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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三基讨论稿
银川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税系统“三基工程”建设纲要》和《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建设,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税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税收工作主题,以税源管理为核心,以信息管税为主线,创新征管理念、理顺征管机构、整合征管资源、健全征管制度、转变征管方式、规范征管行为、强化征管手段、优化纳税服务、完善执法监督,全面提升税收征管能力,切实提高税收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达到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无缝隙衔接,实现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转型,进而形成完善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征管职能清晰,岗位职责明确;征管程序规范,执法严格公正;征管制度健全,基础管理牢固;征管手段完备,纳税服务优化;税源管理专业,分析监控精细;税务稽查高效,管查互动紧密;征管资料齐全,存储应用智能;管理软件实用,信息支撑稳固;征管技能达标,人员素质过硬;征管考核严密,管理权责对等。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征管,促进组织收入与服务经济职能并举
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以促进经济发展为主导,以服务地方经济为已任,切实做好“依法治税是制度保障,信息管税是科学手段,服务兴税是重要途径”的统筹运用和高效推进工作,保障社会民生等领域的职能作用。
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科学制定税收收入计划,逐步将上级指令性的税收计划向科学预测性税收计划下达和考核的方式转变。
确保国家税收政策准确执行到位,保持税款持续、稳定、均衡入库,实现税收收入协调、有序、健康增长。
到2015年,全市地税系统税费收入总规模达到580亿元,年均增长15%左右,其中:
全市地方税收收入总规模达到350亿元。
组织收入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愈加显著。
(二)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完善征管制度体系建设
1、征管基础与纳税服务
(1)按照“强化基础管理”的要求,完善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税收管理员职责、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社会综合治税、征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2)按照“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后续监管”的要求,完善岗责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3)按照“优化纳税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同市办税、网上办税、税库银横向联网缴库、一站式管理、税收宣传、政策咨询、在线监测方面的纳税服务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4)按照“事前防欠、事中控欠、事后追欠”的要求,完善欠税管理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5)按照“权责对等、奖罚分明”的要求,完善征管考核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2、信息化建设
(1)按照“科学筹划、分步实施、支撑稳固”的要求,制定《全市地税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完善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2)按照“信息管税”的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应用”的数据处理工作规范;
(3)按照“加强运维、确保安全”的要求,完善计算机网络、硬件、软件应用和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3、税源管理
(1)按照“专业化管理、风险监控”的要求,提出管理指标,明确管理方式,完善分税种(费)、社保费、基金以及分行业等税源监控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2)按照“建立评税标准,启动评税软件,完善评税体系,堵塞管理漏洞”的要求,健全房地产一体化、二手房交易评税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3)按照“预防为主、实时监控、服务征管”的要求,完善税收分析预警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4)按照“四位一体互动”的要求,完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收分析信息互通、管理互促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4、税务稽查
(1)按照“规范稽查程序,提高稽查效率”的要求,健全稽查准入制、首查责任制、案件复查制、稽查反馈制、标准化工作底稿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2)按照“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程序规范”的要求,完善重大案件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3)按照“权责对等、奖罚分明”的要求,完善稽查质量考核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5、税收分析
按照“科学预测、全面剖析、支持管理”的要求,完善地方各税(费)、社保费、基金税源分析、税收分析、征管状况及效能分析、征管数据质量分析、各环节联动分析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6、执法与监督
