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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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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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
台州市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
质量检查与更新规定
为加强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检查、数据更新工作,保证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的完备性和准确性,确保台州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顺利运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检查、评价和更新的有关要求,适用于已入库的和新编制的规划成果数据质量的检查、入库数据的更新。
一、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检查规定
1检查依据
✓《关于印发<台州市规划成果确认、归档和使用规定>、<台州市规划审批资料归档管理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电子报件技术规定》
✓《台州市总体规划成果电子报件技术规定》
✓《台州市分区规划成果电子报件技术规定》
✓《台州市专项规划成果电子报件技术规定》
✓《台州市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建库技术规定》
2已入库的规划编制成果数据检查规定
目前,包括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成果文本、图形相关文件)的28个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入库工作,其中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主要CAD文件已按照有关技术规定要求将图形转入到SDE空间数据库,是检查的重点内容。
2.1检查方式及时间要求
入库数据检查采用二级检查的方式,第一级由数据生产单位进行自检,该阶段要求在2008年5月20日前完成;第二级由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地理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局总师办、规划处等相关单位组成复检小组进行复检,该阶段要求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
2.2检查内容
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规划编制成果档案数据,具体包括项目属性、文件目录等;
2)规划编制成果空间库,具体包括成果数据的图形信息(坐标、精度等)、属性指标信息等。
2.2.1自检步骤和内容
数据生产单位自检方式应以项目为单位,用原始数据(即经过确认的规划编制成果电子数据)和入库后的数据进行逐个检查核对:
1)档案数据检查:
对每个档案和原始电子数据进行对比,需要检查项目属性信息是否齐全和准确、文件是否齐全和准确、文件分类是否准确、入库文件是否被破坏(能否打开,数据是否丢失);
2)空间数据检查:
对入库后的GIS数据和原始的CAD数据进行逐个对比,检查内容包括空间图形能否和原始图形无缝叠加、空间要素入库内容是否遗漏、图形信息是否分层错误、空间要素是否重复入库、地块属性是否齐全和准确。
数据生产单位自检后应形成质量记录和质量自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交市测绘管理办公室。
自检报告样表如下:
自检报告样表
项目名称
档案数据检查情况
空间数据检查情况
错误情况
修改情况
错误情况
修改情况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台州市椒江区分区规划
。
。
。
。
。
。
2.2.2复检步骤和内容
复检小组接收到数据生产单位的质量记录和自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后,应及时对数据进行全面复检,逐个检查项目,复检内容和数据生产单位自检内容一致,复检报告样表如下:
档案数据复检报告样表
错误类别
错误项目数量
错误项目名称
备注
项目遗漏
项目属性错误
文件遗漏
文件分类错误
文件被破坏
空间数据复检报告样表
错误类别
错误数量及所占百分比
错误项目名称
备注
项目遗漏
坐标
要素遗漏
要素重复
分层错误
属性遗漏
属性错误
2.3评价标准
通过复检小组检查,总体错误率在3%以内,数据质量判定为合格,由复检小组和数据生产单位的代表在相应的表单上签字确认,该确认意见应和规划编制成果数据一起归入档案库。
数据质量不合格的,由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向数据生产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数据生产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检申请。
