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大纲大同市御河西路四孔框架地道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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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大纲大同市御河西路四孔框架地道桥
监理大纲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监[1995]737号)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3)
(6)国家、铁道部及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条例、办法及通知。
(7)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各项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设计及施工规范、规程,试验检验规则及有关“验标”和竣工验收办法。
(8)本工程的监理招标文件。
(二)、工程概况
根据2008大同市城建要求,同发改投资发【2008】第104号文批复,大同市市政建设发展公司京包线K369+160大同市御河西路6M-12M-12M-6M四孔框架地道桥工程采用顶进法施工,地道桥设计为6M-12M-12M-6M四孔,框架桥锐角86度,地道桥使用净高大于5.1M,总投资约4000万元。
由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
(三)、监理范围
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四)、监理依据
(1)国家、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和法规;
(2)铁道部、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各项规定;
(3)铁道部正式颁布的各项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法规及管理办法等;
(4)委托人有关本工程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5)经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和施工组织设计;
(6)委托人与承包人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及与设计人签订的《勘测设计合同》;
(7)委托、设计、承包和监理联席会议纪要;
(8)委托人向承包人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及委托人制定的有关各种管理办法和规定。
(五)、监理目标
(1)工期目标:
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投资目标:
控制在施工合同总价范围内,按照铁道部及建设单位关于本工程的有关规定,保证验工签证的各项工程计量准确,质量符合要求。
(3)质量目标:
优质工程;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4)安全目标:
控制、监督施工单位做到:
杜绝责任行车重大、大事故、险性事故;
杜绝责任重伤、死亡事故;
杜绝工程质量重大事故。
(六)、监理内容
1、工程质量控制
1.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对设计图纸,并要求承包单位对施工图纸和交桩资料进行现场核对。
如发现设计文件中有差、错、漏项等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出报告。
(3)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会签会议纪要。
(4)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5)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当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建设单位。
(6)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有关资料,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7)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和投入施工的机械设备,其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核查合格时予以签认。
(8)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核查。
(9)审查汇总施工图数量,并按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进行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以便作修订承发包合同和变更设计的依据。
(10)项目监理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则》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报建设单位审核。
(11)在运营线上的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与运营单位的安全配合协议并核备。
(12)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2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1)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签认承包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
(2)监理工程师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进行控制。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控制测量成果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核查和确认,审核并签认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
(4)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和检测。
(5)对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对重点、难点工程要派人员驻点监理,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进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进行处理;重要及重大问题需及时通报建设单位。
(6)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的检测仪器、试验设备等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定期检定材料,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7)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规程和设计图纸施工,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关键工序的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8)按“验标”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自检的单位工程质量进行复查认定,按期书面报建设单位核备。
(9)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尤其对涉及既有线改(扩)建或过渡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铁道部《关于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10)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工程监理日志。
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参加或组织事故分析会,有权否定施工单位对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责成其重新作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11)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鉴定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讨论,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危及安全等,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同意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13)搞好联合创优,参与工程质量的奖优罚劣活动,促进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1.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进行审查。
(2)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受理施工单位的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并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核。
(4)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交接验收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5)工程竣工验交后,编写合同范围内的监理工作总报告,报送建设单位。
1.5重点工程控制内容
(1)梁线路加固工程
a、严格控制路基填料类别,检查承包单位土工试验室的资质和设备,对路堤填料进行的有关土工试验,根据试验数据确定有关检验参数。
b、路基基底施工要清除草皮、树根及生活垃圾等有机物,在原地面坡度陡于1:
10的地段应先开挖搭接平台,平台宽度不小于2m,然后进行填料和碾压,填料厚度和碾压要根据试验参数确定。
c、对新旧路基基础坡脚搭接部位亦采用搭接平台方法填筑。
d、填层的压实应在最佳含水量的条件下进行,并使用相应的仪器进行检测。
e、路桥、路涵过渡段是路基病害部位的重点,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回填土的类别及过渡段几何尺寸,并对密实度进行检查,过渡段与相邻路堤的衔接应按规范水平分层一体同时填筑,无法同时填筑时,必须留有衔接咬合的台阶。
f、路堤填筑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沉落加高量。
(2)路基加固工程
a、干砌片石应砌筑于稳定的基脚及坡体上,并与土体坡面密贴结合。
b、片石石质要均匀,无裂缝、山皮、水锈、不易风化,中间厚度不小于15cm,强度不低于规范要求。
c、片石应分层铺砌,层次大致平顺,石块大面朝下,面缝宽度不得大于2.5cm,表面应平整美观,所有的明缝均应用小石块嵌挤紧密。
d、大面积的防护工程要做好排水处理。
(3)框架涵顶进工程
a、检查施工单位在铺轨前的复测资料,对线路中桩,高程测量及中线贯通测量监理工程师要现场复查。