(1)按照“履行责任、落实问责”的要求,完善税收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2)按照“程序规范、监督严格、高效便捷”的要求,完善减免税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3)按照“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要求,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4)按照“规范检查程序,改进检查手段,提高检查效率”的要求,完善执法检查和督查内审方面的工作制度和配套办法。
2013年初步形成全市地税系统征管制度体系,2015年形成科学、严密、完备的征管制度体系。
(三)以税源管理为核心,提高信息管税能力
1、建立符合信息管税内涵和要求的框架体系
(1)围绕“税收风险管理是信息管税的先导,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是信息管税的核心,健全税源管理体系是信息管税的落脚点,业务与技术的融合是信息管税的关键”的科学内涵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征管机构,完善征管机构职能,科学配置征管资源,优化征管流程。
(2)搭建向下满足基层局、税务所、税收管理员三级税源管理需要和向上满足自治区地税局数据集中管理需要的数据处理中心,建立全市“统一管理、分级应用”的数据采集及整理、数据应用及发布、数据维护及考核工作机制。
(3)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信息化支撑”的“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健全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流和共享工作机制。
(4)结合税收征管、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执法监督、绩效考核各个环节的管理需求,开发管理软件和应用平台,通过各有侧重地开展税源监控、税收分析和评估预警、税务稽查等工作,形成面、线、点有机联系的梯次税源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税源管理质量,提高信息管税的应用能力。
2011年初步完成相关业务需求,形成全市信息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完成基础设施搭建和硬件配备,初步搭建数据处理中心框架、涉税信息交换平台。
2012年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初步运行。
2013年初见成效,2015年全面建立起依托信息化支撑的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格局。
2、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增强信息化技术依托能力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对现有网络、硬件、环境、设备的升级改造,加大人员培训投入。
(2)打造信息化“一个主系统、五个应用平台”。
“一个主系统”:
建立全系统行政管理、财物管理、人员管理、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税源管理、执法监督和行政问责八个系列的综合响应和应急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五个应用平台”:
建立纳税人和税源变化的监控预警平台;建立系统内税务干部管理行为的效能监控平台;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建立行政管理和公务活动信息化操作平台;建立全方位、多角度、覆盖面广、服务手段新颖、服务方式灵活,满足所有纳税人需求的公共化纳税服务和满足不同纳税人需求的个性化纳税服务网络平台;建立覆盖全系统的信息化运行维护体系。
2011年制定全系统信息化发展建设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分步打造信息化“一个主系统和五个应用平台”。
3、推行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主导的税源管理模式,增强税源管理能力
(1)按照不同税源类型、纳税人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标准,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
将税源分为固定税源、流动税源、潜在税源、预期发展税源。
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
(2)按照区域、行业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管理类、一般管理类。
根据不同的管理类别,结合管理目的,采取不同的征管方式和手段。
(3)根据纳税人行业和税种特性,细化管理要求,提炼管理指标,实施针对性的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
(4)按照额度将纳税人分为重点税源、一般税源、零散税源。
对重点税源,采取以管户为主的管理方式管精管细;对一般税源,采取管事为主的管理方式管住管好;对个体、集贸市场税源以及零散税源,采取“综合治理、协同管理、委托代征”的管理方式管全管到位。
(5)按照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将纳税人分为A级、B级、C级、D级。
按照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将纳税人分为自愿遵从类、需要帮助类、不愿意主动遵从类和刻意不遵从类。
根据不同的纳税遵从度,采取不同的征管方式和手段。
(6)对房地产业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对二手房交易实施“评税技术核定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管理,对建筑业实施项目管理。
(7)根据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分类方法,区分管理类别,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纳税服务方式。
2011年全部完成对纳税人的分类以及确定各类别的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并具体实施。
4、深化以纳税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税源管理专业化
(1)将纳税评估作为税源专业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实行日常评估和专项评估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2)成立专项评估工作小组,专门开展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日常评估由税务所实施。
(3)利用数据处理中心、涉税信息交换平台,网上办税服务厅、税收综合管理平台等,辅助利用人工采集方式,汇集有关数据,并测算行业数据、财务管理指标、税负数据等,为建立评估模型和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奠定基础。
