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步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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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步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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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群体性异样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学问,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准时实行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内扩散。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扬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学问,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内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觉病例准时防制,掌握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掌握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添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肖国普
副组长:
李德树刘金贵王志杰
成员:
张吉文侯世龙刘孝增各年级部主任、班主任
(二)学校职责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催促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状况。
3、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扬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做到早发觉、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内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准时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状况,并主动协作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亲密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依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依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依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预备。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掌握。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需加强通风换气,并实行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
除对接触者实施掌握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扬资料,在校内张贴宣扬标语和宣扬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实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觉异样状况准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亲密接触者,学校要协作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看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掌握校外人员进入校内。
(5)学校依据状况,准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
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内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掌握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全面把握和掌握人员的流淌状况,教职工外出必需向所在部门请假。
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需进行医学观看。
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准时查明缺勤缘由。
发觉异样者劝其准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看,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开人群的聚集和流淌。
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与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担心排教师外出参与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4)对教室、试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日公布校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同时要依据实际状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要依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
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临时避开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状况扩大停课范围。
若需全校停课,中小学须报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实行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支配和教学形式,采纳电话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
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敬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准时、精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
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急心情,维护校内稳定。
五、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马上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掌握中心报告(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六、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马上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报告。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需马上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将有关状况报告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已出售的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二)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掌握或切断可疑水源。
(三)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状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心情。
(四)主动协作卫生部门封锁和爱护事发觉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亲密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协作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五)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准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状况以及实行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心情,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扬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爱护意识。
(六)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七)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联络报告、保卫维稳、后勤保障等应急响应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
八、信息公布
精确客观宣扬卫生事件状况及防控进展状况,争取家长和学生的支持协作,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精确把握宣扬导向,避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九、保障措施
学校要支配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十、善后与恢复工作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总结阅历,进行整改。
加强宣扬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临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需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十一、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掌握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院范围内突然发生的,有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卫生部门发布)、可能对学校师生带来潜在性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集体性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等缘由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人员死亡或群体性或心因性不良反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第二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一、信息报告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
各院系、各单位。
责任报告人:
校医务所负责人。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初次报告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学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教委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殊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直接报告市教委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卫生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应准时了解把握事件进展改变状况,并准时上报教育部处置工作组。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应随时了解把握事件进展、改变状况,并每天上报市教委处置工作组。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上报市教委处置工作组。
(三)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
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造成损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
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缘由等。
2、进程报告内容:
事件掌握状况(丟失的有害物查找状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改变状况、造成事故的缘由、已经或预备实行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整改状况、责任追究状况
二、信息发布
(一)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二)高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信息联络与宣扬组把好信息发布关。
第三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掌握事态进展。
一、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马上将相关状况通知学院领导小组或后勤保卫部门。
(二)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必需马上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组织校医务所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打120求助。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并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掌握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殊是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状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心情。
主动协作疾病掌握部门封锁和爱护事发觉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亲密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协作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根据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仔细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准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委、巿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院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状况以及实行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心情,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扬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爱护意识。
二、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除根据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如有死亡人员,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并根据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除根据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根据要求仔细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掌握措施。
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根据要求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
四、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除根据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根据要求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
第四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处置(另行规定)
二、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置
(一)接到人员中毒报警后,后勤保卫处马上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快速报告学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二)校医务所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快速对病人进行紧急救治,并马上向安全领导小组,及区疾病掌握部门报告,危重病人需做好转院、转运的各项预备和处理工作。
(三)马上爱护、封锁现场,调查了解所投毒物或可能扩大的毒源的性质。
后勤保卫处快速组织力量抢救人员,快速检验、鉴定毒物,查找投毒地点,掌握毒源。
对于毒源有扩大可能的,马上组织力量进行宣扬,发觉并掌握含毒物品的扩大。
同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设备检修、消毒。
如涉嫌人为破坏,应快速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查破案件。
三、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的应急处置
(一)发觉后快速报告校医务所和学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二)校医务所快速组织医务人员到现场诊治,信息联络与宣扬组向区卫生部门报告状况,必要时请卫生部门派专家会诊或将发病师生转上级医院治疗。
(三)如怀疑该疾病可能有传染性,治安保卫组应马上封锁现场,信息联络与宣扬组快速发布公告,提示师生员工不要接近发病区域。
(四)如涉嫌人为破坏,快速报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查破案件。
第五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具体内容包括: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安全领导小组应仔细做好或主动协调有关部门、院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加强常常性的宣扬教育,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临时集体停课的,必需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
因传染病临时停学的学生,必需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
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其水源必需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附:
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划分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高校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划分为:
一、一般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一)高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二)高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到达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三)因试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四)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一)高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二)高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到达地巿级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三)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到达地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四)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五)因试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六)发生在高校的,经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一)高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高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到达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三)高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四)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到达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五)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七)发生在高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特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一)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缘由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到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三)发生在学校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大学生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到达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根据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属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步骤
为准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缘由,削减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组织网络,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主动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主动协作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马上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准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
氯气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马上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准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爱护好事故现场。
四、主动协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掌握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掌握事故扩散。
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准时撰写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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