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学专业毕业论文论街头两抢案件的侦防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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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学专业毕业论文论街头两抢案件的侦防对策
摘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伴随着城镇化发展的迅速推进,街头“两抢”犯罪这一犯罪形态也呈现上升势头,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造成了严重威胁。
街头“两抢”犯罪具有发案高、作案人员流动性大、手段多样、作案时间短、逃离快、不易侦破等一系列特点。
为此,笔者认为公安机关需要以“两抢”犯罪情报信息为基础,强化快速反应机制,综合运用阵地控制、串并案件、便衣侦查、专项行动、视频监控、巡逻堵截、卡点盘查,拓宽部门协作、夯实刑侦基础工作、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等一系列侦查和防范对策,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街头“两抢”犯罪。
关键词:
街头“两抢”案件;特点;侦查对策;预防对策
一、街头“两抢”案件的概念和特点
街头“两抢”案件,我们应该广义的理解为:
发生在城镇街道、巷陌、车站、码头、广场、公园等露天公共场所的抢劫和抢夺案件。
街头“两抢”案件发案高、侦破难,犯罪分子气焰十分嚣张,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了近年来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因素,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为了能够有效的打击街头“两抢”犯罪,减少街头“两抢”案件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就必须先了解街头“两抢”案件的特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采取侦防措施。
笔者认为,街头“两抢”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
第一,从地域上看,街头“两抢”案件的犯罪主体多系外来流动人口。
随着城镇经济的飞速发展,涌入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这些人多数因为文化不高以及没有一技之长,往往没了生计,于是有些人就动抢夺、抢劫他人产物的念头。
“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抓获的流动人口抢劫、抢夺案件作案成员,分别占到了这两类犯罪人口总数的42.1%和52.9%,在一些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这两案件中流动人口所占比例更加突出。
”第二,街头“两抢”案件作案人员大多有前科劣迹,其中不乏吸毒人员、赌徒等,这些人大多没有工作,缺少经济来源,为了筹集毒资、赌资,于是就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道路。
第三,部分街头“两抢”案件的犯罪人员还利用地缘、情缘等条件,组成团伙、订立攻守同盟进行犯罪,气焰十分嚣张。
此外,在街头“两抢”案件的犯罪成员中,绝大多数是男性,而且以青年为主,也有少数女性和未成年人。
(二)侵害对象具有一定选择性
在街头“两抢”案件中,女性和老弱者以及衣着光鲜的有钱人易遭到侵害。
女性和老弱者在身体素质方面属于弱势群体,在遭遇到抢劫、抢夺时往往无力反抗,容易得手,加上女性外出多随身携带挎包,通常装有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易成为犯罪分子抢劫、抢夺的目标;一些衣着光鲜、钱财外露的有钱人就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下手的目标了,因为“两抢”犯罪分子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钱财。
此外,有的犯罪分子还专门在银行等金融机构门口窥探、守候,跟踪、尾随取款人进行抢劫、抢夺。
(三)作案时间、地点的选择呈现规律性
首先,在作案时间的选择上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街头“两抢”案件的发案时间可分为白天和夜晚两个部分。
白天街头“两抢”案件多发生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因为在这个时候人流量大,且人们忙于上下班或其它事情,对周围事物疏于防范,犯罪分子于是趁机作案;“据对广州、上海、大连、沈阳四个城市的抽样调查,夜晚街头‘两抢’案件多发生在晚7点至凌晨2点之间”,因为现在很多人有过夜生活的习惯,而且此时也正是一些有钱人尽情潇洒、思想麻痹的时候,加上夜间警察较少,行人稀疏,作案后借助夜色易于逃脱,因此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其次,在作案地点的选择上也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城镇主干道的人行道、交叉路口、商业网点门前、公交车站或者偏僻路段、城镇纵横交错的小巷、城乡结合部等地方是“两抢”案件的高发区。
城镇主干道人流量大、交通便利,易于选择目标和作案后逃离;而在偏僻路段和小巷深处,犯罪分子则以伏击、跟踪等方式实施抢劫、抢夺,得手后立刻转入巷陌深处,迅速逃离。
(四)作案的手段方法具有多样性
