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docx
- 文档编号:26135018
- 上传时间:2023-06-17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560.99KB
广州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docx
《广州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州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
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审批注册登记表
举办者(签名盖章)
园所名称
所属区(县级市)
申请日期
广州市教育局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钢笔、毛笔正楷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二、表格内容,填写数字的使用阿拉伯数字,用“√”表示肯定;用“X”表示否定。
三、此表一至十四部分由举办者填写,第十五至十七部分由审批单位填写。
四、申报时应填写表格一式3份,区、县级市教育局(托幼办)1份,报市教育局(托幼办)备案1份,申报单位存档1份。
注:
此表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复制
注:
此表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复制
注:
此表不够填写时请自行复制
六、园所场地情况
园所面积
周围环境
(√)
(×)
保健室
办公室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户外活动面积(平方米)
绿化覆盖率%
软性活动面积(平方米)
是否独立
有无双通道
医务室(平方米)
隔离室(平方米)
保健床(张)
间数
总使用面积(平方米)
睡室
活动室
盥洗室
厨房(平方米)
间数
总使用面积(平方米)
间数
总使用面积(平方米)
间数
流水洗手设备
寄宿制洗浴间(平方米)
总使用面积(平方米)
粗加工间
烹调间
餐具洗消间
配餐间
主副食库
托儿营养间
其他
总使用面积(平方米)
功能室(平方米)
户外活动区(平方米)
其它
科学室
美术室
电教图书室
音体室
其它
游泳池(戏水池)
大型器械活动区
操场
种植区
饲养区
玩沙区
玩水区
赤足锻炼区
其它
十、房舍产权证明及租用合同
十一、园所房屋安全鉴定书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十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十三、园所食堂卫生许可证
十四、卫生保健合格证书
十五、审批情况
教育局(托幼办)审批意见
经办人:
领导签名:
年月日
备案情况
经办人:
领导签名:
年月日
附件一: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一、举办者(单位或个人)及工作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资格
(一)申请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幼儿园的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举办者不能同时申请开办多所幼儿园,应在前一所成为区一级以上幼儿园后方可再申办新园。
(二)保教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历要求。
园长须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大陆境内定居,且有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并被认定为幼儿园一级以上教师,取得园长资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民办适当放宽)。
教师应当具有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经考核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相应资格。
保育员必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经市以上职业技术鉴定指导中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医师、护士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并进行注册;保健员应具有高中毕业程度,经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格。
(三)所有从事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检。
其中厨房工作人员应经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其余工作人员必须经妇幼保健院体检领取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
二、有适合的名称
幼儿园名称由地名、字号和幼儿园类别组成,不得贯以国际、中华、中国等字样,地名应使用幼儿园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名;字号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三、有幼儿园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依法办园,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幼儿园章程,设置符合《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要求的教育计划,建立和健全行政管理、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规章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园舍、场地、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
