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造林绿化建设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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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造林绿化建设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
生态造林绿化建设项目
可
行
性
报
告
年7月
第一章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生态造林绿化建设项目
1.2项目承建单位秉承农民专业合作社
1.3项目建设范围张北县郝家营乡牡丹花山周边行政村
1.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以牡丹花山为中心万亩林。
采取补、换、种三管齐下的办法,以嫩叶红色,秋叶黄色、红色或紫红色,树姿优美,叶形秀丽,宜作庭荫树、行道树或风景林的元宝枫为树种,建设具有观赏价值和经济价值的万亩元宝枫林。
1.5第一期建设期限与投资规模2015年-2017年,换、种、补元宝枫5000亩;培育元宝枫树种苗基地300亩;生态修复与产业化建设示范基地100亩,总投资9000万元。
1.6第二期建设期限与投资规模2018年-2020年,营建以元宝枫树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林7000亩,总投资1.2亿元。
1.7第三期建设期限与投资规模2020年-2022年,营建以元宝枫树为主的生态修复工程林8000亩,总投资8000万元。
1.8效益评价项目建设从2015年至2022年完成。
元宝枫树生态修复与产业化建设示范基地营造3-5周年后进行采收,可收回前期营林成本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基本情况
2.1项目自然环境本项目地理区域优越,位于河北省西北部,东南与首都北京毗邻,西北与崇礼滑雪胜地相连,项目距北京约260公里,距张家口市50公里,距中都草原度假村10公里处的张北县郝家营乡牡丹花行政村、火烧营行政村、万顺堂行政村、等四个行政村交界处。
是张北中都草原与百里坝头风景线的中点,具有唯一性、不可复制性。
牡丹花山海拔虽然不高,但视野开阔,站在该处极目眺望,张北县30万亩林木环绕该处,绿树成荫。
白庙滩、二泉井、馒头营、油篓沟、台路沟、大河、郝家营等7乡,张北、二台、小二台3镇清晰可见,尽收眼底,资源禀赋独特,生态环境良好。
因地处北纬40°57ˊ——41°34ˊ,东经114°10ˊ—115°27ˊ之间,昼夜温差较大,属于无公害蔬菜出口区。
土地资源开阔,项目用地属于未利用、闲散荒地,而且广阔,地块不涉及拆迁征收等问题。
2017年高铁通车后北京到张家口48分钟,张家口到张北县城40分钟,距张石高速郝家营出口约3公里,交通十分便捷。
2.2项目乡村经济情况项目所处乡镇总人口130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占9%,农业人口占91%。
生产总值9000万元,农业总产值8500万元,林业行业总产值500万元,农民人均年收入700元。
2.3项目村绿化现状郝家营乡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和绿化工作,先后组织实施了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公益林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持续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化率逐年增加。
但是,由于气候、土质等条件,导致植树成活率不高,死亡率不小。
林木呈老小树,未成材先老龄化。
2.3.1荒山绿化全乡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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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占总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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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森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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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疏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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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灌木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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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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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固定苗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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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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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宜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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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
有林地中,乔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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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
乔木林按优势树种划分,马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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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杨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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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混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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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灌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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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顷。
迄今全乡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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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
2.3.2荒地绿化目前实施退耕还林坡耕地造林?
?
万亩;近年开展了以通道绿化、村庄绿化等约?
?