3新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检查规定
按照电子报件有关技术规定编制的规划成果经确认后,由有关数据生产单位在一个月内完成入库和自检工作,并及时提交复检小组检查。
复检小组自接收到数据生产单位的质量记录和自检报告等相关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复检工作。
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与2.1、2.2、2.3基本一致。
档案数据检查的重点是电子数据是否全部导入、有无重复导入、档案属性和提交成果是否一致等。
空间数据检查的重点是CAD入库文件是否全部转换导入、有无重复导入、地块属性是否和CAD文件指标一致等。
二、规划编制成果入库数据更新规定
需要调整的规划编制成果应按有关电子报件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调整方案经确认后,相关部门应将调整后的规划成果CAD数据连同申请调整报告、方案论证会议纪要、公示(听证)情况、审批文件等资料,提交至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地理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入库工作。
入库数据质量检查方式及时间要求、检查内容、评价标准按前述3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检查合格的规划成果分别更新到该规划成果档案库和空间库,原档案库中的历史数据予以保留。
台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1:
500DLG)
质量检查与更新规定
为加强我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产品(1:
500DLG)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更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台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1:
500DLG)检查、评价和更新的有关要求,适用于台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1:
500DLG)数据库级产品的检查、评价和更新。
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1:
500DLG)检查规定
1检查依据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
1:
5001:
10001:
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
1:
5001:
10001:
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20258.1―2007)
✧《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
✧《测绘产品检查评定标准》(CH1003-95)
✧《浙江省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DB33/T)
✧《1:
500、1:
1000、1:
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2005)
✧《浙江省1:
500、1:
1000、1:
2000基础数字地形图产品检验规定和质量评定》(ZCB001-2005)
✧《台州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试行)
✧《台州市矢量地形图数据外业生产采集技术补充规定》(试行)
✧《台州市矢量地形图数据内业编辑整理技术规定》(试行)
✧《台州市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建库技术规定》(试行)
✧《台州市基础地理信息元数据建库技术规定》(试行)
2数据检查方案
1:
500DLG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涉及数据采集、处理、建库等多个环节,数据质量检查评定可以分为产品级和数据库级,本方案以对数据库库体数据的最终检查结果作质量评定,对已有入库数据质量检查评定方案在5中描述。
2.1检查方式及时间要求
测绘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应向台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汇交该产品成果,成果的汇交按《台州市区基础测绘成果统一管理规定》(台建规[2007]431号)有关要求执行。
该产品成果质量由测绘单位负责。
台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产品的最终检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数据库产品组织相应的质量检查单位、监理单位、生产单位或专家组实施检验。