(一)选址
园址应设在安全区域内,建筑符合防火要求,交通方便,空气流通,采光良好,周围环境无污染,无危险隐患。
(二)用房
1、活动室每班一间,新开办的幼儿园每间面积不少于50㎡;睡室每班一间,每间面积不少于40㎡;活动室与睡室合用的不少于80㎡;寄宿制要设专门睡室,配1人1床。
2、卫生间每班一间,每间不少于10㎡,如两班合用应不少于15㎡。
内设男小便槽和4个蹲位便槽,槽首端深度15cm,末端深度20-25cm,槽15-18cm,间隔拦
为高50cm,宽60cm,无台阶。
便槽靠墙一侧有扶手(高度约50cm),托儿班设小儿坐厕。
每班有流水式洗手设施,洗手池高度50-55cm,宽度40-45cm。
水龙头间距35-40cm。
寄宿制应设置洗浴间。
3、音体活动室不少于65㎡,供全园使用。
有条件的可设游戏室、图书室、电教室、美术室、科常室等专用室。
4、保健室(含隔离室)14㎡以上,设有洗水池1个,有流水式洗手设施;隔离室与保健室相邻并设玻璃窗以便观察,设有双通道。
5、厨房面积不少于80㎡,就餐人数不足100人,面积不少于50㎡,超过100人,按0.3-0.5㎡/生设置。
内设粗加工间、烹调间、厨具洗消间、备餐间、主副食间;有条件的可设厨具保洁间(柜)、点心间、熟食间、开水间、冷库间、炊事员休息室等。
厨房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按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图纸施工。
6、办公室应有30-60㎡面积,供教职工办公用。
寄宿制园所要设值班室。
(三)场地
每生不少于3㎡的户外活动场地,有绿化、草坪、水泥走道和小操场。
有条件可设游泳池(戏水池)、玩沙玩水区、种植饲养区等;尽可能为幼儿提供多些软性环境,如木地板、塑料软垫、人造草皮、沙池、草地等、
(四)设施设备
1、活动室有足够合适的桌椅、睡床和床板,适量的教玩具、图书、玩具柜、书柜、书包架、录音机、琴和饮水设施。
2、户外有大型活动器械3件以上并铺有安全地垫。
3、有防火安全设施。
教学楼按消防规范设室内消防栓,活动室每室不少于2只2.5升手提干粉灭火器;厨房每室不少于2只4升以上手提干粉灭火器;功能室如要装修,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电源插座离地面高1.5米,幼儿园必须装有电铃、电话。
寄宿幼儿园应设置应急照明灯、消防警铃等。
4、厨房设施:
应用实墙与其它部分隔开,备餐间安装紫外线消毒灯,生熟砧板严格分开,有消毒设施,冰箱,全套不锈钢厨具,安装防蝇沙门沙窗,下水道出入口设防鼠栅。
5、保健设施:
紫外线消毒灯、药柜、视力箱、杠杆式体重秤及备常用药物,保健室设诊疗床1张,隔离室设观察床1张。
6、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的教学学具生均1种3件以上(图片、自制的教具等)。
7、有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杯架、毛巾架、每孩一杯一巾,茶杯架下沿和毛巾末端距地面不少于40厘米。
(五)图书资料
含有关幼教法规和4种以上学前教育阅读资料,以及经教育部门审核的国家课程标准配套的教材、教学参考书。
幼儿园书人均2册以上。
五、规模、编班及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一)幼儿园规模
幼儿园必须设置3个年级以上,每个年级至少设置1个班。
(二)按年龄编班
3~4岁幼儿为小班,4~5岁幼儿为中班,5~6岁幼儿为大班。
班级规模按部颁标准设置,每班最多不得超过8人。
幼儿入园前必须经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三)配员
班级中保教人员与幼儿之比:
全日制小班1:
6–1:
9、中班1:
8–1:
11、大班1:
10–1:
13,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保健人员的设置:
幼儿人数100人以下设专职保健员1名;100-150人设保健医(护)师(士)1名;每增加100-300人,增设专职保健医(护)师(士)1名;寄宿制每增加100-200人,增设专职保健医师1名。
六、其它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广州市城乡各类幼儿园。
(二)以上五大项内容均为开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三)本方案由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
举办托儿所的基本条件
二、举办者及工作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资格
(一)申请举办托儿所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托儿所的公民,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保教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历要求。
所长须具有中国国籍,在中国大陆境内定居,且有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幼儿园或托儿所工作经验,年龄不得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民办适当放宽)。
教师应当具有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或幼职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经考核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相应资格。
