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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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
建筑给排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各专业编写人签名
审 批:
总监理工程师手签盖注册章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监理部
******年**月**日
目录
1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2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3监理工作的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
1 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
2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2.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
2.1.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2.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2.1.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2.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2.1.6《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
2.1.7《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29)》;
2.1.8《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
2.1.9《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2.1.10《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
2.1.11《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CJ25.1)》;
2.1.12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一);
2.1.13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
(二);
2.1.14《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2.1.15 《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试行)》;
2.1.16 《广州地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培训试用教材)》;
2.1.17 《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上、下册)》;
2.1.18 本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1.19 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文件规定;
2.1.20 有关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的安全规范、规程及标准;
2.1.21 施工监理合同;
2.1.22 施工合同;
2.1.23 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业指导书。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4.2.1给水系统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方可使用。
3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水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4.2.2排水系统
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2排水栓和地漏应安装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3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4.2 给排水、消防工程的质量控制项目及目标
序号
控制项目
控制目标
1
室内给水
系统
1、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管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大于100mm的应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
3、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4、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5、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水泵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安装的水平和垂直偏差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7、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8、管道及设备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需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
室内排水
系统
1、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伸缩节和检查口。
3、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藏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4、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
5、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
1、热水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应设置补偿器。
3、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
4、管道安装的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5、保温的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4
卫生器具
安装
1、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其安装标高偏差需符合设计要求。
3、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4、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坡度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5、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5
室外给水
系统
1、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
3、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应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4、给水管道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5、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6、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6
室外排水
管网
1、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2、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管道埋设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4、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7
室外供热
管网
1、供热管网的管材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管道的连接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2、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
4、检查井室、用户入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吊、托架稳固,并满足设计要求。
5、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
6.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
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8
消防水系统
1、自喷系统安装前应对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伐、报警伐等自动监测装置,逐个进行主要功能的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吊顶内的管道安装应与空调、电气等管线的位置要协调好,各专业工序安装应有总体安排。
3、报警伐的安装应设在明显、易于操作的位置,距地高度为1.2m。
4、自喷管道的固定支架安装,支吊架的位置以不妨碍喷头喷水效果为原则,一般吊架距喷头应大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5、水流指示器的安装控制措施,应水平安装,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注意指示器的水流方向,及电接点有良好的接触。
6、消防水管进入消防箱应“横平竖直”,不应斜进箱内;消火栓口应垂直朝外,伐门中心距地1.1m。
7、消防管道试压可分层分段进行,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附件应加以隔离。
8、管道的冲洗是在管道试压完毕后,可连续做冲洗工作。
施工单位应做好试压和冲洗记录。
4.3 质量过程控制
4.3.1给水排水系统施工安装正式开始后,监理人员应现场监控,按事先确定的监控目标,对每一道安装工序实行动态控制。
主要方法有:
1检查监督、引导或纠正。
2原始记录,收集各种信息,分析察看,发现问题,即时提出改正。
3办理中间验收及签证。
4.3.2室内给水管道安装:
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工艺程序:
支吊架预制加工→干管安装→立管安装→支管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管道防腐和保温(指热水管),
4.3.3监理要点:
1给水引入管与排水引出管(或煤气引入管)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
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为0.5m。
交叉敷设时垂直净距为0.15m。
给水管应敷设在排水管上面。
2明装钢管或排水管安装时,直线要互相平行;冷热水管上下平行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面。
3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的偏差控制,镀锌管每1m,允许偏差1mm;全长25m以上,允许偏差不大于25mm。
4管道支、吊、托架的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接触紧密。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架最大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管道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50
200
支架最大间距m
保温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8
9.5
5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这是保证项目,而管道接口是关键,监理人员应严格控制.
