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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的自然观对《道德情操论》中nature的解读
亚当·斯密的自然观——对《道德情操论》中nature的解读
第4l卷第5期
2011年9月
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ZhejiangUniversity(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
Vo1.41.No.5
Sep.20l1
DOI:
10.3785/j.issn.1008—942X.2011.04.084
亚当?
斯密的自然观
对《道德情操论》中nature的解读
吴红列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杭州310027)
[摘要]自然是18世纪苏格兰启蒙运动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也是亚当?
斯密道德哲学的一个基
本命题.当时强大的自然法传统对斯密产生了重要影响,体现在斯密的重要着作《道德情操论》中.此书
对nature一词的不同区分和多重思考,反映出斯密试图建立所有国家法律一般准则的自然法理学的努
力,以及他不同于同时代其他哲学家的较为独特的自然观.这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斯密的道德哲学具有
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亚当?
斯密;《道德情操论》;自然;自然法
AdamSmith'SViewsofNature:
AnAnalysisonNaturein
TheTheoryofMoralSentiments
WuHonglie
(CollegeoJ'Economics,ZhejiangUniversity,Hangzhou310027,China)
Abstract:
NatureisaveryimportantthemeofScottishEnlightenmentinthe18th—Century.his
alsooneofthefundamentalsubjectsofSmith'Smoralphilosophy.AdamSmithwasinfluenced
deeplybythegreattraditionofnaturallawatthattime,whichisexpressedinthemagnumopus,
TheTheoryoJ'MoralSentiments.Inthisbook,Smithdistinguishestheusesofthetermnature",
andendowsitwithdifferentmeanings,whichrepresenthiseffortsinestablishingatheoryof
naturaljurisprudenceincludingthegeneralrulesofallthelawsandgovernments.Allthese
endeavours,withthedistinctviewsofnatureofAdamSmith,renderhimdifferentfromother
philosophersofhistime.ThispaperisimportantforUStounderstandSmith'SviewsofNatureas
wellashismora1philosophy.
Keywords:
AdamSmith;TheTheoryofMoralSentiments;nature;naturallaw
亚当?
斯密在其早期着作《天文学史》的开头向读者表明该书的重点在于"考察这些情绪的性
[收稿日期]2011—04—08
[在线优先出版日期]2011—08—24
[本刊网址?
在线杂志]
[作者简介]吴红列,男,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和经济思想史研究
第5期吴红列:
亚当?
斯密的自然观——对《道德情操论》中nature的解读19
质(nature)和原因(causes),而这些情绪影响之广,绝不是我们随随便便可以想到的"[13如.这里的
情绪是指因对外在事物的吃惊或好奇而引起的情绪,而这里所要重点考察的"性质和原因"则伴随
了斯密的一生.作为18世纪苏格兰启蒙思想家的斯密,"性质和原因"是他一生思考和探究的问
题.从这里出发,斯密追问是什么样的性质在维系人类的社会,又是什么样的原因使人类社会得以
延续.这是斯密的主题,也是其《道德情操论》试图探究和解决的问题.
然而,nature一词的含义从来都不是清晰的①,尤其在斯密那里,已成为斯密研究者不断争论
的话题.有人认为斯密的nature具有目的论色彩,包含有一定意义上的超验理论前提[2],或进一
步强调加尔文主义对斯密的影响[3].有人认为斯密的nature是源自于苏格兰的自然神学传统Ⅲ,
或更接近于斯多亚主义的理神论_5].也有人强调斯密的nature中的所谓目的因是为其"人类本性
相关的","经验性的作用因"而服务的,没有任何神学的意义[6].更有人认为斯密对nature的表述
只是在当时环境下的一种欺骗和伪装L7_】1.然而,如果我们考虑到斯密所处时代强大的自然法传
统的影响,考虑到斯密在《道德情操论》的初版中就试图创立一种新的社会科学方法以取代近代自
然法体系的设想,以及他念兹在兹而终未能完成的建立一种"贯穿所有国家的法律,或成为所有国
家法律基础的一般准则的理论"的自然法理学的努力,那么进一步认真思考斯密nature的真正含
义并加以剖析就是必要的.而在讨论斯密nature之前,我们首先有必要了解斯密究竟是在怎样的
自然观传统中写作和思考的.
