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出入库登记制度.doc
- 文档编号:2605480
- 上传时间:2022-11-03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5.50KB
病案出入库登记制度.doc
《病案出入库登记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病案出入库登记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病案入出库登记制度
1.病历是国家档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因此,医院必须高度重视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并严格按照国际疾病分类办法对全院住院病历进行集中保存和管理(门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患者出院后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原则上永久保存,至少不低于30年。
2.病历在患者办理出院时,医师应书写完毕并交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查签字,病案必须于病人出院后2-3日内归到病案室,移交病历时病案管理人员应签字,以便明确责任,并进行逐份回收登记。
3.病历交回病案室后,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病历完整性的检查工作,有缺陷的病历要登记在案,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时予以修正。
4.病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病案室工作制度,做到病案不丢失、不涂改、不损坏、不泄露,特别是确认有纠纷或差错事故的“特殊病历”,更应专人专柜保管,并严格执行“特殊病历”登记制度。
凡特殊病历应有特殊病历登记本并专人专柜保管。
5.病历属于医药卫生科教档案。
除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质控、医保合疗部门成员外,其它组织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外借。
因科研、教学需要的,可以到病案室查阅或者复印、复制,并做好登记。
但跨科或专业查阅者,首先要征得所属科室主任的同意,并经信息科批准方可借阅,并做好登记;阅后及时归档。
本院正式医务人员一次借阅不得超过50份;进修生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
借阅时应做好借阅登记,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得超过20天。
6.因晋升确需借阅病历时,必须有信息科签注意见,做好借阅登记,阅后及时归还,逾期不还者,病案室向借阅人发送催收通知。
限期不还,催收无效者,按丢病历论处。
7.所借阅或查阅病历应保存整洁完好,不得缺页、污损和涂改等。
8.借调、查阅病历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要求逐份填写病历号、姓名、签字并注明借调时间和目的。
9.违反上述规定,由此引发的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病案 入库 登记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