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业余体校田径冠军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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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业余体校田径冠军赛
2015年北京市业余体校田径冠军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待定。
比赛地点:
待定。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
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
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
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二)竞赛项目(见下表)
项目
甲组
乙组
丙组
项目
甲组
乙组
丙组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100米
√
√
√
√
√
√
400米栏
√
√
√
√
200米
√
√
√
√
√
√
跳高
√
√
√
√
√
√
400米
√
√
√
√
√
√
跳远
√
√
√
√
√
√
800米
√
√
√
√
√
√
三级跳远
√
√
√
√
√
√
1500米
√
√
√
√
√
√
铅球
√
√
√
√
√
√
3000米
√
√
√
√
铁饼
√
√
√
√
√
√
5000米
√
√
标枪
√
√
√
√
√
√
100米栏
√
√
√
110米栏
√
√
√
总项数
14
14
14
14
13
13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县体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注册资格以2014-2015年注册期所注册的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2014-2015年注册所在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竞赛。
(三)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运动员不能越组参赛。
各单位报名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
(四)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须使用统一格式(请自行在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必须为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时交验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
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五)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报名时间、地点:
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七)技术会议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出版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本次比赛径赛项目(除100米外)比赛均采用一赛次(即决赛),100米采取预决两赛次,田赛远度项目采取6轮次赛制。
(二)录取原则
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报名不足8人减1录取。
五、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六、竞赛承办单位
待定。
七、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附表:
1.各单位运动员号码分配表
2.
(1)投掷器材重量表;
(2)栏高与栏距表
表1:
各单位运动员号码分配表
单位
甲组
乙组
丙组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东城北
1-200
西城北
201-400
朝阳
401-600
海淀
601-800
丰台
801-1000
石景山
1001-1200
门头沟
1201-1400
房山
1401-1600
通州
1601-1800
顺义
1801-2000
昌平
2001-2200
大兴
2201-2400
平谷
2401-2600
怀柔
2601-2800
密云
2801-3000
延庆
3001-3200
东城南
3201—3400
西城南
3401—3600
表2
(1):
投掷器材重量表
组别
项目
甲组(18—19岁)
乙组(16—17岁)
丙组(14—15岁)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铅球
6kg
4kg
5kg
3kg
4kg
3kg
铁饼
1.75kg
1kg
1.5kg
1kg
1kg
1kg
标枪
800g
600g
700g
600g
600g
500g
表2
(2):
栏高与栏距表
项目
组别
栏高
起点至第一栏
栏间距离
100米栏
女子甲组
83.8cm
13m
8.50m
女子乙组
76.2cm
13m
8.50m
女子丙组
76.2cm
13m
8.00m
110米栏
男子甲组
99cm
13.72m
9.14m
男子乙组
91.4cm
13.72m
9.14m
男子丙组
91.4cm
13.72m
8.70m
400米栏
男子甲组
91.4cm
45m
35m
男子乙组
84cm
45m
35m
女子甲组
76.2cm
45m
35m
女子乙组
76.2cm
45m
35m
2015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
暨北京市业余体校游泳冠军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三、协办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东莞市英发实业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5月16日、17日(周六、日)在英东游泳馆举行。
五、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2005年龄组:
限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2004年龄组:
限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2003年龄组:
限20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
2001年-2002年龄组:
限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1997年-2000年龄组:
限1997年9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者。
(二)比赛项目
1.单项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
2.全能
自由泳全能:
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混合泳全能:
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
仰泳全能:
50米仰泳、100米仰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蛙泳全能:
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蝶泳全能:
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自由泳;
3.2005年龄组、2004年龄组、2003年龄组男女,2001-2000年龄组男子,只进行全能项目比赛,其它组别男、女每人限报两个单项。
(注:
400米自由泳关门时间:
7分,200米混合泳关门时间:
4分,超出关门时间,该项成绩无效)。
六、参赛办法
1.以区县体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
2.北京市运动员资格:
1)以2015年度注册期在北京市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资格为报名参赛依据。
2)以2014年12月份北京市业余体校游泳锦标赛名次为报名参赛依据:
2005年龄组、2004年龄组男女全能名次前16名可报名参赛(不包括单项);
2003年龄组男女全能名次前12名可报名参赛(不包括单项);
2001年龄组-2002年龄组男女全能名次前8名可报名参赛(不包括单项);
1997年龄组-2000年龄组男女单项名次前8名可报名参赛。
七、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2014-2018游泳竞赛规则》。
2.采用半自动计时(人工计时做补充),400米自由泳每条道2人。
3.各年龄组进行一次性决赛。
4.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取消比赛资格,并按北京市体育局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参加全国比赛选拔运动员必须按照规程要求报项。
6.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裁判员由北京市裁委会统一选派
九、报名要求
1.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加盖主管部门章、医务章,否则不予受理。
2.报名时提交盖章的报名表必须连同电子版报名表一并上交。
电子版报名表上北京市体育局网站上下载。