当前“两抢”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有预谋性,作案手段不一,呈现多样化特点。
常见的有“飞车抢夺”,嫌疑人驾驶摩托车缓慢靠近行人,趁其不备,夺走其随身携带的挎包等物品;还有的驾驶小车在行人面前突然横插,趁事主反应不及,快速作案;或尾随跟踪,待时机成熟立即出手,强拉强抢,出手快,逃窜快。
有的就干脆将被害人暴打一顿,抢走随身财物后迅速逃离;还有的作案人在小巷等偏僻处踩点、伏击,施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逼,劫走财物。
(五)作案时间短、逃离快、取证难、不易侦破
一方面,街头“两抢”案件作案人员通常都是有预谋、有计划的,作案时间短,逃离现场快,销赃迅速。
另一方面,事主因为惊吓、恐慌等因素,基本上无法记清楚作案人员的体貌特征等情况、无法辨认出作案人员;加上街头人流量大,现场破坏严重,寻找痕迹物证困难,人员多为流动人口,调查访问也很困难。
此外,还因为街头“两抢”作案人员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有的对作案工具进行伪装,比如飞车抢夺的就把车牌号遮掩或根本没有车牌;有的对人身形象进行伪装,比如作案时戴假发、作案后迅速变换衣着装扮;还有的团伙作案人员,事先订立攻守同盟,一旦被公安机关中抓获就死不认账。
这些因素都给公安机关造成了不小的阻碍,导致了此类案件不易被侦破。
鉴于街头“两抢”案件的以上特点,公安机关如果还是只采取现场勘查、调查访问、摸底排队等传统的侦查措施的话,不可避免会出现调查难、取证难、侦破难的局限。
为了有效的整治此类犯罪,我们要积极探索新的方法途径,采取积极主动侦防的措施。
为此,笔者认为公安机关需要以“两抢”犯罪情报信息为基础,强化快速反应机制,综合运用阵地控制、串并案件、便衣侦查、专项行动、视频监控、巡逻堵截、卡点盘查,拓宽部门协作、夯实刑侦基础工作、加强社会宣传教育等一系列侦查和防范对策,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街头“两抢”犯罪。
二、街头“两抢”案件的侦查对策
(一)情报主导侦查
“情报主导侦查,是指侦查机关以刑事犯罪情报信息为核心,以刑事犯罪情报信息工作为基础,通过侦查工作内容信息化,情报信息侦查化等途径,实现侦查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一种侦查理念和模式,是侦查工作的一项战略性变革。
”对于街头“两抢”案件而言,情报主导侦查就是指公安机关需要建立以街头“两抢”犯罪情报信息为基础的打击模式,通过对此类犯罪情报的分析研判,掌握街头“两抢”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发展变化趋势,使侦查工作有的放矢,做到主动出击、先发制人、精确打击街头“两抢”犯罪。
针对街头“两抢”犯罪作案时间短、逃逸快、证人少、现场痕迹物证少的特点,要做到情报信息主导街头“两抢”案件的侦查,有两个关键环节需要特别重视,一个是情报信息的收集问题,另一个是情报信息的研判运用问题。
公安机关应该充分采取依靠群众、依靠基层组织、利用隐蔽力量等方法,广泛开辟情报信息来源渠道,最大限度地挖掘有价值的信息;在占有大量有价值的情报信息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街头“两抢”警情,才能实现情报信息的侦查化,使情报服务于侦查,转化为直接的破案力。
(二)推进扁平化指挥,强化快速反应机制
扁平化指挥体系相对于传统的层级式指挥,它的结构是“纵向更扁、横向更宽”,打破了层级指挥逐级下达指令的传统指挥模式,变层级指挥为直接指挥,使指挥模式从市局指挥中心——分局指挥中心——派出所——路面警力的多层级指挥模式转变为指挥中心——路面警力的指挥模式。
针对街头“两抢”犯罪分子“来得快、逃得快”的特点,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改革传统的层级指挥体制,推进扁平化指挥,强化快速反应机制,以求高效打击街头“两抢”犯罪。
实战中,指挥中心在接到“两抢”案件警情后,将经分析后的指令直接下达到第一线路面民警,调动就近警力和相关警种前往处置,或指挥案发现场周边警力设卡围追堵截嫌疑人员,保证快速出警、高效处警。
如“温州市区城开天桥下发生一起持刀抢劫案件。
指挥中心直接指令五马派出所路面巡逻车赶赴现场,并快速启动围追堵截预案,调度路面所有警力对城开天桥区域进行围追堵截,5分钟后,巡逻人员在人民西路将3名正在逃窜的嫌疑人一举擒获,当场查获尖刀、现金、手机等可疑物品。
今年以来,通过指挥中心扁平化指挥,已成功抓获现行“两抢”作案人员143名。
”
(三)重视现场勘查和访问,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公安机关在接到街头“两抢”报案后,指挥中心应在调动就近警力前往处置的同时,指令侦查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并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1.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和访问。
虽然说街头“两抢”案件作案时间短,逃离迅速,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一般很少,但是,侦查人员不能因为现场价值不高而不重视对现场的勘查甚至是放弃现场勘查,应该快速赶赴现场,尽最大努力搜寻尽可能多的痕迹物证,并且要抓住时机,迅速展开现场访问工作。
因为街头“两抢”案件现场的人员流动性大,现场极易被破坏,加之案发突然,受害者和周围可能的目击者的记忆都会随时间的推移很快变得比较模糊,所以必须抓紧时间进行访问,获得尽可能多的线索。
2.及时采取紧急措施。
