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带答案解析 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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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带答案解析5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1年最新版)
1、多项选择题小同学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伴侣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教师丙未准时制止。
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峻骨折以及眼球裂开,花去医药费1000元。
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担当?
_____
A:
小甲之母应担当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
小甲之父应担当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
学校有过错,应担当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
丙应担当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
此题说明:
【答案】AC。
解析:
《民法通那么》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力量人、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造成别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担当民事责任。
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力量人、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造成别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
缺乏局部,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当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应中选A。
《人身损害赔偿说明》第7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训练、管理、爱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训练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患病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别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担当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患病人身损害的,应当担当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训练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担当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所以应中选C。
《民通看法》第158条规定: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损害别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担当民事责任;假如独立担当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担当民事责任。
〞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担当的是补充性责任。
丙是学校的教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由学校来担当。
D选项错误。
2、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一项是无效的合同?
_____
A: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的合同
B:
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状况下,限制行为力量人施行的超越其行为力量范围的民事行为
C: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D:
无权处分行为,指没有处分权而擅自处分别人财产的行为
参考答案:
C
此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
因此选C。
3、单项选择题陈某与陆某是邻居。
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
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回绝。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_____
A:
陈某不行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大事,陈某不需要担当责任
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赐予赔偿
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担当责任
参考答案:
C
此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此题较简洁。
依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即可答对。
此题事实上考察的是《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问题。
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的权利是法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的陆某的挺直损失,那么应当赐予赔偿。
4、多项选择题以下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的有_____。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赠与乙图书馆一百本书
C:
甲因踢球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鱼塘之鱼跳人乙鱼塘
参考答案:
ACD
此题说明:
ACD[解析]合同法律关系指由合同法律标准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转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B项为赠与,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项为事实行为;C项为侵权行为,D项为不当得利,均不能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故此题正确答案为ACD。
5、单项选择题甲、乙双方商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归还债务500元,期限2年。
丙履行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回绝连续履行。
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担当违约责任。
法院应如何处理?
_____
A:
判决乙担当违约责任
B:
判决丙担当违约责任
C:
判决乙、丙连带担当违约责任
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A
此题说明: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商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商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担当违约责任。
故应当由乙担当责任。
6、单项选择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根据的效力挨次依次为_____。
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
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
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
参考答案:
B
此题说明:
B[解析]《民通看法》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力量自出生时开头。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由此可知,此题正确答案为B。
7、推断题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_____
参考答案:
错误
此题说明:
参考答案:
错误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
8、单项选择题王某现年17岁,高二同学,平常创新力量极强,其讨论制造的一个小创造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
专利权的申请、用法和由此所猎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支配,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以下各种行为中,违反了民法通那么规定的监护责任的是_____
A:
将王某对该创造制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
B:
将专利权转让局部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置房产一处
C:
将所购置的房产租与别人,收取租金
D:
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盼望小学
参考答案:
D
此题说明:
【答案】D。
解析:
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创造制造而获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旧是限制行为力量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
《民法通那么》第18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爱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爱护。
〞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盼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反了监护职责,中选。
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留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9、单项选择题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以下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_____
A:
文字作品
B:
工程设计
C: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D:
计算机软件
参考答案:
C
此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以下作品不受著作权法爱护:
〔1〕依法制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打算、指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官方正式译文;〔3〕时事新闻,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已过爱护期的作品。
因此选C。
10、单项选择题在以下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_____
A:
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状况下自愿代为归还
B:
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
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
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参考答案:
D
此题说明:
【答案】D。
解析:
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
〔1〕获得利益无法律根据。
〔2〕—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
〔3〕两者之间有挺直因果关系。
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
不选。
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挺直因果关系。
不选。
C项乙只是承受归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
不选。
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11、单项选择题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当归_____全部。
A:
房地产开发商
B:
物业公司
C:
小区业主共有
D:
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参考答案:
C
此题说明:
正确答案是C
【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展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效劳企业的同意后,根据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修理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打算用法〞,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全部。
故正确答案为C。
12、单项选择题作品被搜集、出版、发行的9岁小画家是_____
A:
无民事行为力量人
B:
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
C:
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
D: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
参考答案:
A
此题说明:
【A】由《民法通那么》第12条的规定可知,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力量人,故此题正确选项为A。
13、单项选择题甲在首饰店购置钻石戒指两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自然 钻石,甲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
甲遂屡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
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见能否得到支持?
