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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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表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
(第二版)
批准:
年月日
审核:
年月日
编制:
年月日
青海省迪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部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
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
1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我监理部所监理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的质量、安全、环境目标,把工程建设成国家电网公司达标投产项目。
确保各项指标在过程中可控、在控,达到预定目标,并确保在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循《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范》Q/GDW248-2008,特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根据工程特点,结合设计,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检查和实施流程,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实施措施,以落实各监理人员职责,指导监理项目部及监理人员开展监理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工作。
2工程概况
2.1地理条件
站址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工业园区碳酸锶厂南侧约2.3km,环城东路西侧,站址海拔3006m左右。
站址场地属山前冲洪积扇前缘地貌,底层以粗砂、砾砂、角砾互层为主。
站址区域不受洪水冲刷、淹没影响,站址及周围无不良地质作用分布,适宜建站。
2.2变电站建设规模
土建建设规模:
变电站内由西向东布置110kVGIS设备、110kV主变、综合配电室,主变和综合配电室外侧设置4m宽环形道路,变电站南侧布置二次设备室、消弧线圈室及电容器室组成的联合建筑,深井泵房布置在站区北侧,事故油池布置在站区西南角。
整体布置紧凑合理,展区道路转弯半径考虑为9.0m,满足主变压器运输及消防环道转弯半径要求。
变电站大门拟采用装配式围墙及电动推拉格栅门。
站区东西方向长度为61.2m,南北方向长度为59.2m,围墙内占地面积3623.04㎡。
站区建筑均为单层建筑,室内外高差为0.450m。
消防:
每台主变旁配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台、1m³消防沙箱一座。
电气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变压器最终规模为2*50MVA,本期规模为1*50MVA;110kV部分最终规模为4线2变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规模为3线1变单母线分段接线;35kV部分最终规模为6线2变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规模为4线1变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部分最终规模为12线2变(不包括4回电容器及2回站用变出线)单母线分段接线,本期规模为10线1变(不包括4回电容器及2回站用变出线)单母线分段接线;10kV无功补偿装置最终规模为2*(3600+4800)kvar,本期规模为2*(3600+4800)kvar;消弧线圈最终规模为1*1100kVA,本期规模为预留;站用变最终规模为2*200kVA,本期规模为2*200kVA。
2.3工程建设的特点
变电站综合配电室和二次设备室结构采用装配式建筑模式。
主体采用单层钢框架结构,围护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屋面板采用压型钢板为底模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结构,主体建筑工期短。
户外GIS基础采用孤岛式结构,减少混凝土用量,节约投资。
变电站一次设备采用户外GIS,二次设备采用全智能化设计,变电站二次装置采用集成招标,实现工厂预装预调,减少现场技术协调工作,缩短现场联调时间,提高了项目部建设效率和质量。
主变油池、围墙散水等基础采用混凝土预制工艺,缩短施工工期,提高工艺质量和观感效果,主控制室外墙采用防火瓷质新型板,在省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中首次应用。
3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3.6《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3.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3.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3.9《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范》Q/GDW248-2008;
3.10《《110—1000kV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Q/GDW1183-2012)
3.11《变电(换流)站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规程》(Q/GDW1856-2012)
3.1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90-2015;
3.13《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3.14《国家电网公司基建质量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12-2015;
3.1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3.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3.17《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3.18《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2-2012);
3.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1);
3.2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XGI-2009);
3.2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3.2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3.23《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范》(JGJT104-2011);
3.2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2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3.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2002);
3.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2010);
3.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2010);
3.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2010);
3.3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3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06);
3.32《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气体监督导则》(DL/T595-1996);
3.33《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现场耐压及绝缘试验导则》(DL/T555-2004)
3.34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监理工作内容
4.1施工准备阶段
4.1.1参与对承包商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4.1.2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单位、主要材料和构配件及供货商、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4.1.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施工管理制度;
4.1.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4.1.5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有关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安全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支持性文件;
4.1.6审查施工单位工程二级网络计划及工程里程碑工期,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4.1.7审查批准承包商开工申请报告,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4.1.8审查承包商特殊工种、试验测量人员的资质;
