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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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认真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王亚力
同志们:
去年8月1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31号令,公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政府法规,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被进一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是公共机构依法节能的重要标志,对更好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机关,大力弘扬“崇尚节约,合理消耗,节能减排做表率”的良好风尚,带头节约节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
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
公共机构带头节能,对于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的良好氛围,具有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
国务院制定这个条例,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律手段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条例》中明确公共机构节能要遵循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有关制度和措施相对从严,促使公共机构节能真正走在全社会的前列,充分发挥其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 用。
二是注重制度和措施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规定明确、具体、有力,同时又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三是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既明确规定公共机构节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又确立节奖超罚的激励措施,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条例》分三个层次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制:
为了落实节约能源法关于公共机构节能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职责,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条例分三个层次规定了既有统一监督管理,又有相互协调配合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
一是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是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节能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保证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条例》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明晰、规章制度不健全、能耗底数不清、监督和约束不力等问题,条例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基本管理制度。
一是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依据。
二是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是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和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强对本单位能源消耗状况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四是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五是公共机构应当在有关部门制定的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六是公共机构应当优先采购列入采购名录的节能产品、设备和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七是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公共机构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
八是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并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条例》规定了七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针对公共机构用能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条例从七个方面规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的具体措施。
一是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
二是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并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四是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五是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六是公共机构应当规定用能系统和设备以及重点用能部位的节能运行规范。
七是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考虑到公共机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有的公共机构还负责政策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相对人。
因此,对公共机构违反条例的行为,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予以通报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等非经济性处理措施;对公共机构违反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行为,可按照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公共机构的各项节能措施
工作目标:
一是“崇尚节约,合理消耗,节能减排做表率”的良好风尚得到进一步弘扬,依法节能逐渐成为公共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二是制定无锡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三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设定管理岗位;四是2009年公共机构办公经费保持零增长,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在2008年基础上,实现节电、节油、节水5%。
五是以2005年为基数,到2010年实现节电20%、节油、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
六是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先进单位。
水、电、汽油是重要的稀缺能源资源,是我们节约的重点。
为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节约用电。
合理设置空调温度。
各机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
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
各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节约照明用电。
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对电器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有效调节电梯运行,鼓励机关工作人员低楼层往返时不乘电梯;机关办公用电实行计量管理、计量考核。
二是突出抓好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机关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是突出抓好节约办公耗材。
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
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
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
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四是抓好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的节油规定,推广使用低能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油耗高、排放超标的车辆。
对公务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严格执行公务车“一车一卡”的定点加油制度。
制定节能驾驶规范,推行单车油耗核算和公示制度。
坚持每周至少一天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不断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广阔、政策要求严密、影响意义深远。
一定要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要紧紧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总体目标,针对当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一是严格控制机关办公场所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精神,坚决防止追求和攀比办公场所豪华气派的不良风气和浪费行为。
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凡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机关办公楼,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严禁审批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