_____
A:
不行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一年除斥期间
B:
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有意
C:
可以,因未过两年诉讼时效
D:
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会订立合同
参考答案:
A
此题说明:
【答案】A。
解析:
除斥期间是不行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状况。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甲的行为已历时一年零六个月,已经超过一年除斥期间。
故答案为A。
14、多项选择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
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
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供应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觉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
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用法,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需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
以下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局部,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依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用法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全部权人,有权打算停车场的用法方式
参考答案:
BD
此题说明:
【答案】BD。
解析:
《物权法》第74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商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据此,地下停车场的全部权并不因住户购置楼上的楼房就当然获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局部。
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全部权人,有权打算停车场的用法方式。
王某等住户可以依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15、多项选择题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觉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
张某并未结婚,伴侣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
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_____
A:
杂志社损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
杂志社损害了张某的声誉权
C:
杂志社损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ABD
此题说明:
【答案】ABD。
解析:
此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用法了张某的肖像,所以损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声誉权也受到了损害,B的说法正确。
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展损害,C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以下人格权利患病非法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恳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安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损害别人隐私或者其别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恳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D的说法正确。
故此题正确答案是ABD。
16、多项选择题张某李某系夫妻,生有一子张甲和一女张乙。
张甲于2007年意外去世,有一女丙。
张某在2010年死亡,生前拥有个人房产一套,遗嘱将该房产处分给李某。
关于该房产的继承,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李某可以通过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
B:
丙可以通过代位继承要求对该房产进展遗产分割
C:
继承人自张某死亡时获得该房产全部权
D:
继承人自该房产变更登记后获得全部权
参考答案:
AC
此题说明:
【考点】遗嘱继承、全部权的获得方式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头后,根据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根据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根据协议办理。
据此可知,李某可以根据张某的遗嘱继承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无权再要求对该房产进展分割。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物权法》其次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获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头时发生效力。
据此可知,继承人李某在张某死亡时获得该房屋的全部权,而不是要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才获得房屋的全部权。
17、多项选择题以下条件中,_____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A:
不行抗力
B:
因正值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失的
C:
共同致人损害行为的一个行为人证明损害系他们中的另一个人造成
D:
因受害人的有意或重大过失
参考答案:
ABC
此题说明:
【答案】ABC。
解析:
《侵权行为法》第29条规定,因不行抗力造成别人损害的,不担当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第30条规定,因正值防01造成损害的,不担当责任。
正值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值防卫人应当担当适当的责任。
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担当责任。
假如危急是由自然缘由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担当责任或者赐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实行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担当适当的责任。
所以ABC三项可以导致免除民事责任。
18、单项选择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
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
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
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
_____
A:
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
B:
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存3000元
C:
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存6000元
D:
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
参考答案:
B
此题说明:
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全部的财产,除有商定的以外,假如分割遗产,应领先将共同全部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全部,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依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挨次继承人。
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存胎儿的继承份额。
故此题中应领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挨次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存3000元。
故此题应选B。
19、单项选择题以下状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_____。
A:
甲1980年参与卫国战斗,战斗期间失去消息,1989年战斗完毕2年后仍无踪影
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受雪崩,至今下落不明
C: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丢失
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络,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查找未果
参考答案:
B
此题说明:
参考答案:
B
【解析】此题考察法律常识。
《民法通那么》第23条规定,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斗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斗完毕之日起计算。
《民通看法》第27条规定,战斗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
因此,此题选择B选项。
20、多项选择题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供应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
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
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
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担心全,打算仍放在张三处。
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
本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_____。
A: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
抵押、质押均无效
D:
质押无效、抵押有效
参考答案:
AC
此题说明:
【答案】AC。
解析:
此题考察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
按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展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
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恳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假如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
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
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
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
《担保法说明》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
所以,选择AC。
21、单项选择题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知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答应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扬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
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_____
A:
侵害了制片者的发表权
B:
侵害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
C:
侵害了该演员的肖像权
D:
侵害了该演员的复制权
参考答案:
C
此题说明:
【答案】C。
解析:
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
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详细指定,只要可以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详细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
C正确。
此题是典型的侵害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
22、单项选择题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哪一状况可授予专利权?
_____
A:
甲创造了仿真伪钞机
B:
乙创造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
丙发觉了某植物新品种
D:
丁创造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参考答案:
D
此题说明:
【答案】D。
解析:
这是一个挺直考察法律条文的题目。
《专利法》第5条规定:
“对违背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创造制造,不授予专利权。
此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
根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觉。
〔2〕智力活动的规章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
〔4〕动物和植物品种。
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按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应选项D中丁创造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
23、单项选择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沟通电机〞的合同。
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
当时正值沟通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
就民法的根本原那么而言,甲方违背了_____
A:
自愿原那么
B:
老实信誉原那么
C:
制止权利滥用原那么
D:
公序良俗原那么
参考答案:
B
此题说明:
【答案】B。
解析:
此题中,尽管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沟通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沟通电机〞的合同,依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沟通电机。
甲方违背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正确答案。
24、单项选择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
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方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忽略,漏登记2辆。
以下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A: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
B: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
C: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行以对抗第三人
D:
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
参考答案:
B
此题说明:
易错项为A
答案B。
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
此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应选B。
25、单项选择题以下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____。
A: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B:
二审案件由审讯员组成的合议庭进展审理,合议庭成员为单数
C:
起诉时,必需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D: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参考答案:
C
此题说明:
正确答案是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讯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其次审民事案件,由审讯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需是单数。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洁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商定适用简易程序。
〞
A、B、D的说法均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C项不符合,故正确答案为C。
26、单项选择题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丢失恳求人民法院爱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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