一
传统的自然观对斯密的影响
随着17世纪近代实验科学的迅速发展,人们更强调从事物现象进行科学研究以探寻事物的本
质.笛卡儿主义和英国经验主义都对斯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笛卡儿认为自然乃是一架巨大的机
器或钟表,由上帝这位钟表匠精确制造而成.这种机械论的自然观同样把自然乃至人的本质作为
物理学而非形而上学的对象,认为自然是一个有机的但没有能力理性地操纵自身运动的整体,需要
一
个外在的推动力[83∞."钟表"的比喻也时常出现在斯密的着作中.在这里,古希腊基于对自然
的思考而产生的目的论宇宙观,已经被"典型的现代二元论,以及在自然科学上的非目的论和人的
科学上的目的论"[9所取代.二元论的自然观直接导致了身与心,目的因与动力因,理性主义和经
验主义的论争,而我们在斯密的着作中能够明显地感到他试图综合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努力.
在英国,霍布斯等人也改变了希腊哲学以来的"自然"概念.霍布斯认为希腊哲学是"幻想",自
然不是科学,只是没有经过逻辑推理过程的经验]2",而自我保存才是第一自然律或自然法(1awof
nature),因此,天生自利的人的最初存在就是像狼一样邪恶的"自然状态",而国家就成了善的现世
的上帝.值得注意的是,霍布斯提出的自然法即"自然律令(1awofnature)"是与"自然法则
(naturallaw)"完全不同的概念,是经过逻辑推理的经验的"nature",它与本质无关;而在古希腊哲
学中,这两个概念是相通的.从霍布斯开始,"自然"一词不再考虑人的本质上的社会天性,其出发
点是人的"经验的本性(empiricalnature),是借助于抽象,从被视为根本性的心理的驱动力量中发
现的,伦理体系和自然法体系则是以某种唯理主义的方法从这里演绎出来的.在霍布斯那里,这种
心理驱动力量就是自利;在普芬道夫那里,是作为纯粹形式化的社会性的群居倾向;在托马修斯那
①英文nature一词词义丰富,对应的中文意思有十个之多.参见陆谷孙主编《英汉大辞典》,(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
版.而在18世纪狄德罗编着的《百科全书》中,该词的普通含义就有8个,而且还能加以进一步细分.参见H.J.
Bittermann,"AdamSmith'SEmpiricismandtheLawofNature,The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Vo1.48,N0.5(1940),
PP.703—734.
2()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版)第4l卷
里,就是幸福,也即'让人赞赏的,愉悦的,无忧无虑的生活"'L.在这一时期,"几乎人人都认同
效法自然的重要性,可一旦从特定的立场运用自然概念,人们的观点就千差万别了,,[11344.自然成
了一种基本的象征,任何相关的概念——天赋,原始观念,理性乃至与理性相关的众多概念都可以
冠以自然一词."自然,自然状态,自然理性,自然神学,自然伦理学等等,是那个时代支配性的观念
和视角.不管是谁,只要想描述某种善的,有价值的东西,现在就必须把它打扮成自然法的一个要
求,证明它是理性的结论,它在自然状态中就存在.,~[10197
不过,沙夫茨伯里并不赞成霍布斯的理解,他相信并不存在绝对的恶,人的自利对于更大的人
类体系有其有利的一面.他把人的情感分为"自然的情感","自我的情感"和"非自然的情感",而自
然的情感是趋向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口纠.自然的这种道德意义在哈奇逊那里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他强调道德感是由人的内在本性所决定的,它与"理性或我们身外之物之关系的知识"无关,而是造
物主植入人心中的lI12]"".他从人的行为动机出发,用内在的道德感来解释人的合社会性,在一
定程度上纠正了近代理性自然法孤立的形式主义自然观.然而,这种道德哲学的经验主义认识论
已然延续了二元论的自然观,从而其道德判断所依靠的自然只能是上帝或先验的道德感.因此,
"当18世纪哲学思想的引力中心在自然理论和精神理论之间摆动时……这个关于自然的问题,说
到底也是唯一困扰着贝克莱,休谟,康德和黑格尔这些伟大的精神哲学家的问题,,E1318-9.
