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东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及交底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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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东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及交底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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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东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及交底手册
项目施工单位管理及交底手册
编制目的
用以指导监理单位、参与项目营建的承建商和设备材料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的项目管理程序开展项目建造工作;并作为项目承建商和监理公司是否认真履行合同的评价依据;同时,还可作为项目部日常项目管理工作控制过程中的指引手册。
适用范围
该流程适用于集团开发的所有项目,在项目建造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物业移交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
定义
项目管理交底:
项目管理交底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将项目部对项目管理的要求传达到具体执行的项目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监督项目管理交底内容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贯彻实施。
严格性
监理单位及各承建商以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手册进行项目营建活动;当本手册规定的程序与伟东集团最新发布的工作程序不一致时,一律以最新发布的工作程序为准。
项目部履行本手册的职责
督促和检查监理单位和各承建商、供应商是否认真履行本手册;
在集团授权下进行手册的更新;
依照手册的指引开展自身的项目管理工作。
本手册仅供伟东集团的项目合作方查阅,在合作方签定合同后,由项目部组织专业的项目管理交底,各合作单位进场前将对本手册理解并执行的书面承诺送达派往现场的项目部;
工程文件传递流程
1、目的
为规范项目部、承建商以及监理、设计、采招、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之间工程文件传递的及时性、适用性和有效性,以保障工程文件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伟东集团各项目各合作方之间文件的编制、传递和归档。
3、术语和定义
工程文件:
特指项目部、承建商以及监理、设计、采招、材料供应商等合作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与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资料的总称。
4、原则
4.1专人负责原则:
项目建造过程中,各合作方都必须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或项目秘书、助理等,负责所有工程文件的接受、标识、登记、发放、回收、移交及归档等工作;所有经资料管理员登记的文件均为有效文件并备电子文件,代表收文方已知悉文件内容;各合作方在进场之前将负责资料的专人相互告知。
4.2时效性原则:
项目建造过程中,各方往来文件必须及时,通常各方间往来文件传递在签字签收后不超过48小时内回复(如需要回复),如超过时限无回复,则代表该文件内容已被知悉并接受;特殊文件(签证,进度款)的传递时限见具体的流程,如超过规定时限提交此类文件,则该月工程款暂缓支付。
4.3可追溯性原则:
所有往来各方的文件必须做好文件收发文记录工作,签收姓名、时间,作为文件送达生效的记录凭证,同时保证文件存档由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制度编号归档,以便查阅和追溯。
4.4传递流程唯一性原则:
为保证传递流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监理公司作为文件流程传递中心,各方需由监理传递的文件,监理备档一份,同时监理方必须及时传递,此时限不超过当日或按专项流程规定。
4.5严肃性原则:
任何单位均不能拒绝签收其它方的任何往来文件,对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应以书面件的形式回复。
4.6表格统一性原则:
各承建商的往来文件需按照各自文件规定,统一样式,进场需提交各项往来文件的模板给监理和业主备档,往来文件按照提交格式行文并编号备档。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预防及控制措施,督促各承建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以达到伟东集团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和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通过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以及改善现场施工作业形象及环境。
明确总承建商和各分包商(含业主直接分包商)关于现场安全水电接驳和水电费分摊,垃圾清运等问题,减少纠纷。
2、适用范围
伟东集团项目施工过程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控制
3、要求及程序
3.1业主方对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通用要求为:
3.1.1平面布置
总承包商进场一周内需提交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现场平面布置图、生活区规划图给监理方审批,监理方批准和取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
3.1.2临建搭设
总承包商现场办公室和生活区工人宿舍等临建搭设需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的标准搭设;专业分包的现场办公、材料堆放、生活区搭设需报监理和业主方协调批准后方可实施;所有临建设施的搭设,不得违反施工总平面布置得要求。
