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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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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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环保实施细则
XX办环保组织机构框图
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保护
1、生活服务区
施工单位的生活区选址基本上应采取避让的措施,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尽可能租用当地的民居,尽可能避开农、林等生产用地。
并规定:
生活服务区污水和洗车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
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
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如自建宿舍,应配套建设简易厕所,简易厕所尽量建成有冲洗水和粪便回收装置的流动厕所。
2、临时施工便道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土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主要防治措施有:
(1)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按照合同要求建设在征地界以内,并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
对于因地形限制等原因建于征地线以外的,施工结束后均应进行复耕,恢复其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2)施工便道应保持平整,设立施工道路养护、维修专职人员,及时洒水清洁保持运行状态良好,减少扬尘污染。
施工噪声控制为昼间75dB以下,夜间55dB以下。
夜间在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
3、临时材料堆放场地、搅拌场地和预制场
临时材料堆放场地及拌和场要求必须有明确的边界,并砌筑围墙,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若对农、林等生产用地的占用无法
避免,则在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场地四周应有疏水沟系,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
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并要求:
(1)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拌和场和预制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不能达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
(2)冲洗砂石料的废水其悬浮物含量大,需建沉降池,悬浮物进行沉淀后排放,部分废水澄清后可用于建筑工地洒水防尘。
2.路基施工阶段环境保护
1、地表清理及结构物拆除环境保护要点
(1)在施工前应明确清理对象和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沿线两侧的植被。
对于古树名木等有保存价值的植物,应事先联系当地林业部门,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的方法加以保护。
地表清理物应有专门的场地用以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2)施工清场的树木、农作物、杂草,除部分可作为肥料外,应及时清运。
(3)剥离表层土予以保存,用于其它地面的土地改良,或沿线受破坏土地的恢复。
不能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直接覆盖至可供耕作的其他地面;用于本地恢复的,应移至它处堆存,堆放地宜相对低凹、周围相对平缓,并设置排水设施。
(4)结构物拆除点周围30m范围内有居民点的,拆除框架混凝土结构,宜整体大部件吊装移除,减少粉尘排放,并且在拆除前应对被拆体充分洒水,保持湿润。
2、路基填筑环境保护要点
(1)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对成形施工路段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在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居住区等敏感点附近,夜间停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4)雨季施工时,应及时掌握气象预报资料,以便按降雨时间和特点实施雨前填铺的松土压实等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3、软基处理环境保护要点
(1)软土、沼泽地区路基施工,应注意解决可能出现的路基盆形沉降、失稳和路桥沉降差等问题。
(2)路堤填筑前,应排除地表水,保持基底干燥。
(3)淹水部位填土应由路中心向两侧填筑,高出水面后,按要求分层填筑并压实。
(4)按设计要求进行软基处理加固措施。
(5)软土、沼泽地区下层路堤,应采用渗水材料填筑。
3.桥涵工程及管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要点
1、明挖基础环境保护要点
(1)围堰:
围堰施工应考虑流速增大对河床集中冲刷、通航及导流的影响,并应清除围堰的材料。
施工结束后,废弃的材料及时运至弃渣场。
(2)基坑开挖:
①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作业面和影响面。
