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的研究述评.docx
- 文档编号:26151357
- 上传时间:2023-06-17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7.58KB
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的研究述评.docx
《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的研究述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的研究述评.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的研究述评
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的研究述评
【摘要】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一场"超越新公共管理"的政府改革运动在世界范围内兴起。
服务型政府建设意味着中国行政改革走的是超越新公共管理的中国道路。
本文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对比沿袭中国机构改革历史经验的路径依赖,如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和优化结构,以及借鉴西方公共行政研究的路径学习,如管理、政治和法律路径,指出走向合作伦理建构的伦理路径更能回应现实"切题性"要求。
本文认为,在当前社会转型阶段,从伦理路径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着眼于伦理精神的历史演化,建构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合作伦理。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后新公共管理;伦理路径;合作伦理
【文章结构】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
超越新公共管理的中国道路
二、路径依赖:
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和优化结构
三、路径学习:
管理、政治和法律路径
四、走向伦理重建的伦理路径
服务型政府概念是中国学者的贡献,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中国行政改革的总目标。
在我国,服务型政府概念形成于2000年左右。
经过学术讨论和地方政府的实践探索,2004年,温家宝从中央政府的高度正式确认了“建设服务型政府”。
此后,我国在2008年、2013年和2018年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致力于服务型政府建设。
在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世界范围内“超越新公共管理”[1](transcendingnewpublicmanagement)的改革背景下,服务型政府建设意味着中国行政改革走的是超越新公共管理的中国道路。
本文在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依赖和路径学习作出述评的基础上,指明走向伦理重建的伦理路径的重要意义。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
超越新公共管理的中国道路
20世纪后期以来,人类社会已经处于全球化、后工业化进程中,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改革都不可能孤立于世界范围内的改革浪潮。
在西方,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作为对“旧公共行政”(oldpublicadministration,OPA)的弊端、经济危机、政治与行政领导间的信任匮乏,以及新右派意识导向的经济政策等的反应[2],英国的撒切尔改革与美国的“里根革命”掀起了“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NPM)的改革浪潮。
区别于旧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强调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部门,在社会治理的共同行动模式方面强调基于竞争的协作,也即基于自我利益的消极协作,价值导向侧重于单向度的市场价值。
新公共管理改革一度被视为治愈社会治理问题的万能药,其中,顾客服务导向(customerserviceorientation)是一项重要内容。
不过,自20世纪90年代末,超越新公共管理成为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新趋势,改革重心从之前新公共管理强调的市场价值、竞争和分权转向公共价值管理、协作和整合,即“后新公共管理”(post-NPM),如英国、挪威的“整体政府”[3](wholeofgovernment)、美国的“协作治理”[4](collaborativegovernance)。
中国的改革开放与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都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末这一时间点。
在40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国进行了八次大规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并最终确立了服务型政府建设,在致力于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也借鉴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有益成果,其中包括新公共管理和后新公共管理的相关要素[2]。
中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与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都强调服务价值导向,在某种程度上,这正是有的学者误将中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理解为西方语境下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根源所在。
但事实上,政府改革的服务导向在中西方语境下有着根本性区别。
在西方语境下,新公共管理中的顾客服务大致流行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政府部门采用了全面质量管理(totalqualitymanagement)[6]。
全面质量管理主张将质量注入组织的产品,而顾客是质量的最终决定者。
当然,确切来讲,顾客观念在旧公共行政时期就已经出现。
例如,行政学者迪莫克(MarshallE.Dimock)在1936年便指出,“顾客满意标准(customer-satisfactioncriterion)以同样的效力适用于政府与企业”[7]。