万亩。
2.3.3绿化存在的问题1、近年来,绿化进展缓慢,对造林工作重视不够。
交通干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尚不完善;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村庄绿化,以及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的裸露地绿化相对滞后,导致绿化体系不完整,生态体系不完备。
2、绿化树种单一,几乎全是杨树,经济价值不高。
3、部门协作有待加强绿化工作涉及林业、国土、交通、水利、农业、建设等多个部门,按照地域和分管权属范围,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投资”。
由于种种原因,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到位,规划设计、树种选择、种苗供应、资金投入、利益机制、经营管护不到位,严重制约了绿化进程。
4、绿化资金投入不足绿化任务繁重,所需资金庞大,资金缺口大,造林绿化资金严重短缺。
5、造林机制不活,激励机制不到位,影响造林绿化进展。
第三章规划背景和必要性
3.1规划背景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环境问题逐步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了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提出了“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明确理念,作出了“生态立乡、绿色发展”的战略决策,大力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坚定不移地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之路。
国家领导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做出重要指示,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
抓好乡镇、农村基础设施的绿化工作,全面建设“绿色生态乡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2必要性
3.2.1提高绿化水平,是建设绿色生态农村的迫切需要。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将进一步巩固绿化成果,提高绿化水平,加快恢复、保护和建设青山绿水步伐,创造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
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是建设绿色生态农村的目标。
3.2.2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大量的路、沟、渠边缘,村庄内的道路两侧、庭院、房前屋后隙地,荒滩荒地,闲置土地,宜林荒山和稀疏林地,是宝贵的土地资源。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充分利用上述土地资源,栽植经济价值高、市场需求大、速生丰产元宝枫树种,既可增加林产品的市场供应量,发展林业产业,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可增加林农和经营者的经济收益,提供就业机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2.3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提高国土绿化水平,构建功能完备的国土绿化体系,是绿化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状况的战略举措;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3.2.4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是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恢复受损的森林资源,修复破坏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生态服务功能,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在路沟渠建设农田林网,改善农田小气候和农作物生长条件,减少旱涝、风沙、霜冻、冰雹等自然灾害,构筑山下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农业稳产高产。
覆盖的生态安全屏障,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重点加强路沟渠、公路、国省道、县乡村公路等交通沿线、乡村绿化和城镇绿化,提升绿化水平。
第四章项目规划概况
4.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理念,坚持“生态立乡、绿色发展”战略,以保护绿色生态优势,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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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绿化率,促进林业增收为总目标,在巩固提高山上绿化成效的同时,重点推进村庄绿化以及农田林网、通道绿化、露地绿化,用五年时间提升我乡村造林绿化整体水平,为加快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使农村的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作出新贡献。
4.2基本原则
4.2.1坚持政府为主导,建设单位为主体,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的原则。
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由各级政府负总责,科学制订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全力推动造林绿化工作。
4.2.2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协调的原则。
在增加林木覆盖率,提高绿化水平和适地适树的前提下,规划营造经济价值高、市场前景广、景观效果好的元宝枫树种,突出地方绿化特色,做大做强林业产业,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三统一。
4.2.3坚持巩固山上绿化,突出平原造林的原则。
在确保山上林地及时绿化,林分结构优化调整和森林质量稳步提高的前提下,重点加强山下地区的路沟渠、乡村公路等交通沿线、乡村绿化和城镇绿化,提升国土绿化水平。