②保护地表水体,开挖的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应暂堆放在距离水体较远的地带,防止冲刷或塌落进入水体。
③基坑开挖出的土壤、泥炭、岩石等,应集中后运送到弃渣场,其中对于湿度较大的泥炭或底泥,应先运至低畦地进行自然吹干,等吹干后再行运输;对于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底泥和泥炭等,经自然吹干后也可运至需要的单位进行土壤育肥。
④旱桥桥墩基础开挖的土石方集中堆放,周边用临时设施拦阻,桥墩基础浇筑完成后回填,剩余部分可用于附近低洼地的整平,多余一律运弃土(渣)场。
⑤旱桥施工中只允许砍伐墩、台永久施工部位的植被,桥跨范围的植被不得砍伐、清除,尽可能保留桥跨部分的原生植被,减少桥梁墩台施工对地表原生植被的破坏。
2、钻孔灌注桩环境保护要点
(1)钻孔施工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经沉淀后清水排放,减少悬浮固体的排放量。
大型桥梁通常选用钢护筒作泥浆贮备周转,并采用泥浆过滤设备,清除残渣。
(2)废弃的钻孔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应运至事先准备的沉淀池临时贮存,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不得弃于河道或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淤塞河道。
(3)在水上钻孔时,一般应采用平台施工,采取围堰或筑岛施工时,应及时对围堰和筑岛进行清理,以免破坏水生环境,影响行洪。
(4)应对机械设备和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5)灌注混凝土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事先准备的适当地点处理,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
3、桥梁下部构造环境保护要点
(1)混凝土浇注时应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混凝土散落入周边水体。
(2)护岸开挖时,应按照设计图纸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两栖动物环境的受影响范围控制在最小程度。
(3)桥梁墩台修筑完毕,及时清除围堰等临时工程的堆积物,并将施工中产生的废浆、弃土和废弃物运至弃土场,恢复河道畅通。
4、混凝土搅拌、运输和养护
(1)混凝土的搅拌、运输、振捣、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措施可以参考采取:
①集中搅拌,密封车运输;②场界设置临时隔声维护;③作业时间避开下风向100米内人群密集的地段等。
(2)混凝土搅拌车应定点清洗,设置临时沉淀池,清洗水经沉淀处理后方能外排。
有条件者,也可采取废水回收后循环使用。
(3)混凝土搅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搅拌站的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的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
5、生态保护
(1)注意对湿地和滩涂的保护,避免在湿地和滩涂设置临时料场、便道、和厕所。
限制施工设备和人员不必要地进入湿地,禁止猎取野生保护动物。
(2)在渔区或鱼类洄游河道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鱼类繁殖期。
无法避免时,应留下洄游通道。
(3)涵洞出路基后与附近河道、沟渠顺接,防止冲刷下游农田、道路,并及时疏通河道和沟渠,确保汛期排洪排涝。
6、环境与噪声影响
(1)施工期间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所规定的I、II类水域。
排入其他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2)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3)桥梁打桩噪声的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禁止夜间打桩。
其他阶段噪声限值仍为昼间70dB,夜间50dB。
4.路面施工环境保护要点
1、路面基层环境保护要点:
(1)、水泥稳定混合料或二灰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
(2)、拌和场应配备临时污水汇集系统,所产生的废水,应处治后排放;
(3)、拌和场应设置喷水装置洒水,增加洒水频率来控制扬尘;
(4)、注意调整作业时间,避免噪声干扰人民生活;
(5)、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2、水泥混凝土路面环境保护要点:
(1)、混凝土拌和场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2)、混凝土采用密封罐车运输,搅拌站定点清洗,设置沉淀池。
清洗水经沉淀后方能外排;
(3)、作业时间避开风向100m内人群密集地段;
(4)、摊铺和碾压的施工人员应配置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5)、造成的废弃混合料,应及时收集并运送至指定弃渣场;
(6)、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5.环保工程细则
1、声屏障工程要点
(1)、声屏障工程质量要求:
①降噪效果符合设计要求,其沿路肩边线位置偏移、高程、竖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厚度不小于设计;
②砌块体声屏障墙体外观平整美观,无表面破损,砌筑灰缝应用砌筑砂浆充实;
③金属或合成材料声屏障屏体颜色均匀一致,无裂纹;基础外观平整美观,不得造成路面污染及构筑物破损;屏体与立柱及屏体间的缝隙必须密实。
