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实务之案例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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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实务之案例题
案例题
一、背景
某钢厂将一条年产100玩宽厚板轧制生产线的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本工程中的板坯加热炉车间由具有冶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总承包,负责土建施工,厂房钢结构制作、安装,车间内300t桥式起重机的安装,设备安装与调试,三电工程的施工,各能源介质管道施工等内容。
建设工期为16个月,因工程工期太紧,造成总承包单位人力资源的调配出现短缺,为不影响该工程的建设速度,拟将该工程中部分土建工程和车间内桥式起重机的安装进行分包。
问题
1.总承包单位拟将土建工程,车间内额桥式起重机的安装任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是否可以?
对各分包单位有哪些要求?
2.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谁编制?
该设计中应怎样确定施工方案?
3.总承包单位在策划实施该项目时应注意协调哪些内、外联系环节?
分析与答案
1.总承包单位在分抱歉应将工程项目拟分包的内容、分包单位的信息通知给业主,并征得业主同意,冰检验各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土建分包商不但要由房屋建筑资质,而且还应哟大兴设备基础的施工经验,大型桥式起重机安装分包商应具备桥式起重机(其中机械)制造、维修A级资质。
2.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进行编制,在该设计中(项目管理管理规划)应规定需要编制施工方案(或作业设计)的目录,和负责编制这些施工方案的单位。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应编制:
1)土建(设备基础)施工方案;2)钢结构制作、安装方案;3)桥式起重机施工方案;4)加热炉施工和加热炉耐材料砌筑施工方案;5)轧制设备施工方案(含工艺配管)6)三电工程施工方案;7)能源介质管道施工方案;8)设备的调试方案;9)液压、润滑管道酸洗、油循环冲洗、试压方案。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对各方案提出具体的要求,包括工期衔接、质量验收要求、移交规定、安全要求等,特别是属于分包的内容,应有明确的协调措施和执行要求,而对于所有方案,则除应依据通常的技术文件外,还应依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协调项目间的各方面关系。
3.根据本案例情况,需要协调的关系包括:
1)设计的内容联系环节有:
总承包与分包之间,土建与安装之间,安装工程各专业之间的关系;2)外部联系环节:
总承包与业主之间;总承包与设计之间;总承包与设备制造厂之间;总承包与监理公司之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另外应根据具体情况,联系地方政府部门、银行部门、供电部门、消防部门等关系。
二、
背景资料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主、副井布置在同一工业广场内,风井离主、副井约4.5km。
一施工单位承建了主、副井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6.5m,深度850m,井壁厚度600mm,混凝土标号为C60。
该井筒采用混合作业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配置及作业内容包括:
采用2个3m3吊桶排矸,两台直径2.8m单滚筒绞车进行单钩提升,6臂伞钻打眼,1台HZ-4中心圆转抓岩机出碴,溜灰管下料,整体金属模板砌壁(模板厚度60mm)。
在井筒的施工中,项目经理制定了对施工队的考核办法,规定项目部每月月底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按进度支付施工队人工工资,并要求施工队每周做一组试块。
施工队长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到班组,规定出碴班每出一桶岩碴记1分,并要求岩碴面距吊桶上沿高度为50mm~120mm,否则不予记分;砌壁班立模时的模板上口要低于上段井壁100mm,以便于浇筑混凝土,脱模后立即用细石混凝土填实接茬缝。
在井筒施工到350.0m~353.6m时,以井筒中心为基准,测量井筒荒断面的半径如表1,测点分布见测点布置图。
由于大雨影响石子进场,三天未能浇筑混凝土,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安全,对该段井筒进行了锚喷临时支护,喷射混凝士厚度70mm。
石子到场后。
砌壁班下放模板、凿毛接茬面表层,模板落位后以井筒中心为基准测量了模板底部内侧的半径,然后开始浇筑混凝土。
测量结果见表2,测点位置仍见测点布置图。
表1 井筒荒断面半径测量结果表
测点 l 2 3 4 5 6 7 8
数值/mm 3830 3850 3920 3980 3860 3890 3990 3850
测点布置图
表2 模板底部内侧半径测量结果表
测点 l 2 3 4 5 6 7 8
数值/mm 3200 3130 3210 3250 3240 3260 3250 3240
问题
1.该井筒施工方案的设备配置有何不妥?