4.1.9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项目质量验评划分”;
4.1.10组织施工图会审。
4.2施工阶段
4.2.1检查施工单位所用的仪器、设备是否齐全,计量校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2.2检查确认运到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检查“三证”是否齐全、合格;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使用;
4.2.3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4.2.4不定期组织召开现场施工协调会;
4.2.5检查并组织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组织中间交接初步验收和总体工程的初验,并提交相应的监理报告;
4.2.6检查施工单位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质量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4.2.7监督承包商执行、调整、控制施工进度计划;
4.2.8监督承包商执行已审批的有关方案、措施;
4.2.9审查承包商工程报表,确认工程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审核工程决算;
4.2.10重要工序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及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报建设单位;
4.2.11配合、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4.2.12审查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并编制工程监理简报;
4.2.13监督工程合同的履行,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4.2.14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2.15建立现场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作好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
4.3竣工验收阶段
4.3.1督促承包商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并参加竣工验收;
4.3.2承包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向监理上报“工程验收报告及申请”,经监理部门审查预验后,向业主递交竣工验收申请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3.3审查承包商整理的竣工资料,并督促向业主移交;
4.3.4参与工程决算,完成工程监理总结;
4.3.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记录、检测、影像资料等,交付业主。
5基本规定
5.1检查机构
在整个工程监理范围内为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得以有效地落实与实施,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成立本工程监理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组织机构。
(机构详见下图)
5.2检查周期
5.2.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对本专业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经常性地检查。
5.2.2监理工程师组织每周对本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各分项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强条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并审核签署施工单位强条执行记录表。
5.2.3总监理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组织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验收检查,填写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5.3检查结果评价
5.3.1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按计划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执行结果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如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改正,并应保存整改记录。
5.3.2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勘查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3.3对分项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评价;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由监理项目部进行检查评价。
6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流程
6.1实施准备阶段
6.1.1加强监理部内部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使项目部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并掌握《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内容。
6.1.2按照业主项目部下发的《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策划》,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监理部人员学习,使得全员熟悉掌握检查实施流程。
6.1.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6.1.4确定统一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所用的各类表式。
6.2强制性条文的执行阶段
6.2.1施工单位是施工阶段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主体。
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按检验批或分项工程同步填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因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是与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协调一致的,经自查后,又具备资格的质量检查员签字确认,安全部分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6.2.2监理单位是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主体。
对重点、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各施工单位的自查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自查严格按照“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进行自检;检查依据是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摘录的相关内容。
6.2.3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并审核“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6.2.4分部工程验收时,由监理项目部组织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阶段性(分部工程)已执行强制性条文进行汇总,填写“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请施工单位项目部总工进行确认。
6.2.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6.3竣工验收阶段
6.3.1建设单位是在竣工阶段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核查的主体责任单位。
6.3.2竣工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施工、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6.3.4在竣工验收时,监理项目部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的基础上,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填写“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并由参建各责任主体签证后,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安全部分同时填入。