(2)、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①施工前应充分考虑在标志牌、xx亭、桥梁伸缩缝处的声屏障安装方式;
②基础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必须准确,标记明显;
③要保证基础开挖后的基坑四周土不被扰动;
④基础钢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有预埋件,应检查预埋件的间距、摆放的角度是否准确;
⑤砌块应根据基底高程不同,以底部砌起,并应从高处向底处搭砌;
⑥屏障体材料表面的平整度,有无划痕是检查的重点,划痕面积超过板材面积的千分之一,不能采用;
⑦屏障体安装时,板材之间、立柱框架与板材之间以及屏障与基础之间的缝隙必须填灌密实,才能保证隔声效果。
2、绿化工程要点
(1)、质量要求:
①中央分隔带的苗木修剪后的高度应为1.4~1.6m,栽植的株、行距合理,应满足防眩功能的要求,不得影响交通安全;
②苗木、草坪无明显病害。
(2)、质量控制要点
①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②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达到95%;
④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⑤绿地表面平整,排水良好。
3、污水处理设施要点
(1)、质量要求:
①污水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的,出水水质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关要求;
②污水处理后排入附近农田沟渠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水质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中的要求;
③污水处理后排入附近水体,出水水质应满足该水体功能对应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相关要求;
④污水处理后重复利用做绿化、道路喷洒用水,水质应满足《杂用水标准》CJ/T48—1999)中的要求。
(2)、地基及基础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①基坑应满足整体稳定性和周边环境安全的要求;
②基坑开挖断面和基底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浇筑底板,修建地下结构,严禁长期暴露;
④地下结构完工后,要尽早回填,基坑回填应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密实度要求;
⑤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3)、污水处理构筑物质量控制要点:
①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腐蚀、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池壁顶面高程和平整度应满足设备安装及运行的精度要求;
③预制壁板和混凝土湿接缝不应有裂缝;
④设备安装对预埋件或预留孔的位置、数量、规格应准确无误;
⑤每座构筑物完工后,必须进行满水的渗漏试验。
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的规定;
(4)、污水管线铺设质量控制要点:
①排水管线设计时应考虑“雨污分流”,减轻污水处理系统的负担;
②污水管线应控制高程,保证进、出水口流水畅通;
③管道配合基础施工,一次性预埋,覆土前作第一次闭水试验,回填土后做第二次闭水试验,两次闭水试验应符合规范要求;
④管道与构筑物连接后,必须及时填压柔性套管密封圈、压紧、压实进行构筑物灌水试验,套管部位无渗漏后,及时回填管沟。
(5)、排污口质量控制要点
①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
②一个服务区(管理区或收费区)原则上只能设置污水和雨水排放口各1个;
③排污口设立要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
4、护坡工程设施要点:
关于护坡工程的基础开挖、基础浇筑、捶面、喷浆、锚固、喷锚、干砌石、浆砌石、混凝土砌块、植草和植树等的,可参考细则进行。
对石方边坡尽量采取客土喷播恢复绿化。
6.生态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1、建材堆放场、灰土拌合场、预制场及沥青搅拌场等临时用地,不占用耕地。
并尽量设在公路占地范围内,如停车场、互通式立交区等,以减少临时用地征地数量。
2、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教育,严禁施工人员破坏农作物;严禁砍伐公路用地之外不影响视线的树木;施工期临时用地尽量选择在公路征地范围内。
3、公路工程占地范围、施工期临时用地等,开工前场地清理时,应将表层耕作土收集堆放,并作水土流失防护,以备复耕使用;施工结束及时进行清理、土地整治,将收集的耕作土覆盖复耕。
不能用作耕地的土地,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
4、预防为主,避免乱挖滥采,最大限度地控制弃土弃碴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5、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边绿化,计划取土,及时还耕,及时进行景观再造。
6、填、挖边坡及时按设计要求进行防护,防止边坡裸露,并及时植草,防止沙土流失。
7、合理确定借土弃土位置,合理开采砂石料场,注意料场弃土弃渣分离处理。
8、合理设置土石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 土坡面的冲蚀;及时设置排水沟及截水沟,避免边坡崩塌、滑坡产生。
9、弃土场、弃碴场边坡要加固防护,并植草,防止水土流失。