6碳素钢管焊接,手工电弧焊对口,壁厚δ≤4mm可不开坡口,δ5mm要开坡口,坡口要求控制如下:
接头名称
对口形式
接头尺寸(mm)
壁厚
间隙
钝边
坡口角度(°)
δ
c
P
α
管子对称
V型坡口
5-8
8-12
1.2-2.5
2-3
1-1.5
1-1.5
60-70
60-65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7管道接口电焊缝加强面高度和宽度控制要求如下:
厚度(mm)
2-3
4-6
7-10
焊缝型式
无坡口
焊缝加强高度h(mm)
1-1.5
1.5-2
-
焊缝宽度b(mm)
5-6
7-9
-
有坡口
焊缝加强高度h(mm)
-
1.5-2
2
焊缝宽度b(mm)
盖过每边坡口约2mm
8管道焊接对口的错口偏差控制,应不超过管壁厚的20%且不超过2mm。
9管道焊接不允许存在焊瘤、咬肉、裂缝弧坑、夹渣及气孔和管中心线错开。
10给水立管安装,钢管的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每m在3mm以内,全长(5m以上)不大于8mm。
11给水立管管卡安装,层高小于或等于5m,每层须安装一个。
层高大于5m,高层不得少于2个。
12给水管道穿地下室和天面,应采用防水套管,热水管穿墙和楼板应有套管。
13室内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4.3.4室内塑料排水管道(UPVC管)安装:
1 UPVC管道安装的工艺程序:
预制加工→干管安装→立管安装→支管安装→卡件固定→封口堵洞→埋地管闭水试验通水试验。
2 监理要点:
1)承插排水塑料管道的连接,插口外棱应铣出15°-30°坡口,管口要齐平。
接口前应对承插口的水分、灰尘、油污清除干净,用有合格证书的粘接剂粘接,承插口涂抹的粘接剂应均匀。
2)管道应按设计位置、标高、坡向、坡度进行各管段粘连后,管道应均匀。
3)塑料排水管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1)每1m长度不大于1.5mm
(2)全长25mm以上,不大于38mm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立管垂直度
(1)每1m高度不大于3mm
(2)全长5m以上不大于15mm
吊线和尺量检查
4)UPVC塑料排水管支架的支撑间距按下表规定设置: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水平管(mm)
0.5
0.75
1.1
1.3
1.6
立管(mm)
1.2
1.5
2
2
2
5)UPVC塑料管的坡度可参照铸铁水平管标准坡度施工(设计图上标明者除外),如受安装位置限制,最小坡度按下表确定。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最小坡度(‰)
12
8
6
5
4
标准坡度(‰)
25
15
12
10
7
6)管径大于或等於110mm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横干管穿越心火分区隔墙,隔墙两侧应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7)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横管伸缩节应采用锁紧橡胶圈管件,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60mm时,横干管宜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圈连接形式。
当层高小于或等于4m时,立管应每层设一伸缩节,层高大于4m时,伸缩节数量由设计决定,如无设计要求,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
横管大于2m时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的间距不得大于4m。
8)埋地管道尽可能做灌水试验。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对管道的外观质量和安装尺寸进行复核检查,复查无误后,作通水试验,检查排水是否畅通,有无渗漏。
9)排水主立管和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4.3.5卫生洁具安装:
1 卫生洁具安装程序:
卫生洁具及配件检验→卫生洁具安装→卫生洁具配件预装→卫生洁具稳装→卫生洁具与墙、地缝隙处理→卫生洁具外观检查→通水试验。
2 监理要点:
1)卫生洁具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洁具的颜色及厂家应与建设单位协商。
洁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洁具零件规格标准质量可靠。
水箱采用节水型。
2)卫生洁具排水的出口与排水管连接严密不漏,应在预装和稳装的关键工序采取预控措施。
3)支托架的埋设平整牢固,洁具放置平稳、洁净、支架与洁具接触紧密。
4)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坐标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成排器具
5
标高
单独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器具垂直度
3
用吊线和尺量检查
4.3.6室内消防管道及设备安装:
1 安装程序:
安装准备→干管安装→报警阀安装→立管安装→喷淋分层干支管、消火栓及支管安装→消防水泵、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安装→管道试压→管道冲洗→喷洒头支管安装(系统综合试压及冲洗)→节流装置安装→报警阀配件、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消火栓配件、喷洒头安装→通水调试。
2 监理要点:
1)安装前应对自动喷淋系统的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伐、报警伐等自动监测装置,逐个进行主要功能的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消火栓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内配件齐全,栓伐灵活、严密。
3)管道安装所需要的基准线,应测定并标明,如吊顶标高、地面标高、内隔墙位置线等。
4)自动喷淋系统的喷头安装按装修图定位,吊顶龙骨安装后,按吊顶材料厚度确定喷头的标高。
封吊顶时按喷头预留口位在顶板上开孔。
5)吊顶内的管道安装应与空调、电气等管线的位置要协调好,各专业工序安装应有总体安排。
6)报警伐的安装应设在明显、易于操作的位置,距地高度为1.2m。
报警伐处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控制伐应有启闭指示装置。
水力警铃和报警伐的连接管径应为20mm,其距离不得大于20m。
7)自喷及水幕消防的管道应不小于0.002的坡度;不同管径管道的连接不宜采用补芯,应采用异径管箍,异径弯头;三通上最多用一个补芯,四通上最多用两个补芯。
8)自喷管道的固定支架安装,支吊架的位置以不妨碍喷头喷水效果为原则,一般吊架距喷头应大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干管、立管,均应加防晃固定支架,干管或分层干管可设在直管段中间,距立管及末端不宜超过12m。
单杆吊架长度小于150mm时,可不加防晃固定支架。
立管要设两个方向的防晃固定支架。