b、检查钢轨、道岔、轨枕及各种联接零件等的出厂合格证,抽检其主要结构尺寸;对碎石道碴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测定,并提交工程试验报告单。
c、铺轨前检查路基完成情况,签署隐蔽工程检查证。
d、检查施工单位配轨计算,严格按有关规定配轨。
e、抽测钢筋混凝土枕的螺栓硫磺锚固质量,检查锚固深度及抗拉力。
f、对工程中使用的再用轨,检查其磨耗是否超标,是否存在硬伤等病害,并做好记录。
2、工程进度控制
(1)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控制工期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还应报建设单位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控制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在实施进度控制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是:
a、检查和记录实际进度完成情况;
b、绘制有关工程的形象进度图表,建立进度台帐;
c、通过下达监理指令、召开工地例会、各种层次的专题协调会议,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进度计划;
d、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进度情况,并提出合理的建议,防止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可能导致的工程延期及费用索赔。
3、工程投资控制
(1)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书面报告并制定出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图工程数量,审核承包单位已完成工程数量,并会同承包单位进行现场核实。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进行审核,对验收手续齐全,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并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予以签认;对验工计价表进行审核,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变更设计方案时,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工程地质情况、质量和工期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应在变更设计实施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变更设计的价款;各类变更设计应根据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和施工承包合同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按批准的变更设计进行验工计价。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监理机构不予验工计价;
a、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的;
b、无工程数量计算资料的;
c、因承包单位责任造成增加部分工程量的;
d、因承包单位责任造成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综合单位或费率与中标价款不符的;
e、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返工或待处理的;
f、隐蔽工程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认的;
g、未按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设计的。
4、合同管理
(1)掌握各合同内容,弄清合同中的责、权、利关系。
(2)制定以文字(文件、通知、函件)形式代替口头指令传达的管理方式。
(3)严格审查分包单位情况,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规定控制工程分包。
(4)对于合同执行双方有争议的条款,公平、公正及时作出明确解释。
(5)监理工作中,严格按监理程序办理,防止因人为因素的索赔事件发生,对因自然因素或其它因素而发生索赔事件时,监理要严格按有关条款严肃而公正处理。
(6)认真审核工程变更事项,严格控制增加费用的变更数量。
(7)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完善档案资料,为工程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有力的依据。
5、信息管理
(1)建立和完善信息档案,各监理组及时反馈各类信息给项目监理部,监理部负责将其分类、整理、存档。
(2)建立各施工合同段的进度网络计划,对现场进度进行经常性的对照检查,并适时调整进度计划。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验工计价台帐、设计变更台帐,合同索赔台帐。
(4)建立质量验评统计台帐。
(5)建立往来函件收发管理台帐。
6、协调工作
(1)建立健全有关会议制度,如定期的工地会议制度,内部协调会、碰头会等。
(2)建立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运营配合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台帐、网络。
(3)处理好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关系,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尤其是相邻两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发生问题时,要公正、独立、自主,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协商解决。
(4)搞好监理班子内部协作关系,定期召开协调会,加强监理成员间的团结合作。
(5)工作要严谨认真,处理问题要有章可循。
7、环境保护
(1)自觉执行国家及地方环保,水保法规,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使参加施工人员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2)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严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和甲方与当地环保部门签定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取、弃土完毕,及时进行平整或按规定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3)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设专人养护维修,经常洒水,清理污物,防止扬尘。
(4)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操作人员配耳塞,同时加强机械保养,降低噪音,在村镇附近施工时,限定施工时间。
(5)施工期间,不准施工单位随意占用道路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施工产生的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6)施工现场卫生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清扫。
(7)施工当地如植被良好,施工过程中尽量不破坏,对施工期间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
(8)施工时不压缩、不侵占、不污染河道,保护水源、灌渠、树林、植被。
(9)对地区性的病疫和卫生防疫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8、文明施工
(1)施工队伍进场前,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参建职工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
(2)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及驻地合理规则,尽量不占或少占农田。
(3)施工现场注意整洁规则、设置施工标牌,标明工程概况及负责人。
(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需要,配齐劳动保护用品。
(5)要求施工单位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标识明确,严禁混放混用,施工完毕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净。
(6)要求施工单位机械设备专人负责,保养良好、清洁、停放有序。
(7)施工运输车辆行驶在乡间公路上文明驾驶,在通过村庄时减速慢行,礼让三先,保证交通安全。
(8)改移道路前,征得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在现场设立通告牌,完工检查后,通知交通部门开通放行。
(9)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广泛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共建文明工地。
(七)、监理工作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
(1)本项目监理部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项目总监对建设单位负责。
监理组长对总监负责。
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组长负责。
监理员对监理工程师负责。
(2)项目监理部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员。
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三个层次进行监理工作。
(3)项目监理部设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也可以接受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托,部分地代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职权。
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须事先经过建设单位同意。
(4)根据工作需要,项目监理部设专职或兼职的资料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合同管理员、安全、计量、试验、测量人员等辅助工作人员。
(5)项目监理人员均需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不得擅离职守或越权行事。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监理单位积极协助参与。
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总监理工程师召开图纸会审会议,听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并经归类汇总后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工程师要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