4.2.4坚持实事求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根据造林绿化目标要求,全面调查待绿化的土地资源,实事求是地落实造林绿化任务,精心编制涵盖山上、山下和各个部门的绿化规划。
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种苗供应能力以及劳动力资源状况合理安排年度造林计划,稳步推进绿化进程。
4.2.5坚持因地制宜,造、封、补、乔、灌、草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待绿化土地资源特点,合理确定营造林方法,优化树种配制方式,提高造林绿化成效。
山上造林实行元宝枫、杨树、松树等树种混交,提高森林防护效益和生物多样性。
山下绿化实行乔、灌、草相结合,提高绿化美化效果。
4.2.6坚持产权明晰,责任明确,务实高效的原则。
明确土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完善利益驱动机制,切实保障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造林绿化成效,确保国土绿化务实高效推进。
4.3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5年,即2015-2020年。
其中,前期(2015-2017年)为造林绿化阶段,后期(2018-2020年)为巩固完善阶段。
4.4建设目标
4.4.1总体目标本项目造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三年初见成效,五年明显改善。
到2020年底,全乡林木绿化率达到62%。
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造林绿化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在林中,林在村中”,“红花衬白墙,绿树掩农庄”的绿化目标。
4.4.2阶段
4.4.2.1前期目标(2015年-2017年)
A、基本恢复造林,火烧迹地、采伐迹地及时更新,荒山基本绿化。
B、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35%,绿地率达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
C、农村自然村庄和路沟渠基本绿化,建设高效的农田防护林带,实现农田林网控制率85%以上。
D、村村通和乡间大道两侧绿化率达85%以上。
4.4.2.2后期目标(2018年-2020年)到2020年,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乡林木绿化率稳定在62%以上,基本建成层次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体系,生态状况整体步入良性循环。
绿化覆盖率稳中有升,绿化品味进一步提高,建立起树种搭配合理、绿化层次丰富的绿地系统;乡村绿化明显改善;农田林网建设科学、高效;村村通、河渠堤坝两侧基本建成高水平的绿化带,环境得到综合治理。
第五章工程技术方案
5.1建设范围造林绿化工程布局在张北县郝家营乡牡丹花山周边行政村区域,建设范围涉及山上(林地)和山下(非林地)两大部分。
5.1.1山上(林地)造林绿化范围
5.1.1.1受各种灾害危害需清理并重新造林的林地,现有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宜林地,纳入山上造林规划范围。
规划期内潜在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纳入规划范围,具体造林地点在更新造林前确定。
5.1.1.2山上补栽林分结构不合理的稀疏林地,纳入山上补植规划范围。
5.1.1.3通道两侧第一层迎面坡或1公里范围内需绿化的林地,也纳入山上造林绿化总规模内。
5.1.2山下(非林地)造林绿化范围
5.1.2.1村镇绿化已建成区的街道、公园、单位庭院、公共区域、休闲地,及建成区外围可绿化地段,纳入城镇绿化规划范围。
5.1.2.2乡场所在地绿化乡政府(场)所在地的街道、单位庭院、公共区域、休闲地,外围可绿化地段纳入规划范围。
5.1.2.3村庄绿化村庄内的道路、隙地、庭院、房前屋后和村庄外围可造林地段,纳入村庄绿化规划范围。
5.1.2.4路沟渠(林网)绿化村级公路两侧边缘,农田区域的道路、生产用道、机耕道、灌溉渠、排水沟的边缘,适宜栽树地段纳入规划范围。
5.1.2.5荒滩荒地绿化在不影响行洪安全、不破坏湿地的前提下,河流两岸、荒地和沙化土地,纳入规划范围。
5.1.2.6通道绿化县、乡、村公路两侧边沟以外3~5米,纳入通道绿化带规划范围。
5.2建设重点
5.2.1以乡村公路、河流沿岸、渠道两侧通道绿化带建设为建设重点;
5.2.2以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乡村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为建设重点;
5.2.3以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为建设重点。
5.3待绿化土地资源
5.3.1山上造林项目所在地现有待绿化土地资源14000余亩,其中林木受损严重待清理林地约3000亩,采伐迹地约1000亩,火烧迹地约1000亩,宜林地约2000亩,待补植林地约7000亩。
5.3.2山下造林待绿化总面积约2000亩,村庄待绿化面积约1000亩;待建农田林网路沟渠面积1000亩;荒滩荒地待绿化面积约1500亩;通道绿化包括公路两侧待绿化面积约500亩。
5.4建设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总规模为2万余亩。
其中山上造林绿化约14000余亩,山下造林绿化约6000余亩。
5.4.1山上造林绿化1、山上造林14000余亩、其中通道两侧500余亩;2、补植补造:
10000余亩。
5.4.2山下造林绿化
5.4.2.1乡村绿化总规模600亩。
其中,村庄绿化100亩,路沟渠(林网)绿化100亩,荒滩荒地绿化400亩;
5.4.2.2通道绿化通道绿化总规模100亩。
其中,公路绿化带100亩,县乡村公路绿化带50亩,河渠堤坝绿化带60亩。
5.5进度安排
工程建设规模在规划期内的前3年全面完成。
前期(2015-2017年):
2015年-2017年完成造林绿化2万余亩,其中山上14000亩,山下6000亩。
后期(2018-2020年)完成任务造林绿化500亩,其中山上300万亩,山下200亩,并巩固完善造林成果,提高绿化质量和整体水平。
5.6技术措施
5.6.1山上造林绿化
5.6.1.1山上造林山上造林树种以元宝枫为主。
根据林种、树种和立地条件确定造林密度,初植密度根据《造林技术规程》(国家标准GB/T 15776-2006)附录A(规范性附录)造林初植密度区间,确定造林密度。
穴状或带状整地,采用I级苗造林。
根据有关要求,同步建设生物防火林带。
部分树种初植密度如下:
a、杨树:
商品林13~53株/亩,公益林27~67株/亩;b、楠木:
商品林60~100株/亩,公益林100~167株/亩。
5.6.1.2山上补植按照林分现状和经营方向补植以元宝枫等树种为主的目的树种,穴状整地,采用I级苗造林。
5.6.2山下造林绿化
5.6.2.1城镇绿化实行立体化、园林化绿化,以发展环境保护林和风景林为主。
造林树种选择应与城镇建筑、构筑物及其环境相协调,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多树种立体栽种。
