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运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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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运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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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运行
管理制度(试行)
为优化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提升辅助运输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逐步淘汰落后的运输设备,减轻职工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引进的二台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已安装完毕,即将在矿井辅助运输系统投入运行,为保证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使用说明书”并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以下“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机车(以下简称单轨吊机车)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单轨吊机车以及轨道等由选运队负责使用维护检查与保养,并保证运输安全。
第二条:
单轨吊机车承担矿井材料、设备、人员以及部分矸石的运输任务。
第三条:
单轨吊机车应参照井下窄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运输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机车及物料最突出部位与巷道的间距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之规定。
第四条:
单轨吊机车运输通讯暂时采用井下“小灵通”进行联络。
第五条:
单轨吊机车每列挂专用人车四辆,每辆乘员十人。
员工在单轨机车运行巷道行走应注意观察往来机车,并在巷道人行道行走,人行道规定为:
入井方向巷道左侧即升井方向巷道右侧。
第六条:
单轨吊机车运输材料每次挂一吨矿车六辆,支架平板车三辆,由三根承载梁承担,运输总载荷不得超过九吨;
第七条:
单轨吊机车运输液压支架由一根25吨承载梁承担,运输总载荷不得超过二十吨。
第八条:
选运队应根据单轨吊机车运行情况适时制定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领导批准后执行。
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中心或机车制造商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2、必须熟悉所使用单轨吊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会一般性的保养、维修和故障处理。
3、熟悉有关安全规程,准确使用信号,通讯设施,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4、操作时,司机保持正确的自然姿势,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注意观察轨道道岔及轨道联接情况,关闭驾驶室防护杆,用钥匙开启电源控制,右手控制操作手把。
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5、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
司机暂时离开岗位时,不得关闭电动机或车灯,但必须取出启动钥匙,过道岔时,注意道岔闭合情况,防止机车脱轨造成事故。
6、起吊物件时,必须吊稳、吊平衡,货载不得超过规定,否则二、开车前的准备
1、使用前应检查液压系统中各类元、辅件的调节手轮是否在正确位置,油箱油面是否在液位计指示范围,各管道接口紧固螺钉等有无松动漏液现象。
2顺时针旋转蓄电池装置插座上隔离开关,使之合到位。
此时,电源送入防爆电控箱,显示盘本安电源指示灯亮。
打开操作盒上电源钥匙,组合变频控制箱内主回路接触器吸合,液压站开始工作,当系统压力达到电接点压力表上限时,油泵电机停止转动,就能开车。
3、检查各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必须及时更换。
4、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第十条:
单轨吊车行走的操作
1、给电源装置送电后,电控箱显示盘本安电源指示灯亮,然后顺时针方向旋转电锁钥匙,按下电控箱上电按钮,单轨吊液压站将开始工作,若此时液压站不工作,或显示盘上本安电源指示灯不亮,请按一下复位按钮并重新上电,机车液压站就正常启动。