10、雨季施工,要进行临时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11、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待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
12、桥梁基础施工中的废泥渣,不得弃于河道或滩地,以防抬高河床、阻塞河道或缩小过水断面,以免造成水患或加剧水土流失
7.噪声防治
1)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在路线近距内有集中村镇居民区的路段(距公路150m以内),强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6∶00)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料场、拌合场、搅拌站等应距敏感点200m以上。
2)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
3)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8.大气污染防护
1、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和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
2、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和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
3、土方、水泥、石灰等散装物料装卸、使用、运输和临时存放等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以减少起尘量。
4根据天气情况,定期对裸露的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洒水,减少路面扬尘。
5、施工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减少不必要的空转时间,以控制尾气排放。
6、施工过程中受环境空气污染最严重的是施工人员。
施工单位应着重对施工人员采取防护和劳动保护措施,如缩短工作时间和发放防尘口罩等。
9.水污染防治
由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梅江是梅州市的主要饮用水源之一,本项目梅江大桥所处地段为Ⅱ级水源保护区,而其下游200m即为I级水源保护区,因此,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将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严格控制与。
1、施工污水:
(1)严禁将含有害物质的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堆放于民用水井、河流、沟渠等水体附近,必要时设围栏,并设有蓬盖,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2)设置必要的临时排水沟,疏导施工废水。
施工中的工程废水设沉淀池沉降后方可排放。
(3)在有雨水及路面径流处开挖路基时,应设置临时性沉淀池,使泥沙沉淀。
在沉淀池出水的一侧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
当路基建成,过水涵洞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
(4)施工临时道路必须排水顺畅,防止暴雨时将大量泥砂带入河流。
(5)禁止直接向河流或河谷倾倒废水、废料、废弃土石方、垃圾及其它固体废弃物。
(6)桥梁施工期必须加强管理,禁止生活垃圾和油污染物进入水体或洒落入河床。
桥梁下部构造及防护基础工程的实施避开雨季,从基坑开挖的钻渣应运至陆上处置,禁止随意弃于河道及河滩地。
在桥梁施工区开挖三级沉淀池,将钻渣及泥浆排入沉淀池沉淀后晾晒,沉淀池规格为5m×5m×4m(长×宽×深),晾晒后的钻渣能利用的尽量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陆上处置,严禁直接排入水体。
桥梁施工结束后将河床恢复原貌,防止河床变形或造成新的冲刷。
2、含油污水:
(1)施工机械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所有机械设备的各类废油料及润滑油等全部分类回收并存储,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由环保部门批准的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回收企业,揩擦有油污的固体废弃物等不得随地乱扔,应集中填埋。
(2)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生产量。
(3)在不可避免跑、冒、滴、漏的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避免产生过多的含油废水。
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采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理。
(4)在施工场地及机械维修场所设平流式沉淀池,含油污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油类等其它污染物浓度减小,施工结束将沉淀池覆土掩埋。
(5)对收集的浸油废料采取打包密封后连同施工营地其它危险固体废物一起外运的处理措施,外运地点选择附近具备垃圾填埋或垃圾处理能力的城镇。
3、施工营地:
(1)施工营地应尽量远离沿线水体。
(2)施工人员的就餐和洗涤采用集中统一形式进行管理,如集中就餐、洗涤等,尽量减少生活污水量。
洗涤过程中控制洗涤剂的用量,采用热水或其它方法替代洗涤剂的使用,以减少污水中洗涤剂的含量。
(3)施工营地必须设置集中厕所,并设置容积至少20m3的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并进行初步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可用于肥田,底泥定期清运;在施工营地附近设置蒸发池,餐饮、洗涤污水收集在蒸发池蒸发。