乔木通常选用元宝枫、杨树等园林绿化大苗,灌木可选沙棘等。
采用穴状整地。
栽植密度按城镇绿化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常绿苗木带土栽植,草本类铺设按常规方法操作。
乔木树种一般采用2年生以上大苗,其中行道树为4年生以上大苗。
5.6.2.2村庄绿化一般选择生态防护功能强、美化效果好和经济效益佳的速生树种,主选元宝枫、杨树等树种。
5.6.2.3路沟渠(林网)绿化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以上。
主推杨树、元宝枫等防护作用强、经济收益好的乔、灌树种。
大穴整地,两行以上呈品字形排列。
一般采用2年生以上大苗造林。
5.6.2.4荒滩荒地绿化荒滩荒地绿化以营造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为主,造林树种以元宝枫为主,造林技术措施与山上造林相同。
5.6.2.5通道绿化绿化树种主选元宝枫树等,穴状整地,栽植密度不低于造林技术规程密度下限,可以适当密植。
第六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估算依据
6.1.1《河北省造林绿化工程规划技术方案》;
6.1.2《林业工程概算编制方法》,原林业部;
6.1.3《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国家林业局,2006年;
6.1.4《河北省林业基本建设技术经济指标》,河北省林业厅;
6.1.5交通、水利、建设、国土等部门提供的造林绿化投资标准;
6.1.6苗木费、劳务费采用现行市场价格进行估算;
6.1.7规划设计费按照国家规定计取。
6.2投资标准造林投资主要由苗木费、整地栽植劳务费、机械工具费、化肥农药费、规划设计费等构成。
根据相关标准,结合实际,确定各绿化类型投资标准。
山上(林地)造林投资单价
(1)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造林以及灾后恢复重造约3000元/亩;
(2)村庄和路沟渠(林网)绿化按折合面积约5000元/亩;⑸荒滩荒地绿化约2000元/亩;(3)道路绿化按折合面积约7000元/亩;(4)县乡公路和河渠堤坝绿化按折合面积约5000元/亩。
6.3投资估算经测算,造林绿化工程总投资为2.8亿元,其中山上造林绿化1.2亿元,占工程造林总投资的43%;山下造林绿化9000万元,占30%。
6.4资金筹措造林绿化工程是一项集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社会系统工程,应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政府和企业、社会并重的原则,采取企业投资、财政补助、部门整合、吸引外资、群众投劳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
相关国土、建设等部门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和城市维护费中提取绿化资金。
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扶贫开发、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时,要落实造林绿化资金。
第七章效益分析与评价
造林绿化工程既是一项生态工程,又是一项社会工程。
工程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绿化水平,优化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7.1生态效益实施绿化工程,山上将进一步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生态服务功能。
山下将形成以园林农村、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和生态村庄为主体,点、带、网、片相结合,层次合理、功能完备的绿化体系。
到2020年,森林资源总量有较大增长,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7.2经济效益工程建设注重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在树种选择上充分尊重林农意愿,以速生用材的耐阴、喜温凉湿润气候、耐寒性强、对土壤要求不严、在酸性土、中性土及石灰性土中均能生长、对二氧化硫、氟化氢的抗性较强、吸附粉尘的能力亦较强的元宝枫为树种,一是可以防护;二是优质食用油新资源,其种籽颗粒大,含油量高,种仁含油量为48%,机榨出油率35%,高于油菜籽出油率。
也是优质蛋白质新资源,种仁含蛋白质25%-27%,不含淀粉,在植物种子种是鲜见的。
种仁提取油后,油粕是很好的食用蛋白质。
据测定,元宝树蛋白质中含有9种人体必需的氨基酸,属完全蛋白质,制取的优质食物味道鲜美,是理想的蛋白质资源。
三是木材坚硬,为优良的建筑、家具、雕刻、细木工用材,树皮纤维可造纸及代用棉。
所以元宝枫树种是项目区首选树种。
同时,通过工程带动林木种苗生产等上游产业和木材、经济林产品加工利用等下游产业的发展,将进一步完善林产工业的产业链,提高林产工业企业的利润。
7.3社会效益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劳力从事植树造林、苗木培育、抚育管理等生产活动,为社会尤其是广大农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对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全社会参与、全民植树造林,大力宣传生态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绿色家园”意识。
工程建设社会效益显著。
7.4总体评价造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将会进一步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提升绿化水平,优化人居环境,为农村生态经济区建设构筑绿色支撑和生态保障,为农村实现宜居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都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八章保障措施
8.1组织保障
8.1.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项目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决定成立由李亚明担任组长的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织协调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
层层签订责任状,切实把造林绿化目标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
