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工程影响范围内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管线等的保护措施监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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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工程影响范围内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管线等的保护措施监测实施方案
停车场工程影响范围内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管线等的保护措施监测实施方案
1.1.1.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管线等的保护目标
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管线等的保护目标:
由施工造成的建(构)筑物变形满足设计及《地铁工程监控量测技术规程》(DB11/490-2007)要求。
1.1.2.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管线等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GB50652-2011),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主要指建设活动导致周边区域的建(构)筑物发生影响或破坏,地下工程环境影响的风险等级需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结构与工程影响区范围内环境设施的重要性、位置关系、地下结构类型与施工方法等因素划分。
位于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影响区范围内的环境设施,按其重要性可划分为两类:
重要设施和一般设施。
环境设施重要性分类见下表:
环境设施类别
环境设施重要性类别
重要设施
一般设施
地面和地下轨道交通
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和铁路
既有地面建(构)筑物
省市级以上的保护古建筑,高度超过15层(含)的建筑,年代久远、基础条件较差的重点保护的建筑物,重要的烟囱、水塔、油库、
加油站、汽罐、高压线铁塔等
15层以下的一般建筑
物;一般厂房、车库等
构筑物等
既有地下构筑物
地下道路和交通隧道、地下商业街及重要人防工程等
地下人行过街通道等
既有市政桥梁
高架桥、立交桥的主桥等
匝道桥、人行天桥等
既有市政管线
雨污水干管、中压以上的煤气管、直径较大的自来水管、中水管、军用光缆等,其他使用时间较长的铸铁管、承插式接口混凝土管
小直径雨污水管、低
压煤气管、电信、通信、
电力管(沟)等
既有市政道路
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等
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等
水体(河道、湖泊)
江、河、湖和海洋
一般水塘和小河沟
绿化、植物
受保护古树
其他树木
考虑轨道交通地下工程与工程影响范围环境设施的相互邻近程度及相互位置关系,考虑不同地下工程施工方法,分析确定的邻近距离特征及影响特性关系见下表:
施工方法
非常接近
接近
较接近
不接近
说明
明挖法盖挖法
<0.7H
0.7H~1.0H
1.0H~2.0H
>2.0H
H为地下工程开挖深度或埋深
矿山法(包括钻爆法、浅埋暗挖等)
<0.5B
0.5B~1.5B
1.5B~2.5B
>2.5B
B为矿山法隧道毛洞宽度,当隧道采用爆破法施工时,需研究爆破振动的影响
盾构法顶管法
<0.3D
0.3D~0.7D
0.7D~1.0D
>1.0D
D为隧道的外径
沉井法
<0.5H
0.5H~1.5H
1.5H~2.5H
>2.5H
H为地下结构埋深
综合环境设施的重要性分类和地下工程不同施工方法对周围环境设施邻近程度特征,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施工环境影响的风险分级,见下表:
风险等级
环境设施分类
相邻位置关系
说明
Ⅰ级
邻近重要设施
非常接近
1、注意分析地下工程施工方法及穿越邻近形式;
2、需考虑现场邻近设施保护要求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
3、风险评估可根据施工方法适当进行
等级调整
Ⅱ级
邻近重要设施
接近
一般设施
非常接近
Ⅲ级
邻近重要设施
较接近
一般设施
接近
Ⅳ级
邻近重要设施
不接近
一般设施
较接近
1.1.3.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管线等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双桥停车场用地现状主要为农田、菜地、浅池塘、部分民居及苗圃为主,房屋、管线均未拆迁,房屋集中的村庄离红线用地较远,周边受影响的建构筑物只有少量低层房屋,层高多为2层,施工中需注意监测。
施工现场调查照片
1.1.4.周边建(构)筑物、市政公用(公共)设施及其基础的保护措施与监测
⑴修建临时工程时,统筹布置,避免临时工程修建对既有建筑物造成损坏或影响。
⑵基坑外侧设置水位观测井,及时观测工程外水位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建议设计在建筑物附近的基坑范围,采取适当的加固支撑的布置,保证将地面沉降变形控制在规范范围内。