当系统压力达到设定值时,允许单轨吊车行走。
2、单轨吊车在停止时,两个司机室的操作权是均等的,哪个司机室首先操作,哪个司机室取得操作权,另一个司机室则失去操作权,当取得操作权的司机室操作结束,即单轨吊车停止运行,两个司机室都又获得相同的操作机会(司机室显示器允许操作指示灯亮)。
一个司机室操作单轨吊车运行时,另一个司机室主令按钮正向/反向推杆失效,但总停按钮、鸣号按钮、牵停按钮可正常操作。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紧急停车时两个司机室均可操作总停按钮或牵停按钮,使单轨吊车停车。
但按下急停按钮有下列不同情形:
①按下牵停按钮,单轨吊车减速停车,制动器抱紧导轨制动。
需要重新开车时,踩下左侧运行脚踏,并推动操作杆即可。
3、司机室操作台上的主令推杆有三个位置,前进时将推杆向前推到位,单轨吊车保持目前速度运行,放开后推杆自动复位,单轨吊车保持目前速度运行;加速时将推杆推到位并在该位保持,单轨吊车一直加速,直到最高速度,减速时将推杆向后推到位在该位保持,单轨吊一直减速,直到单轨车停止运行。
后退时,将推杆向后推到位,单轨吊车运行,放开后自动复位。
4、在司机室操作单轨吊车运行时,制动器的松开和驱动轮夹紧均自动进行,不需人工参与。
5、每个司机室均设有一个增加驱动轮夹紧斩的脚踏开关,当驱动轮打滑需要加大驱动轮的夹紧力时,可用脚踏开关使驱动轮的夹紧力增大在,最大可增到11Mpa(可调)。
第十一条:
单轨吊车的照明、鸣号的操作
每个司机室前方各有一只照明和信号双功能灯,在那个司机室操作机车时,司机室照明灯亮,另一个司机室的红色信号灯亮。
需要鸣号时,按司机室显示盘上的电笛按钮,本安喇叭即可发出报警声音。
第十二条:
单轨吊车起吊梁的操作
将司机室操作盒牵停按钮和照明按钮同时按下,观察司机室显示盘上允许指示灯闪烁时,此时允许单轨吊车起吊货物。
手动操作起吊梁液压阀升降手柄即可升降货物。
第十三条:
机车运行
1、每台机车必须有两名工作司机,主司机前进方向驾驶室,工作时精力集中,副司机在机车后操作室,负责观察机车运行情况,防止物料碰撞造成事故。
2、机车过弯道、道岔、巷道口等处时应提前30m减速前行,速度应控制在0.5m/s以内匀速通过。
3、起吊梁坠砣不起吊物料时,在机车运行时,必须将坠砣固定,以防机车运行时摆动撞击巷道内设施造成事故。
4、机车在运行中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停车。
5、机车在巷道里不行走,不工作时超过20分钟应断电。
6、司机暂时离开机车前必须拔出电源钥匙,并妥善保管,关闭刹车。
7、机车运行中,行人必须提前躲避到安全地点,待机车通过后方向前运行,人员不得从运行机车下通过。
8、跨越设备、物件运行时,起吊物距跨越物高度必须大于200mm,否则不得通过;单轨吊、绞车及电瓶车共用一条巷道时不得并行作业。
第十四条:
起吊物件
1、操作起吊梁操作阀使起吊梁工作链上升、下落吊装物件。
2、使用提升吊带、矿车、平板车、滑车起吊时与提升吊带、矿车、平板车、滑车应联接可靠牢固,长形物料使用专用吊带(链)吊装,捆绑必须牢固可靠,平稳起吊。
起吊距地面300mm以上。
3、起吊物件必须使用起吊梁载荷均匀、高低水平一致。
4、起吊载荷要符合相应起吊梁吨位要求,禁止超载。
5、机车每列运输一吨矿车六辆或材料车三辆、散料及其他材料,每次运输总载荷不应超过9吨,并选择配套的起吊梁和吊带。
6、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
⑴起吊大型设备(液压支架)必须悬挂25吨起吊梁,两承载起吊梁载荷必须分配均匀。
⑵支架及大件设备吊运时必须吊挂牢固,起吊后物料底面与巷道底板平行。
⑶运行速度控制在1.5m/s内;在经过风门、道岔处跟车人配合司机运输。
⑷卸放物料时必须平稳可靠,人员必须站在1米范围以外,防止倾倒伤人、损坏物料。
第十五条:
会车
1、两辆机车会车必须在道岔会车点进行,会车时重车必须减速、并鸣号示警。
空车必须应笛停车,待重车通过后,空车方可继续运行。
遇人车时所有机车必须停止运行。
第十六条:
停车
1、接到停车信号后,松开运行脚踏,使机车制动;
2、停车后将机车断电,断电时应先将电控箱断电再关闭电池隔离开关将钥匙打到关闭位置并取出,严禁直接关闭电池隔离开关。
3、停车后必须拔下电源钥匙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
交班
1、现场交接班并搞好机车卫生,向接班方简述上班机车运行情况。
2、仔细填写各种记录。
第三章:
机车充电
第十九条:
井下充电硐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应引入回风巷。
第十九条:
机车充电必须在充电硐室进行,禁止在其他地方打开机车电池进行检修;
第二十条:
机车电池应避免过充、过放和充电不足;一次充电电池不得超过二组。
第二十一条:
测定机车电池电压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以后进行。
第四章:
人员运输
1、单轨吊机车运输人员使用的必须是专用车厢,严禁使用其他车辆代替人车。
2、单轨吊机车核定载人数量为40人,即每部单轨吊机车挂四个人车,每个人车核定人数为10人,严禁超载。
3、乘车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乘坐人车,严禁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乘车。