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文件要求编制的施工指导性文件,是全面完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质量和投资目标以及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依据,也是监理工程师实现“三控、两管”检查施工合同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2)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认真研究编制并经其技术部门签字的正式文件。
(3)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4)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10天内,报监理部进行审批。
(5)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的10天内,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建议,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6)经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变动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再实施。
4、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本项目重点、控制工程的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其余单位、单项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5、材料、构件检验复验制度
材料、构件进场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
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件不准进场。
对于进场的主要材料应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建立监理材料试验台帐。
监理工程师有怀疑的材料可随时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检验,若不合格,则该批材料、构件不得用于本工程并限期运出施工现场。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作好材料的流向台帐。
6、工程设计变更制度
(1)需要发生工程设计变更时,首先由提议工程设计变更的单位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向规定的接受单位发出变更意向通知。
(2)监理部要指定专人受理变更,并收集与该变更的有关一切资料。
(3)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和工程实际,对变更工程进行评估,测算变更工程量的比率和价格,提出方案的取舍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
(4)新的变更图纸出来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送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
由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设计变更令。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凡下一道工序完成后,不能对上一道工序进行直观检查的工程均称之为隐蔽工程,隐蔽工程必须按《隐蔽工程验收程序办理》。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将自检合格的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隐蔽工程检查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
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不得隐蔽。
8、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作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理正式填写“监理通知书”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作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的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1)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并作好记录。
(4)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位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5)按照部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划分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收评定后予以签认。
9、工程质量中间验收制度
施工过程中有工序交接时,在下一道工序开始施工前,监理人员对已完工序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并严禁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0、工程质量事故分析、通报和处理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两小时之内,监理工程师必须向总监理工程师口头报告,四小时之内写出书面报告。
(2)施工单位必须对发生的质量事故按规定如实写出报告及处理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事故报告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方面确认后交施工单位实施。
(3)质量重大、大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还应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站报告。
(4)质量重大、大事故,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分析,由设计院负责提出技术方案,由施工单位实施。
(5)质量重大、大事故处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院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事故处理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写出全面的事故处理总结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备案。
(7)“事故处理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事故的地点部位、事故的原因、事故的详细内容、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事故技术处理的施工方案、事故技术处理验收单、经验教训及整改措施。
11、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本工程既有站场改造工程,在既有线施工中人身、行车安全是突出难点,一但失控,车毁人亡将不可避免。
必须将施工安全监督纳入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重要工作日程中,视具体情况和需要,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专职既有线施工安全的监督及管理工作。
(2)在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摸清列车运行情况,分析可供使用的列车间隔,按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申报开工。
(3)认真研究既有线上作业项目工法。
凡违反操作规程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做法均必须进行停工整顿。
12、砼、砂浆试块的管理制度
(1)砼及砂浆是桥涵工程的主要鉴证材料之一,必须严肃认真对待,施工单位在现场制作试块时监理人员应在现场进行见证,并督促进行妥善保养。
(2)施工单位应留置7天及28天试块,并在试件养护期满三天之内将试块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
(3)砼及砂浆标养试块强度是监理工程师验收砼或砌筑内在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未见合格标养试块强度报告单,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人员参加。
会议的主要内容:
a、全面检查开工条件。
b、确定参加经常性工地会议的各单位及人员、日期及会议纪要的记录原则,以及发放范围。
c、各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建设单位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d、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2)工地会议
a、一般应每月进行一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代表参加。
b、会议内容:
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内容落实情况;由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进展情况、质量状况及工程中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解决的问题。
c、会议要求:
各方均应在会前做好准备,做到重点突出,力求开短会。
d、会议纪要由监理部负责整理,经总监审定后发至每个参加会议的单位。
(3)专题技术研讨会。
a、凡在技术上遇到重大技术难题,或重大、大工程质量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专题技术研讨会。
b、专题技术研讨会,除参加经常性会议的单位外,一般应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或工程技术人员参加。
c、工程重大疑难问题,应由施工单位向与会各方作详细报告。
d、会议经过研究讨论形成的纪要,由监理部负责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发至每个参加会议的单位及个人。
14、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监理日志必须经监理组长签字。
15、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部应每月25日前将工程概况及动态、本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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