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站工作考评评分标准百分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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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站工作考评评分标准百分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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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站工作考评评分标准百分制模板
附件1:
林业站工作考评评分标准(百分制)
考评指标
考评内容
分值
牵头考评
科室
廉
政
效
能
(30分)
作风建设
治五风创五优的各项管理制度、机制健全,执行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掌握社情民意,推进窗口争先创优;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优化美化办公环境,群众满意度高得1分。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单位工作人员无违纪违法发生得1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被党政纪处分的,不得分。
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取,取消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单位的考评奖励金按70%发放(其中,当事人不发放考评奖励金,单位负责人发放考评奖励金的50%)。
5
局党办
精神文明
建设
1.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3.5分)。
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各林业站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平均次数不得少于10次(或时长不少于20小时),每少一次(2小时)扣0.5分,扣完为止;2.及时报送相关材料(1.5分)。
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报送相关材料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
局办公室
综治平安
积极参与“平安单位”建设,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健全得5分。
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得分。
5
信息工作
1、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及配合媒体采访(2分)。
其中基础分0.6分,各单位每年至少报送信息6条。
奖励分1.4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计1分;被《闽林信息》、《福建林业》采用,计0.5分;被《平安三明》、《三明林业信息》、《三明林业》采用,计0.3分;被《永安要讯》采用,计0.2分;被《今日永安网》、我局美篇号采用,计0.1分,同一条信息同时被采用,可重复加分(最高分按100%计算,其余分数按20%计算);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工作,计0.2/次,
2、约稿情况(1分)。
未按时完成局办公室约稿或应付报送,扣0.5/次,扣完为止。
3
局办公室
督查落实
对林业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跟踪落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否则酌情扣分;每月督查组将安排人员对各单位不定时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的单位,总分给予扣0.5分/次。
7
局办公室
基础管理
制度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等,制度齐全且按相关要求执行得5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扣1分,未按制度严格实行的扣2分。
5
局办公室
业
务
工
作
(40)
财务管理
报账员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账面一致,每月及时报送会计审核和做账,未做到的每项扣0.5分。
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未按规定审核或审核手续不完善出现差错一次扣0.2分,按照会计制度和规定记账,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未按规定要求报送每次扣0.5分;定期清查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固定资产扣0.2分;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扣0.2分。
5
计财科
林地管理
1.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服务工作,积极协助建设项目业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并及时做好现场查验的,得1分。
未做好1次不得分。
2.对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建设项目做好跟踪监督,发现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或上报的,得2分。
未发现1起不得分。
3
森林资源
管理科
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
1.加强对辖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抽查,每年抽查比例达本辖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总数20%,有检查记录、图像等材料的,得0.5分。
抽查比例低于20%的,不得分。
2.对企业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得0.5分。
未录入每个扣0.25分,扣完为止。
1
法制建设
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有报送图片、信息、总结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自我审核、规范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1
资源管理
林木采伐管理规范得1分,否则每发现一起扣0.2分;按时完成年度资源建档任务的得1分,否则每发现一起扣0.1分;按时完成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和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发放任务的得1分,否则按完成比例每5%扣0.2分;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开展检查、监督、考核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活动2次及以上得0.5分,否则每少1次扣0.25分;森林资源档案制作与归档均达到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以上均为扣完为止。
5
森林资源
监测站
扫黑除恶“乱象”整治及林业执法
