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崇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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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崇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
张家口市崇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张家口市崇礼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增强各类市场诚信经营意识和规范网络交易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局面,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2、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行为。
3、组织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督办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举报;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
4、通过对食品各个环节的强力监管,及时发现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突出食品安全县创建以及做好重大活动和暑期食品安全保障。
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大型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以及在我区范围内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展览会和赛事等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5、通过对药品和化妆品从研究、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的强力监管,及时发现制假售假药问题,重点做好基本药物招标工作和不良反应事件的处置工作。
对制假售假案件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我区药品安全。
6、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食品药品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药品制假售假案件,对所有食品药品案件100%查处,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零容忍,确保我省不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7、承担全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产品“三包”、防伪工作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资,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对比,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管理全区认证认可,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特种设备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区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承担纤维、棉花、工业产品、计量器具及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境质量、环保产品质量检测。
8、提高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加强科研和文化建设。
提升保障能力及管理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独立部门决算单位。
我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
1、综合办公室;2、政工监察室;3、食品生产监管股;4、食品流通监管股;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6、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7、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8、财务装备与人事股;9、政策法规股;10、酒类专卖监管股;11、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12、企业监督管理股;13、市场维权股(12315指挥中心);14、标准计量股;15、产品质量综合监督股;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17、综合协调应急管理股;18、信息网络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9年度预算收入总计2082.67万元,其中:
非限额补助1571.67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511万元。
2、支出说明
2019年预算支出总额共计1317.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8.43万元,公用经费168.65万元(含培训费4.75万元,留待全区统一分配使用;车辆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8万元),专项经费765.59万元(其中专项公用254.59万元,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资金511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082.67万元,较2018年1539.45万元增长35.29%,增长原因为新增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经费5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安排公用经费168.65万元,办公费11.3万元,水费1.49万元,电费3.32万元,邮电费41.89万元,物业管理费8.5万元,办公取暖费12.92万元,维修(护)费0.43万元,会议费2.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万元,印刷费1.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8万元,差旅费27.88万元,培训费4.75万元,福利费7.92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三公经费总计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培训费4.7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总计3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培训费3.95万元。
与2018年相比,培训费增加0.8万元,增加原因为:
增加培训次数。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1、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市场行为进行行政指导、监督管理。
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2、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
3、通过调解处置消费纠纷,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稳定社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4、对食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大型活动期间的餐饮安全。
5、对危害群众食品及药品安全的案件进行查处,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和医疗器械安全。
6、组织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承担政务公开和业务宣传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
7、承担全区质量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有关的各项工作。
8、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及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机关后勤保障等其他工作。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协调、接待、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日常事务管理;承办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和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督办、机要、保密、信访和宣传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工作。
承办机关的对外联络和外事工作。
2、政工监察室
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党委工作目标、会议决定。
承办本单位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协调管理推动下级党组织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3、食品生产监管股
分析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工作;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广告进行监测和违法广告的移交、上报。
4、食品流通监管股
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督导检查责任,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承担食品流通环节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重大治理整顿工作。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
分析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广告进行监测和违法广告的移交、上报。
6、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分析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依法监管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负责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依法对特殊管理的药品的流通及使用环节进行监管;负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管理规范;监督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负责辖区内药品质量抽样工作。
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违规行为。
依法对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管和监督抽样;实施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
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工作;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进行监测和违法广告的移交、上报。
7、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
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超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抽样;负责保健食品零售经营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中的初审和现场验收。
监督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工作。
8、财务装备与人事股
负责拟定局内财务、会计、装备、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等财物管理和会计事务;负责内部审计和所属机构的监督管理。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和市场监管有关人员的培训及继续教育;指导实施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监管的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
9、政策法规股
负责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管政策研究;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监督检查食品和市场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核审;负责综合统计全局行政执法案件。
指导本局的法制建设。
10、酒类专卖监管股
分析酒类(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酒类(商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承担酒类(商品)安全统计工作;组织开展酒类(商品)重大治理整顿工作。
11、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负责指导广告业发展和广告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情况和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负责商标管理,组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工作;负责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12、企业监督管理股
负责拟订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经营单位的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它经营单位的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和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
指导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13、市场维权股(12315指挥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负责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专项治理、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拍卖行为等有关工作。