这同样也是斯密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斯密认同霍布斯们所提供的建构近代自然法体系
的着作是有关"成为所有国家法律基础"的"最全面的着作,,[143330.而在《国富论》所描述的自然自
由体系中,斯密运用相对简单的演绎推理方法来分析讨论经济现象,这种自然和谐的思想明显来自
沙夫茨伯里的自然伦理学和哈奇逊的自然神学.另一方面,斯密在一些核心问题上与其前人有着
很大的区别:
他拒绝把理性作为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并试图经验地去发现道德的原则;他
认识到随着时间,地点和环境的不同道德具有的多样性,而否定先验的道德感的存在;虽然他也看
到了经验性结果的一致性和隐含着的Nature(大自然)的设计,但坚持从人的情感和同情理论出
发,而不是从神出发来刻画他最为重要的结论.这种不一致性时常出现在斯密的着作中,并且往往
和前人的思想混合在一起.然而,我们不能把斯密的思想看做是对前辈思想的简单补充和解释,尤
其是在他的自然观方面,而应在其着作中加以认真考察.
二,《道德情操论》中的"自然"
在18世纪各种思想对于nature纷繁复杂的阐释中,斯密究竟是如何思考或阐述nature一词
的?
我们不妨从分析《道德情操论》的文本人手来回答这一问题.
nature一词见于《道德情操论》一书的各个角落,检索格拉斯哥版《道德情操论》的电子文本,有
关"nature"(不分大小写)的表述有253处之多.按照词义来分析,除去零散无关的其他表达外①,
主要集中在三个义项:
其中"人性"(humannature)及与人性相关的诸如"我们的本性","他的本
性"等78处,"事物的本质或性质"33处,这两个词义的统计数字至少表明对人的本性以及事物本
质的探讨是斯密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而人性研究是18世纪启蒙运动的基本主题,其重要的含义是
把对人的研究与神学,宗教和形而上学加以区分,同时,"考察基本的人性,就能够为建立关于人类
行为和性格的可靠知识体系提供素材"lllⅢ,休谟的《人性论》就是一个例证.其余(包括所有首字
母大写的Nature)】18处,在中文翻译中或被译为"造物主",或被译为"神","自然女神",或被译为
①计有24处,其中"自然界"4处,"天年"2处,"自然而然"2处,"脾气"8处,(霍布斯的)"自然状态"1处,"实际"1处,"普通"1
处,作为标题5处.
第5期吴红列:
亚当?
斯密的自然观——对《道德情操论》中nature的解读21
"天性"(!
),殊难定义,需要进一步分析.
格拉斯哥版《道德情操论》的编者在该书的导言中认为,斯密在第六版的修订上"花费了相当长
的时间",并为"内容的校对费了很大的精力".斯密对《道德情操论》的重视和他严谨的治学态度,
提醒我们对文本修订的次要内容(如大小写问题)不能简单加以忽略.编者在对前后六个版本进行
仔细的对照分析后指出,"斯密像通常一样把自然人格化,但第一至第三版,尽管不一致,还是把自
然这个词的第一个字母印成小写.而第四版则把人格化和近似人格化的单词的起首都印成大写.
第六版在原有内容的处理上与第四版一致,但对于新增内容则有时用大写,更多时候用小写"②.
然而上述对于nature大小写的描述有待商榷.仔细检看文本,我们发现并非所有人格化和近似人
格化的nature起首都印成了大写.如在修改后的第六版中仍然还有"nature教导旁观者"l_】j6,
"
nature教导他们"[1j】钉,"nature教导我们"_l4115,"nature引导他"[¨],"nature利用我们"『14],
"在nature的眼中"【1ll2等等拟人化的表述是用小写的nature.因此,虽然起首大写的Nature都
是拟人化的,但很显然人格化不是斯密大小写改动的唯一标准.那么,斯密为什么要区分大小写?
他的标准又是什么?
斯密关于nature的真正含义或许就隐然其中.
《道德情操论》第六版共有Nature57处,主要分布如下:
第一卷7处,第二卷13处,第三卷16
处,第四卷1处,第五卷1处,第六卷5处,第七卷14处.按照分布密度来看,第二,三,七卷最多,
集中出现的章节有:
第二卷第一章第五节的长篇注释3处,第二章第三节"论这种天性构成的功
用"4处,第三章第三节"论情感变化无常的最终原因"4处;第三卷第三章"论良心的权威和影响"9
处;第七卷第二章第一节"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的那些体系"11处.而拟人化或作主语的nature计
有61处,主要分布:
第一卷6处,第二卷11处,第三卷17处,第四卷1处,第五卷5处,第六卷10
处,第七卷11处.分布的密度与Nature基本相同.从内容上看,第二,三,七卷分别是正义论,良心
论和论道德哲学体系,这正是斯密运用其同情理论探讨正义,良心并构建其道德哲学体系的核心部
分,而且所涉章节讨论的往往是有关终极目的和本体论问题.我们试从相关表述人手进行比照分析.