3.1.3施工入口大门
施工现场大门符合建委颁布的有关规定,并符合项目营销宣传得要求。
总包进场后即可进行实施。
3.1.4施工入口形象要求
入口形象应符合政府有关要求,并报项目部批准。
入口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项目标牌、组织管理架构、文明施工管理标牌、现场平面布置等。
门口处做硬化处理,车辆出入口位置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和排水沟,保证带有泥土得车辆经冲洗后才能驶入城市街道。
出入口处必须安排门卫,并落实门卫岗位制度,外来人员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工地。
实施时间:
总包进场后即可实施。
3.1.5围挡
工地围墙均采用可拆卸标准彩钢板围板,利于现场灵活布置及各项目统一调配使用。
如在市区主要路段应符合市区有关管理规定。
围挡的宣传策划由营销策划部统一制定要求或设计。
实施时间:
总包进场后开始实施。
工地围挡、建筑物如需展示宣传信息,由营销策划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设计制作。
实施时间:
项目进行中实施。
3.1.6现场道路
现场施工道路应畅通;
路面平整、清洁,无明显低洼不平和积水;
施工道路采用硬底路基,路旁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施工道路的修建标准应满足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经监理和业主方的批准。
3.1.7卫生间
项目现场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及时清理以保持清洁干净,各使用单位要教育员工讲究卫生。
3.1.8垃圾
总承建商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集中的垃圾堆放场所,该场所需作简易围闭处理,各承建商需工完场清,将垃圾堆放到专用垃圾场,总承建商负责日常的施工场地清理和垃圾外运。
3.1.9安全通道和脚手架
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进行。
3.1.10封闭管理
总承建商负责其承包范围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全封闭施工和管理,需搭建专用值班室,设置专职保安人员管理。
3.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控制
安全文明施工产生的各项费用,有各承建商以签证的形式提交监理和业主审批。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3水电使用管理
业主方负责提供给总承建商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的接入口,分别为变压器总配电柜和总市政水管;总承建商负责提交现场施工用水用电专项方案,经监理方和业主批准后方可实施,进行现场布置;各分包商进场的水电从总承建商就近配电箱和分支水管接入,总承建商必须无条件的提供。
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水电费的结算在业主和监理的主持下,总承建商和分包商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结算办法,作为此后此项费用结算的依据。
3.4运输设施
总承建商在项目建造过程中,在运输设施(塔吊、提升机等)正常使用期间,应无偿提供给分包商使用,分包商使用运输设施应当服从总包管理。
3.5危机处理
当现场出现工伤或其他危机情况时,总承建商必须第一时间通报监理方和业主方,危机情况处理参照危机处理程序。
3.6安全文明生产责任
总承建商对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有全责,各分包单位需服从总承建商的管理,总承建商有权利和义务在报请监理和业主批准的情况下,对分包单位不符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处罚。
监理方负有检查和督促各承建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责任。
3.7安全文明生产检查
监理方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所有承建商的现场安全文明大检查,时间为每月20日-25日之间,监理方按照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评分规定进行评定,并提交报告和评分给业主备档,对于当月检查评分低于60分的单位,将给予该单位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停工整改。
3.8处罚规定
对违反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业主方将给予处罚。
序号
违章情况描述
处罚标准(元)
1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
50元/人
2
经理级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
100元/人
3
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者进入施工现场
50元/人
4
高空作业人员无上岗证、不系安全带
100元/人
5
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上岗证者
100元/人
6
设备清理、保养没有切断电源等违章操作
100元/人
7
临舍内电源线路不符合安全要求
1000元
8
高空施工现场工作嬉戏、打闹
50元/人
9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
100元/处
10
材料提升设备违章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500元/次
11
现场不符合安全用电规定,电工违章操作
100元/处
12
未按规定做好“四口临边”(楼梯、电梯、预留洞、通道口、基坑、楼层外侧、阳台外侧、楼梯周边、接料平台外侧等)防护
100元/处
13
安排精神病人或雇佣不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的工人上岗,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
1000元/人
14
在施工现场摆摊叫卖,每发现一次处罚门卫
100元/次
15
施工现场隐瞒事故不报的相关责任人员
1000元/人