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发展规划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性网站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组织指导网络市场经营者信用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案件;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及监管技术研究与应用。
负责服务社会和消费维权的枢纽平台管理工作;受理经营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并指挥调度系统单位及时依法处理,督办反馈结果;负责消费相关信息分析、公开工作;协助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14、标准计量股
管理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区企业标准公示工作;承办全区产品采标认可、采标标志备案;指导全区商品条码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企业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计量器具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能源计量工作;组织开展计量宣传,引导企业加强计量管理。
15、产品质量综合监督股
承担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组织实施全区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区产品质量诚信制度;推进和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对国家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进行监督和管理;引导企业按国际惯例开展认证;规范和监督认证认可中介服务机构的活动。
1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按照权限和职责设置,综合管理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经营、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进出口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和监督检查;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管理有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7、综合协调应急管理股
承担区政府食安办日常职能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推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和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股室及其他职能股室和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局派出的基层所拟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搜集、汇总、上报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基层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培训。
推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牵头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18、信息网络管理股
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和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技术防范保障以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14张家口市崇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工商管理事务
89.59
运用行政与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市场行为进行行政指导、监督管理。
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市场监督管理
89.59
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增强各类市场诚信经营意识和规范网络交易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监管执法计划完成率100%
100%
90%
70%
≤50%
网络监管率100%
100%
90%
70%
≤50%
案件办结率100%
100%
95%
80%
≤60%
2、市场主体监管
按照职责划分对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组织指导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外资企业的经营。
促进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监管局面,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内资企业登记率100%
96%
90%
80%
≤60%
年度报告公示率内资企业达到90%、个体达到80%
90%70%
80%60%
70%55%
≤60%50%
抽查检查企业占辖区内企业的3%以上
90%
80%
70%
≤60%
案件办结率100%
100%
95%
80%
≤70%
抽查公示率100%
100%
90%
80%
≤60%
3、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依法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不含食品、农资、成品油)进行抽查检验,开展对生产资料、农资、化肥、成品油等进行分批次抽检。
通过开展抽检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水平。
保护农民利益,更好的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检测合格率
100%
90%
80%
≤70%
商品抽检批次
100%
90%
80%
≤70%
检查处罚率100%
100%
90%
80%
≤60%
4、商标广告监督管理
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推荐和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管理和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知识产权,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指导全县商标管理工作。
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著名商标推荐完成率100%
100%
90%
80%
≤60%
商标案件查处率100%
100%
90%
80%
≤70%
广告监测覆盖率100%
90%
85%
75%
≤50%
驰名商标推荐完成率100%
100%
90%
80%
≤60%
二、工商执法
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依法查处经济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
1、执法办案
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性质恶劣、跨区域、社会影响大、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进行督办,开展与执法办案有关的各项工作,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构建打击传销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反垄断案件
完成年初计划
完成年初计划的90%
完成年初计划80%
≤完成年初计划70%
案件执法查处率100%
100%
90%
80%
≤60%
督导检查次数
完成年初计划
完成年初计划的90%
完成年初计划80%
≤完成年初计划70%
三、保护消费者权益
组织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督办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举报;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
通过调处消费纠纷,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稳定社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1、消费者权益保护
开展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举报,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12315建设成为政府与百姓沟通联系的桥梁,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的消费维权意识,构建“和谐社会”。
投诉案件办结率100%
100%
90%
80%
≤70%
案件调解成功率90%以上
95%
85%
75%
≤60%
12315电话覆盖率100%
100%
90%
80%
≤70%
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4次
4次
3次
2次
≤1次
四、工商政务管理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及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机关后勤保障等其他工作。
加强工商管理能力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综合业务管理
组织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进行工商行政执法、消保维权专题新闻报道和舆论监督,开展工商文化建设和科研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各协会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其他事项。
提高市场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加强科研和文化建设。
综合业务完成率100%
100%
90%
80%
≤70%
2、综合事务管理
对区市场监管部分楼宇设施进行运行维护,开展综合业务平台建设与维护工作,配发市场监管制服,进行设备购置,组织节能减排、车辆运行与管理、设备购置和管理、机关保安、保洁和环境绿化及养护等后勤服务。
提升保障能力及管理水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综合事务保障率100%
100%
90%
80%
≤70%
五、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50.00
全县质量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
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
1、质量管理
5.00
全区质量宏观管理工作,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落实产品“三包”、防伪工作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提高全县整体质量水平,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激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认证认可实验室分级监管数量4个
4个
3个
2个
≤1个
有机认证企业监督管理率100%
100%
85%
75%
≤60%
绿色食品认证企业监督监管理率100%
100%
90%
80%
≤70%
县名牌产品培育认定数量1个
1个
积极培育2个
积极培育1个
不培育
“三包”责任覆盖率
100%
85%
75%
≤55%
2、标准化管理
5.00
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制订和发布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强化标准化综合管理水平,推进农业、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激励技术标准创新,做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试点3个
3个
2个
1个
县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2个
2个
1个
0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数量1个
1个
0
3、监督管理
20.00
管理和监督地方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资,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对比,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管理全县认证认可,承担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特种设备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
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水平。
制定或宣贯新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工作完成率100%
100%
90%
80%
≤70%
量值比对机构建设数8个标准
4个
3个
2个
≤1个
实验室监督检查比率100%
100%
90%
80%
≤70%
监督抽查数据发布1次
1次
不发布
不合格企业处理率100%
100%
90%
80%
≤70%
机动车安检机构暗访抽查率100%
100%
85%
75%
≤65%
4、产品质量检验检测
20.00
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区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工作,承担纤维、棉花、工业产品、计量器具及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境质量、环保产品质量检测。
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水平。
抽检覆盖率100%
100%
90%
80%
≤70%
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主要承担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打假有关的各项工作。
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1、打假办案
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开展区域性产品整治,做好打假协调工作等有关打假办案的各项。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消费者权益
查处违法企业个数视企业违法情况而定
100%
90%
80%
≤70%
七、质监政务管理
主要包括质量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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