9)水流指示器的安装控制措施,应水平安装,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注意指示器的水流方向,及电接点有良好的接触。
10)消防接合器应采用带弹簧封板型,注意止回伐的安装方向,安全伐应按系统工作压力定压。
11)消火栓及支管的安装控制,消防水管进入消防箱应“横平竖直”,不应斜进箱内;消火栓口应垂直朝外,伐门中心距地1.1m;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的绑扎应紧密牢固,水龙带卷折挂好。
12)消防泵的安装应牢固,不偏斜,其质量控制:
泵体水平度每米不得超过0.1mm,离心泵的水平联轴器应保持同轴度,轴向倾斜每米不得超过0.8mm,径向位移不得超过0.1mm。
13)消防管道试压可分层分段进行,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附件应加以隔离。
14)自动喷淋系统的试验压力:
当工作压力≤1Mpa时,水压强度试压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设计工作压力>1Mpa时,水压强度试压应为工作压力加0.4Mpa。
稳压30分钟,无漏无变形,且压力降≯0.05Mpa为合格。
15)管道的冲洗是在管道试压完毕后,可连续做冲洗工作。
承包单位应做好试压和冲洗记录。
4.3.7质量通病的防治
1 管道穿越楼板、屋面要安装套管,且套管要符合标准规定。
2 立管敷设离墙距离≥20mm。
4.3.8系统调试应具备的条件:
1系统施工安装已全部完成。
2供水系统已通水,地下水池和天面水池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各供水系统已充满水,无泄漏。
3供电系统供电正常,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
4.3.9系统调试的内容和要求:
1系统调试的内容:
1)系统的冲洗;
2)水源测试;
3)水泵测试;
4)报警伐调试(指自喷系统);
5)排水装置调试(指自喷系统);
6)联动试验。
2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核实进水管的管径,地下水池的容积,天面水池的容积,水池的配管,消防储水量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等项,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核实消防接合器的数量、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3水泵调试的要求:
1)手动或自启动时,水泵应在5分钟内投入正常运行,水泵性能正常。
2)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指高层消防及自喷系统)消防水泵应在1.5分钟内投入正常运行。
3)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4报警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及时动作,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5排水装置(自喷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使压力达到稳定。
2)试验过程中,从自喷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6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室内生活给水排水系统,在给水系统通水后,各用水点应供水通畅,排水系统接口无渗漏。
2)消火栓系统,在天面系统接口无渗漏。
打开水枪,开动消防泵进行试水,水枪喷射密实水头应大于10m。
3)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以0.94~1.5L/S的流量从未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掣、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
4.3.10 系统的验收
1 生活给水排水系统验收:
1)验收时准备的资料,应有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合格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水压试验记录、冲洗记录等。
2)验收时重点检查和校验下列各项:
坐标标高和坡度的正确性,连接点或接口的严密性,各类支架、挡墩安装的牢固性,给排水系统的通水能力等。
2 消防系统的验收:
1)准备好资料,如设计图纸、消防批文、变更通知、竣工图、消防系统试压、调试、隐蔽记录、系统联动试验记录,材料、设备、组件的合格证等。
2)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进行初步验收后,建设单位填写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向消防部门提出消防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承包单位参加验收。
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后,根据《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进行消防系统的整改完善。
3)消防验收时,消防系统的供水水源的检查,系统的流量和压力试验,消防水泵的验收、管网的验收、报警阀组的验收、喷头的验收、系统进行模拟灭火功能试验等项,应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5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措施
5.1 基本要求
5.1.1质量管理与材料、设备基本要求
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控制。
2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附录A。
5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
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于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6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7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8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
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坏。
9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
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
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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