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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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方案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流金岁月项目经理部
创建标准化示范工地工作方案
第一节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以《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创建实施办法》为依据,以国家相关规范为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安全目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低于千分之零点六。
本工程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认真落实本企业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以保证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实现。
第二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在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和体系标准规范运行。
建立两个管理体系,个管理小组。
执行对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方案控制,定期评价的方法,针对安全管理方案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分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制定分阶段的安全达标计划,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持续改进。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本工程始终处于生产安全、施工文明、环境整洁、生活舒适、饮食卫生、路面硬化、庭院绿化、场区黄土不见天的绿色环保状态。
二-1建立两个体系
二-1-1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体系
二-1-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执行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组织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对特殊工序进行旁站式监督。
二-2建立一个安全管理小组
由现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组,为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最高层,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工作的策划。
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
二-2-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事故预案应急工作
进行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危险源辨识,并对其危险源进行综合风险评价,将辨识及评价结果反映到安全生产管理组,同时针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定相应事故预案措施,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组织进行事故预案应急工作。
二-2-2
安全管理方案考评及安全达标绩效测量
按照年、半年、季度、月分别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实施层施工安全进行考核,以公司考核标准为原则,一般考核分数不低于85分,如出现考核分数低于80分时,并对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二-2-3责任目标分解考核
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分配其个人安全责任目标,并阶段性或随机性的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考核。
二-2-4安全教育培训
对场内的施工队人员及分包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施工队伍要立即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已进场的施工队按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二-3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副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其他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4安全工作制度
二-4-1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组”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4-2各班组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管理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二-4-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二-4-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二-4-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二-4-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半月组织一次。
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
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4-7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施工措施。
第三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三-1安全行为控制
三-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三-1-2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1-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指挥工、塔吊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分包单位人员担任。
三-1-4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备案。
三-2劳务用工管理
三-2-1各劳务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三-2-2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15学时。
三-2-3分包单位进场须将其进场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项目部安全技术部门,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监督其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三-2-3-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三-2-3-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三-2-3-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三-2-3-4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三-2-3-5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季节性施工安全防护知识。
三-2-4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该单位进场人员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主要内容如下:
三-2-4-1各级劳动部门颁发的标准、规范、二十三冶建设集团员工安全生产管理手册、二十三冶安全生产条例。
三-2-4-2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三-2-5分包单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设备司机及指挥司索工、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湖南省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在向劳务分包单位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三-2-6每日上班前,劳务分包班组兼职安全员,必须召集本班组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班组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三-2-7强化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违法用工。
第四节施工安全专业管理
四-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四-1-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
四-1-2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四-1-3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
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
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四-1-4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四-1-5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
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四-1-6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四-1-7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四-1-8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
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四-2施工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
四-2-1基础的防护
本工程地下部分基础较深,根据现场情况在基础的四面设置通长防护栏,基坑上口1.5m范围内不得堆放重物及行车,坑内作业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现象,并不间断观测边坡的垂直和水平位移情况。
四-2-2临边洞口防护
四-2-2-1洞口防护
楼层板预留孔小于500mm2采用施工不断钢筋,混凝土浇筑后在孔内钢筋上盖薄板上抹水泥砂浆的方法。
大于500mm2边长,小于1500mm的预留孔内采用50mm木板或脚手板盖严并固定。
短边长大于1500mm的预留孔设安全平网封闭,并在预留孔周边设定防护栏杆,周边设挡脚板。
四-2-2-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设宽4000mm的防砸棚。
棚采用双层50mm厚竹架板,板下设密目网一道,通道两侧用绿色密目网封闭。
楼层间的电梯井门口采用定型标准的防护门进行防护。
电梯井道内每个三层设一道平网防护。
电梯井道每三层设硬防护一道。
临边洞口防护均满足《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要求。
四-2-2-3外防护
在主体施工阶段利用施工脚手架外侧满挂绿色防尘网目式安全网封闭,并在作业层满铺脚手板,板下挂平网防护,外脚手架自下向上每12米用脚手板满铺一道。
楼层边、施工层、檐口边、楼梯侧边的等临边采用标准要求的防护栏杆进行防护。
四-3施工机械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
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安拆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执行公司、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量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对起重机械无有关部门检测合格核发的检测合格证不能使用。
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
执行公司、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四-3-1施工现场设兼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四-3-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四-3-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
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
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四-3-4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3-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四-3-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钢丝绳的安全距离。
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司索人员。
四-3-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四-3-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梯等机械设备必须有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附着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3-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四-3-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全部采用双层防护、防雨操作棚。
四-3-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四-3-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3-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四-3-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四-3-15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四-3-16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超过10%、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四-3-17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四-3-18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灰斗、混凝土斗必须使用卡环或使用绳扣。