深入广泛开展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提高全民造林绿化意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活动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造林绿化氛围。
8.1.2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主管林业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作用,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规划设计、种苗供应和技术保障工作。
主管交通、公路工作部门负责公路边沟以内的绿化,落实绿化建设种苗费。
主管农业工作部门负责抓好农田林网建设的规划布局和组织协调。
主管水利工作部门负责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范围内可绿化区域的绿化。
主管建设工作部门负责城区绿化及城区周边防护林带建设。
主管国土资源工作部门负责绿化用地规划,协调及组织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和各类废弃矿山、矿渣山、尾矿库等的复绿。
主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造林绿化。
主管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
主管审计工作部门加强对造林绿化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8.1.3加强检查考核。
成立有关领导为组长的督查考核组,对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和年度检查考核。
8.2政策保障
8.2.1搞活用地机制。
对现有公路、江河渠道等建设工程绿化未达标需要增加绿化用地,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新建、改扩建公路、城乡建设等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应与工程建设一同规划征用。
保证造林绿化成效。
发展社会造林。
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大力开展“身边增绿”、“绿色扶贫”、“绿色养老”、“绿地认种认养”、“自愿捐工资”等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8.2.1改革采伐政策。
按照“谁造谁有”的原则,依法及时给造林经营者颁发林权证。
允许对其它绿化树木进行分批采伐,并及时更新造林。
8.2.3发展林业产业。
大力扶持发展林业产业,培植大型林业龙头加工企业。
着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和龙头企业。
鼓励促进森林旅游业的发展。
8.3资金保障
8.3.1财政支持。
积极争取各级造林绿化工程造林苗木专项资金;对购买育苗、整地、抚育、防火、防病虫害等林业生产机械的,纳入财政安排的农机具补贴范围。
8.3.2多方筹资。
一是要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工程投资,争取政府、非政府国际组织援助资金,争取国际金融机构低息贷款和国内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城市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土地整地项目、河流灌区治理项目、新农村建设点、公路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项目必须与造林绿化进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二是从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三是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国土绿化工程建设;四是积极探索建立从直接受益单位和地区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的机制,多渠道筹集造林绿化和森林保护资金;五是在全乡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未按时完成当年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可按规定标准通过财政、税务等系统代扣代缴义务植树绿化费,由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于城乡绿化。
8.4种苗保障
8.4.1乡主管林业工作的负责种苗采集、调运、质量检验和疫病检测工作,实行种苗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按规定的树种、数量、质量提供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所需的合格种苗。
8.4.2加强苗木培育。
建设单位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种苗供需分析,根据需求和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建立苗木繁育基地,加强对育苗大户的扶持。
8.4.3强化种苗管理。
建立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种苗供应机制,提高种苗生产单位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让林农种上优良、合格的苗木。
8.5技术保障
8.5.1科技服务造林绿化应充分发挥科技进步的支撑作用,组织力量研究城乡绿化、速生丰产、病虫害防治和森林防火等实用技术,大力选育林木良种和经济速生树种,推广农林复合经营的先进实用技术和造林模式,将最新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工程建设当中,提高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贡献率。
8.5.2示范带动高标准建设一批示范林、示范城、示范镇、示范村和示范路,通过示范推广最佳的工程建设模式,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整体推动绿化工作。
8.6森林保障森林保护“三分造林、七分管林”是确保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成效的重要保障。
因此,在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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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态 造林 绿化 建设项目 投资 可行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