保育员必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经市以上职业技术鉴定指导中心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医师、护士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并进行注册;保健员应具有高中毕业程度,经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专业资格。
全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三)所有从事托儿所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体检。
其中厨房工作人员应经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其余工作人员必须经妇幼保健院体检和卫生防疫站加做肠道致病菌培养和X光胸透,凭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证明书到区卫生防疫站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二、有适合的名称
托儿所名称由地名、字号和托儿所类别组成,不得贯以“国际”、“中华”、“中国”等字样,地名应使用托儿所所在地的区(县级市)名;字号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
三、有托儿所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依法办园,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所章程,建立托儿所行政管理、安全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有符合要求的所舍、场地、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
(一)选址
所址应设在安全区域内,交通方便,空气流通,采光良好,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举办托儿所。
托儿所4个班以上要有独立园舍,必须设有双通道出入。
3个班以下可在楼底层,但有独立出口通道及户外活动场地。
(二)用房
1、活动室每班一间,新开办的托儿所每间面积不少于40㎡;睡室每班一间,每间面积不少于40㎡;活动室与睡室合用的不少于70㎡;(非新开办的可适当减少15㎡)。
所有转弯地方及拐角处都应处理成圆角。
2、卫生间应设洗涤池2个、污水池1个及保育员人员的厕位1个,及适合婴幼儿大小便槽(无台阶、设扶手)或坐式便器。
有洗涤用品、橱柜、毛巾架等。
室内应有通风除臭设备。
3、保健室(含隔离室)10㎡以上,有流水式洗手设施的洗手池1个;隔离室与保健室相邻并设玻璃窗以便观察,设有双通道。
4、厨房:
厨房面积不少于68㎡,应设置粗加工间、细加工间及配餐间。
洗菜池与洗碗池、生熟砧板应严格分开。
有分饭菜专用台、防蝇纱门;全套不锈钢炊具、灶具、餐具齐全,按托小、托大班要求分别配备。
有消毒、储藏等设施、设备。
厨房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按区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图纸施工。
5、办公室应有20-40㎡面积,供教职工办公用。
(三)场地
尽可能为小儿创设软性环境,如地板、塑料软垫、人造草皮、沙池、草地等。
室外场地应有大面积的草坪和30㎡宽的水泥走道。
草坪供小儿跑、跳、爬、踢球、平衡运动等;水泥走道可供小儿骑车、玩拖拉玩具、摆放桌子玩具游戏。
宜设赤足锻炼区、戏水池(水深度不高于30cm)、宽度台阶、小土坡、沙坑、晴雨棚等。
(四)设施设备
1、活动室有配备足够、合适的桌椅、玩具架、围栏学步床,录音机,教玩具,饮水设备等。
有条件的托儿所可设全所性音体活动室,木板地,置钢琴。
2、寝室应配备合适的床或榻榻米及床上用品,必要的卫生、消毒设备、
3、营养室配备消毒柜、食品柜(一个一格)、洗涤盆。
如需要配乳应有加热设施。
使用有污染性燃料时,就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4、户外运动器具应力求多功能、组合性,有较大的容纳量、要配备以下活动器具:
(1)组合式大型器械、多功能滑梯、弹跳床、
(2)多通道多横杠的低矮攀登架——可以攀、钻、坐、眺望、俯视。
(3)四门相通的游戏房子——可以追逐、躲藏、窥视穿行、休息、玩娃娃家。
(4)平衡走板,可适当架高、搬动,让小儿练习跳上、跳下、平衡、爬行、
(5)球类——可以练习抛、掷、追、踢、滚、拍打、
(6)垫子、爬筒、摇船、摇马,供小儿爬、跳、趴、坐、躺下,在大型活动器械旁和滑梯下铺设安全地垫起保护作用。
5、有防火安全设施。
教学楼按消防规范设室内消防栓,活动室每室不少于2只2.5升手提灭火器;厨房每室不少于2只2.5升以上手提灭火器;功能室如要装饰,必须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电源插座离地面高1.5米,幼儿园必须装有电铃、电话。
6、保健设施:
紫外线消毒灯、药柜、视力箱、杠杆式体重秤及备常用药物,保健室设诊疗床1张,隔离室设观察床1张。
有符合卫生要求的茶杯架、毛巾架、每孩一杯一巾,茶杯架下沿和毛巾末端距地面不少于40厘米。
(五)图书资料
含有关托幼法规和4种以上学前教育阅读资料,以及经教育部门审核的教材、教学参考书。
婴幼儿园书人均2册以上。
有一定数量的适合婴幼儿年龄特点的教学学具,生均2种4件以上(图书、自制的教具等)。
五、规模、编班及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一)托儿所规模
托儿所须设置2个年级以上,每个年级至少设置1个班。
(二)按年龄编班
十个月以前为乳儿班,十一至十八个月为托儿小班,十九至二十四个月为托儿中班,二至三岁为托儿大班。
规模较小的托儿所或乳儿室,可将年龄相近的婴幼儿编为混合班,分级教养。
各班人数15-18名为宜,托儿大班每班人数以20-25名为宜。
(三)婴幼儿与保教人员比例
哺乳室、托儿所乳儿班为1:
5–1:
6,托儿中班、托二大班为1:
6–1:
7,行政、医务、工勤人员于婴幼儿的总比例是1:
16–1:
18。
