受助名单送申请人所属村(居)委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期满后,有异议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的,剔除该名单,保留追责任的权利。
无异议的,做好学生补助资料存档工作;
8.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已通过公示的受助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同时整理汇总受助学生最终名单,并形成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市教育局;
7.市教育局收到汇总后,及时将汇总名单移交市财政局;
8.市财政局收到汇总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将市级补助资金下拨至镇街财政分局;
9.镇街财政分局协同镇街教育主管部门在10工作日内发放补助金给各受助学生。
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
助学申请操作流程图
附件6
关于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
助学补助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制度,切实保障我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我市已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将补助政策内容和申请办法介绍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并取得我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家庭在校中小学生(含中职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具有我市户籍,并取得我市民政部门审批通过的低保边缘家庭在校高中学生(含中职生、技工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二、补助标准
(一)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标准:
单位:
元/人.学年
学生类别
生活费补助标准
住宿费补助标准
学杂费补助标准
合计金额
小学生
1000
—
—
1000
初中生
1800
600
—
2400
高中生
1800
600
2400
4800
中职生(含技工生)
1800
600
—
2400
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
1500
6000
7500
(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标准:
单位:
元/人.学年
学生类别
补助标准
高中生(含中职生、技工生)
1500
大学生(大专或以上学历)
3500
已享受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助学补助的学生,按补助标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不包括国家助学金)。
三、学生申请
低保家庭在校学生填写《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连同低保证复印件和学校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原件(大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学费缴交单据)在9月30日前提交到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填写《东莞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申请表》及全体家庭成员签署《申请东莞市家庭困难在校学生补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连同学校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原件(大学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学费缴交单据)在9月30日前提交到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
四、其他事项
补助方案的具体要求及申请流程,可通过登陆东莞市教育网()详细参阅了解,下载相关表格填写申请。
同时也可以到本校XX处或户籍所在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学校XX处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附件7
证明
(参考样式)
兹有我校学生XXX(姓名),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就读本校X年级,属(不属)住宿生,特此证明。
X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附件8
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
拟补助名单公示
(参考样式)
单位(盖章):
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日期:
序号
户主
家庭人口
所属村(社区)
拟发放助学补助金
(单位:
元/月)
备注
1
XX
4
XX村(社区)
XX元/月
2
XX
2
XX村(社区)
XX元/月
3
…
根据东莞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助学补助实施方案,现对以上拟获补助的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校学生名单公示,为期10天,如有异议请致电监督电话:
XXXXXXXX;联系人: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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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 低保 边缘 家庭 在校学生 助学 补助 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