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和蒸发池覆土掩埋。
(4)不能随意向沿线水体倾倒、排放各种生活污水,不能在近水处堆放生活垃圾。
(5)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装入垃圾桶定时清运,或设垃圾坑进行厌氧堆肥,厌氧堆肥场地应避开过水区域,避免堆肥垃圾在雨水冲刷过程中进入沿线河流影响沿线村民的生活环境。
垃圾坑施工结束后用土掩埋,破坏地表植被的,要恢复植被。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严格约束施工人员的个人卫生行为。
10.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过程中主要固体废物有弃土弃碴、建筑垃圾、泥浆、沥青废料、废机械、生活垃圾等。
按下表要求施工单位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置。
公路工程施工固体废物来源、主要组成物及处置措施
来源
主要组成物
处置措施
生活办公区
食堂
剩菜剩饭、餐厨垃圾
综合利用,卫生填埋
办公室
废日光灯管、墨盒、硒鼓
收集统一处理
废纸
回收利用
宿舍区
粪便
设置化粪池等处理设施
生活垃圾
卫生填埋
路基工程
地表清理、构筑物拆除
树木、农作物、杂草、建筑垃圾
综合选用,运至弃土(碴)场
路基开挖
弃土、弃碴
合理堆放,尽可能综合利用
路基填筑
土石方运输沿路撒落
密闭运输,打扫清理
路面工程
拌和场
物料运输沿路撒落
路面浇筑
沥青废料
收集运至弃碴场
机械设备维修
废配件
回收选用
桥涵工程
河道开挖
污泥
运至弃碴场
钻孔、打桩
泥浆
设置沉淀池,污泥运至弃土(碴)场
工程船舶
船舶生活垃圾
收集卫生填埋
11.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减缓征地不利影响的措施
项目征用土地按当地政策规定做好补偿。
补偿款应用于发展当地经济及补偿农户征地损失的经济收入。
施工期料场、拌合场、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临时用土地的补偿款应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2、减缓拆迁不利影响的措施
建设单位要对拆迁建筑物进行分类统计,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拆迁建筑物赔偿标准发给房屋所有者。
补偿款项应全部发至拆迁户或单位。
拆迁安置应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再安置的居民住房不低于现有水平,或有所改善。
对特困户、脆弱群体给予照顾支持,让项目建设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
3、减少施工对居民生活干扰的措施
施工单位应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切实做好交通疏导,并在所使用的运输通道交通高峰时间停止或减少车辆运输,以减少车辆拥挤度,降低噪声。
对施工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土方车辆采取苫盖等措施减少遗洒和扬尘,对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合理堆放建筑材料。
4、地方道路影响减缓措施
对运送筑路材料的主要地方道路、桥梁进行加固,修筑必要的施工便道。
公路结构物施工局部阻隔道路时,施工单位应临时租用土地,修建临时便道,接通原有道路,保证道路的通畅。
施工期大吨位车辆通行及大量的材料运输,可能会损坏地方道路。
施工中应注意养护,施工结束后应立即修复,修复后的道路至少要达到原道路等级。
施工运输车辆应避开地方道路交通高峰时间,防止交通阻塞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减少对道路两侧噪声、空气污染。
每个标段设安全监督员。
施工场地设明显的安全警戒线,夜间设醒目的标志灯。
严禁地方村民、行人,尤其是儿童和老人进入施工作业区。
5、农田水利设施保护措施
由于施工不当造成水利设施不畅,由施工单位负责清理,并采取防护措施,对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施工便道对沟渠有影响时,应修临时便桥、便涵,确保农田排灌及地表径流畅通。
桥梁基础施工中的废泥渣,不得弃于河道或滩地,以防抬高河床、阻塞河道或缩小过水断面,以免造成水患或加剧水土流失。
6、减缓工程对公用设施不利影响措施
公路施工期交通与公安部门充分协商,进行专门的施工期交通指挥疏导,尽量减少公路施工对现有公路交通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中对地方道路造成损坏应立即修复,或将赔款交给当地公路管理部门修复。
7、其它减缓社会环境不利影响措施
在危险路段设置相应的安全提示标志,避免交通事故。
在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暂停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经文物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并认可后继续施工。
12.施工环境保护用表
环境保护通知单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编号:
施工单位:
单位:
事由
致(施工单位):
驻地工程师:
日期:
签收意见:
本表单位专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签收后归档保存。
环境保护通知回复单
项目名称:
合同段:
编号:
施工单位:
单位:
事由
致总监办:
内容:
附件:
项目经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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