为什么?
2.项目经理采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方法有何不妥之处?
3.施工队长对出碴班的考核合理吗?
为什么?
4.施工队长对立模的要求有何不妥?
正确的要求是什么?
5.在施工350.0m~353.6m段井筒过程中。
存在哪些影响井壁质量的问题?
分析与答案
1.该井筒配置两台单滚筒绞车不妥,由于主并要考虑临时改绞,至少应配置一台双滚筒绞车。
2.项目经理要求施工队每周做一组试块不妥,应根据验收规范要求,每20m~30m做一组。
3.不合理。
为了防止碴石撒落,安全规程规定,吊桶装满系数不得大于0.9。
4.模板上口低于上段井壁100mm不妥,应与上段井壁重合100mm。
5.①井壁混凝士浇筑时,测点2的井筒半径为3130+60=3190mm,小于井筒设计半径3250±50mm,不合格。
②临时支护厚度占用了永久支护混凝土厚度。
③立模时没有测量模板垂直度和水平度。
三、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建一立井工程。
应建设单位要求,合同约定建成后的井筒涌水量不超过10m3/h。
施工单位施工至井深360m处发现岩壁有较大出水点,且井筒涌水量突然超过原地质资料提供数据的2倍多。
施工单位经过紧急抢险处理后才完成混凝土浇筑工作,然后报告了监理工程师。
三个月后验收井筒质量时,虽无集中出水,但并筒涌水量达到8m3/h。
质量检验部门不予签字。
建设单位怀疑井壁质量有问题强行要求在360m处破壁打4个检查孔,施工单位不仅拒绝,且提出抢险损失的索赔。
事后还引起了建设单位以质量检验部门不签字为由的拒付工程款纠纷。
问题
1.质量检验单位不予签字认可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按建成后井筒涌水量不超过10m3/h的合同要求组织施工是否正确?
针对本寨例情况,说明应如何正确应对建设单位的合同要求。
3.井筒岩壁有出水点时可采取哪些保证井壁施工质量的措施?
有较大出水点时,应如何处理?
4.施工单位拒绝建设单位破壁检查的做法是否合理?
说明理由。
为降低井筒涌水量,可采用什么方法?
5.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说明本案例索赔的正确做法。
6.指出施工单位在拒付工程款纠纷事件中的过失。
分析与答案
1.合理。
合同的井筒涌水量要求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6m3/h要求。
2.不正确。
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明确向建设单位提出矿山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性质及其6m3/h要求,并在投标书中提出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二工程费用和工期要求。
如中标,应按投标书的6m3/h签订合同。
3.岩壁有出水点时,可采取的方法有“堵、截、导”。
当水大时,一般应采用导水管将水导到井内,避免冲淋正在浇筑的井壁,待混凝土凝固后进行注浆。
4.施工单位拒绝的做法合理。
按规定,破壁检查孔不得超过2个。
为降低井壁涌水可采用注浆方法。
5.要求合理。
本案例正确的索赔做法是应对突然涌水的岩壁出水点和井筒涌水进行测量,并由监理工程师对出水处理工作签证,因本案例中索赔内容属隐蔽工程,则应在浇筑混凝土前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证。
然后在限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全部资料正式提出索赔报告。
6.施工单位签署了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合同并照此施工。
四、背景资料
某施工企业承担一地面建筑的基坑开挖:
工程。
基坑开挖深度为5m,基坑北侧距基坑边缘4m处已有一栋三层永久建筑物,坑缘堆有施工单位的大量建筑钢材。
基坑所处的地质条件为砂质土层,地下水位在地表以下4m。
基坑设计采用钢板桩支护。
施工前建设单位为节约工程投资,指示更改支护设计,只在基坑北侧采用钢板桩支护,其它部位采用无支护的垂直开挖方式。
结果基坑南侧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变形,且一直未被发现,最终部分坍塌。
因施工单位未及时处理,结果又引起了更大面积的塌方。
事后施工单位准备就基坑坍塌造成的损失向建设单位索赔。
问题
1.该基坑属于几级基坑?
说明理由。
2.该基坑宜采用何种降水方式?
其最小降水深度应为多少?