(4)加强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专项纳税评估,完善纳税评估典型案例评析制度,定期召开纳税评估案例分析会。
每年日常纳税评估面不低于企业管户的60%并逐渐提高;专项纳税评估面不低于重点税源管户的60%并逐渐提高;典型案例按局每年不少于1-2个。
5、实施以纳税遵从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源管理专业化
(1)依托征管数据和辅助工具,开展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建立纳税遵从风险管理机制。
(2)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纳税遵从风险指标数据库,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管措施。
(3)结合纳税评估,发现税源管理风险点,并采取征管措施化解税收风险,防范税收流失。
2011年完成纳税遵从风险管理业务需求,建立纳税遵从风险指标数据库,开发管理应用模块并试点运行。
6、完善以流程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税源管理联动机制
全面构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征收、管理、稽查、服务、监督各环节的专业功能和联动作用,实现对税源的覆盖式、链条式管理。
(1)对税源管理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及时反馈到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环节,促进税收分析质量的提高,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选案提供准确的目标和方向。
(2)运用稽查手段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及时形成稽查建议反馈税源管理环节。
(3)税源管理部门根据稽查部门的稽查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堵塞征管漏洞,消除管理盲区。
(4)运用多种分析方法,建立市局、县(分、区)局和税务所三级纵向税收分析和计会、征管、税政、稽查横向税收分析联动机制,定期发布《税源与税收征管状况报告》和《税收收入分析报告》。
2013年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构建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四位一体”税源管理良性互动工作机制。
每年组织一次应征税款核算检查。
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控制在正负5%以内。
7、完善以税源管理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制度
(1)区分企业税收管理员和个体税收管理员,建立不同的税收管理员制度。
(2)健全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体系,完善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制度。
(3)对税收管理员的税源管理职责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税源管理工作指南和作业标准。
(4)探索按纳税人类型、行业分类,按税源管理环节实行专业化分工的管理模式,改变税务所按区域“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方式;对税源管理系列的业务按照性质进行分类,根据管理需要,设置“税源管理组、综合事务组、纳税服务组”等专业化工作小组,实行分组分岗管理,并采取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灵活设置岗位。
2011年完成税源管理工作指南和作业标准、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制度初稿,试行分组分岗管理的管户方式。
8、进一步推进社会综合治税网络工程建设工作,完善协税护税机制
(1)加快“涉税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信息化支撑”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涉税信息的来源渠道,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平台。
2011年先行实现与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等11家单位的涉税信息传递、共享,“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初具规模。
2012年试点先行,稳步运行。
2015年形成信息来源涉及面广、运行稳定、全面支持税收征管的管理平台。
(2)继续推进国、地税协作配合机制向纵深发展
1)在坚持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协调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办法和措施的基础上,巩固工作成果,继续扩大双方协作的工作范围,继续拓展数据和信息共享的范围,采取措施,有效解决漏征漏管户和对非正常户、注销户的管理问题,提高对共管户纳税人的征管效率。
2)在全市地税系统实现同市办税的过程中,在部分业务领域和业务范围探索和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税。
3)侧重国、地税双方各自的管理重点,探索和实施对共管户纳税人税源监控管理的办法和措施,扩大监控视野。
4)探索在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等方面信息互通、联合实施的方法,提高对重点纳税人的税源监管水平。
2011年国、地税协作进一步拓展,2015年国、地税协作配合机制向纵深发展。
(四)创新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1、创建同市办税
科学设计,广泛论证,整合资源,规范流程,积极稳妥地在全市范围内创建“同市办税”模式。
2、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
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
统一规范化标识,打造风格统一、功能完善、环境简洁的办税服务厅,树立办税服务场所品牌形象。
3、实施和推广全方位的纳税服务措施
(1)建设7个项目系统。
分别是纳税服务热线、短信服务平台、银川地税网站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厅信息发布垂直监管系统、纳税服务现场监控系统、网络应急事件处置和自助办税服务终端七个项目系统。
(2)加快推行多元申报步伐。
