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2013最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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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4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8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1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18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表 21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22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25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27
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29
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32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34
职业危害警示标示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管理制度 37
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制度 43
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44
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46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9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考核制度 58
59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职责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责任:
1、组织制定(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制定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3、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4、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5、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及员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通科:
1、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的要求,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2、负责企业日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
3、经常检查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4、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根据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6、负责配备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安通科:
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通风队:
1、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及记录。
2、负责配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3、根据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资料,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及检测项目。
生产技术科:
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其他科室、队组:
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工作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工作场所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进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综合办公室:
负责工伤保险的缴纳和职业病人的诊断、康复治疗、工伤认定、鉴定工作。
生产指挥中心:
1、负责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救治。
2、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3、按职业卫生工作领导组安排,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演习。
综合办公室:
负责确保职业病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安通科:
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处理争议。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告知:
培训中心及生产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三、合同告知:
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四、重要场所告知:
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和警示标识,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及防护措施。
五、宣传告知:
培训中心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六、体检告知:
公司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权益。
七、监督检查:
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权益。
附:
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危害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
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
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与职业病
序号
工种
危害因素
职业病
一
岩巷凿岩、岩巷装载、岩巷掘进
矽尘
局部震动
噪声
矽肺
手臂振动病
噪声聋
二
出矸推车
矽尘
矽肺
三
井下通风
矽尘
硫化氢
一氧化碳
煤尘(煤矽尘)
矽肺
硫化氢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煤工尘肺
四
采煤辅助、选煤运输、筛煤、煤块破碎
煤尘(煤矽尘)
煤工尘肺
五
煤巷打眼
矽尘
煤尘(煤矽尘)
矽肺
煤工尘肺
六
喷浆砌碹
矽尘
水泥尘
噪声
矽肺
水泥尘肺
噪声聋
七
煤巷加固
矽尘
水泥尘
煤尘(煤矽尘)
矽肺
水泥尘肺
煤工尘肺
八
岩巷爆破
矽尘
氮氧化合物
一氧化碳
噪声
矽肺
氮氧化合物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噪声聋
九
煤巷爆破
矽尘
氮氧化合物
一氧化碳
噪声
煤尘(煤矽尘)
矽肺
氮氧化合物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噪声聋
煤工尘肺
十
爆破采煤
氮氧化合物
硫化氢
噪声
煤尘(煤矽尘)
氮氧化合物中毒
硫化氢中毒
噪声聋
煤工尘肺
十一
采煤打眼
一氧化碳
噪声
煤尘(煤矽尘)
局部震动
一氧化碳中毒
噪声聋
煤工尘肺
手臂振动病
十二
水利采煤
一氧化碳
噪声
煤尘(煤矽尘)
一氧化碳中毒
噪声聋
煤工尘肺
十三
采煤支护
硫化氢
一氧化碳
煤尘(煤矽尘)
硫化氢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煤工尘肺
十四
机械采煤、采煤装载
硫化氢
一氧化碳
煤尘(煤矽尘)
噪声
硫化氢中毒
一氧化碳中毒
煤工尘肺
噪声聋
十五
精煤浮选
柴油
痤疮
十六
采煤运输
矽尘
硫化氢
噪声
矽肺
硫化氢中毒
噪声聋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职业卫生危害事故,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辛安煤业岗位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内容、形式、考核、管理等内容。
适用于辛安煤业各作业区及班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安通科对本制度负有进行专业管理和督促检查的职责。
第四条安通科:
组织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第五条各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段队级职业卫生培训和班组级职业卫生培训。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岗位职工职业卫生教育
(一)凡进入本公司职业危害岗位的新(转岗)工人必须经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针对性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三级转岗培训内容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力和义务;
2、公司相关职业健康管理方面内容;
3、公司哪些部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第七条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要求,纳入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第八条日常职业卫生教育
(一)班组长班前会。
会议内容为针对当天的生产任务特点,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强调注意事项及当班应注意的事情,提醒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传达公司及部门内发生的伤害事故教训及本班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
会议内容要填写在班组卡片上,段队和安全部门要进行检查并纳入考核。
(二)月度安全培训日:
注意内容为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及职业卫生的方针、制度、规定;检查标准化作业落实情况;查找班组作业范围内的隐患及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深入班组内的危险辨识;检查一周内本班组存在的问题;讨论伤害事故教训等。
安全培训日时间不得少于45分钟,记录要详细,缺席人员必须进行补课,并有补课记录,安全部门对培训日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并签字认可。
(三)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可根据各个阶段各个季节不同的安全工作特点,对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如观看电教片、现场标准化作业示范表演、图片展览、安全演讲及安全知识讲座等。
采用新方法、新工艺,添置新的设备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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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 卫生 管理制度 汇编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