然而,新公共管理,特别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强调的公共行政要以顾客满意为导向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美国学者奥斯本(DavidOsborne)和盖布勒(TedGaebler)在《再造政府》(ReinventingGovernment)一书中对新公共管理的理念进行了提炼并提出了企业家政府理论,其宗旨就是满足顾客的需要,为顾客服务。
但是,相较于产品生产,对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供给的顾客满意度进行评估显然更为困难,而且,对于没有任何产品销售的政府部门而言,定义顾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8]。
更重要的是,虽然顾客服务导向可能带来某些方面的服务改善,但“顾客”对“公民”的取代已经导致了政治不平等等诸多问题[6,9]。
正如上文所言,新公共管理的共同行动模式强调的是基于竞争的协作,但竞争机制的引入导致了碎片化问题;价值导向强调的是单向度的市场价值,即顾客满意,但却很可能会损害诸如公平、正义等其他价值。
为应对新公共管理改革的负面效应,自20世纪90年代末,英国、新西兰等国家相继开展了超越新公共管理的“后新公共管理”改革,关注跨部门协作,即积极的协作行动与公共价值管理。
相较而言,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政学这门学科在中国得以恢复并快速成长。
正是因为有了这门学科的出场,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成果被顺利引入中国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
不过,中国的机构改革同样会遭遇新公共管理改革的负面效应。
因此,当西方国家的后新公共管理改革在90年代末逐渐兴起时,同一时期,基于对沿袭中国机构改革历史经验和学习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改革成果的反思,中国学者对建立一个什么样政府的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最终在2000年左右提出了服务型政府概念。
此后,经过学术界的讨论传播和政府改革的实践探索,服务型政府建设成为中国行政改革的总目标。
简单来说,服务型政府即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其在中国的兴起很大程度上缘于对效率与公平二元结构的价值反思与伦理考量[10]。
特别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进行了话语升级,将其目标定位凝练为“人民满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因此,服务型政府的重心及价值导向是服务,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从根本上不同于新公共管理单向度市场价值导向的为顾客服务。
当然,西方学者也提出了对新公共管理进行价值反思的类似观点,如美国学者登哈特夫妇在2000年提出的“新公共服务”(newpublicservice),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
从时间节点上来看,服务型政府与新公共服务都可以视为本国学者对各自国家的政府改革实践进行反思的结果。
不过,尽管新公共服务在批判新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方案,但在阿伦特对人的境况的叙述所表明的以行动来开端启新的意义上,新公共服务并没有表明在行动意义上开端启新后工业社会并重建社会治理模式的勇气。
相较而言,基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建构和实践建设,中国学者已经提出了从人的共生共在出发、以合作行动来开端启新后工业社会从而实现合作治理建构的理论诉求[11]。
因此,虽然服务导向在中国与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中都有所体现,但服务型政府的为人民服务不同于新公共管理的为顾客服务,服务型政府建设走的是超越新公共管理的中国道路。
具体来看,根据我们的相关研究[12],从工具-结构视角(instrumental-structuralperspective)来看,中国在八九十年代的机构改革既有加快行政立法等属于旧公共行政的改革内容,也有精简机构、放松管制等具有新公共管理特征的改革要素。
进入21世纪后,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主题的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从西方学习和借鉴了具有后新公共管理特征的“大部门”体制。
不过,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放松管制、简政放权等具有新公共管理特征的改革内容。
此外,从文化-价值的角度(cultural-valueperspective)来看,中国行政改革的价值导向经历了从效率到公平,再到服务价值的转变。
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心就是服务,将服务价值纳入了伦理考量,超越了新公共管理单向度的市场价值导向。
当然,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个过程中,中国行政改革一直坚持着中国特色的改革内容,如党的领导、在组织结构方面的领导小组等任务型组织。
总之,中国行政改革的经验并不支持一种完全意义上从新公共管理向后新公共管理的转变,或者说,中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并不是一种后新公共管理意义上的超越新公共管理。
毋宁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改革在坚持党的领导等中国特色的改革内容基础上,向西方学习和借鉴了包括旧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和后新公共管理在内的多重改革要素,在相互叠加的改革进程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
特别是在进入21世纪以后,服务型政府建设意味着中国行政改革走的是超越新公共管理的中国道路。
二、路径依赖:
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和优化结构
自“建设服务型政府”在2004年被确认为中国行政改革的总目标后,我国在2008年、2013年和2018年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致力于服务型政府建设。
不过,在服务型政府概念于2000年明确提出之前,我国已经在1982年、1988年、1993年和1998年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逐渐形成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规定性内容:
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和优化结构[13]。
具体来看,“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首先在1988年机构改革中提出,2002年党的十六大将政府职能界定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2018年机构改革补充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能。
理顺关系则主要涉及党政关系、政企关系、央地关系以及部门关系等[14],如1993年机构改革以“政企分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根本途径;2008年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优化机构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机构改革中主要表现为精简机构和人员,邓小平在1982年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在1998年机构改革摆脱了“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后,优化机构表现为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实现权责的合理配置[15]。
沿袭以往机构改革的历史经验,学者们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通常涉及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和优化结构等内容,表现出路径依赖的特征。
在转变职能方面,较为典型的是将服务型政府阐释为“公共服务型政府”[16,17],强调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18,19]或公共服务需求管理[20,21]。
例如,李军鹏认为,“当代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为全社会提供充足优质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所以,当代政府模式的基本定位是公共服务型政府”[16]。
陈水生指出,“公共服务需求管理是对公共服务过程中民众的普遍性需求进行收集调查、分析整合、传递并进而吸收转化为实际中可供民众享受的服务项目的整个过程。
这是公共服务供给的前导环节,是联系公共服务供需的关键一环,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新方向”[21]。
沿着公共服务需求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职能路径,段哲哲与汪澜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实践概括为四个阶段:
公共服务市场化、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公共服务均等化及公共服务标准化。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公共服务标准化将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与公共服务实践结合起来,“为政府及相关组织规范化开展公共服务提供了一种科学性、技术性解决思路,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一种可操作性的手段”[22]。
在这种科学性、技术性的公共服务职能路径与公共服务标准化思路指导下,各种标准体系、绩效管理、标杆管理、一站式服务中心以及电子政务等企业管理方法与西方政府管理经验被借鉴到服务型政府建设中[23,24,25,26,27]。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化、技术化的努力在政府部门中的效果有限,甚至会使政府过程变得支离破碎。
因此,美国学者法默尔在对公共行政现代性语言的反思中推荐了“反思性阐释”[28]来告别技术主义思路,中国学者张康之则基于对管理行政的技术主义反思提出了服务行政的行动主义出路[29]54。
实际上,职能路径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称谓与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政治话语并不吻合,中央政府已经多次表明政府自身建设的目标是“服务型政府”。
对于“服务型政府”与职能路径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区别,《人民论坛》曾在2006年邀请了数位专家进行理论阐释,在第5期与第6期分上篇与下篇就理论探讨与实践探索推出了特别策划。
张康之从“服务型政府”与“管理型政府”的对应中阐明不可能存在与“公共服务型政府”相对应的“私人服务型政府”,揭示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构性要求会对实践造成误导[30]。
刘熙瑞指出“经济建设型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只是政府职能侧重点的调整,并没有明确决定政府服务之根本的政府与公民的基本关系[31]。
也就是说,如果从公共服务职能的角度来解读并建设服务型政府,我们很容易就会联想到是否有“经济调节型政府”“市场监管型政府”“社会管理型政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型政府”。
很明显,这样的政府概念令人费解,事实上并不存在,而且,即便它们存在,它们的建构性要求也会肢解了总体性的政府。
在理顺关系方面,服务型政府建设主要涉及党政关系[32,33]、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34,35]以及部门关系[36]等。
其中,政党与政府的关系定位涉及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转变。
例如,王江渝推荐从政党、政府和政府干部三方主体入手,通过实现“三个转变”——“政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政府由控制型向服务型转变、政府干部由父母官向公务员转变”——来建设服务型政府[32]。
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刘熙瑞指出,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精神在于政企分开,中国入世意味着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适应世贸组织的规则,其中的关键就是政企分开[37]。