四-4施工区域交通安全措施
四-4-1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有专人指挥。
四-4-2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现场车辆。
四-4-3严禁在施工区域的道路内堆放、停放材料和机械,保持道路畅通。
四-4-4施工道路需提前准备和规划,布置合理。
四-4-5道路上应设置醒目行车标志,严禁乱行、乱卸,严禁超速行驶。
四-4-6严禁酒后开车。
第五节消防管理措施
五-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构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实行用火安全责任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消防管理措施。
五-1-1安全保卫部门应积极维护项目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对施工人员及外分包队伍进行消防常识培训,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消防管理条例。
五-1-2项目治安,消防领导小组定期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落实情况召开会议,并做到自查自改,一般隐患整改不过夜,较大隐患定人定时整改。
五-1-3安全保卫部门将月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发现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馈,提出整改措施。
五-1-4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由项目指定专人审批,安全员负责对作业面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1-5施工现场要组建义务消防队组织,安全员负责对其进行消防知识、灭火能力培训,做到能消除初期火灾。
五-2消防措施
五-2-1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消防车道。
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五-2-2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火栓周围3m以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裙楼部分施工可以利用市政原有的消火栓。
五-2-3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在寒冷季节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五-2-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落实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五-2-5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配电箱内不准使用任何材料。
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五-2-6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五-2-7施工在建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五-2-8施工现场内禁止易燃材料随便搭设更衣室、小工棚、小仓库,如确属需要,须经项目部批准,并且使用非易燃材料支搭。
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上述物品进场必须事先征得项目部的同意,方可进场,对于擅自进料或超过批准数量进料的,按消防法规及内部规定追究主管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2-9施工现场内因施工需要使用易燃的稀释剂或添加剂时,应在工程结构外调制完毕后进入工地内使用,各分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易燃物品应及时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五-2-10使用后剩余的油料等易燃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
五-2-11施工现场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施工现场内严禁违章吸烟。
五-2-12施工现场内和办公区,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严禁使用电炉或大功率取暖器进行取暖。
五-2-13现场施工要坚持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防火安全交底要具有针对性。
五-2-14冬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进行冬施保温。
五-2-15在防水施工作业前,必须制定防火预案,采取行之有效的防火措施,对防水材料的运输、使用,应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施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2-16施工中,对所用的木料必须加强管理,进场的新、整材料,要集中码放、整齐有序,并设专人看管,专门配备灭火器材。
拆模后的木料要及时清运至专用木料周转场地,并严格管理。
废旧木料要及时清运出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2-17施工现场内的供、用电线路、电力设备须由正式统一安装,严禁私接电线和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接头必须有良好绝缘,不许裸露,开关、插座须有绝缘外壳。
第六节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外分包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劳务分包队伍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做出如下规定:
6-1施工单位在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对其资质必须认真审核。
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签订不签定合同。
6-2劳务分包队伍人员进入现场后,项目部必须首先对其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注册登记发证。
未经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6-3在接受安全教育的同时,劳务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责任人,为该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在本企业备案。
6-4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分包队伍,要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
需要调换人员时,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人要事先提出调换计划,经本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调换。
重新入场的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注册登记,否则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未经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劳务分包队伍领导的责任。
6-5劳务分包队伍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一切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信守安全生产责任协议,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
6-6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时,要视同本企业的班组一样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要本着指导、帮助的原则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6-7凡劳务分包队伍使用本企业的机电设备,必须事先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非特殊工种工人,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后,取的安全资格操作证,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6-8劳务分包队伍的领导对其职工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的教育,
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不论是领导还是操作工人均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6-9本企业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违章冒险作业人员进行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
6-10劳务分包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时,要与劳务分包队伍组成联合调查组,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严肃处理。
第七节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及预防措施
七-1现场安全薄弱环节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根据以往在工地上出现的安全事故的频率分析,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
七-1-1机械漏电;
七-1-2临边与洞口坠落;
七-1-3塔吊安拆倾覆;
七-1-4立体交叉施工时防护不当造成伤害。
以上这些是平时安全的薄弱环节,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
七-2安全工作预防措施
七-2-1机械漏电的预防措施
七-2-1-1加强用电管理
电器设备安装维修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其他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各类机械使用人员必须掌握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使用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经常检查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建立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定期检查,作好安全记录。
七-2-1-2接地与防雷措施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保护零线引出。
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保护零线必须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在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即两级保护。
施工现场内的塔吊、脚手架等都必须安装防雷装置。
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欧姆。
避雷针的长度为1.5米。
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讯等线路,都采用穿线钢管敷设,并将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接地连接。
七-2-1-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机械工具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
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机械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保护零线和电气连接符合规范要求,对产生震动设备其连接点不少于两个。
漏电保护器的选型和安装符合规范和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
七-2-2临边洞口坠落的预防措施
七-2-2-1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在二层以上楼层周边砌体未封闭前应设置防护栏杆;楼梯口和梯段边要及时设置临时栏杆,地面通道上部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棚,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设置防护栏杆外,还应设置安全门。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高度1.2m,下杆离地0.5m,栏杆柱的固定要求如下:
基坑周边采用钢管打入地下50-70cm,混凝土楼面固定时与预埋件焊接牢固,砌体上的预埋件采用80×6的弯转扁钢作预埋件而成,然后焊接牢固。
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七-2-2-2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板和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设施;入口、基坑、天窗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设置红灯警示。
防护设施临时性拆除应经项目部安全员同意,工作完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应架设栏杆,其要求同临边栏杆。
七-2-2-3地下室、楼道晚间照明要充足。
七-2-3立体交叉施工防护
七-2-3-1本工程由于存在上下立体穿插施工较多,为此必须做好立面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
在外作业平面满铺竹架板,并在交叉作业区挂设醒目标识。
七-2-3-2在电梯洞口设置安全栏杆,电梯井道内挂每三层设安全平网,作业人员上下联络采用对讲机。
七-2-3-3沿二层周圈挂设平网,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外脚手架作业层上部应满铺跳板。
七-2-3-4在脚手架跳板上不得堆放零星杂物,作业人员不得向下乱仍杂物,每天下班前将跳板上无用的东西清除干净。
七-2-3-5派专人负责交叉施工的协调工作,清楚交叉施工的人员、部位,并根据施工情况做好作业面的总体协调,尽量避免交叉施工。
七-2-4塔吊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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