16
随意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人员,除罚款外,须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500元/次
17
施工单位临舍、仓库、装修施工现场未配置灭火器
100元/处
18
发生打架斗殴时间,当事人所在单位
2000元/次
19
高空抛物
500元/次
20
现场安全隐患问题遭政府相关部门处罚,另外处罚
5000元/次
以上规定由甲方工程师,监理负责实施
工程会议的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项目建造过程中现场举行的各项会议制度和流程,使伟东集团项目工程会议程序化,提高工程会议效率,明确会议议题和各项要求,使工程会议能够及时、正确的反映和指导现场施工,提高会议的作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伟东集团直属项目每周的工程例会和各种工程专题会议;
3、实施细则
3.1工程例会实施要求
3.1.1会议时间:
每周举行一次,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在项目管理交底时告知各单位;会议举行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
3.1.2会议地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
3.1.3参加人员:
项目部、总包、分包等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参加,工程项目监理人员。
各参建单位将参加例会人员在第一次例会时确定,并向项目部提交正式的名单。
人员确定后,不准随意变更,如由变更,必须提前一周报请监理部和项目部批准。
3.1.4会议主持:
会议由项目总经理主持。
3.1.5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A听取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
B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C检查、总结前一段工作情况,布置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具体任务,对存在或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或预防措施。
3.1.6会议议题:
主要通报上周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展情况及安排下周工作;配合协调解决各承建商、各工种、各工序间的相关问题及承建商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3.1.7工地例会流程(见下页)
3.2月度计划会实施要求
3.2.1会议时间:
每月举行一次,每月25日举行。
遇节假日顺延;
3.2.2参加人员:
项目部、总包、分包等单位的项目经理、计划工程师参加,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总监。
3.2.3会议主持:
会议由项目部经理主持。
3.2.4会议议题:
汇报上月工程计划完成情况,确定下月工程计划,明确下月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明确项目部、各承建商、监理等合作方需要积极协调解决的工作以及各项需求。
3.2.5计划会会议流程见下页
3.3其他会议实施要求
3.3.1范围:
主要包括各种专题会议和非常规性会议以及临时会议,主要包括图纸会审交底、验收、质量检查等,以及解决无法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的问题而召开的协调会议。
3.3.2时间及地点:
均根据会议实际需要确定,随时通知各相关方;
3.3.3参加人员:
项目部、总包、分包等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工程师参加,工程项目监理人员。
以及根据实际需要需补充参加的人员。
3.3.4会议内容和议题:
根据时间情况确定。
没有规定流程。
3.4会议制度
3.4.1工地会议根据需要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
所有到会人员应签到。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席会议,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每次会议应先落实上次会议决定事项的解决情况。
如没解决应先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落实措施,限期解决。
会议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都应落实到人,会议主持人负责监督会议内容的落实情况。
3.4.2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如由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需提前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经批准后,可派代表参加;与会人员手机一律改为震动,一律到室外接听电话;
3.4.3工程会议纪律处罚制度
1)工地例会迟到早退未请假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2)项目监理、技术负责人、总监、总监代表未提前请假而不参加会议者,每人次罚款500元;
3)月度计划会及临时召集的会议未按照项目部提前通知要求参加,迟到每人次罚款100元;无故缺席罚款200元;
4)开会期间未按照规定将手机调为震动模式而影响会议正常进行者每人次罚款50元;在会议室内接电话影响会议正常进行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5)以上罚款不针对个人,由项目部对监理部和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处罚;各参与单位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对各自的员工进行教育和约束;
6)处罚通知自事件发生后生效;
3.5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分发
3.5.1工程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负责整理,按照《周例会会议纪要》模板整理,上报业主审核,业主代表审核签字后下发。
在例会结束后24小时内分发给所有有关单位,并做好收发文记录备查。