街头“两抢”案件发生后,公安人员应快速赶赴现场,对报案人、受害人、周围群众进行简短的询问,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逃离的方向、路线、被抢物品情况,然后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指挥中心迅速调动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缉、堵截,在犯罪嫌疑人还未来得及跑远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抓获现行。
(四)控制赃物,发现犯罪线索
对于抢劫、抢夺案件,通常都有赃物可查,这也是侦破街头“两抢”案件的一项有效措施。
在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尽快查清被抢物品的具体情况,如物品的数量、规格、形状、大小、价值、特征等。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得手后,一般都急于将涉案物品出手,既可以将抢得的物品换成可供其挥霍的现金,也可消除犯罪证据。
针对这一特点,公安机关应采取积极措施,把住吃、住、行、销、玩各种可能销赃的渠道,迅速布控,获取案件线索,以物查人,抓获罪犯。
对于街头“两抢”案件中的赃物控制,应该注意一下两点:
第一,根据被抢物品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布控。
比如在侦查中,如果发现被抢物品中有手机、金银饰品、外币等物品,就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力量对当地二手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店、玉器珠宝行、典当行,银行、外币兑换机构等地方或者可交易以上物品的黑市进行布控。
第二,充分利用技侦手段侦破案件。
在一些重特大的街头“两抢”案件侦破中,如果有涉案的通讯工具,可根据需要采取技侦手段,对其进行监控。
比如可利用技侦手段对涉案的手机进行跟踪定位和监控,可以获得重要的案件线索,甚至可以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
(五)积极并案侦查,加强审讯力度,深挖余罪、扩大战果
并案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对同一地区或相邻地区发生的两起以上的刑事案件,经分析认定为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人所为,而将这些案件结合起来,统一组织侦查的一种侦查破案方式。
犯罪的连续性、习惯性和客观反映性是并案侦查的重要依据。
由于街头“两抢”案件流窜犯和惯犯作案居多,作案具有连续性的特点,侦查人员在办案中应注意增强并案意识,提高破案率,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挖一批的效果。
实施并案侦查应遵循先分别、后综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分别认真分析发生的每一起案件,找出并案的依据。
街头“两抢”案件虽然作案时间短、逃跑快、现场遗留痕迹物品少,但是如果认真分析,仍然可以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要做好对犯罪的时间、地点的分析,对犯罪手段方法的分析,对侵害对象的分析,对犯罪嫌疑人的分析刻画,从每个案子中寻找共同的特征,为并案提供依据。
第二、对每个案件所反映的情况加以综合,全方位地分析案情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
并案以后,因为有多个案件的材料可供利用,因而对案件情况的分析可以更加深入,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分析刻画尤为重要,可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采取摸排、辨认、搜查等侦查措施提供依据。
第三,统一指挥、联合行动。
实施并案侦查以后,要组建有力的侦查指挥体系,制定统一的作战计划;各责任小组要根据部署落实各项措施,并加联系,情报互通,以便及时调整部署,开展工作。
对已经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要加强审讯,深挖余罪,扩大战果。
街头“两抢”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是连续作案、多次作案,因此,抓获此类犯罪嫌疑人后,一般都具有深挖的价值。
要积极利用犯罪情报信息系统,查对未破积案,有条件的应该进行并案,然后要加强审讯攻坚,使嫌疑人彻底交代所有的犯罪事实。
要强调的是,侦查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切记破案心急,违法操作。
(六)便衣侦查
便衣侦查是指侦查机关在打击刑事犯罪的过程中,由侦查人员采取着便装、隐蔽真实身份和活动意图的方式,在公共场所依法秘密观察、发现、调查可疑犯罪迹象和犯罪嫌疑人员,收集犯罪线索、获取犯罪证据,秘密控制并及时抓捕犯罪嫌疑人,打击和防控预谋、现行犯罪的侦查活动。
便衣侦查具有身份隐蔽,主动出击,行动迅速的特点,打破了“由案到人”、“敌暗我明”的传统侦查模式,代之以“由人到案”、“敌明我暗”的侦查模式,在打击街头“两抢”案件等街面犯罪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6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成立,5个月时间,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537人,其中‘两抢’犯罪嫌疑人144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60宗,其中‘两抢’案件1312宗。
”①
有效运用便衣侦查打击街头“两抢”犯罪,应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情报信息主导便衣侦查。
