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招标采购总体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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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机招标采购总体要求
装载机招标采购总体要求
1.1一般规定
1.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项目名称项目容量及参数机组的装载机及其附属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1.3如未对本招标文件提出偏差,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招标文件和标准的要求。
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中的附件“差异表”中。
1.1.4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人确定。
1.1.5投标人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1.6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
1.1.7设备采用的专利及引进技术等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及知识产权等的一切责任。
1.1.8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该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投标人设备业绩满足商务部分要求。
1.1.9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1.10本招标文件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1.11本设备部分部件的分包商由投标人推荐,并不少于三家,最终由招标人确定分包商,且设备不加价,招标人参加技术协议谈判,技术归口及协调由投标人负责。
1.1.12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的标识必须有KKS编码。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KKS编码原则和规定,提出相应供货设备及系统的KKS编码,其中包括所有供货范围内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和箱柜等,并在所提供的图纸和设备上均标注出KKS编码符号。
KKS编码采用GB/T50549-2010《电厂标识系统编码标准》。
最终细则由设计院提供给投标人。
1.2投标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1.2.1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2投标人提供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厂商也应就其质量做出承诺,并提供分投标人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厂商的进厂验收证明。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设备。
其中,包括设备本体及其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交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
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人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
否则应及时向招标人通报,以便招标人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4.1一般要求
1.4.1.1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文字为中文)。
1.4.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4.1.3投标人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技术协议签订后,投标人在15天之内向招标人给出全部技术资料2份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人确认。
1.4.1.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投标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4.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投标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4.1.6招标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4.1.7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为12套,电子文本2套(可编辑)。
1.4.1.9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项目名称专用”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1.4.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1.4.2.1在投标阶段提供的资料
1)设备总设计说明;
2)设备技术参数表;
3)设备安装图。
1.4.2.2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和图纸(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1)设备运行、操作规程;
2)各部件或设备的维修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
3)各部件或设备的质量检验书;
4)设备总装配图(含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和平面图)和部件组装图;
5)设备资料图(含荷载等)和电气、控制接口资料;
6)技术参数表;
7)运行维护操作的最小空间要求和安装图;
8)系统设备、仪表清册;
9)设备运行及控制说明书;
10)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11)一年备品备件清单及备品备件参考价格;
12)三年备品备件清单及备品备件参考价格。
1.4.2.3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1.4.2.4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及其电子文本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1.4.2.6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招标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投标人细化,招标人确认)。
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
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及其电子文本等。
4)投标人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1.5标准和规范
1.5.1装载机、电动机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和原部颁标准。
这些标准和规范至少包括:
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和有关的中国国家标准(GB)的要求,并以最新版本为准。
JG/T5117-1999液压挖掘机工作装置用销轴
JG/T5118-1999液压挖掘机工作装置用销套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3766-2001,evqISO4413:
1998)
GB/T3797电气控制设备
GB/T5226.1机械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GB/T5226.1-2002,IEC60204-1:
2000,IDT)
GB/T7935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7586液压挖掘机试验方法
DLJ5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
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混合区评价标准
GB1764漆膜厚度测定法;
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JB8产品标牌;
引进技术的有关国家的相应标准
投标人应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
有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并及时通告招标人。
1.5.2从订货之日至投标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投标人应遵守这些要求。
且不论招标人知道与否,投标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1.5.3合同签订后2个月,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确认。
1.5.4本工程采用统一的KKS编码标识系统。
编码范围包括投标人所供系统、设备、主要部件和构筑物等。
投标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试运及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用KKS编码。
1.6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6.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2)装载机性能数据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与招标人在表
(2)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技术偏差表)中。
1.6.2产品性能参数、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7备品备件
1.7.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7.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备品备件表。
1.7.3投标人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安装用零部件。
1.7.6投标人应对产品实行终生保修,根据需要在15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2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
1.8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8.1投标人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8.2招标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3投标人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专用工具表中。
1.8.4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1.8.5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要求
1.9.1设备安装调试期间,投标人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现场服务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1.9.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投标人处理,费用也由投标人自负。
1.9.3设备安装后,投标人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1.9.4各检验、试验阶段完成后,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
在验收试验后,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应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1.9.5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要求时,投标人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1.10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1清洁
1.10.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1.10.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1.10.2油漆
1.10.2.1投标人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防止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1.10.2.2设备外表面应喷涂一层胶浆防腐,油漆颜色为黄色。
1.10.2.3投标人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涂料的特性说明。
1.10.3标志
1.10.3.1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额定运行参数、设备使用条件、设备净重、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等。
1.10.3.2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GB/T13306-91《产品标牌》的规定。
1.10.3.3包装标志
1)投标人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标明合同号、主要设备名称的标签。
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1.10.4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1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1.10.4.2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1.10.4.3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他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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