监理提交业主会议纪要附电子文档。
3.5.2月度计划会会议纪要由项目部负责整理,按照《月度计划会议纪要》模板整理,计划会会议纪要在业主代表和监理总监签字后生效,在月度计划会结束后2天内分发至各承建商及监理部,承建商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向监理及业主提出异议,监理及业主作出相应解答,达成一致后可做会议纪要某些部分修改的附件,不影响其他内容的执行。
3.5.3其他会议纪要由项目部或监理负责整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及时分发各有关单位执行。
3.5.4对于会议纪要形成的要求和决议,各承建商需及时遵守执行,业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经济处罚措施或其他处罚措施对执行会议决议和要求的不力情况进行处罚。
工程签证管理流程
流程概况
流程目的
为了规范工程签证过程、有效地控制成本及签证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适用范围
公司开发项目的所有工程签证管理。
定义
工程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技术问题的确认。
参与部门
流程中承担职责
区域公司
项目部
1、签证实施的见证部门,复核施工单位发起的《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并跟进工程签证审批过程;
2、根据erp审批后的《工程签证审批单》签发《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
3、跟进工程签证落实情况;
4、与成本部共同确认签证项目的完成情况。
5、与成本部共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签证月报》。
区域公司
成本部
1、签证实施前,确定签证的单价或结算办法;
2、负责发起ERP中的《工程签证审批单》;
3、与工程部共同确认签证完成情况,并对签证实际工程量、金额进行核算定价;
4、按月对工程签证进行统计分析,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
5、按月与总、分包单位核对签证;
区域公司
总经理
审批单项5万以下;
总部运营管理
分管领导
1、审批单项5万(含)以上;
2、监督、检查签证执行情况;
3.工作程序
3.1工程签证的主要类型
工程签证产生的原因包括以下几种:
1)由设计变更引起;
2)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
3)配合策划和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4)由甲方提出,或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5)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6)零星用工及零星项目等。
3.2工程签证流程
3.2.1签证实施前,工程签证需由发起单位向监理单位提报《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应描述签证原因、签证内容(需注明施工方法、部位、工程量、工日、造价依据等)和现场实际情况。
应附带施工图纸、工程照片、监理旁站记录、合同相关条款等必要的附件。
如无上述附件,成本部可拒收。
监理单位确认后,交项目部进行复核。
项目部复核后属于签证范围以内的发成本部审核,不属签证范围内的驳回。
如签证内容无法被图纸或合同清单明确计量,或存在隐蔽工程等,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所属项目部和成本工程师进行现场审核。
3.2.2项目部复核后的《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转交成本部进行签证的单价核价或结算办法的确定。
3.2.3成本部将《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作为附件录入ERP系统中,并录入估算金额,发起该《现场签证审批单》的审批。
录入时应明确计算依据、过程和结论,内容较多时添加附件。
3.2.4《现场签证审批单》的审批权限为:
估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项目经理审批即可进行签证的实施,估算金额在3万以下项目总经理审批即可进行签证的实施,估算金额在5万以下区域公司总经理审批即可进行签证的实施。
3.2.4《现场签证审批单》审批完后,项目部根据审批意见下发《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
项目部和监理单位负责跟踪监督现场签证的执行情况。
3.2.5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作内容后填写《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的完成情况说明,监理单位审核→项目部工程师审核确认完成情况→成本部根据《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的实施确认意见,核定签证结算金额,最后由双方成本部签字确认最终审定金额。
3.4特急类现场签证办理流程
特急类现场签证指:
不能做到事前控制,同时又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现场签证。
在特急类事件发生24小时内,所属项目部应将情况报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备案。
非特急签证严禁使用特急签证审批流程,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4.1特急类现场签证的原则:
采取“边洽边干”的原则。
3.4.2发起单位(可以是施工单位、所属项目部任何一方)口头通知所属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作相应的原始资料记录(文字和影像)。
3.2施工单位得到所属项目公司代表(工程副总经理)口头或其他方式认可后即可开展工作,事件发生24小时内所属项目部、成本部及监理单位确认现场事实。
3.3详细办理流程同正常类现场签证。
4.签证填写及流转要求
4.1现场签证实施前,项目部必须按照集团制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为提高审批效率,ERP中所有审批人的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4.2如因设计变更引起的签证,现场签证交成本部进行核价时,必须附审批通过的设计变更单,或经领导审批同意的销售变更审批单。