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未提交电子版报名表的不予以编排,不要填写报名成绩。
3.报名时必须携带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竞赛卡,注册卡丢失或在补办中的运动员,需持个人二代身份证报名。
(没有注册卡不得报名)外省市运动员必须携带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运动员注册证报名。
4.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5年4月24日(周五)上午9点-12点
地点:
海淀区游泳体校。
联系人:
许聪,联系电话:
62551929。
十、领队会定于2015年5月14日(周四)上午9:
30;
地点:
海淀区游泳体校会议室,请各单位准时到会。
十一、本次比赛有2015年下半年全国比赛选拨任务及夏令营任务。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选拔原则待定
北京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2015年4月13日
2015年北京市业余体校排球冠军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待定。
比赛地点:
待定。
二、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
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
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县体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注册资格以2014-2015年注册期所注册的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2014-2015年注册所在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竞赛。
(三)各单位每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6人。
(四)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须使用统一格式(请自行在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必须为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时交验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
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排联2013—2016年竞赛规则。
(二)抽签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技术会议上确定。
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采取分组循环后各决出前4名,各组前两名交叉淘汰决出1—4名,各组后两名交叉淘汰决出5—8名。
报名在8队以下(含8队)时采取单循环赛制。
(三)比赛积分排名
1.比赛按照5局3胜制进行,积分多少排出最后名次,3:
0或3:
1取胜的球队获得3个积分;3:
2取胜的球队获得2个积分;2:
3输球的球队也能够获得1个积分;0:
3或1:
3告负的球队不获得任何积分。
2.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总净胜分(Z值)先后排名,如Z值仍相等,按双方比赛的总净胜局(C值)先后排名,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球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最终名次。
(四)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报名无效。
(五)领队会、技术会议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组别均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报名不足8队(含)减1录取。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待定。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5年北京市业余体校棒球冠军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待定。
比赛地点:
待定。
二、竞赛组别
甲组:
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县体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注册资格以2014-2015年注册期所注册的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2014-2015年注册所在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竞赛。
(三)各单位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
(四)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须使用统一格式(请自行在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必须为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时交验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
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领队会、技术会议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七)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棒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取单循环赛制。
(三)如因天气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进行比赛时,则按5局有效,组委会有权对比赛时间和竞赛办法做出相应决定。
(四)循环赛中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五)循环赛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如仍相等则按整个循环赛中的失分多少决定名次,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按残垒数决定名次(按三垒、二垒、一垒顺序计算),多者名次列前。
(六)关于指导投手:
守队每场比赛可以指导投手3次;如进行延长局的比赛,则无论前七局的比赛指导投手是否已满3次,均从第八局开始,每3局可指导投手1次。
教练员入场指导须戴头盔,只允许对投手和1名防守队员进行指导,其他防守队员不得在场。
1名教练员进场就算指导1次。
从第四次开始教练员每进场1次必须更换投手,但更换投手时进场不记次数。
攻队指导击球员或跑垒员只能用暗号,不能用暂停方式进行。
(七)不采用指名击球员办法。
(八)比赛中3局领先15分,或4局领先10分,5局领先7分,本场比赛结束。
(九)循环赛每场比赛7局,限时100分钟。
如比赛出现平局而限时已到,第八局开始,攻方将应轮击的击球员前一棒次击球员置于二垒作跑垒员,直至攻守相等时决出胜负为止。
各队在比赛中不得采用各种手段拖延比赛时间,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将参照规则给予处罚。
(十)每名投手每场比赛限投3局。
比赛中投手违反规定,裁判员立即终止投手投球,并换下场,本场比赛成绩有效,该投手下一场比赛不得上场投球。
(十一)各队在每场比赛距离开始比赛30分钟前提交上场队员名单至裁判员处,未列入上场队员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本场比赛。
四、服装器材
(一)各队应准备颜色不同,上衣有明显号码(16厘米高)的比赛服2套,并在报名表上注明颜色和号码。
(二)比赛时接手须穿戴头盔、护胸、护面、护喉、护腿。
运动员不得穿金属钉鞋,可穿圆胶钉鞋。
击球员和跑垒员必须戴双耳头盔。
(三)服装上不得缝系闪亮物和金属钮扣,不得戴首饰上场。
(四)比赛用球:
中国棒球协会确认的比赛硬式棒球。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报名不足8队(含)减1录取。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待定。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5年北京市业余体校垒球冠军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
待定。
比赛地点:
待定。
二、竞赛组别
甲组:
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县体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注册资格以2014-2015年注册期所注册的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2014-2015年注册所在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竞赛。
(三)各单位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
(四)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须使用统一格式(请自行在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必须为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时交验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