在第二卷第一章第五节注释中,斯密有如下表述:
"theAuthorofnature并没有委托人类的理
性去发现运用一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合适手段;而是赋予人类一种直觉和本能,赞同运用一
定的惩罚是达到上述目的的最合适方法"."自我保存,种族繁衍是Nature构造所有动物时似乎已
经计划的伟大目的"."Nature已经指导我们通过原初和直接的本能去发现达到这些目的的大部
分手段.饥饿,口渴,两性结合的激情,喜欢快乐和害怕痛苦,都促使我们为了自己去运用这些手
段,却丝毫没有考虑这些手段是否会实现那些有益的目的,即nature的伟大指导者想通过这些手
段达到的目的.~[141133-134
在这里我们看到斯密使用了三个具有不同层次的有关nature的概念:
"theAuthorof
nature"
"Nature"和"nature".TheAuthorofnature赋予人类直觉和本能赞同达到目的的合适手
段,Nature通过直觉和本能指导人类发现达到目的的绝大部分手段,nature接受指导但不考虑这
些手段是否会达到目的.很显然,首先,实现目的的手段是由人本身具有的直觉和本能(而不是理
性)发现的,这应该被看做斯密经验主义的基本出发点;其次,人的直觉和本能是由theAuthorof
nature预设在nature之中的,而自我保存和种族繁衍则是Nature已经计划的目的.在这里
Nature似乎就等同于theAuthorofnature;最后,Nature通过theAuthorofnature所预设的直觉
①在蒋自强等译的商务版中,"nature"多被译为"天性"或"造物主".而谢宗林译的中央编译版本中,大多译为"自然女神"而
未加区别.参见[英]亚当?
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英]亚当?
斯密《道德情操
论》,谢宗林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版.
②[英]麦克菲,[英]拉斐尔《格拉斯哥版<道德情操论>编者导言》,转引自罗卫东《情感秩序美德——亚当?
斯密的伦理学
世界》附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02页.
22浙江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版)第4l卷
和本能引导nature去发现手段,Nature是nature的指导者,nature必须依赖Nature才能正确地运
用手段,而其自身是无目的的.如果考虑到下面这几段表述,那么这三者的关系就会进一步清晰:
Nature,当她为社会构造人时,就赋予人一种初始的愿望,使人想要取悦他的同胞,并赋予
人一种初始的厌恶感,使人讨厌触怒他的同胞.[¨Ⅲ.
全知全能的theAuthorofnature以这种方式教导人尊重其同胞的情感和判断……他使人成
为人类的直接审判者;并按照自己的设想创造人,指定人作为自己在人间的代理人,来监督其同
胞的行为.由于nature的教导,人们承认自己被theAuthorofNature赋予的权利和裁判权.[143
人类以及其他所有理性生物的幸福,似乎是theAuthorofnature在创造他们时,已经打算的
初始目的……我们对theAuthorofnature之无限完美进行抽象思考而得出的这个看法,通过对
nature工作的检查得到进一步证实,nature的工作似乎都是意图促进幸福和防止不幸.但按照
我们道德能力的指令行事,我们必然追求促进人类幸福的最有效的途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
说,是与上帝(theDeity)合作,并尽我们的力量促进神(Providence)的计划.相反,通过其他途径
行动,我们似乎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theAuthorofnature为世界幸福和完美所制订的计划,并在
某种程度上表明我们自己是上帝(God)的敌人,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_】J1
显然,这里的theAuthorofnature和Nature具有很强的设计论和目的论的色彩,它们是为社
会而构造或创设了人,并赋予人一种最初的感觉,依此感觉而产生了人的社会性,因而它们是这个
整体规则的设计者.斯密因此认为:
"在宇宙的每个部分,我们注意到手段被最好的技巧调整到人
们所意欲产生的目的;并且,赞叹在植物的构造或动物的身体内,每样事物是如何被设计以促进
nature的两个伟大的目的,维持个体生存和种类的繁衍.~[14]116在斯密看来,人类社会所以存在和
发展乃是有一个theAuthorofnature或Nature给定的目的因,我们的一切需求以及由此作出的
行动都不过是实现更隐蔽的那个目的的手段口5=】.