4.3现场签证实施后,所属项目部、成本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每月25日前已实施完毕的现场签证进行确认,未经确认的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时不予考虑(此条款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4.4特急类现场签证应在施工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
4.5工程结算以《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的实施确认为准。
无论有无发生,每份签证都必须进行确认。
4.6在《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中,各方的接收人应为一名经授权的固定人员,此人签字仅代表收到该文件,不对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确认;各方最终的签批人应为合同规定的业主代表、承包商代表等。
(在合同中注明)
4.7对于需报集团审批的现场签证,成本部录入系统时应录入所需的签证原因、依据、工程量计算过程及计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有效的现场签认记录及简图、有效的文字说明材料等)、组价明细及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原合同清单、报价洽价、询价、信息价等)。
5相关记录
5.1《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
现场签证联系、通知及确认单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发起单位
签证编号
签证名称
签证类型
签证实施前
联系事项及原因:
现场工程师:
日期:
监理单位(盖章):
日期:
施工单位(盖章):
日期:
建设单位项目部:
日期:
确定单价或结算办法:
建设单位成本部:
日期:
签证实施后
完成情况说明:
监理单位(盖章):
日期:
施工单位(盖章):
日期:
建设单位项目部:
日期:
最终审定价:
施工单位成本部:
建设单位成本部:
说明:
本表由项目部主办工程师填写,至少四份原件,分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和成本部各留存一份;
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理清工程款申报和结算的管理流程,确保承建商和监理公司按照伟东集团有关工程款申报制度中关于申报、审批时限、流程、申报标准表格等各项要求进行工程款申报、确保工程款及时申报和支付,保障工程顺利进展。
督促各承建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申报、项目部做好各项资金需求计划,提高公司资金筹集准确性和资金运用效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伟东集团各承建商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全过程。
3、术语和定义
工程进度款:
指承建商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形象进度节点对已完成的工程进度申报款;
工程结算款:
指承建商承建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通过监理、甲方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总价款或合同条件计算价款、变更签证增减款项、其他奖罚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进行申报的工程剩余款项。
4、原则
4.1多级审核原则:
承建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和支付申请必须通过承建商公司内部审核,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审核,监理审核通过后报业主审核。
进入业主审核和支付流程,承建商和监理公司对其提交的数据和审核结果负责。
4.2时效性原则:
各承建商必须在每月20日,提交进度款申请给监理公司审核,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条件提交形象进度工程款割算书,监理公司在10个工作日审核完成,提交业主审核。
进入业主审核和支付程序。
在下月5日前完成当期的工程款支付。
4.3准确性原则:
各承建商必须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和实际完成量申请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并提交工程款割算书,同时监理认真审核。
如实际提交申请数额与实际审核数额差距超过20%,则将导致工程款不能支付或延期支付。
4.4表格统一性原则:
工程款申报和支付申请需按照伟东集团制定的表格填写和申报,如承建商上报表格错误,自行承担工程款推延支付的责任。
4.5完整性原则:
工程款申报的手续需齐全,一份完整的进度款申报报告包括:
申请报告、编制说明、预算清单(或工程款割算书)、形象进度、变更签证申报汇总表、变更签证单。
完整的工程结算申报资料包括:
验收证明、竣工图、申请报告、结算书、工程量及单价表(合同内、外)、甲供材料结算书、乙供材料批价单、已审核完成的工程签证、水电费结算、总包管理费明细,奖罚单等。
结算款支付申请包括:
结算款付款申请报告,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建安工程施工图结算书,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结算对帐单等。
伟东集团样板引路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伟东置业集团在建项目均实行样板引路制度。
通过实行样板引路的管理控制制度,对项目工程分部分项质量作到事前控制、统一标准,为大规模、大面积施工提供验收依据。
1.2样板引路制度作为质量控制文件,施工单位、监理公司、集团公司各项目部执行的好坏,与当月评比、绩效相挂钩。
第二条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伟东置业集团项目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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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项目 施工单位 管理 交底 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