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领队会、技术会议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七)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取单循环赛制。
(二)采用中国垒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使用“DP”规则)。
(三)比赛在同等局次时一队2局净胜20分、3局净胜15分、4局净胜10分、5局净胜7分,即可结束比赛。
(四)每场比赛时间为100分钟(如后攻队领先,且不足5分钟时可以结束比赛)。
如比赛成平局而时间到,则比赛继续进行,自第八局在二垒按规则放置跑垒员,直至分出胜负。
(五)胜1场得2分;负1场得0分。
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六)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如仍相等则按相互间失分多少计算,失分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整个单循环比赛失分计算,失分少者列前;如继续相等则按残垒数计算,多的队伍名次列前(按三垒、二垒、一垒顺序计算)。
(七)投手的使用
1.每场比赛每名投手限投3局。
配寄制比赛延长局投手不受局数限制,上板试投即为1局。
2.投手在本场比赛中投球已超过规定局数,一经发现则将该投手换下,发现投手违规前的一切攻守均有效,比赛继续,但该投手在下一场比赛中不得再担任投手。
(裁判员无权在双方发现投手违规前给予提示。
)
(八)比赛服装
1.运动队应准备颜色不同,上衣有16厘米高号码的两套比赛服装,衣服上禁有闪亮物等。
2.教练员必须着装统一进入指挥区指挥比赛。
3.在报名表上必须注明衣服颜色和号码。
(九)比赛器材
1.比赛时接手护具必须齐全(护头、护腿等),击球员和跑垒员须戴头盔,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2.运动员比赛时不得戴饰物和手表上场比赛,不得穿铁钉垒球鞋。
3.比赛用球和球棒为中国垒球协会确定的比赛用球和球棒。
(十)如遇风雨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比赛,组委会有权更改比赛时间及竞赛办法,并做出相应决定。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报名不足8队(含)减1录取。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待定。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5年北京市业余体校手球冠军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待定。
比赛地点:
待定。
二、竞赛组别
甲组(男、女):
1997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乙组(男、女):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县体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注册资格以2014-2015年注册期所注册的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2014-2015年注册所在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竞赛。
(三)各单位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0人。
(四)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须使用统一格式(请自行在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必须为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时交验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
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领队会、技术会议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七)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手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抽签与编排办法视报名情况在赛前领队会、技术会议上确定。
报名队数在8队以上,采取分组循环后各决出前4名,各组前两名交叉淘汰决出1—4名,各组后两名交叉淘汰决出5—8名。
报名在8队以下(含8队)时采取单循环赛制。
比赛使用中国手球协会指定的2号球。
(三)比赛按积分排出全部名次,胜1场得2分,平1场得1分,负1场得0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弃权者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1.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2.如仍相等则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
(四)各队应备有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服装应与其他队员上场服装有明显颜色差别),前后均须有明显号码(胸前号码高度不少于10厘米,背后号码高度不少于20厘米),号码必须是印在或缝在服装上,不符合规定者不得上场比赛;报名时须将服装颜色及号码填写在报名表上,否则报名无效。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比赛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报名不足8队(含)减1录取。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待定。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5年北京市业余体校乒乓球冠军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
待定。
比赛地点:
待定。
二、竞赛组别和项目
(一)竞赛组别
高中组(男、女)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甲组(男、女):
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男、女):
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男、女):
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高中组(男、女):
单打、双打、混双。
甲组(男、女):
单打、双打、混双。
乙组(男、女):
单打、双打、混双。
丙组(男、女):
单打、双打、混双。
三、参加办法
(一)以区县体校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注册资格以2014-2015年注册期所注册的单位为准,即运动员只能代表2014-2015年注册所在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本项目竞赛。
(三)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可兼项但不能越组参赛。
(四)参赛单位提交报名表须使用统一格式(请自行在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必须为电脑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报名参赛单位公章、医务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报名时交验北京市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
过期按不参加论,报名后不得更改。
(五)报名时间、地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六)领队会、技术会议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七)各参赛单位须为本单位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上意外伤害保险,其在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伤害等事故,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单败淘汰赛制。
(三)比赛采用白色40毫米比赛用球。
运动员着装不得为白色。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报名不足8人、队(含)减1录取。
六、仲裁和裁判员
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统一选派。
七、竞赛承办单位
待定。
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北京市体育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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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 业余 体校 田径 冠军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