产品的最终检查采用抽样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在数据入库后一个月内完成。
2.2检查流程
抽样检查按常规流程进行,全面检查按以下流程图执行。
(全面检查流程图)
2.3检查方法
采用抽样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数据库产品进行质量检查。
抽样检查以幅为单位按20%比例的常规流程进行检查,抽样检查合格后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检查的原则为重要要素100%重点检查,一般要素概查,重要要素、一般要素的确定可按设计要求进行。
抽样检查、全面检查时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的代表应分别在相应的表单上签字确认。
产品的合格标准为抽样检查和全面检查均为合格。
当检查结果不合格时退回生产单位修改,修改后的成果应重新检查。
成果检查主要采用人工核对检查、程序自动检查等方法。
2.3.1人工核对检查
◆【图形检查】
1.查遗漏:
核对入库前数据是否有遗漏。
2.查重复:
检查各要素是否存在重复数据,数据重复包括部分重复和完全重复两种情况。
3.概查要素处理程度:
按照要素分类,逐类检查要素表示是否达到设计书要求及有无错漏,例如交通要素中的公路表示,是否边线和结构线要素都表示齐全。
要素关系是否正确,有无明显的不合理现象。
4.接边合并检查:
要素是否进行接边合并,在图廓线处可查出是否要素进行了接边,要素是否已经合并为一个对象。
5.面重叠检查:
主要检查各面要素之间是否有重叠,主要的面要素有房屋面、水系面、植被面三类,三种面要素在规定的容差范围之外均不能存在压盖重叠错误。
6.线、面要素自相交检查:
主要检查要素节点是否顺次采集,不允许存在节点错乱的情况。
线要素自相交一般为三种情况:
同一坐标处重复采集多个节点;线串采集后又回折造成的自相交;线串闭合时采集过头造成与首尾节点交叉的自相交。
面要素自相交典型的错误为“8”字型的相交,镂空面也容易出现内环面和外环面之间节点交叉的自相交情况。
7.拓扑检查:
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节点悬挂、缝隙,是否存在零长度线等。
节点悬挂、缝隙主要查道路结构线、单线河流的悬挂、缝隙,地类界、等高线的悬挂、缝隙可适当放宽要求。
所有线要素均不允许出现零长度线(只有一个节点的线)。
◆【属性检查】
8.要素分层:
数据所在层是否按照有关设计书规定分层处理。
9.空代码检查:
所有要素是否存在分类代码属性为空的情况。
10.代码不一致检查:
检查分类代码属性项是否存在与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11.概查属性赋值情况:
检查各类要素检查属性赋值是否达到设计书要求。
例如植被面要素是否已赋名称属性,等高线、高程点要素是否存在高程属性的异常值等。
有长度限制的属性字段,检查属性值域是否超限。
属性项输入的内容的数据类型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定为必填内容的属性项是否有内容。
12.详查重点要素:
采用遍历的方法检查重要要素需遍历检查是否处理正确,例如有名称的河流需逐条遍历,检查构面是否正确、是否合并为一个对象、属性赋值是否正常等。
2.3.2程序自动检查
◆【拓扑检查】
检查库体数据的空间位置关系是否满足建库要求,具体包括:
1)悬挂节点检查:
检查线的端点是否与临近的线要素有无没有实接和出头的现象,或者是否在容差范围之内。
重点检查道路中心线的悬挂,检查参数设定:
容差0.1m,搜索半径1m。
特殊情况下还应进行小路悬挂节点检查(因为对于小路结构线,只需要查端点之间是否实接或在容差范围之内)。
2)自重叠检查:
检查同一个层中是否有要素的重叠,其重叠部分大于所给的容差,即为重叠。
主要是针对面层,如房屋面、水系面所作的检查。
3)互重叠检查:
与自重叠检查类似,不同的是,该项检查是针对两个不同的图层进行的。
检查层与层之间是否存在要素重叠,且重叠部分大于给定的容差。
例如房屋与水系是否重叠等等。
4)线面套合检查:
检查线与面之间是否完全套合。
比如水系面层中的静水面的边界必须与水系线层中的常水位线完全套合;境界面的边界必须与相应的已定界完全套合。
5)线自相交检查:
检查线要素的各个部分之间,除了首尾相接的部分外,还有没有其它互相交叉的部分。
主要针对水系线层、交通线层以及地貌线层的检查。
◆【属性检查】
检查库体数据的属性是否符合建库要求,具体包括:
代码归属检查:
即根据建库规则判断是否存在要素代码与所在层不一致的情况。
该项检查针对库体所有数据,在入库操作完成后,应该首先用该项检查工具将所有要素类全部检查一遍。
◆【注记属性匹配检查】
检查居民地、水系等面状要素是否包含注记,以及之间的关联关系是否正确。
具体包括:
1)注记属性匹配检查:
检查要素对应的注记是否存在,注记文本是否与要素对应的属性值匹配。
如居民地面的建筑结构属性和层数属性必须与相应的注记文本匹配,特别针对居民地面还需要考虑居民地线层要素。
(通过要素查注记)
2)注记要素关联检查:
通过指定注记的文本以及要素的分类代码的对应关系,来检查注记是否有相应的要素。
主要针对居民地面对应的注记是否有漏构居民地面。
(通过注记查要素)
3)注记名称对象关联检查:
检查注记对应的名称对象点是否存在。
由于所有的注记都在同一层中,所以在检查之前,用户必须将不需要检查的注记样式,如有“砖”、“木”以及纯数字类型的注记排除掉。
2.4检查内容