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张康之指出,自1998年机构改革以后,理顺关系的改革重点已经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移到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在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上,不应该有“小政府、大社会”或者“弱政府、强社会”的问题,而应该是“一个如何在社会治理的体系中扮演‘集团角色’的问题,即政府扮演什么样的角色,社会又扮演什么样的角色”[29]186。
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方面,吴玉宗指出,“地方政府发起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活动,在容易取得成效的可操作的技术层面所采取的措施实施完之后,对于深层次的制度创新显得无能为力”,问题根源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划分不合理[34];燕继荣提出三种动力机制来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央政府牵引力、地方政府内驱力以及民众舆论外压力[35]。
同时,燕继荣等人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看作是政府再造的系统工程,从协调部门关系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等七个步骤来制定全面的政府发展战略,实现从理念到结构、从政策过程到行为方式的全新重塑[36]。
在优化机构方面,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研究主要体现在限制政府规模[38],调整政府机构[19,39]以及“大部制”改革[39,40]等。
在首次明确提出“服务型政府”概念的《限制政府规模的理念》一文中,张康之提出通过建立起服务型政府来限制政府规模的膨胀,“解决政府规模膨胀的问题,需要彻底改变政府存在和发展的理念,从根本上建立起服务型的政府模式”[38]。
史云贵基于理性的路径分析,认为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快政府流程再造,“把‘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作为政府流程再造的第一步”,“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公共治理特色的‘大部门体制’”[39]。
特别地,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都采用了大部制改革方案。
对此,我们应该认识到,大部制改革既是对前几次机构改革的延续——优化组织结构,同时又触及体制机制层次,意味着中国行政改革进入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创新性阶段[40]。
此外,一站式服务中心等措施也涉及机构调整,在空间维度上拉近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对服务型政府的实践建设做出了有益的探索[41]。
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和优化结构,最终汇总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08年,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
因此,如果说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中国行政改革的总目标,那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则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路径。
高小平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找到突破口,正是体现了服务型政府建设与体制改革的共生关系”[42]。
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联系起来,也正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这项综合性系统工程的需要与要求[43]。
实际上,当2002年党的十六大对中国行政改革的表述由“机构改革”转变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中国行政改革即从适应性改革进入了创新性改革阶段[44]。
因此,在21世纪,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的构建与完善来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一个全方位的路径[19,42]。
三、路径学习:
管理、政治和法律路径
就西方公共行政的研究而言,美国学者罗森布鲁姆(David·H.Rosenbloom)总结了管理、政治和法律的规范性研究路径,这是同美国政府的三权分立与制衡体制相关联的[45]。
同时,按照挪威学者克里斯滕森(TomChristensen)的观点,20世纪以来西方公共行政经历了“旧公共行政”(OPA)、“新公共管理”(NPM)和“后新公共管理”(post-NPM)三个时期[1,5]。
结合二者来看,旧公共行政时期的规范性研究路径主要是传统(正统)管理路径、政治路径和法律路径,新公共管理时期的典型路径即是新公共管理,而对于在后新公共管理时期出现的协作治理而言,罗森布鲁姆同样将其纳入管理、政治和法律的三分路径[46]。
大致来看,旧公共行政以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结束了19世纪的政党分赃制。
如果说这一原则在威尔逊那里主要表现为传统管理路径,那么在古德诺这里则更兼有政治与法律的意味。
古德诺对政治与行政二分的解析体现了功能性分离,政府机构的功能简单说来就表现为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法律的制定是国家意志的表达,法律的执行则是国家意志的执行,最终落脚于宪法原则与宪政精神来构建公共行政的权力约束,以依法行政的法律责任来制约权力。
而且,古德诺并没有局限于对二者的区分,更侧重于政治对行政的协调与控制。
当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与泰勒等人的科学管理原理和韦伯的官僚制理论结合在一起后,旧公共行政也即确立了其赖以存在的最基本行政原则、微观运行基础以及组织理论框架。
但是,在旧公共行政的框架下,韦伯式官僚制组织的共同行动模式是基于命令与服从的层级节制,其所标榜的“价值中立”掩盖的是自上而下的等级价值。
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和两次世界大战使政府重新聚集其各方面的政治力量,罗斯福新政所代表的集权重新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承担起政治职能。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社会重建计划借助公共政策对社会进行干预,政策制定和执行成为政治过程的核心,而且促使政策科学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后逐渐兴起并发展成为独立的学科。