托儿所可根据具体情况,按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至五设置机动人员。
混合托儿所可参照上述标准设编。
托儿入所前必须经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三)保健人员的设置
婴幼儿人数100人以下设专职保健员1名;100-150人设保健医(护)师(士)1-2名;每增加100-300人,增设专职保健医(护)师(士)1名;寄宿制每增加100-200人,增设专职保健医师1名。
六、其它说明
(一)本方案适用于广州市城乡各类托儿所。
(二)以上五大项内容均为开办托儿所基本条件。
(三)本方案由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三:
幼儿园托儿所申办程序
一、举办幼儿园(所)分为申请筹建和办园(所)登记两个阶段。
达到设置标准要求的,也可以直接申请办园(所)登记。
二、举报者应在开办前,向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托幼管理部门提出筹建或登记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办报告;
(二)举报者的身份、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产及经费来源证明文件;
(四)办园地址、场地建设方案和园(所)章程;
(五)经费预算及保障措施;
(六)拟任园(所)长的身份及资格证明文件。
联合办园(所)的应提交联合办园(所)协议。
三、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的幼儿园(所)进行审议,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筹建幼儿园(所)批准书”,自批准筹建之日起,应在1年内达到申办的设置标准。
到期达不到设置标准或不申请办园(所)登记的,由原批准部门取消其筹建资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筹建申请人。
四、教育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登记之日其3个月内,对申请开办的幼儿园(所)进行审核。
合格的发给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批准通知书和《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开办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限期3个月整改。
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原筹建资格。
境外的组织、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内申办幼儿园、托儿所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所在原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五、批准开办后的园(所)持证到区(县级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生。
六、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开办幼儿园、托儿所。
附件四:
幼儿园、托儿所年检要求
一、年审验证范围
领取了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托儿所。
二、年检条件
(一)办学状况良好:
符合办园(所)的基本条件,依法依章办学,教育教学活动正常有序(提交一份书面年度工作总结)。
(二)园(所)名称相符:
园所印章(含财务专用章)办学与获准的教育机构名称相符,(提交园所的印章和财务专用章)。
(三)园(所)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提交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私人办园,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园(所)教职工资格:
提交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按文件标准持证收费:
提交《收费许可证》和近期的收费票据(一本)及家长收费手册(一本)。
(六)完成财务年度审计:
提交当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七)依法参加社会劳动保险:
提交在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书及社会劳动保险手册。
(八)符合卫生部门要求:
提交卫生部门的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事幼儿园(所)工作(含厨房)工作人员健康证和幼儿园(所)食堂《卫生许可证》。
(九)完成教职工、幼儿体检:
上报幼儿、教职工体检一览表。
(十)园所接送幼儿的车辆合格,提交自有车辆行驶证,租用车辆合格及司机驾驶证。
(十一)按要求进行税务登记,提交税务登记证及当年完税证明。
三、年检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按许可证签发日期满一年时间前一个月,带齐以上有关资料及《广州市幼儿园托儿所注册登记表》送区(县级市)教育局(托幼办)。
(二)符合“年检条件”要求,每年由原开办登记机关在《开办许可证》上校验一次。
(三)不符合“校验证条件”中任何一项的,均不予验证,在限期(3个月内)改正之后再予审核验证。
(四)在规定的年审验证期限内不进行验证或在限期改正时间内未能通过验证的,按《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广州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州 幼儿园 托儿所 审批 注册 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