抽样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有:
◆数据版本是否正确。
◆数据提交的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图幅内要素内容是否表示完整,要素关系表示是否合理,要素是否满幅,对不满幅的情况有无说明。
◆是否存在整类要素丢失的现象,如整幅图没有高程点,即属于数据异常情况,需查看是否有特别说明。
◆资料上交是否齐全。
其他的内容参见评价标准。
全面检查的主要检查内容有:
◆数据结构(分层、属性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空间参考坐标系是否符合规定。
◆要素归属层是否符合规定。
◆要素是否经过接边融合处理。
◆各层要素是否存在属性异常值。
◆是否存在重复数据。
◆要素拓扑关系是否合理。
其他的检查内容参见评价标准。
3评价标准
产品的合格为抽样检查和全面检查结果均合格。
3.1抽样检查
抽样检查的评价标准是采用样本缺陷扣分累积是否超过40分判定批质量是否合格。
各类缺陷的扣分标准如表1所示:
缺陷类型
缺陷值(分)
严重缺陷
42/T
重缺陷
12/T
轻缺陷
1/T
表1缺陷扣分标准表
其中:
T为缺陷值调整系数,根据单位产品的复杂程度而定,一般分为Ⅰ、Ⅱ、Ⅲ类,对应的T值0.8、1.0、1.2。
缺陷值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字4舍5入。
单位产品的合格质量标准:
1.将单位样本质量分值设置为100分,根据检验中发现的缺陷,按表1所规定的缺陷值进行扣分,得出M值。
2.M大于或等于60分,则判单位产品为合格品;反之,则判单位产品为不合格品。
3.若单位产品中出现严重缺陷,则判该单位产品为不合格品。
4.单位产品的质量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优级品M=90~100分;
良级品M=75~89分;
合格品M=60~74分;
不合格品M=0~59分;
样本质量的判定
1.根据质量分数(M)的大小和是否出现严重缺陷来判断样本单位的合格与否。
2.各批产品抽样检验,样本中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如样本检验中出现不合格品,则判定批质量不合格。
3.对样本有不合格图幅的批量,须进行第二次抽样详查。
4.当样本质量为合格时,则判检验批为批合格,否则为批不合格。
批检验后的处理
a.批合格
对于判为合格的检验批,抽检中发现影响质量的因素,受检单位应予以修正。
b.批不合格
检验批产品全部退回受检单位,听候委托单位处理;受检单位应对不合格批进行全数检查和返修。
3.2全面检查
全面检查需对重要要素如水系面、交通要素中心线是否融合、名称属性的赋值有无遗漏、是否准确等应逐一重点检查,对一般要素如符号的配置等进行概查。
全面检查的评价标准之一是以重要要素重点检查、一般要素概查结果相结合来判定检查结果是否合格。
采用要素出现错误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
某一重要要素的严重缺陷出现次数占该要素的比例超过5%时或重缺陷出现次数占该要素的比例超过15%时该要素不合格,当有两类重要要素出现不合格时,重要要素重点检查可判为不合格。
当一般要素出现错误的比例超过5%时概查不合格。
重点检查和概查均合格时,全面检查判为合格。
全面检查的评价标准之二可参考抽样检查相同的方式以缺陷的扣分结果作为合格与否的依据。
两种评价标准可综合进行评判。
对出现的不合格应作修改,全面检查不合格时应作重新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3.3缺陷分类
抽样检查和全面检查的缺陷分类如下:
【严重缺陷】
1)数据文件缺损、文件名或数据格式不符合规定、数据版本紊乱。
2)坐标系不正确(如没有采用台州独立坐标系),或某块区域内要素坐标偏移。
3)入库数据的数据结构与设计不符(包括数据分层、属性项定义、值域赋值类型等)。
4)某类要素分类代码属性全部丢失或赋错误分类代码。
5)入库数据与入库前数据比较,丢失大片重要要素。
6)属性项(如:
TagSet等)的定义错漏或不唯一。
7)整批图或建库数据的某类要素完全未进行接边处理。
8)数据库内数据存在大量重复数据。
9)某区块范围内重要交通要素(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有名称的街道)均未采集结构线。
10)某区块范围内的需构面的重要要素未构面(如:
房屋、水系、植被、境界,任何一类要素未构面均计为一个严重缺陷)。
11)某类要素未进行对象化处理(结构线、面要素等被图幅分开未合并)。
【重缺陷】(以250m*250m一幅标准图幅为计量单位)
1)要素存在多代码、无代码、错误代码(重要要素3处计为1个,一般要素6处计为1个)。
2)入库后数据与入库前比较丢失要素(重要要素3处计为1个,一般要素6处计为1个)
3)存在未接边数据(重要要素3处计为1个,一般要素6处计为1个)。
4)存在重复数据(重要要素3处计为1个,一般要素6处计为1个)。
5)同一类要素全部未处理到位,如:
水系构面未按要求进行分割构面。
6)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有名称的街道漏采集、错采集结构线(3处计为1个)。
7)房屋、水系、植被、境界等重要构面要素漏构面(3处计为1个)。
8)其他道路结构线(包括大车路、乡村路、桥、隧道、无名称的街道等)(6处计为1个)。
9)面要素自相交(3处计为1个)。