3.该基坑坍塌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造成该基坑塌方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4.该基坑施工违反了哪些主要安全规定?
5.施工单位是否可对前后两次坍塌事故进行索赔?
说明理由。
如可索赔,施工单位应提出的主要索赔证据是什么?
分析与答案
1.一级基坑;根据规程,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列为一级基坑。
2.宜采用井点降水方式;最小降水深度应将水降至基坑底以下0.5m,即地表以下5.5m以下。
3.基坑坍塌的直接原因是建设单位更改了支护设计。
主要因素有:
(1)边坡过陡,使土体的稳定性不够;
(2)水对基坑稳定性的影响;
(3)基坑上边边缘附近超载;
(4)支护措施不当。
4.
(1)违反在基坑附近有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有专门的防止发生下沉和变形措施的规定(1分);
(2)违反基坑周边1m范围内不得堆载,不得超载堆荷规定;
(3)违反基坑施工应有必要的变形监测的规定;
(4)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抢险措施。
5.可对第一次坍塌事故进行索赔,不可对第二次坍塌事故进行索赔。
因第一次事故由业主改变设计造成;第二次坍塌是与施工方未及时处理并防止事故扩大有关;索赔证据为建设单位的支护设计方案的变更指令。
五、背景资料
某矿井建设项目采用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方式(EPC)发包,总承包内容包括矿井、选矿厂、机修厂、矿井专用铁路线。
设计院A、施工单位B、监理公司C组成联合体1参加投标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D、施工单位B组成联合体2参加投标亦被确定为废标;设计院E、施工单位F、施工单位G组成联合体3参加投标并中标。
建设单位招标确定监理公司H为该项目的监理方。
总承包方通过招标选择分包方甲、分包方乙为分包单位。
分包方组织编写分包项目实施计划,报分包单位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分包方甲在组织实施锚喷巷道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顶板冒落事故,其原因是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不严,甚至锚杆数量不足。
总承包方因此下达停工整顿指令。
问题
1.简述联合体1、联合体2投标被确定为废标的原因。
2.将各相关单位填入下列关系图。
3.项板冒落事故的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分别由谁承担?
由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顶板冒落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隐蔽工程质量控制不严所致,请简述总包项目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5.指出分包方实施计划的报批过程有何不妥。
6.总承包方下达停工整顿指令是否恰当?
简述理由
分析与答案
1.联合体1投标为废标的原因是:
监理单位参加联合体;同一施工单位同时参加两个联合体。
联合体2投标为废标的原因:
同一施工单位同时参加两个联合体。
3.
(1)分包方承担主要责任,总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2)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4.隐蔽工程须经总包方施工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隐蔽;施工分包方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前24小时通知总包方及监理人员,并按隐蔽工程验收的有关要求填报隐蔽工程技术数据及绘制简图;验收合格后由总包方施工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当即鉴署验收报告并留存记录。
5.分包方编写的项目实施计划未经总包方审查批准而直接实施。
6.恰当。
理由:
总承包方对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总承包方对建设单位负责。
六、背景材料
某矿斜井深度为1200m,断面为20m2,坡度为-15°。
采用矿车提升。
根据地质资料显示,井筒涌水量为20m3/h。
施工单位在井口安装了阻车器,在井口下方安设了一道挡车栏,在下部装矸地点上方安设了一道挡车栏。
某日上午10时,发生一起矿车跑车事故造成井下2人死亡,3人重伤。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安排专人将矿车提升至地面,同时恢复生产。
下午2时,项目经理将事故报告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后经调查,直接经济损失450万元。
问题:
1、斜井装岩设备有哪些?
P103
答:
常用的装矸机械有:
耙斗装岩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2、防跑车装置设置是否合理?
P104、P247
答:
不合理。
斜井内应按规定设置一坡三挡装置。
即在斜井上口入口处安装一道阻车器,在变坡点
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在下部装矸地点上方20-40m处安设了一道可移动式挡车器。
在井筒中部设固定式井内挡车器。
由于井筒长度较大,还需要在井筒中间安设悬吊式
自动挡车器。
3、采用几级排水、水泵流量等如何确定?