需要公安机关广辟情报信息来源,并且加以认真研判,寻找发现“两抢”犯罪的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投放警力,提高便衣侦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树立长期经营意识。
便衣民警在侦查活动中,一定要有较强的证据意识,在没有掌握犯罪分子确凿的犯罪证据之前,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打草惊蛇,要待掌握了充分的证据、时机成熟之后,一举将其歼灭。
如:
“2010年11月9日12时,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便衣大队民警来到了枣山路的公交车站。
经过一小时的守候,一名始终关注着等车乘客的年轻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密切注意着该男子的行动。
公交车进站了,趁着乘客上车的拥挤,该男子突然上前,一把抢走一名正准备上公交车的女子佩戴的项链,得手后就朝头桥方向逃跑,民警当场将其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受害人被抢夺的项链。
”②
(七)充分利用街面视频监控设施,获取“两抢”犯罪线索、证据
视频监控录像作为视听资料这种形式的法定证据,在案件侦破中具有独特且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街头“两抢”案件具有作案时间短、逃逸快、调查取证难等特点,加上犯罪嫌疑人喜欢选择治安盲点作案,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防控力量不可能面面俱到,使得此类案件难于侦破。
而街面视频监控却具有全天候、全方位、实时性、远程监控的优点。
充分利用街面视频监控,一方面可以实时监控街面动态,指挥中心及时获取一线警情,调配警力,快速反应,实现对街头“两抢”犯罪的精确打击。
另一方面,视频监控录像可为侦查工作提供线索、证据,甚至直接揭露、证实犯罪,有力打击街头“两抢”犯罪。
公安机关应采取措施,优化设备,使路面视频监控设施发挥最佳效能。
第一,在“量”上增加。
建立全方位,网络化的监控体系,使“天眼”触及到街头各个重点、盲点部位。
第二,在“质”上提升。
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仪器,实现视频监控高清化,这是其存在价值和打击犯罪的必然要求。
四、街头“两抢”案件的防范对策
(一)屯警街头,提高见警率,防范两抢犯罪
街头“两抢”犯罪的成本小、效益高,犯罪高发,为了加强防范“两抢”犯罪的能力,公安机关应采取措施,增加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成本和难度,压缩“两抢”犯罪的生存空间,达到有效防范的目的。
为此,公安机关应屯警街头,变以往的坐、等的静态办案模式为主动出击的动态模式,深入到两抢犯罪的高发地、易发地,努力做到处处有警察,快速接处警。
1.增设街头治安岗亭。
公安机关应根据街头“两抢”犯罪的发案地点特征,结合城区道路交通情况,在重点路段,道路交叉口,人流聚集处等地点设置治安岗亭,24小时轮流上岗,提高民众的见警率,威慑犯罪分子,有效防范“两抢”犯罪。
例如2010年重庆市就在主城区设立了150个交巡警平台,全重庆交巡警平台将在2011年增加至500个,主城区每天有800~1000名交巡警24小时在岗,实时管控街面,有效的减少了各种街面犯罪。
2.增设道路治安卡口、堵截点,形成包围态势。
在“两抢”案件高发路段、交通要道、通往人流密集处的路段设立治安卡口、堵截点,一旦有“两抢”案件发生,在110指挥中心的部署下,各卡口、堵截点即可进行拦截,防止犯罪嫌疑人外逃,关门打狗。
3.以信息导巡,建立网格化巡逻机制。
街头“两抢”案件作案时间短、逃离快、案发突然,公安机关需要以动制动,。
查情报部门应积极收集并分析“两抢”犯罪情报信息,将最新情报通报给街面巡逻民警,使巡逻民警能够有针对性地巡防。
另外,需要建立以城市道路主要交叉路口为点,各主次干道为线,点线结合的网格化巡防体系,增强对街面的管控力度。
(二)加强部门协作,弥补警力不足,增强防控力量
街头“两抢”案件存在作案容易、逃跑容易、销赃容易的特点,防控街头“两抢”犯罪,全靠传统的单警种作战,已很难应对日益多变的“两抢”犯罪形势,所以必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防控力量。
1.推进队所协作机制。
在公安体制改革后,责任区刑警队作为打击犯罪、侦查破案的主体,担负起了绝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派出所作为区域治安管理中心,担负着基础防范、治安管理的职责。
二者虽然职责上各有侧重,但目标完全一致,都是为了保一方平安。
一方面,派出所作为基层治安部门,其具有情况明、人头熟、触角长、信息多的优势,责任区刑警队侦破案件如果能得到派出所的协助,将会方便的多;另一方面,派出所治安防范的基础工作也不能流于形式,必须为侦破案件、惩治犯罪服务。
所以,加强队所协同作战、侦防互动,是打击、预防和控制“两抢”犯罪的有力措施。
2.促进军警联动。
对长期受到警力不足、经费短缺等问题困扰的公安机关来说,如何提高见警率、防控“两抢”犯罪,维护好社会治安,是摆在面前的大问题。
打击“两抢”犯罪,要采取多种形式,争取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尤其要主动、积极与同样具有保一方平安的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联系,大力开展“军警联勤联动”,从社会要警力,增强对“两抢”案件的防控力度,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三)夯实刑侦基础工作,加强基层治安管理,有效防范“两抢”犯罪
1.夯实刑侦基础工作:
第一,加强阵地控制。