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和装修标准。
新建、改扩建机关办公楼应打破系统、部门界限,实行集中建设。
积极盘活机关办公楼存量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加强余缺调剂。
坚决控制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规范建设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
二是抓好机关办公用房节能。
新建、改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采用节能型、环保型电器和设备,建设节能、节水、节材和利用新能源的低能耗绿色建筑,凡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既有办公用房要优化运行管理,推广节能照明,加强中央空调和用电等耗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测试、诊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计划地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建筑物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切实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避免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
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06〕33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应酬和迎来送往活动,合理制定公务接待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规模接待,采取有力措施杜绝公务接待中的浪费现象。
规范职务消费行为,进一步扩大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到基层调研和指导工作做到轻车简从。
合理制定并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四是尽量精简会议和文件。
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精简和规范各类会议文件及庆典表彰活动的意见》,大力精简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尽量不开,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和会议相关,坚决避免陪会现象。
要核减文件,相关事项能合并的尽量合并后发一个文件。
减小文件发放范围,原则是涉及谁的工作就发给谁。
进一步推行网上办公,坚决把纸质文件数量压下来,能不印的坚决不印,能少印的坚决不多印。
五是进一步完善政府节能采购制度。
进一步完善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科学设置采购流程,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集中采购效率,从源头上避免浪费。
在购买或更新设备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在多方比较各种产品价格、性能的基础上,优先采用绿色、环保、节能(节水)产品。
需要强调的是,节能不一定就节钱,与一般的产品相比,节能产品大多价格要高些,节能产品存在着节能不节钱的现实问题,这需要我们不仅要看重钱,更要看重节能。
加强对各种耗能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和计量管理,定期进行能耗检测评估,对高能耗的设施、设备及时提出有效控制措施。
强化对供应商、评标专家和采购人员的管理,加强采购信息系统建设,改进政府采购方式,逐步推行网上采购。
六是积极完善政府存量资产管理。
当前,机关国有资产在管理上还存在配置不当,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不相统一等问题,资产闲置流失、处置效率不高、部门需求过度膨胀等浪费现象比较突出。
为此,要加快建立分级授权的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权责一致的原则,由政府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对各部门的行政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模式,大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外包,加快服务社会化。
四、2009年主要活动安排
1、加强宣传,在全市机关大力弘扬“崇尚节约,合理消耗,节能减排做表率”的良好风尚。
2、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
3、进一步完善片区工作制度。
适时召开片长工作会议,分析创建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进行检查评比,相互交流经验,充分发挥片区的组织推动作用。
4、6月中旬开展节能宣传周和“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
5、组织一次节约节能征文比赛活动。
结合征文比赛开展调研活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6、继续编印创建工作《简报》,编印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册印发至各单位。
7、搞好节能工作培训:
组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数字化智能化节能管理工作培训。
请法制办领导和江南大学等高校科研单位专家授课。
8、组织实施市民中心水电计量管理监测系统,实现分户、分类、分项计量。
9、大力推进全市行政机关服务外包工作。
6月份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服务外包工作论坛,邀请市内外优秀物业企业现场推介和签约。
10、组织考核评比。
采取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单项考评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各单位进行巡查督查。
拟在2010年上半年,对全市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比。
五、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使命意识。
建设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没有党政机关的节约就没有全社会的节约。
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今时代已不仅仅是个人修养的问题,而是一种发展模式,更是一种执政理念。
市委杨卫泽书记、毛小平市长对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非常重视,他们都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检查、考核、评比力度,要求党政机关的节约节能工作要走在全市的前列。
我们一定要牢记责任和使命,切实肩负起这一重任,在全市党政机关积极倡导节约文明,增强节约意识,强化节约措施,养成节约习惯,努力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强化配合意识。
各创建片区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活动,片长单位负责牵头、协调,各创建单位要按照市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配合、支持片区活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各单位都要成立组织,设定节能管理岗位,落实专人负责;要制定工作规划,明确目标措施;要建立工作台帐,畅通联络渠道;要加强考核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三是进一步搞好宣传,强化节约意识。
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既不是阶段性工作,更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并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和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营造创建工作氛围,要通过各种形式,借助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大力倡导节约文明,建设节约文化,真正创造出节约的理念深入人心,节约的措施人人皆知,节约的管理人人有责,节约的习惯随处可见的良好氛围。
四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落实意识。
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是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保证。
建设节约型机关,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既要靠个人自觉,又要靠严格管理;既要靠思想教育,又要靠制度保证。
一是要建立目标责任制,针对消费集中、容易导致浪费的重点领域如小车管理、采购、办公经费支出、招待费管理等要明确标准,让节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对节约的计划、目标、责任和措施等要具体细化落实到各处室、各单位,纳入日常管理和考核之中,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是要建立检查巡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指定专人进行巡回检查。
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表扬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是要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公布机关消费情况,接受干部职工监督,真正发挥舆论监督、新闻监督等有效手段作用。
四是要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及时进行分类统计,做好资源节约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统计上报各类资源消耗数据。
要通过资源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同志们,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依法节能,人人有责;创建节约型机关,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开展的“一当好、三争创”工作大局,切实把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构筑我市科学发展新优势,率先攀登基本现代化新高峰,顺利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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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 贯彻 公共 机构 节能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