P104
答:
应设置三级排水。
一级排水设置在工作面。
二级排水设置在工作面后方的适当位置,距工作面设备距离至少5m。
三级排水设置在井筒中间距离井口550-600m处。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排水水泵的流量应确保20h内排净井下24h的涌水,因
此井下水泵的流量应≥24m3/h。
(计算公式:
V≥20h÷24h×20m3/h=24m3/h)
4、发生的事故是几级事故,该级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P231
答:
发生的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该级事故标准为:
死亡3人以下(不包括3人,下同),或者重伤10人以下,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5、项目经理的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
P231、P232
答:
不合理。
出现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当于1h内报告给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而不应该在事故发生4h后方才上报。
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救援预案,或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因事故抢险救援必须改变现场状况的,应当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抢险救灾结束后,现场抢险救援指挥部应当及时向事故调查组提交抢险救援报告及有关图纸、记录等资料。
而不应该在抢救完伤员后就安排专人将矿车提升至地面,同时恢复生产。
七、背景材料
某矿井由混合井与风井一对立井开拓,某施工单位承揽了混合井与风井的井筒施工。
在进行工业场地平面布置时,施工单位为了便于炸药库的管理和炸药安全,临时炸药库设置一个库房,容量400t炸药,布置在场地永久围墙外侧;在布置混合井稳车设备及主提升机时为了不占用永久建筑采掘设备修理车问的位置,将主提升机布置在距井筒30.5m的位置处(见下图);压风机房布置在两个井筒中间(动力负荷中心)处;水泥库及砂石料场也布置在距离两个井筒比较近的位置;临时变电所布置在工业场地一角,以不影响其他设备设施的布置,并且不占用永久建筑位置;办公室及职工宿舍布置在靠近井筒附近,便于指导现场施工及工人上下班。
问题:
1.简述施工总平面布置的原则。
2.指出该工业场地平面布置中的不合理之处,并简述理由。
答案:
1.施工总平面布置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1)临时建筑不能占用永久建筑位置;2)临时建筑物标高尽可能按永久广场标高施工;3)施工器材设备的堆放尽量靠近使用地点;4)广场交通线路布置应方便施工,且主要运输线路和人流线路尽可能避免交叉;5)工业性建筑物与非生产建筑物应分开布置,临时工业建筑要靠近井口;6)各种建筑物布置要符合矿山安全规程有关防火规定。
2.该工业场地布置中不合理的地方及理由简述如下:
(1)炸药库设置与布置不合理,按照安全规程要求,单库炸药储存量不得超过200t;
炸药库不能布置在工业场地永久围墙边侧,其与工业场地的距离应根据库房大小、形式按照安全规程确定,一般不应小于1000m。
(2)主提升机房距离井筒30.5m的位置不合理,两者距离太近,现场无法施工。
根据现场图纸可以知道,主提升机后面是采掘设备修理车间。
因为该车间无需在临时提升阶段投入使用,施工后期对其建设时间也充裕,因此安排其在临时提升机房拆除后再施工也不会影响使用。
所以,临时提升机房可以后移布置,即使占用永久建筑的采掘设备修理车
间,也不会影响整个工期和厂房与设备的使用。
(3)压风机房位置不合理,虽然是布置在了动力负荷中心,但是距离风井的提升机房太近,噪声影响了提升机司机的操作,造成安全隐患。
(4)水泥库及砂石料场位置不合理,该建筑占用了混合井永久提升机房的位置,而在井筒施工期间永久提升机房是必须要施工的,以免影响混合井的永久改装。
(5)临时变电所布置在工业场地的一角不合理,距离动力负荷中心太远,造成大量的动力及电缆的浪费。
(6)职工宿舍及办公室位置不合理,靠近井口太近,职工生活及办公区应与生产区分开布置。
八、背景材料
某地面施工队伍为满足施工工程的进度问题,安排晚上2点进行露天爆破工作。
放炮员叫醒在库房内睡着的库房值班员.取来药后完成了起爆的准备工作。
班长为防止路人进入危险区,在路口安设了专人警戒。
放炮员发出一声鸣笛信号即起爆,结果有一行人在黑暗中没有看到警戒人员,也没有获得警告通知,走近危险区时被突然的炮声惊吓摔跤受伤,同行的另一行人被飞石打伤。
问题
1.库房值班人员的错误行为在哪里?