积极推行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络申报、银行网点申报、代理申报等多种申报缴款方式;加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进度,实施划卡缴款等方便快捷的税款缴纳方式。
(3)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厅,有计划地进行网上登记、网上购票、网上审批、网络发票、网上开具完税凭证等试点工作,实现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面对面”、“线连线”、“网联网”。
(4)丰富政策宣传载体。
巩固已有的宣传阵地,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拓展纳税服务工作平台功能,畅通信息化宣传通道;加强对宣传效果的调查与反馈,不断强化公民的纳税缴费意识;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缴费的典型,实现宣传工作由造势向实效转变。
(5)开展税收志愿者活动。
组织社会各界自愿从事税法知识宣传和服务的人士,开展涉税咨询和财务服务,推动全民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密切与国税部门的协作与配合,积极推进对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联合评定、公示和公告工作;逐步建立涉税“黑名单”制度,利用信息资源和社会力量震慑涉税失信行为。
5、加强对税务代理行业的监管
逐步理顺税务代理行业的市场竞争规则,促进税务代理从业人员的发展壮大,建立税务机关无偿纳税服务与税务代理有偿服务相互促进、和谐发展的运行机制。
2011年提出“同市办税业务需求”,完成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硬件设施,初步树立办税服务场所品牌形象。
2015年全市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达到全国一流水平,服务手段和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纳税人满意度达到100%。
(五)强化稽查职能,以查促管
1、着力抓好大案要案,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对征管基础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的行业、地区,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3、严格落实稽查准入制、首查责任制等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科学化、精细化的稽查质量考核体系,提高稽查效率。
4、推行稽查管理软件,积极推广运用基于通用财务软件的税务稽查查帐软件,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5、积极探索行业检查规律和技巧,通过对一些重点户稽查工作的总结,摸清行业经营规律,掌握稽查重点环节和检查方法,编制行业稽查指南。
2011年初见成效,2012年巩固深化,2015年稽查体制达到完善。
到2015年,税收执法程序正确率达100%,稽查案件选案准确率达90%,涉税案件办结率达100%,查补税款入库率达95%,稽查案件及时处理率达100%。
(六)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1、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
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以全国税收宣传月和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重点抓好西部大开发、节能降耗和服务民生等宣传;广泛开展税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普及税法知识。
2015年全市地税系统建成10个税收教育基地。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突出办税公开和行政公开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重点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落实,清理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以地税网站为主要载体,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提高政务公开效率;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大力推进“阳光地税”建设。
3、健全监督体系,完善行政问责机制
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自上而下的监督管理网络,重点加强对自由裁量权比较集中的税收政策执行、经费、财务、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及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4、开展执法检查,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税收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加大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力度,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5、积极实施税收法律救济
建立畅通的税收法律救济渠道和法律救济程序,协助纳税人通过法律救济的渠道得到补偿,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6、积极落实税收政策,加强政策研究
加强对税制改革的前瞻性研究,深入分析税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对我区经济社会及地税工作影响,按照税制改革的要求,做好政策调整的前期调研和宣传准备工作。
7、推动税收立法,完善税收保障措施
紧紧围绕区、市党委、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深入开展现行税收政策对经济影响和税制改革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和建议,建立完善地方税收法规保障体系。
2011年建立自下而上的全市税收法律救济体系。
2012年起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地方税政管理体系。
每年提出不低于五项税收政策建议。
2015年建成完备的税收法制体系。
(七)保障民生,不断提升社保费征管水平
1、充实力量,健全社保征收组织体系
健全社保征收组织机构,充实征收、检查、稽核力量,提升社保费征管人员素质。