斯密的这种设计论和目的论观点使我们能够较为清楚地判断,theAuthorofnature和Nature
是外在于人的那个自然,然而这两者本身又不尽相同.从斯密的表述来看,在使用theAuthorof
nature时,其指示代词是"他(he)",而Nature则用的是"她(she)".与theAuthorofnature相关
的动词往往是"授予","制订","规定"等,而与Nature相关的则是"教导","培植","劝诫","关注"
等.这些细微的差别似乎表明theAuthorofnature更倾向于自然理性的一面,而Nature则更倾
向于感性的引导.因此,斯密对于theAuthorofnature的使用极其谨慎,全书使用仅8处,并小心
翼翼地把它和上帝,神等概念加以区分口_j】.这表明斯密的theAuthorofnature并不是一个
神学而更接近于斯多亚理神论意义上的概念.同时对理性至上的警觉也使斯密坚持在世俗的意义
上讨论theAuthorofnature这一概念,并且很大程度上试图作出科学的论证,如"通过对nature的
工作的检查进一步证实"对theAuthorofnature的看法【1]1".
从使用的次数来看,斯密似乎更偏爱Nature.在斯密的表述中,Nature是更为人性化的概念.
这也似乎表明,斯密在本质上并不愿意接受斯多亚理神论中过分理性化的推论5].事实上,在
"论美德存在于合宜性的那些体系"一节中,斯密激烈地批评了斯多亚学者那种由于刻意的理性所
带来的巨大冷漠,这种哲学上的冷漠使人们混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自己行
为的合宜性上",而忽视了最终目的的存在,从而机械地割裂了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其结果之间的必
然联系]28..而"Nature为了引导我们的行动而勾画出来的方案和次序,似乎和斯多亚学派哲学
所说的完全不同".Nature的主要作用是提供方案并指导人们作出道德判断的选择口.与
theAuthorofnature相比,Nature更体现为在目的与手段,原因与结果之间必然联系的一个自然
第5期吴红列:
亚当?
斯密的自然观——对《道德情操论》中nature的解读23
过程.与近代机械论的上帝之手或第一推动力不同的是,斯密的Nature始终伴随着人类行为
的整个过程,他强调:
在某种程度,Nature指导人们去纠正她自己以其他方式建立的物的分配.她为了这个目
的促使人去追寻的准则,是不同于她自己所遵循的准则的.她给予每一种美德和恶行的那种
报酬或惩罚,最能鼓励美德或约束恶行.她被这种唯一的考虑所引导,几乎很少考虑到在人的
感情和激情中似乎还具有不同程度的功与过.相反,人只注意到这一点,因而努力使每种美德
得到他心目中恰如其分的喜爱和尊重,并使每种罪恶得到他心目中恰如其分的轻蔑和厌恶.
她遵循的准则对她来说是适合的,他所遵循的准则对他来说也是适合的,但两者都是被设计来
促成同样伟大的结果:
世界的有序,人性的完美与幸福.[143"
在这里,通过所遵循的不同准则,作为外在于人的Nature与内在于人的nature这两个概念,被清
晰地区分了出来.Nature所遵循的准则是理性的,普遍的,合目的的;nature所遵循的准则是经验的,
具体的,无目的的.合目的的理性推论在具体情境下的行为合宜性判断中必然会出现偏差(因为斯密
认为,理性所依据的行为合宜性判断的一般准则本身就是一般经验的产物,并且没有考虑情感的不规
则性),而恰恰是nature所具有的无目的的直觉和本能,通过Nature的引导,把所追求的手段与最终
目的紧紧联系了起来.因而我们可以认为,斯密的自然概念包括了互相交叉和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
即作为外在于人的创设者和指导者的Nature,以及蕴含着直觉和本能的内在于人的nature.
三,斯密的自然观兼及对传统的回应
斯密对自然概念的不同表述,使我们看到了斯密对于自然认识的复杂性.如果说Nature是人
类社会存续和发展的伟大目的的给定者,那么nature就是斯密所真正关注的Nature在人们心中
所培育的道德的种子.
在斯密看来,nature也是内在于人的一个交互作用的自然过程.这个自然过程中存在着两个
方面:
一方面是源自哲学推论的理性判断,它具有确定性的特点,是"道德一般准则的根源~"[141314,
但它往往忽略具体情境下人类情感的不规则性;另一方面是源自人的最初感觉,这种最初的直觉和
本能是经验的,不完美的,无目的的.而传统对于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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