7强制性条文检查实施措施
7.1检查措施
7.1.1在《强制性条文》执行中,当《强制性条文》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困难或技术上处理不妥时,及时把有关的信息反馈给项目部管理领导小组。
7.1.2检查方式
1)对重点、关键部位加强日常检查,发现不符合项应采取措施及时提出整改;
2)对各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进行阶段性专项检查。
3)对执行记录、检查记录及表式的检查
a.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条内容,强条部分用黑体字加下划线标识清楚;
b.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条内容的,应进行明确而具体的交底;
c.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是否编制完成;
d.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条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e.单位工程验收时应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施工记录”项目中增加强条执行情况记录;
f.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和检查表记录真实、准确。
g.表式:
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必须规范,强条中包含的条款内容必须在表式中反映全面。
7.2预防和纠正措施
凡是在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监理部检查后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落实,监理部追踪实现闭环管理。
8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职责
8.1总监
8.1.1项目总监为整个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实施的总负责。
8.1.2建立健全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使项目部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并掌握《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内容。
8.1.3审查施工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编制的完整性和针对性,是否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范》的要求。
8.1.4负责对监理“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审批。
8.1.5在分部工程验收时,组织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8.2监理工程师
8.2.1协助监理部工作,对本专业工程的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负责。
8.2.2组织本专业监理人员学习“强制性条文执行监督检查计划”和“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8.2.3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
8.2.4组织本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开展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的定期专项检查活动和分项工程的验收检查,并审核施工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8.2.5监督现场“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实施,验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
8.2.6组织监理人员及施工技术人员进行阶段性学习。
8.2.7对重要部位的强制性条款实施进行检验并做出评定。
8.2.8及时向总监代表汇报本专业工程强条执行检查的相关情况。
8.3机构组员
8.3.1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编制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
8.3.2负责在施工操作过程中对强制性条文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检验批验收中的判定工作,对不符合项及时提出整改,并追踪闭环。
8.3.3对重要部位的强制性条款实施及检验情况及时反馈给监理工程师。
8.3.4对本专业工程进行经常行日常检查。
8.3.5建立强条执行监督台帐。
8.3.6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本专业强条执行检查的相关情况。
九、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
东山110KV变电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计划表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01
综合配电室
○
○
●
00
01
地基与基础
○
●
表4.0.2
01
定位及高程控制
○
●
表4.0.2
01
单位工程定位放线
01
单位工程定位放线
02
土石方工程
○
●
表4.0.2
01
土石方开挖
●
○
表5.1.2表5.2.5表5.3.2
01
土方开挖
02
土方回填
01
土方回填
03
建筑混凝土基础
○
●
表4.0.2
01
垫层
●
○
表10.5.2
01
垫层
02
基础模板
●
○
表10.1.2
01
现浇混凝土模板安装
02
模板拆除
03
基础钢筋
●
○
表10.3.2表10.4.2
01
钢筋加工
02
钢筋安装
04
基础混凝土
●
○
表10.5.2
01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02
普通混凝土施工
03
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04
建筑砌体基础
○
●
表4.0.2
01
砌体基础
●
○
01
砌体基础
05
设备基础
○
●
表4.0.2
01
设备基础垫层
●
○
表10.5.2
01
垫层
02
设备基础模板
●
○
表10.1.2
01
设备基础模板安装
02
模板拆除
03
设备基础钢筋
●
○
表10.3.2表10.4.2
01
钢筋加工
02
钢筋安装
04
设备基础混凝土
●
○
表10.5.2
01
00
01
05
04
01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02
混凝土施工
03
设备基础混凝土外观及尺寸
06
室内沟道
○
●
表4.0.2
01
沟道垫层
●
○
表10.5.2
01
垫层
02
沟道模板
●
○
表10.1.2
01
沟道模板安装
02
模板拆除
03
沟道钢筋
●
○
表10.3.2表10.4.2
01
钢筋加工
02
沟道钢筋安装
04
沟道混凝土
●
○
表10.5.2
01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02
混凝土施工
03
沟道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05
沟道砌体
●
○
表9.1.2表9.2.2表9.3.2表9.4.2
01
砖砌沟道砌筑
06
盖板模板
●
○
表10.1.2
01
混凝土沟道盖板模板安装
02
模板拆除
07
盖板钢筋
●
○
表10.3.2表10.4.2
01
钢筋加工
02
钢筋安装
08
盖板混凝土
●
○
表10.5.2
01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
02
混凝土施工
03
混凝土沟道盖板外观及尺寸偏差
09
沟道钢盖板制作
●
○
表11.1.2
01
沟道钢盖板制作
10
盖板安装
●
○
01
盖板安装
02
主体结构
○
●
表4.0.2
01
混凝土结构
○
●
表4.0.2
01
模板
●
○
表10.1.2
01
模板安装
02
模板拆除
01
00
02
01
02
钢筋
●
○
表10.3.2表10.4.2
01
钢筋加工
02
钢筋安装
03
混凝土
●
○
表10.5.2
01
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
02
混凝土施工
03
混凝土外观及结构尺寸
02
钢结构
○
●
表4.0.2
01
钢结构焊接
●
○
表11.1.2
01
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
02
紧固件连接
●
○
表11.1.2
01
普通紧固件连接
02
高强度螺栓连接
03
钢结构零部件加工
01
钢结构零、部件加工
04
钢构件组装
01
钢构件(单层钢柱)组装
02
钢构件(多节钢柱)组装
03
钢构件(钢梁)组装
04
钢构件(屋架、桁架)组装
05
钢构件(钢管构件)组装
06
钢构件(墙架、檩条、支撑系统)组装
07
钢构件(钢梯、平台及栏杆)组装
05
构件预拼装
01
构件预拼装
06
钢构件安装
●
○
表11.3.2
01
钢构件(单层)安装
02
钢构件(多层)安装
07
压型金属板
01
压型金属板
08
金属结构涂装
●
○
表11.4.2
01
防腐涂料涂装
02
防火涂料涂装
03
砌体工程
○
●
表4.0.2
01
砖砌体
●
○
表9.1.2表9.2.2表9.3.2表9.4.2
01
砖砌体
02
填充墙砌体
01
填充墙砌体
01
00
03
建筑装饰装修
○
●
表4.0.2
01
地面
○
●
表4.0.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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