2、争取政府支持,完善征收网络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与财政、社保、国库、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务、银行、银联等共同参与的征收网络,利用信息技术建立网络自行缴费系统。
3、加强缴费人户籍管理工作
进一步夯实社保费基础资料工作,强化户籍管理,建立社保费户籍档案,健全缴费人登记底册、管理台账等征管资料;对缴费人户籍实行静态管理和动态监控,规范非正常户的管理;建立重点费源大户档案,逐户掌握缴费人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参保费种、以往欠费等基本情况,全面掌控费源底数;加强对历年社保费欠费户逐步核实,建立数据库,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制定清欠计划,开展欠费清缴工作。
4、完善多元化社保费缴费方式
重点推行以财税库银、自助终端、批量扣费、刷卡、网上缴费等为主要方式的征缴方式,稳步推进多元化申报工作,化解征缴压力。
5、提高分析预测水平
坚持按月对组织收入情况、增减变化因素等进行分析,做好后期收入情况预测,掌握费源变化情况和成因,及时发现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判断和把握收入增减因素,不断提升决策水平。
6、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建立社保费宣传阵地。
对外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电视广播进行宣传,对内通过依托网络学院,业务培训等形式,将社保费各项业务知识由浅入深地辅导解答。
7、全力做好全责征收工作
大力强化税费“同征同管”,积极推进全责征收。
加大社保费登记、核定、催报催缴、欠费管理、会统核算、统计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力度,强化细化管理措施,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全力做好社保费全责征收各项工作。
2011年出台《银川地税社保费操作手册》和《社保费业务知识问答》;建立健全税务、银行、银联等共同参与的社保费征收网络,利用信息技术和纳税服务系统建立网络自行缴费系统。
2015年完成以“全责征收”为特点的全国一流的社保费征收管理体系,整体工作达到全国先进行列。
(八)不断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1、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以税控机打票为主,定额发票为辅”的发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面向社会公众的发票真伪查询体系;规范对委托代征发票的监管的基础上,健全发票内部管理制约机制和工作考核机制;改进发票有奖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消费者索要发票。
2、重点打击假发票
坚持“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原则,打击假发票“卖方市场”,重点整治“买方市场”。
3、推进发票票种简并统一工作
按照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工作思路,稳步推进网络开票、机打发票工作。
在餐饮、娱乐、服务、出租车等行业全面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应用税控机打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推行税控软件,实行机打发票;提高定额发票中奖率,完善定额发票查询、兑奖的便捷通道。
4、严格税收票证管理制度
认真办理票证印制、领发、保管、填用、盘点、缴销、库存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票证专项检查工作。
2011年在全市推广使用机打发票,并在有条件的地方推广“网络发票”。
2011年将发票中奖的比例提高到5%。
2012年“网络发票”推广面不低于80%。
2015年以发票信息数据管理为主的“网络发票”管理手段不断完备,覆盖全系统的《发票管理平台》全面完善,发票管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制售贩卖假发票基本杜绝。
(九)强化税收征管质量考核
修订《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细则》,以基层为重点,把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作为衡量征管工作水平的主要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利用税收综合管理平台对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进行考核。
2011年修订《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考核工作以《地税综合征管软件》的数据和征管纸质记载数据为依据,采取以网络考核为主,实地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
到2015年,征管质量考核达标率达98%以上;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的登记率达99%以上,个体工商业户税务登记率95%以上,申报率98%以上,申报准确率95%以上,税款入库率99%以上;降低欠税率,新增欠税率不超过1%。
(十)实现电子化管理税收征管档案
1、明确和规范对纳税人利用网报系统、通过介质、通过税控机具报送和通过扫描采集等方式报送和采集的电子资料的范围、方式和报送要求。
2、利用扫描等技术将纳税人纸质报送的各种资料进行电子化,实现纳税人报送资料在税务端的电子化。
3、明确税收征管各环节电子资料的使用、归集范围和方式。
4、开发电子档案管理软件,利用软件管理税收征管档案。
2011年制定《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电子化的“一户式”档案管理。
(十一)整合人力资源,优化征管机构
实施机构职能优化和业务流程再造,理顺征管机构,优化基层机构设置。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地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征管基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部门合力抓。
对各项征管基础工作要统筹安排,实行项目管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二)加强部门协作
做好征管基础工作,要加强法规、税政、征管、稽查、纳税服务、信息中心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交流、研究征管工作情况,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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