4、乘坐人员必须听从单轨吊司机的指挥,自然姿势坐于乘人车中,待乘坐人员全部坐入车中,关好防护杆后,经司机检查确认无误鸣号示警后,司机方可启动机车,并平稳加速至1.2m/s进行运行。
5、运输途中保持1.2m/s速度运行,严禁超速。
6、机车在运行过程中乘坐人员严禁随意上下车。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下车,必须联系和司机取得联系,待司机将车停稳后,方可下车。
7、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必须妥善放置,严禁携带超长物件,严禁携带易滚动物件。
8、人车在运行途中,乘坐人员严禁将头或手伸出车外,严禁在乘坐期间相互嬉戏打闹。
9、运行途中如遇到突然停车,乘坐人员严禁随意上下车,待问清情况或接到下车通知时方可下车。
10、人车运行至终点站,待司机将机车停稳后乘坐人员方可依次下车,严禁车未停稳就下车,严禁相互拥挤。
11、人车运行途中,如发现异常,司机必须立即停车,待处理完毕后,方可再次启动机车。
12、机车开动,严禁人员扒车、跳车;
13、火工品携带人员严禁乘坐人车。
14、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充足照明。
15、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箱之间搭乘。
第五章:
司机交接班制度
1、交班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本班运行情况与设备状态,认真记录到指定记录上。
2、清理设备卫生,保持现场整洁,工具存放整齐。
3、交班人要向接班人介绍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并将接班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或进行必要解释。
4、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有精神不正常时,应拒绝交班,并立即报告工区值班人。
5、如到点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除立即汇报区队外,还必须继续坚守岗位听候领导安排处理,不得私自脱岗。
6、接班人接班检查中若发现设备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拒绝接班,并汇报区队,听候处理。
7、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工作。
根据所发生事故的轻重程度,在交班人主导下,采取相应措施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进行交接班。
第六章: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每月由分管队长与技术员深入现场,摸清设备状态,编制出当月检修计划,落实好人员、项目时间,按时进行定期检修。
检修人员要认真仔细,严格标准不能马虎。
2、定期检修工作每月不得少于一天。
检修要具体针对设备存在的问题,不得有漏项。
3、定期检修的内容:
①蓄电池的电解液密度和电压,每半月检查一次;
②润滑油和液压油1000小时换一次;
③机车运行3000小时中修一次;6000小时大修一次;
4、重大检修等项目,必须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5、司机必须参加设备定期检修工作,检修完毕后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七章:
设备包机制
1、所辖设备、管线、电缆、工具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按巡回检查规定的内容及周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2、每次交班前,地面洒水清扫、设备擦尘、工具整理。
3、包机人对所包设备要认真负责,按时进行检查保养,保证设备安全可靠,性能良好的运转。
4、专职大班维护工,每周不少于二次对分管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完好,现场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5、事故发生后,区长和技术员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及包机人员进行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制定出可行的防范措施,应给予责任人一定的处理,使之接受教训。
第八章:
司机岗位责任制
1、单轨吊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2、单轨吊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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