虽然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短暂出现的“新公共行政”运动抛弃了政治与行政二分原则,将社会公平纳入公共行政研究的价值序列,但社会发展没有为其提供实践平台。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现的石油危机及经济发展的“滞胀”使新公共行政出现认同危机,它在事实上最终放弃了与传统决裂的革命立场,甚至可以说回到了近代早期的传统政治路径[29]21。
与新公共行政运动相比,20世纪70年代末出现的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对旧公共行政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重构,将焦点置于获取结果而非遵循程序,由此,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普遍运用民营化等各种市场竞争机制。
不过,新公共管理改革并未谋求以市场机制取代官僚制,而是将市场方案与市场意识或多或少地引入公共部门并予以制度化,并没有清除旧制度体系中韦伯式官僚制的主要特征[1]2。
因此,相较于传统管理路径,新公共管理本身是一个包含多种不同行政原则的松散概念,是一个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与管理理论的结合体[1]17。
当大部分西方国家在推进新公共管理改革时,中国在同一时期进行了改革开放。
此后,中国的行政学研究和行政改革实践便同世界范围内的政府改革运动紧密联系在一起[47]。
也就是说,行政学的学科恢复与重建在很大程度上是学习西方公共行政理论体系的结果,而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展的四次大规模国务院机构改革同样向西方借鉴了许多政府改革的有益成果。
虽然学者们对于当时中国的机构改革,尤其是1998年机构改革[48],是否属于新公共管理并未达成一致见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八九十年代的机构改革所普遍采取的“精简机构”“政企分开”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学习了西方国家的新公共管理改革。
不过,这一时期的机构改革也强调了“科学管理”“立法管制”等明显属于旧公共行政的典型措施,尤其是在90年代,立法工作得到快速发展[49]。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一时期中国行政改革更多持有的是一种实用主义态度,向西方学习借鉴了包括旧公共行政与新公共管理在内的公共行政理论成果与政府改革经验。
从20世纪90年代末起,为应对新公共管理改革造成的碎片化问题等负面效应,那些曾经进行了新公共管理改革的西方国家再一次启动了“后新公共管理”改革。
相较而言,中国学者在2000年左右提出服务型政府概念则是对之前中国机构改革的历史经验和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成果进行价值反思和伦理考量的结果。
而且,当中国的行政改革确立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目标后,服务型政府建设也并没有与世界范围内的后新公共管理改革相隔离,“大部制”改革即是中国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向西方积极学习的表现[5]。
因此,中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并没有与西方的公共行政研究和政府改革实践相隔离。
进而,借鉴前述西方公共行政研究的规范性三分路径,我们同样可以归纳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管理路径[50]、政治路径[33,51,52]和法律路径[53],这可以视为路径学习。
从管理路径建设服务型政府侧重一般管理,主张向企业和西方学习管理理念与技术。
王忠国和袁艺认为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思想,包括业务流程管理、标准化、全面质量管理、供应链和绩效评估等,完全适用于服务型政府建设[50]。
政治路径主要体现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完善党政关系等。
古洪能和吴玉宗认为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着政治制度供给严重短缺的问题,需要“在服务行政的理念指引下,以民主行政体制建设为基本目标,加强相关的政治制度供给”[51]。
法律路径涉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42]、行政法分析[53]和法制建设[54]等。
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也同样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王丛虎从行政法逻辑、依据和保障的角度对服务型政府的定位、内容和具体操作进行了论证,指出我国服务型政府的行政法保障至少包括服务型政府履行职责的监督和服务型政府的救济制度[53]。
郁建兴等人基于浙江经验,提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可能路径是“在法治框架下,以调整权力结构为突破口推动政府职能的全面履行”[54]。
我们说管理、政治和法律路径是借鉴西方公共行政研究的路径学习,是基于这些规范性路径在西方已经得到系统阐述,从对比的意义上来讲,我们也可以从这些路径来建设服务型政府。
尤其是对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中国而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本身就与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密切相关,管理、政治和法律路径对于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规范性意义。
四、走向伦理重建的伦理路径
如前所述,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研究和实践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和路径学习的特征。
沿袭以往机构改革的历史经验,学者们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考通常涉及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和优化结构等内容。
但是,依据挪威学者克里斯滕森等人提出的工具结构(instrument-structure)与文化价值(culture-value)视角分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服务 政府 建设 路径 研究 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