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税总发114 土地增值税新修订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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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税总发114土地增值税新修订表格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修订版)
(2015年9月)
表单目录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
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二)(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五)(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六)(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七)(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面积单位:
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
信息
名称
纳税人分类
单位□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
所属行业
*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其他□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纳税信息
土地编号
宗地的地号
土地等级
税额
标准
土地
总面积
所属期起
所属期止
本期应纳
税额
本期
减免税额
本期
已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
*
*
*
*
*
*
*
*
*
合计
*
*
*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制定。
本表包括两个附表。
附表一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土地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确认,完成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打印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必填):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
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6.登记注册类型*:
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该项可由系统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7.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该项可由系统自动带出,无须纳税人填写。
8.身份证件类型:
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
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身份证件号码:
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10.联系人、联系方式(必填):
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1.土地编号*:
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12.宗地的地号:
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不同地号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无地号的,不同的宗地也应当分行填写。
13.土地等级(必填):
根据本地区关于土地等级的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占用土地所属的土地的等级。
不同土地等级的土地,应当按照各个土地等级汇总填写。
14.税额标准:
根据土地等级确定,可由税务机关系统自动带出。
15.土地总面积(必填):
此面积为全部面积,包括减免税面积。
本项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占用土地面积”的汇总值。
。
16.所属期起:
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
起始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
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土地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变更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变更时间”。
17.所属期止:
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终止月份。
终止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终止月份。
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变更时间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变更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
18.本期应纳税额: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有关数据项自动计算生成。
本期应纳税额=∑占用土地面积×税额标准÷12×(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
19.本期减免税额:
本项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与税款所属期实际包含的月份数自动计算生成,本期减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
20.逻辑关系:
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21.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汇总版)
税款所属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面积单位:
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
信息
名称
纳税人分类
单位□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
所属行业
*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其他□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报纳税信息
土地
等级
税额
标准
土地
总面积
所属期起
所属期止
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
减免税额
本期
已缴税额
本期应补
(退)税额
合计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面积单位:
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序号
土地编号
所属期起
所属期止
减免性质代码
减免项目名称
减免税面积
土地等级
税额标准
本期减免税额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
*
*
*
*
*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填表说明:
1.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有关数据项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后续无变更时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及该纳税人当期有效的土地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2.所属期起:
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起始月份。
起始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起始月份。
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土地取得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取得时间”的次月;《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变更时间晚于税款所属期起始月份的,所属期起为“变更时间”。
3..所属期止:
税款所属期内税款所属的终止月份。
终止月份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默认为税款所属期的终止月份。
但是,当《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变更时间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变更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中“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早于税款所属期终止月份的,所属期止为“经核准的困难减免的终止月份”。
4.本期减免税额:
本项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与税款所属期实际包含的月份数自动计算生成,本期减免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月减免税额×(所属期止月份-所属期起月份+1)。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表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分类:
单位□个人□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面积单位:
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其他□
身份证件号码
土地编号
*
地号
土地名称
纳税人类型
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人□无偿使用人□代管人□
实际使用人□(必选)
土地使用权人
纳税识别号
土地使用权人名称
土地使用权证号
土地性质
国有□集体□(必选)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出让□转让□租赁□
其他□(必选)
土地用途
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其他□
(必选)
土地坐落地址(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市)市(区)县(区)街道(必填)
土地所属主管税务所(科、分局)
该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
系统允许各地配置该项的确定规则。
该项不需纳税人手动填写,根据确定规则自动带出。
土地取得时间
年月
变更类型
纳税义务终止(权属转移□其他□)
信息项变更(土地面积变更□土地等级变更□减免税变更□其他□)
变更时间
年月
占用土地面积
土地等级
税额标准
地价
其中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其中土地开发成本
减免税
部分
序号
减免性质代码
减免项目名称
经核准的困难减免起止时间
减免税土地面积
月减免税金额
起始月份
终止月份
1
年月
年月
2
3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的明细附表,填写本表后,系统根据本表数据自动计算生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附表》。
2.此表实施后,对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土地的相关信息。
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土地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仅对上次申报信息进行确认;发生变化的,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写。
有条件的地区,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系统将上期申报的信息推送给纳税人。
税源数据基础较好或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可直接将数据导入纳税申报系统并推送给纳税人进行确认。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申报遵循“谁纳税谁申报”的原则,只要存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就应当如实申报土地信息。
4.每一宗土地填写一张表。
同一宗土地跨两个土地等级的,按照不同等级分别填表。
无土地证的,按照土地坐落地址分别填表。
纳税人不得将多宗土地合并成一条记录填表。
5.对于填写中所涉及的数据项目,有土地证件的,依据证件记载的内容填写,没有土地证件的,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6.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7.纳税人名称(必填):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8.纳税人分类(必选):
分为单位和个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9.身份证件类型:
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
选择类型为:
身份证、护照、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10.身份证件号码:
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11.土地编号*:
纳税人不必填写。
由税务机关的管理系统赋予编号,以识别。
12.地号(非必填):
土地证件记载的地号。
13.土地名称(非必填):
填写纳税人自行填写的土地简称,协助查找使用。
14.纳税人类型(必填):
分为土地使用权人、集体土地使用人、无偿使用人、代管人、实际使用人。
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
15.土地使用权人纳税识别号(非必填):
填写拥有土地使用权人的纳税识别号。
纳税人类型选择无偿使用人、代管人和实际使用人的填写。
16.土地使用权人名称(非必填):
填写拥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名称。
纳税人类型选择无偿使用人、代管人和实际使用人的填写。
17.土地使用权证号:
有土地证件者必填。
填写土地证件载明的证件编号。
18.土地性质(必选):
根据实际的土地性质选择。
选项为国有、集体。
19.土地取得方式(必选):
根据土地的取得方式选择,分为:
划拨、出让、转让、租赁和其他。
20.土地用途(必选):
分为工业、商业、居住、综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和其他,必选一项,且只能选一项,不同用途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21.土地坐落地址(必填):
应当填写详细地址,具体为:
××省××市××县(区)××街道+详细地址。
22.土地所属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必填):
本表所填列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
系统允许各地配置该项的确定规则。
该项不需纳税人手动填写,根据确定规则自动带出。
23.土地取得时间(选填):
填写纳税人初次获得该土地的时间。
24.变更类型(选填):
有变更情况的必选。
25.变更时间(选填):
有变更情况的必填,填至月。
变更类型选择纳税义务终止的,税款计算至当月末;变更类型选择信息项变更的,自变更当月起按新状态计算税款。
26.占用土地面积(必填):
根据纳税人本表所填列土地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填写,保留两位小数。
此面积为全部面积,包括减税面积和免税面积。
27.地价:
曾经支付地价和开发成本的必填。
地价为地价和土地开发成本之和。
28.土地等级(必填):
根据本地区土地等级的有关规定,填写纳税人占用土地所属的土地的等级。
不同土地等级的土地应当分别填表。
系统应当允许各地对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进行配置,也应当允许各地配置根据土地坐落地址确定土地等级的规则。
29.税额标准:
根据土地等级确定,由税务机关系统自动带出。
系统应当允许各地自行配置各个土地等级对应的税额标准
30.减免性质代码:
该项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不同减免性质代码的土地应当分行填表。
纳税人减免税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进行变更。
31.减免项目名称:
该项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项目名称填写。
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
32.经核准的困难减免起止时间:
纳税人如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情况,必填。
填写经税务机关核准的困难减免的起始月份和终止月份。
33.减免税土地的面积:
填写享受减免税政策的土地的全部面积。
34.月减免税金额:
该项填写本表所列土地本项减免税项目享受的月减免税金额。
35.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税款所属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
年月日金额单位:
元至角分;面积单位:
平方米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
信息
名称
纳税人分类
单位□个人□
登记注册类型
*
所属行业
*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其他□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
房产编号
房产原值
其中:
出租房产原值
计税
比例
税率
所属期起
所属期止
本期
应纳税额
本期
减免税额
本期
已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合计
*
*
*
*
*
*
*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
本期申报租金收入
税率
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减免税额
本期已缴税额
本期应补(退)税额
1
2
3
合计
*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2.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为房产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本表包括三个附表,附表一为《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附表二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三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首次申报或变更申报时纳税人提交《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和《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
申报房产数量大于10个(不含10)的纳税人,建议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并可选用本表的汇总版进行申报。
后续申报,纳税人税源明细无变更的,税务机关提供免填单服务,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系统根据当期有效的房产税源明细信息自动生成本表,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3.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4.纳税人名称: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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