10)重要要素拓扑关系处理不当,如存在大量的间隙或悬挂。
11)图幅内部要素未进行对象化处理(3处计为1个)。
12)有向线、有向点方向不正确(6处计为1个)。
13)重要要素(如:
地名对象、水系、交通)名称漏赋属性、错赋属性(3处计为1个)。
14)除棚房、破坏房屋外的房屋层高、建筑结构属性错赋、漏赋(3处计为1个)。
15)大面积等高线、高程点漏赋高程、错赋高程(6处计为1个)。
【轻缺陷】(以250m*250m一幅标准图幅为计量单位)
1)一般要素的属性错赋、漏赋。
2)路网、水网结构线连接不合理的。
3)要素不实接的(3处计为1个)。
4)管线错、漏。
5)等外公路以上扭曲变形,路堑、路堤曲线走向明显不合理。
6)公路、大车路、乡村路边线缺少。
7)长度大于3cm-5cm以内的小路错、漏。
8)点线不符(高程点与周围等高线的高程矛盾,高程点落水)。
9)高程点高程值与高程注记不符(3处计为1个)。
10)漏独立地物。
11)要素性质属性与相应的注记不符。
12)出现禁用的图形类型,如圆弧ARC、零长度线等(3处计为1个)。
13)一般要素未构面。
14)其它影响图面质量等缺陷(曲线不光滑、毛刺多、地物折点,接边要素不自然的折线、折点,图面明显不合理)。
15)未达到重缺陷指标的每个错误计为1个轻缺陷。
16)其他未列举的错误均计为1个轻缺陷。
4检查结果控制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台州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向数据生产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数据生产单位自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按要求进行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和复查申请,并承担复查检验经费。
5已入库数据质量检查评定方案
目前,市区约600平方公里的1:
500DLG数据已完成了入库工作,该数据的质量检查由市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生产单位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检查组,按2.3、2.4、3、4所述的检查方法、内容和评价标准对已入库数据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
生产单位应及时提交质量记录和质量自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1:
500DLG)更新规定
1.更新依据及方式
当图幅内30%的要素已经发生变化时需进行全图幅更新;当某个重要要素发生变化时需进行要素更新,如当某个大型居民区建成时即需要对居民地要素进行要素更新。
数据更新应采用定期更新与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方式。
大批量数据采用定期更新,小范围数据或重要要素采用动态更新。
数据更新应尽量利用已有数据库成果。
数据更新工作由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应按照《台州市区基础测绘成果统一管理规定》(台建规[2007]431号)的要求汇交测绘成果,批量数据应及时更新;重要要素实时更新;竣工测绘数据三个月更新。
数据更新采用的数据源必须为经过质检合格的产品。
1:
500地形图数据更新后应相应更新数据库成果。
2.更新方法
2.1要素级更新
从数据库库体中提取该要素以及其他相关的参考要素;
根据这些提取的要素进行外业实地调绘、测量等,形成更新的初步成果并进行数据整理形成更新要素成果;
将质检合格的更新要素成果更新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同时将原来的旧数据作为历史数据存放到历史库中。
2.2图幅级更新
图幅级更新即全面更新,指按照数据的分幅范围进行整幅数据的全部更新。
通常图幅级更新涉及范围较广,一般为某个区块内的多幅图范围。
图幅级更新的主要方法为:
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或产品库)将按图幅范围的全部要素按照范围边界提取出来;
以这些提取图幅为依据,进行外业核实、更新、修改,形成更新的初步成果并进行数据整理形成更新成果;
将质检合格的成果更新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中(或产品库),同时将原来的旧数据作为历史数据存放到历史库中;
更新后的数据与周围的数据需进行融合处理;
产品级数据可不作融合。
3.更新内容
要素级更新除要素本身外,涉及的有关要素应作更新,具体可按设计要求进行;图幅级更新为全要素更新;非地形测量或共建共享获得的成果经确认后也要更新。
更新应同时更新元数据。
记录数据的更新时间、采集人员等元数据信息。
4.数据更新成果检查
具体检查标准参照第一部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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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 规划 编制 成果 入库 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