2.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其预防措施。
答案:
1.根据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炸药库区,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因此,库房值班员的错误在于其在库房内睡觉。
上班时间不应睡觉是劳动纪律问题,在库房睡觉属于违反安全法规的错误。
2.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
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因此,本案例首先应对晚间爆破的安全措施以及负责批准的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措施是否到位。
从本案例分析,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
晚间爆破照明不足,包括警戒处,行人不知鸣镝警戒信号和警戒位置。
按照要求,爆破人员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以及未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情况,应该拒绝进行爆破工作。
也可能负责警戒的人员失责或警戒不充分,导致无关人员邻近危险区。
按规定,所有进入危险区的通道上均应设置警戒,尤其是晚间爆破,在照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警戒人员不容易发现异常情况。
因此,对晚间爆破应慎重对待,一般不允许晚间爆破,必须进行爆破工作时,应制定充分的安全措施,并高度重视和严格执行相关的措施。
这也是晚间爆破的安全措施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理由。
鸣笛警戒应三声,以避免有人疏忽导致的失误,特别在晚上。
对于晚间的爆破施工,同样应加强预防飞石的措施,采取必要的爆破施工安全措施,保证爆破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要求。
九、背景材料
某矿井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遇到了如下几种情况:
1.3月1日,在施工运输石门时,遇到原地质资料提供的断层破碎带,并发生严重冒顶,造成施工单位增加施工费用支出30万元,影响工期15天。
施工单位在3月15日处理完冒顶事故后,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2.在施工下山时,5月1日遇到地质资料提供的含水层,工程师认为该含水层不会造成大的事故,遂指示施工单位强行通过,结果导致涌水事故,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50万元,
影响总工期30天。
事故处理完成后项目经理休假30天,回来后,项目经理提出了索赔。
3.8月1日在施工顺槽时,由于遭遇地质资料未提供的断层,使得煤层上移,重新找到煤层后,影响工期10天,施工单位额外支出费用30万元。
施工单位在找到煤层后,立即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问题
1.分别分析几次事件中的索赔。
2.试述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答案:
1.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为该地质状况是在预先的地质报告中提供给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报价应该视为已经包含处理该不良地质情况的费用。
事件2索赔理由成立,因为是工程师的错误指令造成了施工单位的经济和工期损失,但是索赔却不能成立,因为索赔意向超过了28天,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之内提出索赔意向。
事件3的索赔成立,因为是不可遇见的地质情况造成了施工单位的损失,而且该特殊断层并未在地质报告中标注。
2.承包人的索赔程序是:
1)首先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矿山工程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业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以后承包人将正式向业主(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
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2)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业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
以判定索赔是否成立。
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包括:
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核查同意补偿后,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要求的额度不一致。
主要原因有:
对承担这事件责任的界限划分不清或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
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
协商不成,可以按合同的争议条款提交约定的仲
十、背景材料
某矿井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h。
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h。
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
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
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
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2.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3.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
4.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答案:
1.主要依据是半径偏差不合格。
根据规范规定,当井筒采用混凝土支护,且井内有提升装备时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为+50。
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不给予支持,因为涌水量超出20m/h不会造成井筒半径尺寸的不合格,不是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原因。
2.通常影响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测量误差、模板安装误差、施工失误等。
本案倒的主要原因应是施工没有专门措施的原因。
包括模板变形,造成井筒不同方向半径尺寸有大有小;支模板时没有校核测量造成的偏差,或是支模板人不负责任造成模板偏向一侧;如果混凝土未对称浇筑,在一侧浇筑过高时会对模板形成挤压,使模板跑偏,造成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等。
3.影响井壁蜂窝麻面的主要原因有:
涌水直接进入混凝土冲走水泥浆;混凝土振捣操作不规范;混凝土粘模,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刷脱模剂等原因。
4.施工中一般处理井壁淋水的措施有:
截水和导水。
截水就是在吊盘上方设置一圈截水槽,将井壁淋水截住并用软管引到吊盘上的水箱中;导水就是在浇筑混凝土井壁时,
设置挡水层,在挡水层后面埋设导水软管,将岩帮涌水导出到模板外面,不至进入混凝土中,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后,再注浆将井壁后面充实堵水。
十一、背景材料
施工单位B承包一主井井筒工程。
井筒冻结段深度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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