针对街头“两抢”犯罪的特点,侦查机关必须加强对各种金银首饰加工店、各种二手物品市场、典当行、汽车(摩托车)租赁行、黑市、洗浴场所、网吧等阵地的控制,采用公开管理与秘密力量控制相结合,及时发现“两抢”犯罪的线索。
第二,强化刑嫌调控。
如:
对刑嫌分子当中无稳定生活来源,却又出手阔绰、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等人员,要加强调查控制,对有可能犯罪的人员要加强管理,对有重大嫌疑的要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对发现有犯罪事实的要及时抓捕。
第三,完善犯罪资料建设。
对从各种渠道收集来的犯罪情报资料,都要认真研判、广泛积累,保证资料的质与量,并及时通报、积极运用。
侦查机关这三项基础业务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犯罪情报信息,只有做到阵地控制、刑嫌调控、犯罪资料建设三项工作相互结合、持之以恒,才能做到主动出击,有效防控“两抢”犯罪。
2.加强基层治安管理。
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在基层治安管理中的作用与优势,采取多种措施,防控“两抢犯罪”。
(1)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
由于“两抢”案件的作案人员以外来流动人口居多,所以必须加强对建筑工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外来人口、暂住人口管理,积极预防“两抢”案件发生。
(2)不定期对重点场所进行清查,如网吧、旅馆、外来人口聚居地,清查中发现的可疑人员、物品,要及时与相关信息系统中的涉案人员、物品进行比对,力争达到防控“两抢”犯罪的目的。
(3)推进社区警务建设。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当下“两抢”案件高发,而公安机关警力不足,为了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公安机关应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通过深入联系群众,密切警民关系,取得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利用社会资源,群防群治,以搞好一块块小治安来营造良好的大治安,构筑防控“两抢”犯罪的有利社会环境。
(四)控制犯罪心理生成
“任何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以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活动为基础的,犯罪心理的产生是行为人的大脑对外界各种消极因素综合反应的结果。
而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是防范犯罪心理生成的重要条件。
”因此,从外界、内在两方面同时着手:
通过净化社会环境,提高行为人的自身素质,能起到控制犯罪心理生成,有效预防犯罪的作用。
1.净化社会环境,减少消极因素。
第一,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正确的人身观、价值观、金钱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第二,要加强对“两抢”犯罪的惩处力度,从快从重处罚,形成威慑力。
第三,街头“两抢”犯罪人员中,很大一部分是外来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其文化素大多质偏低,缺少一技之长,在城市生活通常比较艰辛,加上其与城市人口在物质生活条件、社会地位、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悬殊,使得很多人心理不平衡,激发了犯罪心理。
所以国家要加快城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犯罪心理产生的消极因素。
2.提高行为人的自身素质,抵御犯罪心理。
虽然外界的社会因素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两抢”犯罪的诱因,但是在相同的社会环境下,有的人一辈子安分守己,有人却违法犯罪,最主要的还是在于个人自身抵御犯罪心理的能力。
所以,社会应该特别注意加强对外来人口、社会弱势群体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素质,抵御犯罪心理。
这也有利于减少街头“两抢案件”的发生。
(五)开展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增强民众安全防范意识
防控“两抢”犯罪,一方面要靠公安机关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从被害人角度来看,只要被害人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水平,街头“两抢”案件中相当一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起码不会让犯罪分子太容易得手。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民众提高提防街头“两抢”犯罪的安全意识,比如在“两抢”的高发地段,设置醒目的防“两抢”提示标语;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防范街头“两抢”的社会氛围;制作指导个人防范街头“两抢”犯罪具体措施的宣传册,在案件高发地段如商业街区、车站、码头、学校、银行附近进行发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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