1、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及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和新修订《森林法》的宣传力度,开展宣传2次以上得1分,否则每少一次扣0.5分;2、加强林业日常工作监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和涉林案件线索摸排,做好辖区内涉林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罗坊、上坪、青水、槐南、贡川需各查处涉林案件2起以上、城区、西洋、曹远、大湖、安砂、洪田、小陶需各查处涉林案件4起以上,完成查处数的得1分,未完成查处数的不得分,超过完成查处数,每起奖励0.2分,扫黑除恶摸排的线索被市扫黑办采用的,每1条奖励0.5分;3、加强上级交办涉林案件的落实,2020年6月前完成2019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案件的查处工作,得1分,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案件查处的不得分;4、做好扫黑除恶、禁毒和林业执法有关台账报表材料,并及时报送,得1分,每漏报一次扣0.1分。
4
局扫黑办
执法大队
深化林改
完成村集体林木资产清查工作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挂名代办至村干部或个人名下的林权证有到不动产中心做注销登记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积极配合完成林改各项调研任务得1分。
3
林业改革科
业
务
工
作
(40)
造林绿化
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的得1分,按时完成幼林抚育任务得1分;完成造林成果系统录入及准确上报各阶段造林绿化相关报表的得1分,造林绿化档案制作与归档均达到要求的得0.4分;完成乡镇、街道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春节回家种棵树”任务并上报报表得0.4分,否则酌情扣分;做好古树名木日常监管及补充调查工作得0.2分。
4
营林科
绿化工作站
森林质量
提升
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得0.5分。
乡村绿化1.5分,申报“村庄绿化”、“省级森林村庄”、“国家森林乡村”一个以上项目得1.0分,经过调查筛选确认列入年度建设并经过验收合格的,每个项目得另加0.3分(最高不得超过1.5分)。
2
营林科
绿化工作站
苗木管理
1.认真协助配合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得1分,未按要求配合工作1次扣0.5分。
2.加强辖区内苗木质量管理监督0.5分,未按要求检查监督发现1次扣0.25分。
3.抓好花卉苗木项目工作0.5分,否则酌情扣分。
2
种苗站
森林防火
1.乡镇与村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的0.2分;2.春季、秋冬季开展防火宣传月活动的0.4分,少一次扣0.2分;2.防灭火办接到的每起火灾报警都有查处的0.4分,未查处一次扣0.1分;3.完成违章用火行政案件任务数的0.5分,其中城区、曹远、大湖、安砂、小陶各5起,西洋、洪田、青水、槐南各3起,贡川、上坪、罗坊各1起,少一起按比例扣分;4..未发生森林火灾的0.5分,受灾面积15亩以下一次扣0.1分,受灾面积15亩以上一次扣0.2分。
2
防火办
森林病虫害防治
按时上报森防报表得0.5分,每迟报漏报一次扣0.1分;及时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的得0.6分,每增加1‰扣0.1分;松材线虫病未发生或及时发现按时完成除治得0.4分,未及时发现扣0.2分,未按要求完成除治扣0.2分;及时发现清理松枯死木得0.5分,现场发现未上报或上报未按时清理的一处扣0.1分。
2
森防站
竹林培育
竹林生态化经营标准分2分:
其中土壤改良项目0.3分,竹山基础设施建设0.5分,专业化竹林经营团队试点项目0.3分,竹林森林认证项目0.3分,竹林生态化改造项目0.2分,竹阔混交竹林培育项目0.2分,无公害竹笋标准化培育示范区建设项目0.2分。
2
竹业开发办
安全生产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林业站安全,以及辖区内林竹企业安全督查与宣传,确保林业安全无事故,得2分。
2
局安办
林业科技
1.组织开展林农、林技员林业实用技术培训1次以上并能提供培训情况材料(含培训时间、地点、培训老师姓名、签到表、照片、培训提纲等)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2.有组织开展对林技员考核管理并提供考核情况材料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组织林技员建立示范片1片以上并提供简介、照片及树牌标识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
科技科
创优项目
(10分)
1、获三明以上单位参观考察及全市工作会选定的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加1分。
2、积极参与“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的加分(按局《“五比五晒”考评方案》考评得分)。
3、为招商引资做出积极的贡献的,酌情加分。
10
考评组
局领导
测评
(20分)
由局领导、科室对林业站全年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加权计算平均得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档次,四个档次相应得分为20分、16分、12分、8分。
20
局领导
附件2:
机关科室工作考评评分标准(百分制)
考评指标
考评内容
分值
牵头考评
科室
廉
政
效
能
(30分)
作风建设
治五风创五优的各项管理制度、机制健全,执行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掌握社情民意,推进窗口争先创优;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优化美化办公环境,群众满意度高得1分。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单位工作人员无违纪违法发生得1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被党政纪处分的,不得分。
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取消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取,取消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单位的考评奖励金按70%发放(其中,当事人不发放考评奖励金,单位负责人发放考评奖励金的50%)。
5
局党办
精神文明
建设
1.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3.5分)。
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完成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各林业站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平均次数不得少于10次(或时长不少于20小时),每少一次(2小时)扣0.5分,扣完为止;2.及时报送相关材料(1.5分)。
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报送相关材料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
局办公室
综治平安
积极参与“平安单位”建设,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健全得5分。
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得分。
5
理论学习
学习强国按照年终科室成员学习总分的平均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2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分;第三名后依次减0.2分。
2
局办公室
信息工作
1、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及配合媒体采访(2分)。
