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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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总结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X年,市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下,严格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省、市201X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出的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统领全区经济社会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化解行政争议、保障依法决策,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现将201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领导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有关法制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为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基础。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合同未经法制办审核不得签订,议题未经法制办审查不得上会研究,副区级以上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越来越多地要求法制办及律师参与并提出意见,区政府重大项目要求法制办全程介入跟踪评价,为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法律参考。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制定了《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并经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在结构上与中央、省、市纲要基本一致,在内容上对上级部署要求进行了全面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区重点领域和特色,将政府投资法治化、基本建设程序、棚改征收规范化、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和谐社区、邻居节等工作纳入《意见》,对于推进我区特色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法治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一方面,区政府不断充实法制队伍力量,健全组织架构,除综合科外给区法制办增设事业单位合同审查服务中心,4人编制。
在人员配备上突出专业性要求,区法制办现有11人中,本科学历10人,研究生学历1人,其中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高精专人才的配置为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区法制办立足于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政府法制队伍,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派员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培训班,强化全员素质能力建设。
同时,根据部门的需要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合同审查管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综合执法等一系列专题培训,全年累计培训1400余人次,组织全区新增执法人员135人参加了市法制办新增执法人员考试,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强化合法性审查,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一)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我区先后制定了《市北区重大决策暂行办法》、《市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则》和《市北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建立起审查严格、程序规范、权责一致的审查机制,确保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
(二)逐步扩大审查范围。
自2015年8月份以来,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常务会工作议题、各类会议纪要会务专报以及所有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往来公文等,都必须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201X年,我区已对1543件议题公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建议685件次。
注重加强对土地资金、政府投资、历史遗留问题的合法性把关,多方听取法律意见,合理管控法律风险。
(三)不断优化审查流程。
建立了“内外双审、三级联动、集体研究”的工作模式,外部审查坚持聘请法律顾问常年坐班,负责初审初查,内部审查由区法制办业务科室、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三级审查,对重大、疑难、复杂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定。
这种审查模式,实现了法律风险的层层过滤,大大提高了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区政府常务会曾以会议纪要的方式,充分肯定了我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取得的成绩。
三、强化执法监督,为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实基础。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审力度。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四关,通过提前介入、集中审查、跟踪问效三个环节大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备审工作质量和水平。
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6件,经合法性审查后发布2件,审查其他重要文件24件。
对于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主动接受市政府和区人大的监督,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均达到100%。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实施行政执法季度统计,全面掌握行政执法动态,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
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年审证件178件,更换证件45件,新增证件办理170件。
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部门自查、集中抽查等形式,对全区18353件执法卷宗进行全面评查。
部门自查后,抽查了13个部门的42件案卷,逐一严格检查,提出评查意见。
做好行政处罚规范透明运行工作,下发督查通知,督促全区执法部门及时录入案件及相关文书材料,11月底,区法制办会同电政办对全区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网上平台运行情况、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情况和网上处罚案卷录入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反馈执法部门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推进综合执法试点改革。
召开梳理综合执法事项座谈会,确定综合执法事项范围,制定了《市北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明确由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执法主体,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目前,我区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已经完成,相关部门执法机构及人员已整合完毕,执法职责已全部落实到位,组建了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派驻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直属中队,负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了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执法程序进一步优化,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加强政府法制宣传。
坚持每年到部分定点社区开展“法律讲堂”,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全年共撰写法制信息60余篇,被采用16篇。
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治理网格化作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在青岛电视台新闻专栏《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和《今日会客厅:
法治政府面对面》栏目中被采访和报道。
在我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我们对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充分调研和思考,撰写的理论文章《加强沟通、各方联动,以法治思维和方法化解棚户区改造中的障碍——以青岛市市北区棚户区改造为例》被青岛财经日报予以半版刊登。
四、强化复议应诉,为规范政府行为提供有力监督。
(一)完善复议制度机制。
先后出台了《行政复议中规范性文件审查规定》、《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规定》、《行政复议法律文书送达规定》、《青岛市市北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引》、《关于规范行政复议决定等法律文书格式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
(二)规范复议文书程序。
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制发了行政复议申请回执、参加行政复议注意事项、行政复议答复注意事项、证据目录、证据登记表、谈话笔录、调查询问笔录、案件审议笔录等十余种规范行政复议内部行为和外部行为的文书。
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坚持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的案件分析研讨会进行论证。
作出复议决定都要由行政复议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保证程序规范合法。
(三)加强复议机构建设。
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区配备了专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2名,抓好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
不断提高硬件设备配置,为行政复议工作组更新计算机两台,配置了相应的移动客户终端,采购了高拍仪等硬件设备,为下一步系统的全面正常启用提供坚实保障。
(四)创新复议工作方式。
在坚持“书面审查”原则的同时,选择个别案情疑难、复杂,仅通过书面审查难以查清事实的案件,尝试适用专家讨论制度进行操作,充分运用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积极采取动员双方当事人和解等方式进行审理,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
201X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共96件,受理75件,作出决定63件。
五、强化法律顾问作用,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智力支撑。
(一)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
2013年,我区制定《市北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库和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
201X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普遍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区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和专家委员的范围,建立起全区统一的法律顾问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区委区政府全面履职提供专业支持。
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增至区街两级,目前,我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项目管委会、各部门均由法制办指派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服务。
全年法律顾问为区政府提供服务咨询共计千余次,为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提供法律服务近万件次。
(二)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注重源头介入,要求凡涉及政府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法律顾问都要事先介入,通过参加会议、当面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理顺法律关系,评估法律风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研究确定的事项,要求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落实与执行,根据时限节点及时提供分析报告,优化处理解决措施。
在法律顾问的大力协助下,我区人和路项目、国隆幸福城项目、郑州路19号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得当,与浪潮集团、北京大学等知名单位合作顺利,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我们将法律顾问纳入全区棚改调度平台,全区43个项目每个项目至少配备一个律师团队。
201X年,全区17250户棚改征收任务全部实现顾问参与,律师在解答政策、法律咨询甚至在化解家庭矛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入司法程序做出了充分准备。
同时,我们组织律师编写的《市北区棚户区改造操作指引》、《市北区棚户区改造协议范本》、《市北区棚户区改造政策法规》等资料,也成为全区依法依规实施征收的指导性文件。
201X年11月20日,我区棚户区改造的成功经验,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走基层》栏目予以采访报道,时长12分钟。
六、强化合同审查,为维护政府权益提供法制保障。
(一)完善合同审查平台管理。
搭建“市北区网上合同审查管理系统”,将合同审查的所有环节全部纳入网上运行,打造出透明、规范的“一站式”审查平台。
借鉴合法性审查“三层两审”的工作模式,根据标的额大小和复杂程度,对合同实行繁简分流,对应适用不同的审查层级,真正做到“小而快,大而优”,审查时限从原来的5-7天压缩到现在的1-3天,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连续三年保持了年审5500余件的工作业绩。
(二)规范政府民商事行为。
印发《市北区机关单位合同审查规定》,配套实施《市北区合同审查标准》和常用合同范本,使报审单位在合同起草阶段就能抓住重点,及时纠错。
针对合同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及时下发《市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市北区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市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整改文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仅201X年,我区就通过合同审查避免经济损失约3亿元,确保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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