⑶在建、构筑物附近加强对基坑开挖的深度控制,以及边坡的稳定性控制,减少对建、构筑物造成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根据监测结果分析施工对建、构筑物造成的影响。
⑷基坑开挖
①按分段、分块、分层进行土方开挖,满足基坑开挖“时空效应”原理。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快速完成开挖,及时完成该段边坡防护的施工,使该段基坑暴露时间最短。
基坑暴露的时间越短,基坑边坡的累加变形越小,对位于基坑边缘的建、构筑物保护越有利。
②土方开挖过程中,重型土方车辆和机械尽量不要在建、构筑物附近行走和停留,以减少动荷载对基坑的影响、减缓基坑的变形速率,达到保护建、构筑物的目的。
③土方开挖过程中,边坡外露面及时封闭,同时设置专人观察渗漏水现象,对渗漏水及时处理。
④土方开挖至基坑底及时封闭基底,进行垫层的施工,并且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结构底板的施工。
与邻近建筑物距离太近时,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及既有建筑物的安全,必要时在既有建筑物上埋设测斜管、沉降观测点,在基坑周边设置水平位移与垂直位移变化观测点、水位观测井等监控量测点,收集结构物的变形及下沉等相关数据,以指导施工。
制定周边建(构)筑物应急预案,当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1.5.管线的保护措施与监测
1.1.5.1.施工前保护措施
⑴施工前组织专门的管线调查小组,配备管线探测仪进行地下管线探测校查及调查工作。
⑵主动与市政相关施工单位及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进一步收集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所有管线图纸和管线竣工资料。
必要时,到现场进行人工挖槽探测。
⑶查清各类管线的允许变形量、并与有关单位协商确定,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⑷针对在施工中遇见未知管线时,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汇报,在发包人的指导下,积极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并进行建设性的磋商,取得尽快处理的效果。
⑸施工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及详细保护方案,有备无患。
⑹工程施工前,落实保护本工程管线组织措施,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管线监护和保护工作,项目部、施工队和各班组设兼职管线保护负责人,组织成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牌,悬挂“无重大管线事故标牌”和保护管线的《十个不准》。
⑺工程实施前,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数量的沉降测点,工程实施时,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
1.1.5.2.施工过程中管线保护
管线保护关键在于控制好施工过程中地层产生的变形及不均匀变形,因此确保基坑稳定是施工的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⑴基坑围护施工,必须做好围护结构和支撑,确保围护结构和基坑的稳定。
⑵基坑开挖自上而下,分段,分层,平衡,对称依次进行,随挖随撑,确保基坑稳定。
⑶加强施工管线监控,根据不同的管线建立各类管线的管理基准值,通过监控量测及时掌握管线变形状况,调整施工工艺,确保管线保护管理在可控状态有效运行。
⑷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发包人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⑸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订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
⑹一旦发生管线损坏事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单位要求抢修,积极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工作。
⑺对邻近的地下管线作严密的沉降观测,发现沉降量达到报警值时,即作管线的地基跟踪注浆,防止管线过量沉降。
1.1.5.3.管线悬吊保护
对横穿结构且无法迁改的管线采取悬吊进行保护,施工前先进行管线调查,然后登记造册,并与设计图中的管线对照,核对无误后,采用人工纵横向挖槽,再次确认管线情况。
在进行基坑开挖前,首先对相应管井进行拆除和包裹利于悬吊。
⑴对砖砌和砼污水管先进行改造,将基坑开挖范围内砼管道和砖砌管道全部更换为无缝焊接管,然后进行悬吊保护。
⑵电力管进行包裹、悬吊保护。
⑶电信管首先破除砼管块,然后包裹捆绑、悬吊保护。
⑷PE燃气管首先更换为钢管,然后外加钢套管进行悬吊保护。
⑸管线处理完毕后,在基坑两侧浇注一个2m左右的砼基础,架设军用梁进行管线悬吊保护,具体方法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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