其中基础分0.6分,各单位每年至少报送信息6条。
奖励分1.4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计1分;被《闽林信息》、《福建林业》采用,计0.5分;被《平安三明》、《三明林业信息》、《三明林业》采用,计0.3分;被《永安要讯》采用,计0.2分;被《今日永安网》、我局美篇号采用,计0.1分,同一条信息同时被采用,可重复加分(最高分按100%计算,其余分数按20%计算);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工作,计0.2/次,
2、约稿情况(1分)。
未按时完成局办公室约稿或应付报送,扣0.5/次,扣完为止。
3
局办公室
督查落实
对林业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跟踪落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否则酌情扣分;每月督查组将安排人员对各单位不定时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问题被通报的单位,总分给予扣0.5分/次。
5
局办公室
基础管理
制度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值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等,制度齐全且按相关要求执行得5分,每缺少一个制度扣1分,未按制度严格实行的扣2分。
5
局办公室
业
务
工
作
(60分)
对科室的业务工作,由局领导、林业站负责人综合测评与科室自评,以5:
3:
2加权计算评价得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档次,四个档次相应得分为30分、26分、22分、18分。
30
督促、指导、服务挂包林业站,推动局中心工作落实得5分(挂包林业站考评得分*5%。
深入挂包林业站(局所挂包的村、社区),各科室每月至少到挂包单位一次,并做好走访记录。
)
10
对科室的重点项目,由局领导综合测评,计算评价平均得分,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档次,四个档次相应得分为10分、8分、6分、4分。
20
创优项目
(10分)
1.获三明以上单位参观考察及全市工作会选定的示范点,每个示范点加1分。
2.积极参与“五比五晒”项目竞赛活动的加分(按局《“五比五晒”考评方案》考评得分)。
3.为招商引资做出积极的贡献的,酌情加分。
4.为向上争取资金做出积极贡献的,酌情加分。
10
附件3:
全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考评评分标准(百分制)
考评指标
考评内容
分值
牵头考评
科室
履行岗位绩效测评(50分)
按《永安市林业局事业奖励性绩效考评办法》进行测评,每季度进行一次。
50
人教科
部门(基层单位)工作考评
(20分)
按《永安市林业工作考评方案》进行考评,个人得分=部门(基层单位)考评得分*20%。
20
局办公室
正向激励(20分)
共建共创
参与党建、综治平安、精神文明、五比五晒、各级涉林绩效管理考评等工作考评中,承担考评任务获得满分或单项得分排名前三的得1分/项,同一项工作,取最高分,不重复奖励。
完成竹博会分工任务的,每项0.5分。
4
局办公室
岗位嘉奖
兼任多岗位工作,除了本岗位,兼任一个岗位加0.5分。
对安砂、槐南、青水、罗坊四个偏远乡镇林业站在岗职工,奖励1分;其他林业站在岗职工,奖励0.5分。
科室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奖励1分,其它股级以上人员奖励0.5分。
局文字材料小组工作人员,奖励1分。
3
人教科
重点工作
参与局重点工作,并完成任务者得分
3
各重点工作组
争先创优
本职工作获得上级肯定、通报表扬、会议作典型发言,列入各级试点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永安级分别奖励3分、2.5分、2分、1分。
当年度被评为先进的,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永安级、局级分别奖励3分、2.5分、2分、1.5分、1分。
同一项工作,取最高分,不重复奖励。
3
局办公室
文字信息
林业信息稿件和会议材料分别被新闻媒体和召开的会议采用的,按国家、省、三明、市分别奖励个人0.4、0.3、0.2、0.1分。
2
局办公室
争取资金
按局争取资金考核办法,得分90及以上的,科室负责人得3分,其他人得2.5分;得分80-90之间的(含80),科室负责人得2.5分,其他人得2分,得分70-80之间的(含70),科室负责人得2分,其他人得1.5分;得分60-70(含60),科室负责人得1.5分,其他人得1分,60分以下,科室所有人员得1分,没有争取到资金的,该项不得分。
3
计财科
考评奖励
一等科室(单位)负责人得2分,参与人得1分;二等科室(单位)负责人得1.5分,参与人得0.75;三等科室(单位)负责人得1分,参与人的0.5。
1
办公室
逆向惩戒(10分)
1.不遵守工作纪律。
工作日、会议、学习培训迟到(早退)、旷工(缺席),对直接责任人每次分别扣0.1分、0.5分。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每次扣0.5分,由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填报。
2.经办上级督办反馈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件或“12345”便民服务平台时,未及时上报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每次分别扣0.3分、0.5分;未报的,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每次分别扣0.5分、1分。
由办公室负责。
3.森林防火、防汛期间,未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以及其他应急措施等,直接责任人每次扣1分。
4.因工作作风、廉政、效能等方面被处理的给予扣分;由局组织检查发现的情况,每次扣0.5分;被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扣1分,部门负责人扣0.5分。
5.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和五比五晒竞赛活动中,工作不配合,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每人每次分别扣0.3分、0.5分。
6.在各级涉林绩效管理考评中,承担考评任务得分排名倒数三名的直接责任人扣1分,科室负责人扣0.5分。
10
办公室、人教科
附件4:
林业站、机关科室测评表
序号
单位
(科室)
工作完成情况
测评等次
备注
一等
二
等
三
等
四等
附件5:
重点项目工作测评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工作完成情况
测评等次
备注
一
等
二
等
三
等
四
等
附件6:
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郑凌峰市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
吴鹏飞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
涂年旺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主任
陈成碧市林业局副局长
杨敏市林业局副局长
尤金宝市林业系统工会主席
罗明永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陈永杰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
刘永川市林业局事业副科级干部
苏玉梅市林业局事业副科级干部
董晨玲市林业局事业副科级干部
戴恁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副主任
林海青市林业局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戴恁担任主任,成员:
杨丽丹、游生勇、黄永南、张睿、吴薇、冯瑜、曹启眉、李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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