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docx
- 文档编号:26136878
- 上传时间:2023-06-17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49KB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docx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工作
泸工发〔2011〕51号
泸州市总工会关于印发
《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
现将《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一:
聘用审批表
二:
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参考文本
泸州市总工会
2011年10月9日
泸州市社会化
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此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是指由市、区县总工会聘用并委派到基层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基层工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坚持按需聘用、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 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为人正直,品行端正。
(三)热心群众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
(四)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基层工作。
(六)具有党政或工会工作经历、人力资源管理等劳动关系专业知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五条 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由区县总工会提出用人计划,市总工会审核、统筹决定。
各区县总工会应从实际出发,提出本区县工会社会化工会干部聘用计划。
聘用计划一般包括:
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人数、拟派驻基层工会的基本情况、列入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待遇水平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情况。
市总工会对上报的聘用计划集中研究,确定本地区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数量、聘用办法,并报省总工会备案。
第六条聘用工作原则上在上半年集中举行,由市总工会统筹组织,区县总工会具体落实。
第七条 聘用工作一般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
公开招聘一般包括发布招聘信息、受理应聘人员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上报审批、签订聘用合同等基本程序。
聘用具有党政或工会工作经历的离岗待退人员,或者接收西部志愿者的,经市总工会同意,可以适当简化程序。
第八条 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聘用的离岗待退或与其他用人单位保留有劳动人事关系人员,或者接收的西部志愿者,签订由市总工会统一制定的聘用合同,规范权利义务。
聘用合同一般为一至三年。
第九条聘用工作结束,市总工会将本批次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有关情况报省总工会备案。
第三章主要职责
第十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干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
(二)指导和帮助所辖村(社区)工会和其他非公经济或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三)做好依法维权和帮扶工作;
(四)指导所辖区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
(五)做好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集体合同工作。
(六)做好经济技术创新与宣教培训工作;
(七)组织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
(八)完成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专职从事被委派单位(行业或区域)的工会工作,未经上级工会组织同意、被委派单位(行业或区域)原则上不得随意抽调,安排从事职责以外的工作。
第四章经费与工资
第十二条 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的聘用经费原则上由区县及上级总工会分级负担。
属于市总工会补助的经费,必须经市总聘用审批工作完成、区县签定聘用合同并上报备案后拨付。
各区县总工会应为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提供必需的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
第十三条聘用社会化工会专职工会干部的工资、各类保险等必须专款专用,接受省、市、县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
第五章管理
第十四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实行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所在行业(区域)或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工会联合会三级管理,以区县总工会管理为主。
基层工会联合会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季度考核,区县总工会负责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上级工会。
第十五条在对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进行年度考核时,除对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深入基层服务职工群众质量、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效果考核外,还应组织基层工会开展“会员评家”工作,根据民主评议和会员满意度等综合情况确定相应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对年度考核获称职及以上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六条 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出现不能胜任工作、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其他应解除聘用合同情况,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及时报上级工会备案。
第十七条各区县应建立工会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对新聘用的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组织不少于一周的上岗培训。
每年组织不少于一周的业务知识集中培训。
第十八条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应加强政治理论和工会业务知识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呼声和要求,大胆履职,勇于维权,及时总结本辖区工会工作经验,上报工作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区县总工会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市总及市产业工委聘用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一:
泸州市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聘用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贴像片处
籍贯
民族
政治
面貌
最高学历
毕业
院校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爱好及特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聘用岗位
聘用时间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学习工作
简历
区县总工会
意见
年月日
市总工会
意见
年月日
备注
注:
本表一式三份,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及受聘人各一份。
附件2
编号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其中年月 日至年月 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协商,重新签订合同。
二、聘用岗位及工作职责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
乙方的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
(二)指导和帮助所辖村(社区)工会和其他非公经济或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三)做好依法维权和帮扶工作;
(四)指导所辖区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
(五)做好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集体合同工作。
(六)做好经济技术创新与宣教培训工作;
(七)组织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
(八)完成市总工会、区县总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乙方报酬为元/月,甲方应在每月日前支付报酬。
五、工作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工作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
训。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形出现,甲方和乙方均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其他
(一)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
(签名)
年月日
聘用协议
甲方(单位)名称: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退休前工作单位:
退休年月:
年月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
因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资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协商,重新签订协议。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要求为:
指导所辖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指导和帮助所辖村(社区)工会和其他非公经济或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做好依法维权和帮扶工作;做好民主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集体合同工作;做好经济技术创新与宣教培训工作;组织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完成市(州)工会、县(市、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乙方报酬为元/月,甲方应在每月日
前支付报酬。
第四条特别约定:
⑴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费用自行解决,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报酬。
⑵甲方不需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乙方在工作中因公伤亡由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⑶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在任何情况下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⑷其他: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说明:
此协议只适用于从退休人员中返聘签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四川省 总工会 关于 进一步 推进 聘用 社会化 专职 工会 干部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